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贵州红 星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 独立董 事关于 相关事项 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贵州 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 有关规定和要求,提前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续聘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总金额等 议案资料后,就相关事项
2、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意见:一、关 于续 聘 会计 师事务 所 的 事前认 可意 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 秘书处提供的有关 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资料,认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 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 的审计意见合规、合理。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3、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二、关 于预 计2021年 度日 常 关 联交易 及总 金额 的 事前 认可意 见 1、公 司预 计的2021 年 度日常 关联 交易 事项 主 要为延续 多年 形成 的公司 产品销售、矿石原材料采购、土地及房屋租赁、综合服务 等交易事项,相关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且公司与相关关联方 的交易事项 已诚信履行多年,相关交易 不会给公司 带来重大违约风险,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2 2、我 们同 意将 公司预 计的2021 年度 日常 关联 交易事 项 及 总金额 提交 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 需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该议案。独立董事:李子军 张再鸿 黄 伟 王 保发 庞广廉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