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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92SST星美: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200804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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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1.3 所有董事均出席董事会。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1.5 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何家盛先生、

2、总裁潘立夫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2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股票简称 S*ST星美 股票代码 000892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东路50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400080 办公地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1号星光大厦B座6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401121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电子信箱 2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何家盛(代)陈亚兰 联系地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1号星光大厦B座6楼 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1号星光大厦B座6楼 电话 02367882855

3、 02367882855 传真 02367882868 02367882868 电子信箱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06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2005 年 2007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70,979.44 33,940,110.52 33,940,110.52-99.50%66,224,227.32 66,224,227.32利润总额 4,156,034.59-1,573,943,906.60-1,286,943,829.73100.33%-528,033,749.72-502,758,807.12归属于上市公

4、司股东的净利润 4,559,312.07-794,441,501.91-1,245,239,052.13100.37%-505,886,317.21-481,006,010.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3,539,213.69-336,023,755.05-786,821,305.27 90.65%-352,628,748.53-327,748,441.5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7,792.10-3,205,964.62-3,205,964.62 91.34%-39,555,171.06-39,555,171.062006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05

5、年末 2007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473,767,502.00 424,089,608.84 466,030,484.45 1.66%2,334,435,984.24 2,359,710,926.84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1,185,511,283.70-1,205,610,712.66-1,189,667,063.26 0.35%252,114,650.56 277,389,593.16 3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06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2005年 2007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基本每股收益 0.01-1.

6、92-3.01 100.33%-1.22-1.16 稀释每股收益 0.01-1.92-3.01 100.33%-1.22-1.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18-0.81-1.90 90.53%-0.85-0.79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200.66%-173.4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0.09%-92.8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39.87%-118.1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0.58%-55.13%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0007-0.0077-0.0077 90.91%-0.0956-0.0956 2

7、006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05年末 2007年末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93-2.91-2.91-0.69%0.61 0.6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724,844.17(2)债务重组收益 69,991,566.76(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8,938,423.63(4)扣除的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106,620.46合 计 78,098,525.76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4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8、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鹏华行业成长基金投资 104,957.73 214,383.01 109,425.28 109,425.28 合计 104,957.73 214,383.01 109,425.28 109,425.28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 股 其他小计数量 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1、发起人股份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1、人民

9、币普通股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4、其他 293,876,880 2,160,000 480,000 1,680,000 291,716,880 120,000,000 120,000,000 71.01%0.52%0.12%0.41%70.48%28.99%28.99%293,876,880 2,160,000 480,000 1,680,000 291,716,880 120,000,000 120,000,000 71.01%0.52%0.12%0.41%70.48%28.99%28.99%三、股份总数 413,876,880 100%413,876,880 100%5

10、 4.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22425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 性质 持股比例持股总数 持有非流通股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0158,000,000 58,000,000 上海钜爱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8420,013,618 20,013,618 上海平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8320,000,000 20,000,000 上海紫澜门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8320,000,000 20,000,000 上海紫澜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

11、人 4.8320,000,000 20,000,000 上海申恩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515,500,000 15,500,000 张怀斌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215,000,000 15,000,000 冯永辉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215,000,000 15,000,000 王安生 境内非国有法人 3.5214,550,000 14,550,000 金华市金威产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513,440,000 13,440,000 前 10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流通股数量 股份种类 陶燕 1,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郑旭 1,016,10

12、0 人民币普通股 檀进生 949,900 人民币普通股 许莉静 866,450 人民币普通股 陈旭 770,236 人民币普通股 高婷 704,300 人民币普通股 江苏信源诚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641,000 人民币普通股 谭先莉 541,000 人民币普通股 凌霞 505,050 人民币普通股 李强 439,2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本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上海紫澜门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紫澜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4.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控股股东

13、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6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原控股股东为卓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覃辉先生。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原控股股东卓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拍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了变更。4.3.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由于公司原主要股东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卓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庆朝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共计 20317.64 万股法人股份相继被司法分拆拍卖给了 13 家法人和 6 个自然人,导致公司目前股权结构高度分散,控制权存在缺位状态。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由于公司目前股权结构高度分散,控制权存

14、在缺位状态。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7上述人员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期权及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 变动 原因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可行权股数 已行权数量 行权价 期末股票市价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 何家盛 董事长、财务总监 男 47 2007.12.27-2010.07.16 0 0 0.00 0 0 0.00 0.00 是 胡宜东 副董事长 男 44 2007.07.16-2010.07.16 0 0 60.0

