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L / T ICS 27.100 F 23 备案号:24189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 / T10912008 Technological code for furnace safeguardsupervisory system in fossil fuel power plan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I DL / T 第一章、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3 5 煤粉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逻辑设计 8 6 循环流化床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逻辑设计 14 7 燃油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逻辑设计 17 8 燃气锅
2、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逻辑设计 21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推荐的燃油系统泄漏试验步骤 26 II DL / T III 第二章、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行业标准修订、制定计划的通 知(发改办工业20071415号文)的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是在对我国各类火力发电厂FSSS应用研究的基础上编写的FSSS技术规程。 本标准的附录 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热工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电力试验研究院、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徐州燃烧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政、贾强邦、李军、杨启昌。 本标
3、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 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DL / T 第三章、 火力发电厂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技术规程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炉膛防内爆/外爆、燃烧器管理、燃烧控制系统的逻辑设计以及对监 控设备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蒸发量为 410t/h1900t/h 级燃煤锅炉炉膛的安全监控,也适 用于燃油、燃气和循环流化床蒸发量为 410t/h1050t/h 级的多燃烧器炉膛的锅炉的安全监 控。其他容量的锅炉可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4、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 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L/T 435 电站煤粉锅炉炉膛防爆规程 DL/T 655 火力发电厂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验收测试规程 DL/T 701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术语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储仓制系统 bin system;storage system 燃料制成粉后储入粉仓,然后从粉仓通过给粉机供给炉膛燃烧的一种系统。 直吹制系统 direct-fired system 燃料制成粉后直接从磨煤机送入燃烧器的一种系统。 燃烧控制系
