1、2018 年某区农业局关于农药经营许可职能工作推进情况汇报2018 年 4 月 4 日,XX 区农业局接收到贵港市农业局转发自治区农业厅(桂农业发201839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桂政发201815 号文件的通知文件,根据文件的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将“农药经营许可”设定为行政许可事项,正式下放到设区市、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为贯彻落实桂农业发201839 号文件精神,XX 区农业局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切实推进农药经营许可职能工作,确保下放的“农药经营许可”行政许可事项落实到位。一、工作推进情况(一)明确事项,及时公开。为确保自治区人民政府下放的“农药经营许可”行
2、政许可事项落实到位,XX 区农业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了“农药经营许可”接收方案;拟好了权力运行流程、一次性告知书、操作规范和服务指南等等文稿,明确了审批事项的内容、条件、程序、期限等,并结合本地门户网站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及时更新和完善门户网站、受理大厅等有关场所公开的农药经营许可信息。目前,“农药经营许可”行政许可事项已正式进驻 XX 区政务中心服务大厅 XX 区农业局窗口受理。(二)加强培训,提高水平。根据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农药经营人员的资格要求,为全面提高我区农药经营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指导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守法经营
3、意识;规范从业行为;确保农药经营人员素质达到农药经营许可要求,XX 区农业局在 5 月份,积极组织辖区内农药经营从业人员参加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农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56 学时培训。据统计,共培训农药经营人员约 232 人。(三)依法行政,规范管理。XX 区农业局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行政,认真开展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自从将该项农药经营许可职能工作,进驻 XX 区政务中心服务大厅XX 区农业局窗口受理以来,坚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采用“窗口统一受理,后台分办”的操作模式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业务。即由窗口负责材料收取受理和审核工作,通过后再交由 XX 区植保站开展现场审核工
4、作。审核合格后,经 XX 区农业局行政审批负责人审批,作出同意发证的决定,及时制证。再通过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受理办结,由窗口完成发证和取件工作。据统计,截止目前,已接受约 53 人次的办证前申请咨询,共接收到 1 件农药经营许可办证的申请材料。(四)多种形式,广泛宣传。2018 年开春,区农业执法大队到辖区八个乡镇(街道办)举办了 7 期相关的农药法律法规的解读培训。5 月份,区植保站又组织开展了三期农药经营人员专项培训(56学时)。培训通过详细讲解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同时在培训班上发放了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安全科学使用、
5、禁限农药的正确使用等宣传资料,并通过发放告知书、建立微信群、开通行风热线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农药经营许可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等等,使农药经营许可制度深入人心。截至目前,宣传培训人数约 482 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 多份,发布农药经营许可信息 100 余条,接受农药经营人员咨询 360 多人次。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时间紧,任务重。根据新的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自治区农业厅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2018 年 8 月 1 日前,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应当达到相关规定的条件,并依法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方可开展农药经营活动。8 月 1 日后,没有许可证进行农药售卖将属于违法经
6、营,将被淘汰出局。我们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 2018 年 8月 1 日前,完成现有农药经营者的颁证工作,这就意味着今后一个多月,将是农药经营户申请办证的高峰期,按照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办结时限为 6 个工作日,不按时受理办结将和年终工作绩效考核挂钩。所以,我们下一步的核发证工作面临着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的困难。(二)工作人员缺乏农药管理知识按照新出台的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要求,从事农药管理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由于“农药经营许可”这一项行政职能是新下放的职能,XX 区农业局一直来就没设置有相应的农药管理机构。现在从事农药经营许可的工作人员都
7、是临时授命,没有相关的业务知识和经验,也没有参加过专业的学习和培训,在农药经营许可工作中,把关不到位。(三)农药经营许可职能工作面临很大的挑战目前,农药经营普遍存在着经营单位规模小、摊点多、分布散、无照经营和经营行为不规范等乱象。这类经营户主要是法制观念淡薄, 办证意识不强,对农药执法认识不足;经营规模较小,不打算长期经营和采取无证“游击”经营;经营管理不完善,缺乏农业知识,对农药产品分类仓储不规范,农药与种子,饲料,食品等混放柜台,同时销售。根据新的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很多农药经营户不具备申报办证的相关条件,要在 2018 年8 月 1 日前,完成现有农药经营者的许可办证工
8、作,我们将面临着很大的挑战。三、今后工作推进的对策和建议(一)加强农药管理法规的宣传与培训农药经营者是正确指导农户安全科学使用农药的主导者,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利用手机,电视等各种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加大对农药管理条例和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力度,同时加大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农药经营者的农药安全存放和使用知识水平,充分发挥了经营人员排头兵作用,不断引导农民安全合理用药。(二)建议明确职责,成立设置农药管理机构。农药管理工作事关全区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等各个方面。我们应当与时俱进,结合实际,抓紧建立农药监督管理机构,明确责任,配备人员,强化培训,提高素质,配置设备
9、,把农药监管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管好农药,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三)强化市场监督管理一是严格经营资格审查准入条件,加强对农药经营单位的管理,对经营人员进行法规和农药知识的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者。二是实行工作重点转移。充分利用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的有利条件,从过去对农产品农药残留的监管为主向农药质量抽检转变。三是要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精的同志充实到执法队伍,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保证农药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规范执法程序,在群众中树立农业部门良好的执法形象。四是加强部门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与工商,技术监督,公安等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建立市场监督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