15、0 0 0 0.00 0.00 否 王安生 董事 男 45 2007.12.27-2010.07.16 0 1455万股2007年6月司法裁定受让 0.00 0 0 0.00 0.00 是 李 敏 独立董事 男 51 2007.12.27-2010.07.16 0 0 5.00 0 0 0.00 0.00 否 龚书楷 独立董事 男 66 2007.12.27-2010.07.16 0 0 5.00 0 0 0.00 0.00 否 王永康 监事会召集人 男 45 2007.12.27-2010.07.16 0 0 0.00 0 0 0.00 0.00 是 徐景成 监事 男 48 2007.12.

16、27-2010.07.16 0 0 0.00 0 0 0.00 0.00 是 徐 虹 监事 男 43 2007.12.27-2010.07.16 0 0 6.00 0 0 0.00 0.00 否 潘立夫 总裁 男 46 2007.12.10-2010.07.16 0 0 0.00 0 0 0.00 0.00 是 8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公司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概述(1)公司主营业务为通信产业投资,通信设备制造,通信工程及技术咨询;增值电信业务;机械产业投资及设备制造;自营进出口业务。(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1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 3376.91万元,营

17、业利润-6511.07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亏损 120354.20万元,净利润 415.5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129109.96万元。截止 2007年 12月 31日,资产负债率为 350.23%,公司 2007 年营业收入与上年相比下降,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经营基本停顿,净利润比上年增长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原股东卓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豁免公司部分债务形成的营业外收入,营业利润比上年增长,主要是上年计提了大量的资产减值损失,今年费用比上年大幅减少所致。(3)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主要困难及对策:2007年,公司资金持续紧张,公司有效资产全部被债权人查封或拍卖,生产经营停止,公司经

18、营和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依赖于公司重组能否成功。目前公司重组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但鉴于公司股权结构分散,债务情况复杂,债务数额巨大,重组工作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或分产品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减(%)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增减(%)主营业务利润率比上年增减(%)通信服务业 170,979.44-99.50%-100.00%89.96%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CDMA手机业务 170,979.44-99.22%100.00%-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19、9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减(%)西南地区 127,480.80-99.61%华北地区 43,498.64-89.50%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审计报告中提出:(一)关于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星美联合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210,776,842.64元。由于截止报告日星美联合有关资产重组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星美联合持续经营能力尚不确定。(二)关于财

20、务报表合并范围 因星美联合无法完整提供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工商和税务存续情况,因此我们无法对合并报表范围发表意见。(三)关于财务报表年初数 自 2005 年以来,因星美联合无法提供完整的会计核算资料,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对其2005年度、2006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而,我们仍无法通过审计程序取得相应的审计证据对 2007 年度星美联合财务报表的年初数进行核实。(四)关于财务报表年末数 星美联合 2007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列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280,311,889.45 元,占年末资产总额的 59.17%。由于星美联合未能提供这些被投资单位的财

21、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因而我们无法对这些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在星美联合的财务报表上是否完整、真实的得到反映作出判断。星美联合2007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列示存货账面余额47,131,759.21元、存货跌价准备 45,173,378.42 元、存货净值 1,958,380.79 元,占年末资产总额的0.41%;固定资产原值 828,079,670.66 元、累计折旧 243,630,872.66 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16,772,107.05 元、净值 67,676,690.95 元,固定资产净值占年末资产总 10额的 14.28%。由于审计人员无法实施盘点,也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因而

22、我们未能对于这些资产年末的数量和状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星美联合 2007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列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79,153,302.48 元、净额 49,624,560.46 元,占年末资产总额的 10.47%;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318,791,581.58元、净额为72,562,908.07元,占年末资产总额的15.32%。应付账款余额 48,409,353.93 元,占年末负债总额的 2.92%;其他应付款余额618,799,900.21元,占年末负债总额的37.36%;预收账款余额2,481,693.65元,占年末负债总额的0.15%。截至审计结束日,由于审计

23、人员无法实施函证等审计程序,因而我们未能对星美联合往来款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星美联合2007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列示货币资金余额1,538,689.27元,占年末资产总额的 0.32%;短期借款余额 667,241,842.18 元,占年末负债总额的40.2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116,631,482.16元,占年末负债总额的7.04%;应付利息余额 158,047,412.35 元,占年末负债总额的 9.54%。由于审计人员无法实施函证和测试等审计程序,因而我们未能对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借款(含利息)余额及借款担保余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星美联合2

