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一 镇江市市区企业 2010 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单 位 名 称 ( 盖 章 ) : 单 位 代 码 : 单 位 : 人 、 元 单 位 基 本 情 况法定代表人 业务经办人 联系电话社会保险登记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工商执照号码办公地址申 报 情 况2009 年度全部职工工资列支总额 年申报缴费基数总额2009 年年初总人数2010 年实际申报数 申报缴费人数2009 年财务实际列支数2009 年企业职工平均人数扣 减 因 素 增 加 因 素项 目 人数 工资总额 项 目 人数 工资总额2009 年 1 月后减少人员 2009 年新增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在原单位人员 2010 年新增参
2、保人员退休返聘人员 达不到最低缴费基数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其它外籍人员工资超 300%的人员其它申报数与实际列支数差额的原因合 计 合 计缴费基数差额= -+-调整后申报数与财务数的差额 人数差额=-+-对 比 情 况2009 社保年度申报缴费基数总额 缴费人数 人均月缴费基数缴费水平2010 社保年度申报缴费基数总额 缴费人数 人均月缴费基数我承诺以上数据是真实、准确的。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年 月 日 单位填报人: 年 月 日以下由社保经办机构填写 1、缴费基数签名或公示情况的相关材料; 2、缴费基数纸质文档; 3、月工资、津贴、奖金汇总表; 4、月工资、津贴、奖
3、金发放的会计记账凭证复印件; 5、 “应付工资”明细账、相关账册、报表和资料; 6、2009 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原件和复印件; 7、 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初审意见; 初审人: 年 月 日复审意见:复审人: 年 月 日说明:1、=-合计+合计,=-合计+合计。2、 “2009 年 1 月后减少人员” 对应的“工资总额” 栏应填列该类人员在 2009 年期间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3、社会保险在原单位人员须提供参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劳务派遣人员须劳务派遣协议及花名册;外籍人员须提供就业证、聘书等复印件;有其它项目的也需提供相应的
4、资料。4、 “2009 年新增参保人员”对应的“工资总额” 栏应填列该类人员经推算出的未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如某职工2009 年 8 月到单位参保,经推算其申报的月缴费基数为 1500 元,则填列其 1-7 月份未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 10500 元。5、 “2010 年新增参保人员”对应的“工资总额” 栏应填列该类人员申报的年工资总额,即推算出的月缴费基数12。6、 “达不到最低缴费基数人员” 对应的“工资总额” 栏应填列该类人员年实际工资与最低缴费基数差额的合计。7、单位申报的年缴费基数总额在考虑参保人员变动的影响因素后,仍与财务数的工资总额有差异的,应另附证明材料和文字说明。8、本表一式两份,缴费单位与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单位如有其它情况请另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