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红 星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关 于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共 同 向 参 股 子 公 司 增 加 投 资 的 关 联 交 易 的 独 立 意 见 我们作为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的相关规定,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相关负责人汇报以及我们实际了解的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向参股子公司增加投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客观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1)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该议案的程序合规,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议案资料真实、完整。(2)公 司与 关 联方 此次 共 同向 参股 子 公司 青岛 红 星物 流实 业 有限 责任 公司进一步增加投资,有利于其更加顺利地开展日常经营工作,增强竞争能力。(3)我 们未 发 现需 提请 投 资者 关注 的 其他 事项,未发 现存 在 损害 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姜世光 田庆国 赵法森 2013 年6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