5、统 combustion control system 自动调节炉膛燃料和风量的控制系统,确保锅炉在指令负荷范围内能维持适当的空气/ 燃料比,维持炉膛负压在规定范围内,以保证锅炉的连续燃烧和火焰稳定。 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 furnace safeguard supervisory system(FSSS) 保证锅炉燃烧系统中各设备按规定的操作顺序和条件安全启停、切投,并能在危急工况 下,跳闸相关设备或迅速切断进入炉膛的全部燃料(包括点火燃料),防止发生爆燃、爆炸 等破坏性事故的安全保护和顺序控制装置。 注:国外也使用术语燃烧器管理系统(burner management system,简 称
6、 BMS)。燃烧器控制系统(burner control system,简称BCS)、燃料燃烧安全系统(fuel-firing safety system,简称FSS)包含在本定义中。 4 DL / T 火焰检测器 flame detector 检测有无火焰并提供信号的装置。 DL/T 4352004定义2.2 点火器 ignitor 能在一瞬间提供足够的点火能量去点着主燃烧器燃料的固定安装设备。 惰性化 inerting 将惰性气体或蒸汽充入到空气/燃料混合物中,使其氧含量减少而避免爆炸的可能。 连锁 interlock 当某个设备的运行参数达到或偏离限值、操作顺序不正确、设备跳闸时,自动地
7、停止有 关设备运行、中断不适当顺序的继续进行、跳闸相关设备,以避免事故扩大或出现危险情况 的装置或控制程序。 总燃料跳闸 master fuel trip(MFT) 一旦出现危及锅炉安全的危险工况时,由人工操作或保护信号指令动作快速切断所有入 炉燃料,包括点火器的燃料,它是炉膛安全监控系统主要功能的一部分。 燃油跳闸 oil fuel trip(OFT) 由人工操作或保护信号指令动作,快速关闭主燃油跳闸阀,切断进入锅炉炉膛的燃烧用 油。 炉膛吹扫 purge 使空气流过炉膛、锅炉烟井及与其相连的烟道,以有效清除任何积聚的可燃物,并用空 气予以置换的过程。亦可用惰性气体进行吹扫。 炉膛外爆 fu
8、rnace explosion 在炉膛或与炉膛相连接的后部烟道受限空间内积聚有煤粉、油雾、燃气与空气的混合物, 当这些混合物的浓度处于爆燃极限范围内时,如遇到点火源即会爆燃,燃烧产物温度骤增, 体积膨胀,压力瞬间升高,乃至炉膛损坏,此现象即为炉膛外爆。 DL/T 4352004定义2.25 炉膛内爆 furnace implosion 炉膛负压过大使炉墙内、外所产生的压差超过炉墙承受压力,导致炉墙向内爆裂的现象 称为炉膛内爆。 DL/T 4352004定义2.26 风机超驰作用 override action of fan 检测到炉膛压力有足够大的偏差时的一种控制作用,其使引风机的控制装置向减
9、少偏差 的方向动作。 点火器安全关断阀 ignitor safety shutoff valve 5 DL / T 响应燃料跳闸指令,自动并完全切断进入点火器燃料的关断阀门。 DL/T 4352004定义2.10 总则 对制造、设计、安装和运行维修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对逻辑设计提出了最低限度的要求,随着发电厂自动化水平的提高及锅 炉设备类型的多样化,监控系统应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a) 增、减本标准的逻辑设计,以适应自身特点要求。 b) 增加有关重要操作事件的信息指示,以使运行人员能迅速作出反应。 c) 系统应具备系统功能在线检查和维护的功能,并不影响控制系统整体可 靠性。 d) 提供一个有助于正
10、确决策(如操作指导、智能化报警等)和快速操作(如 自动跳出相关画面等)的环境。 火力发电厂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的设计,应采用可靠性高的设备和成熟的技 术。新产品和新技术应经过试用和考验,经实践证明合格后方可在设计中采用。 在系统和仪表未安装完毕、试验合格并投入运行前,不能启动锅炉。 应编写详细的运行操作规程,清楚叙述所有的手动和自动功能,列明所有的操 作顺序和检查要点。 保护装置应投入闭环运行,未经批准不能撤出运行。保护动作或撤出应作好记 录。 设计时不应考虑为方便操作设备而取消任一连锁功能。因故连锁装置需退出运 行时,应在运行日志中加以记录,并应采取其他措施监测该连锁功能。 保护、连锁系统在
11、安装、调整和测试时应验证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定值、定 时的准确性。重要的保护、连锁系统应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应制定系统与设备的定期试验和维护、维修计划,维修后应进行相关系统的保 护及连锁验证试验。 连锁保护试验中,需要改变或产生信号时应尽可能在源头(一次元件或设备) 进行。 所有油燃烧器的安全关断阀,应尽量靠近点火器安装,使得阀后燃油管燃油的 残留量减至最少。阀门的关断速度要尽可能快(燃油总管的安全关断阀关断时间宜小于1s, 油燃烧器的安全关断阀关断时间宜小于2s)。 对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操作的设计要求 在控制盘(台)上应设置独立并可直接动作(可经确认或加避免误动的保护罩) 的MFT紧急按