24、00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列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29,528,742.02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46,228,673.51 元,存货跌价准备 45,173,378.42 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899,303.56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16,772,107.05元,公司未能提供合法的计提依据或其他的证据,审计人员无法进行核对和测试,也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因而我们未能对这些减值准备计提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五)关于财务报表其他披露事项 因星美联合提供的资料不齐,我们无法实施复核和核对程序,以判断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借款余额、或有事项等是否得到准确和完整的披露。除上述事项之外,由于

25、星美联合未能提供其他与财务报表编制有关的资料,我们对于是否存在其他影响财务报表的事项也无法作出判断。2、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所提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无法表示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上述事项是存在的,公司重视上述事项的存在对公司产生的不良影响,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认真做好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以消除其不良影响。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程度:上述事项对公司2007年度利润无影响,但上述事项的存在说明公司的内部管理存在较大问题,也不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的开展。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可能性:公司董事会认为,通过加快重组和股改的步伐,公司能够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负面影响。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

26、响的具体措施:(1)认真执行破产重整计划;(2)加快股改步伐;(3)加强内部管理;(4)提高 11财务工作水平,提高财务信息质量;(5)规范运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3、独立董事意见:我们注意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针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指出的上述问题,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财务会计部门应当引起高度重视。我们要求: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认真执行破产重整计划;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加强成本控制,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切实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

27、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08第11500号审计报告,公司2007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59,312.0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29,214,332.14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24,655,020.07元,鉴于公司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卓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豁免本公司欠该公司的债务合计人民币69,991,566.76 元所致,公司 2007 年度经营仍为亏损,公司200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

28、积金转增股本。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无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12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对象名称 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 金额 担保 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月28日 3,000.00 担保 2004.1.28-2005.1.25 否 否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7月28日 1,339.00 担保 2004.7.28-2005.1.28 否 否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

29、3年1月6 日 4,000.00 担保 2003.1.6-2006.1.9 否 否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0月22日 2,000.00 保证 2003.10.22-2004.10.21 否 否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15日 3,500.00 保证 2003.12.15-2004.12.14 否 否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3月23日 2,100.00 保证 2004.3.24-2005.3.23 否 否 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3月15日 1,569.00 保证 2004.1.30-2004.12.30 否 否 星美传媒集

30、团有限公司 2004年9月30日 192.00 担保 2004.9.30-2005.3.30 否 是 星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04年9月30日 3,000.00 担保 2004.9.30-2005.9.29 否 是 星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04年1月5日 3,609.00 担保 2004.1.5-2005.1.4 否 是 重庆三爱海陵实业有限公司 2003年7月17日 498.00 担保 2003.7.17-2004.7.9 否 是 重庆三爱海陵实业有限公司 2003年7月17日 1,398.00 担保 2003.7.17-2004.7.19 否 是 重庆三爱海陵实业有限公司 2003年7

31、月21日 258.00 担保 2003.7.21-2004.7.20 否 是 重庆三爱海陵实业有限公司 2003年11月28日 71.00 担保 2003.11.28-2004.11.19 否 是 北京连丰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4月6日 5,000.00 担保 2004.4.6-2005.4.5 否 否 沈阳圣佰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05年3月31日 3,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05.3.31-2008.3.30 否 否 13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 35,034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报告期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

32、计 18,485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 53,519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其中: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9,026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18,485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 27,511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方 发生额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卓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原第二大股东)0 0-1787 28

33、796 14金信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0 0 0 1500 重庆朝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原第三大股东)0 0 1927 12511 合计 0 0 140 42807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元,余额0元。7.4.3 2007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7年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 2007 年末,上市公司未能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相关原因及已采取的清欠措施和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进程:由于公司已

34、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为此公司的股改工作最终将视破产重整计划的进程而定。公司争取在 2008 年底前完成股改工作。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前发生持续到报告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本公司分别于 2004年5月12日、2004年5月19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借款1500万元和400万元,合计借款1900万元,2004年5月17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借款2000万元,朝华科技提供了 15担保。2005年4月25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与本公司签订了 权利质押合同,同意将本公司拥有的有合法处分权的湖北长丰通信有限公司3600万元股权

35、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2005 年 9 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1900万元、2000万元及利息;要求朝华科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2004年12月30日,南京市商业银行新港支行与江苏长丰签订1300万 元的借款合同,该借款由本公司、重庆长宽提供了担保。该行以贷款到期后江苏长丰未归还贷款及利息,于 2005 年 9 月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江苏长丰偿还借款1300万元及利息;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2004 年 10 月 19 日,本公司向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借款 1800 万元,借款期限为2004年

36、10月19日至2005年6月18日,朝华科技提供了担保。兴业银行重庆分行以本公司仅支付了至 2004 年 12 月 20 日止的利息,借款本金及其余利息至今未归还为由,于 2005 年 8 月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本公司归还借款1800万元及利息,朝华科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公司分别于 2004年4月23日和2004年4月27日与华夏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签订了 1500 万元借款合同,合计借款总额为 3000 万元,长运股份提供了担保。两笔借款的借款期限分别为 2004年4月23日至2005年4月22日和2004年4月27日至2005年4月26日。2005年3月11日,华夏银

37、行重庆上清寺支行与本公司签订了权利质押合同,对借款合同项下债权以本公司对星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所持的股份提供质押担保。借款发放后,本公司未按约支付每月贷款利息。借款合同到期后,本公司仍未偿还借款本息。华夏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以此为由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3000 万元及借款项下利息及罚息;要求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本公司承担;要求长运股份承担连带的保证责任。5、2003年1月17日,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借款780万元,期限一年,该借款展期后已于2004年7月15日到期,卓京投资提供了担保,本公司用其持有的重庆长宽和友通数字媒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通公司)

38、的股权向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提供质押担保。2005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以本公司没有依约还款,至今尚欠借款本金688万元及利息为由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本公司、卓京投资连带清偿借款688万元及利息;确认原告对本公司用以质押的(重庆长宽、友通公司)股权有优先受偿权。6、2004年4月12日,本公 司向交通银行九龙坡支行借款 2000 万元,期限10 个月,朝华科技、卓京投资提供了担保。2005 年 6 月,交通银行九龙坡支行以贷款到期后,本公司、朝华科技、卓京投资未履行还本付息义务为由向重庆市 16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本公司偿还2000万元及利息;要

39、求朝华科技、卓京投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7、2004年6月30日,深圳发展银行成都分行与成都长丰签订综合授信额 度合同,由深圳发展银行成都分行向成都长丰综合授信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随后签订了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一年。同时深圳发展银行成都分行与本公司、四川省星美数码网点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继后又与重庆长宽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2005年1月18日,深圳发展银行成都分行与重庆长宽签订了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由重庆长宽以其享有的所有权的 709.724 公里光缆作为抵押物,对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 2000万元贷款进行担保。深圳发展银行成都分行以成都

40、长丰拖欠利息,避免信贷风险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请求解除深圳发展银行成都分行与成都长丰签订的贷款合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裁决成都长丰立即偿还借款本金 2000万元及所欠利息和罚息、复利;本公司、四川省星美数码网点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长宽对成都长丰所欠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深圳发展银行成都分行有权拍卖、变卖重庆长宽抵押给深圳发展银行成都分行的抵押物以优先受偿。8、2004年8月25日,华夏银行成都青羊支行向成都长丰提供2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本公司提供抵押担保、连带责任担保和股权质押担保。华夏银行成都青羊支行以成都长丰未能按约付息为由,有权提前

41、收回贷款,并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成都长丰偿还借款本金及欠付息;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06年6月5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5)成执字第98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本公司所有的,位于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20号同五四路39号物理层第21层房产,作价861万元交付四川神洲泓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抵偿其所欠部分债务。9、2004年1月6日,交行九龙坡支行向重庆长宽提供 2000 万元借款,期限 1 年,由本公司、朝华科技、卓京投资提供担保。2004年6月1日,交行九龙坡支行向重庆长宽提供800万元借款,期限7个月,由本公司、朝华科技、卓京投资提供担保。该行以

42、重庆长宽借款到期后未履行还款义务为由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重庆长宽偿还银行借款 2800 万元及利息;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要求朝华科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要求卓京投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10、2004 年 11 月,光大银行南京分行向江苏长丰提供 1000 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2005年7月,光大银行南京分行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江苏长丰归还借款1000万元。1711、2004年7月13日,中信实业南京分行与江苏长丰签订了银行承兑协议,为江苏长丰开立总金额为2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自2004年7月13日至2005年1月13日。同日,中信实业南京分行与本公