12、钮,其回路应独立于分散控制系统的控制器及模件,并由硬接线实现。 应设置吹扫条件、点火条件、火焰检测、吹扫失败、点火失败、MFT、MFT 首出 原因、燃烧器启动条件、磨煤机启动条件、磨煤机跳闸首出原因等专用显示画面。 关键设备的基本设计要求 炉膛安全监控系统设备 炉膛安全监控系统应根据不同的炉型、制粉系统和燃烧器的要求进行设计, 应将单个模件的故障对整个系统的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系统应能判明故障类型,至少包括: a) 电源故障; b) 通信故障; c) 处理器故障; d) 输入和输出模件故障; e) 信号中断、漂移、恢复、瞬态干扰。 6 DL / T 系统的设计还应包括下列功能: a) 系统故障
13、诊断功能; b) 防止未经授权的逻辑修改; c) 系统内任何个别部件故障,不能妨碍强制性的MFT; d) 系统的响应时间应足够短, 以防止由于反应不及时而造成故障、 事故的扩大或误动作; e) 系统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以防止误动作; f) 在系统失电时,I/O和继电器动断、动合触点的设置应保证其所控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或机组安全运行所需的工作状态。 执行炉膛安全监控功能的逻辑系统,不应与任何其他逻辑系统组合在一起。 火焰监控和跳闸系统设备的设计要求 火焰监控: a) 容量为670t/h等级及以下的锅炉可采用全炉膛火焰监视和灭火保护。容 量为1000t/h等级以上的锅炉,应对各燃烧器(包括主燃烧
14、器和点火燃烧器)单独进 行监视,一旦检测到某个燃烧器火焰熄灭,应自动关闭该燃烧器的安全关断阀。 b) 火焰检测器对燃烧器的视角在炉膛设计时就应考虑,最后通过现场试验 确定,并应对视角的有效角度范围进行校核。 c) 应提供清洁空气,保证火焰检测器镜头的清洁和冷却。 d) 火焰检测器应具有自检查功能,以排除火焰检测器或感应元件自身故障 造成对火焰的误判。 跳闸系统: a) 触发 MFT 动作的检测元件和回路,除火焰检测器和在模拟量控制系统(MCS)进行预 处理的风量信号、汽包水位外,应独立于其他控制元件和回路。 b) 应采用比其他控制回路更可靠的硬件和设计(如冗余、三取二等),三取二或三取中 的信
15、号中的三个信号及处理逻辑应独立分布在不同的硬件内,以提高其可靠性。 c) MFT跳闸系统在失电时应产生锅炉跳闸信号以使机组处于安全状态。 d) 炉膛压力保护应采用过程压力直接驱动的压力开关, 应有三个独立取样的“压力高” 开关和三个独立取样的“压力低”开关,压力保护动作信号应按“三取二”逻辑产 生。 e) 炉膛压力取样孔应与吹灰器和看火孔有足够的距离,并应采取适当的防堵措施,防堵 措施不能影响炉膛压力的取样精度。 f) 跳闸条件中的汽包水位保护信号应按“三取二”逻辑设计。 g) 触发MFT的跳闸信号应采用硬接线接入, 需要通过逻辑运算产生的MFT信号应在处理 逻辑中采取冗余或表决的方式提高可靠
16、性。 h) MFT 跳闸输出指令应以硬接线接入其他系统(如 MCS、OCS、ETS 等)和相应动作设 备的跳闸回路,以保证足够的可靠性。 i) 应防止因跳闸连锁系统电源中断或恢复引起系统的拒动作和误动作。 燃烧控制系统设备 本标准对燃烧控制系统的设计要求仅涉及保证炉膛安全运行的要求,并不包 括其他控制系统对燃烧控制系统提出的要求。 锅炉启动状态时,风量应保持在吹扫流量(不小于 25满负荷风量,对燃煤 锅炉要求不大于40满负荷风量)。在整个运行期间,其空气容积流量应等于或大于吹扫流 量。 燃料和空气子系统应提供设定最大和最小极限的能力,以防止燃料和风量超 过使火焰稳定燃烧的极限。 负荷变化时应同
17、时改变燃料量和风量,并保持适当的空气/燃料比。风量控制 在手动时,禁止将燃料量控制投入自动。 7 DL / T 控制系统设计应防止产生富燃料混合物,允许采用燃料量变化期间对空气量 变化的导前或滞后的措施,来保证空气量的暂时富余。当空气/燃料比低于预定值时,应闭锁 增加燃料量和减少空气量的控制动作。 对于平衡式通风炉膛,炉膛压力应保持在设定值。炉膛压力控制在手动时, 禁止将风量控制投入自动。 应提供磨煤机煤/空气混合物温度控制手段。 应提供保证输送所需煤粉的一次风调节手段,并有限制一次风低于危险值的 措施。 应提供煤量、风量、油量等计量装置,必要时应进行压力、温度补偿,以便 测定总燃料量和总风量