43、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本公司为江苏长丰自2004年7月12日至2005年7月12日期间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为 10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承兑汇票到期后,因江苏长丰未能在付款到期日前足额交付票款,至2005年3月4日止,江苏长丰尚欠本金8903633元、利息231340元。2005年3月,中信实业南京分行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江苏长丰立即归还欠款8903633元及利息;本公司为江苏长丰的上述还款承担连带责任。12、2003 年 10 月 10 日,本公司与枳城工行签订了一份权利质押合同,约定由本公司以其持有的中华通信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通信)的股权 6500万股

44、为质押,作为本公司在 2002 年 10 月 10 日至 2006 年 10 月 9 日期间向枳城工行借款的担保。2003 年 10 月 16 日,枳城工行与本公司签订了一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由枳城工行向本公司提供借款28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该借款于 2004 年 10 月 15 日到期后本公司未偿还,同日签订了流动资金展期协议书,约定本公司于 2005年1月15日和4月14日分别偿还借款 800 万元、2000万元,到期后本公司亦未能偿还借款。2005 年 7 月,枳城工行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本公司立即归还借款 2800 万元及利息;要求对本公司用以质押的中华通

45、信公司的股权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13、因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长丰宽带通信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借款未如期归还,中国农业银行巴南支行提起诉讼,本公司作为担保方被一并列为被告,2005年6月12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以(2005)渝一中民初字第201号、202号、203号民事判决书,判定重庆长丰宽带通信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 3,500.00 万元及其利息、罚息,以及承担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277,689.00 元。因本公司及重庆长丰宽带通信技术产业有限公司未完全执行判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重庆长丰宽带通信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名下价值 2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公司与巴南农行进行了

46、多次充分的沟通,达成了一致意见,将重庆长宽的地上网络设备部分进行拍卖,以偿还重庆长宽所欠巴南农行借款本金3500万元及相应利息。14、2005年12月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2004)二中民初字第1220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星美联合向招商局航华科贸中心有限公司返还22,026,796.77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46,020.00元和保全费136,530.00元。15、2004年3月1日,交通银行成都分行向成都长丰提供3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同日,本公司与交行成都分行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82005年3月4日,重庆长丰宽带通信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与交行成都分行签订 最高额抵押合

47、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到期后,成都长丰只偿还了借款本金102881 元,尚余借款本金 29897119 元及全部贷款利息未归还。2005年3月15日,交行成都分行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成都长丰偿还借款本金及欠付息;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要求重庆长丰宽带通信技术产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05 年 11 月 14 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5)川民初字第 6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成都长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交行成都分行借款 29897119 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本公司、重庆长丰宽带通信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对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

48、费、其他诉讼费、诉讼保全费共计315920元,由成都长丰承担157960元,本公司、重庆长丰宽带通信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各承担78980元。16、2004 年 10 月 24 日,星美联合与太极实业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协议。协议约定:鉴于双方于2002年5月8日签订了互保协议,约定在互保期间,相互为对方不超过15,000万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根据互保协议,太极实业公司为星美联合提供了以下担保:2003 年 8 月为星美联合向招商银行成都营门口支行的5,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04年8月19日为星美联合向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的2,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03年1月18日为星美联合

49、向交行九龙坡支行的贷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2004年7月20日为星美联合向交行九龙坡支行的贷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2003年12月2日为星美联合向重庆市商业银行临江门支行的展期贷款1,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太极实业公司为星美联合提供了上述担保,星美联合为太极实业公司提供有效反担保,同意将其持有的成都长丰公司的全部出资额及友通数字媒体有限公司(即星美数字媒体)16,000万元的出资额质押给太极实业公司。太极实业公司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星美联合支付违约金900万元,公证费5万元,要求成都长丰承担连带责任。200

50、5年6月20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5)渝三中民初字第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星美联合在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给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8,600,292元,由成都长丰宽频通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7、2005 年 12 月 6 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2004)二中民初字第1220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星美联合向招商局航华科贸中心有限公司返还22,026,796.77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46,020.00 元和保全费136,530.00元。18、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5)穗中法民二初字第3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星美联合、卓京投资、星美传媒和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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