18、之比例。 应提供氧量或燃烧产物表计,以显示燃烧情况。 应保证来自炉膛安全监控系统的指令优先于燃烧控制系统指令的执行。 对配置了脱硫系统的锅炉,应采取有 效措施防范因脱硫设备故障跳闸而对 炉膛压力造成的影响。 动力源的设计要求 应提供系统所有控制和安全设备无故障动力(电源和气源)。 系统电源应来自两路独立运行且容量为 100的电源装置,其中一路来自于 UPS。 功能配置要求 本标准第5章8章对煤粉锅炉、循环流化床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的炉膛 安全监控系统应设计的功能提出了基本要求。对燃烧器不同布置方式(墙式对冲、四角切圆、 W 型火焰等)、燃烧器不同数量、不同制粉制(直吹制、储仓制)、锅炉本体
19、及主要辅机的 不同类型和工艺等,应根据制造厂和锅炉专业的要求,设计相应的逻辑功能。 炉膛安全保护功能: 锅炉炉膛安全保护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MFT、炉膛吹扫、油泄漏试验、 锅炉点火、全炉膛火焰监视和灭火保护功能、MFT首出原因和RB等。 一旦检测到炉膛内部分火焰丧失达到危险程度或全部火焰丧失时,或者制造 厂设计并经现场试验验证的跳闸原则满足时,应触发MFT。 MFT时,应切断一切进入炉膛的燃料供应和点火器电源,并解列制粉系统。如 装有炉膛惰性化系统,应同时投入炉膛惰性化系统。 MFT各跳闸动作值及延时时间应由锅炉厂提供设计依据, 运行中在征得制造厂 同意情况下可进行修正。 MFT后,应指示
20、跳闸首出原因。 储仓制系统中应考虑给粉机总电源切换时可能产生给粉机运行状态瞬间失去 (全炉膛燃料丧失)误信号的影响。 可将燃烧器设备的动作情况引入火焰信号的判断,以便更准确地反映火焰状 态。 连锁保护功能: 连锁保护功能应监视燃烧设备的启动、停止过程和运行情况,以确保设备的 安全操作顺序和安全运行。 当设备安全受到危险时,应按适当顺序使最小数量的设备跳闸。 主要设备跳闸后应能指出跳闸的首出原因。 一旦检测到可能导致未燃烧燃料堆积的严重燃烧问题或失去锅炉控制、燃烧 器管理、连锁系统的电源时,应自动停运有关设备。 引起跳闸的任何连锁信号或动作应报警。 报警功能: 报警系统应向操作员提供尽快的听觉和
21、视觉报警,指示超限情况以便其及时 地作出响应。应提供手段将听觉警报消除,而保持视觉报警指示直到工况恢复正常。 8 DL / T 当燃烧出现不稳定时,应有引起运行人员注意的警示信息,以便及时采取补 救措施。 用于跳闸的火焰熄灭信号一旦发生运行燃烧器或火焰包络的火焰熄灭情况, 都应报警通告运行人员。 对所有设计的基本燃料,均应提供该特定燃料燃烧系统的报警。除连锁系统 跳闸报警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报警信号: a) 点火器燃油总管压力(高和低)。 b) 点火器雾化蒸汽或空气压力低。 c) 燃气燃烧器总管压力(高和低)(适用于燃气锅炉)。 d) 燃油燃烧器总管压力(低)(适用于燃油锅炉)。 e) 磨
22、煤机跳闸(非有意识停运)。 f) 一次风机跳闸(非有意识停运)。 g) 磨煤机断煤。 h) 风粉混合物温度高。 i) 炉膛压力(高)。 j) 炉膛负压(高)(适用于平衡通风炉膛)。 k) 炉膛风量(低)。 l) 连锁装置失去动力源。 m) 控制系统电源丧失。 n) 火焰丧失。 o) 汽包水位(高和低)。 p) 风机开(关)闭锁或风机超驰作用。 q) 火检冷却风压低。 参数监视与记录功能: 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至少应包括如下监视信号: a) 火焰监视。 b) 系统设备状态。 c) 启停顺序及运行监视。 d) 报警信号及跳闸原因。 作为最低要求应提供以下参数:主汽流量、给水流量、总燃料量、总风量、
23、 汽包水位、主汽温度、主汽压力、一次风压、磨煤机出口温度、雾化气蒸汽压力、燃油压力 及炉膛压力等。 防止炉膛内爆的控制逻辑设计要求 本节描述负压通风炉膛,在其压力超过炉膛结构忍受能力的情况下,将其危险 降至最低限度的控制逻辑设计要求。 炉膛压力控制系统(内爆保护)。 功能要求:炉膛压力控制系统,应控制炉膛压力在要求的定值点上。 系统要求: a) 三台炉膛压力变送器按三选中发出信号,每台变送器应单独取样,并有适当的监控系 统,以便使机组在炉膛压力测量有故障的情况下能安全运行。 b) 系统应设计代表锅炉空气需求量的前馈信号,该信号可以是燃料量信号、锅炉主控信 号、送风机指令信号或其他合适的需求量指
24、示值,但不应是测得的空气量信号。 9 DL / T c) 在自动/手动切换站后,当炉膛负压误差大时,使用超驰动作或直接闭锁。 d) 在自动/手动切换站后,由总燃料跳闸启动前馈动作,以将压力偏差降至最低。 e) 使用轴流风机时,应避免失速状态运行,以避免空气或烟气量的不可控变化。 设备要求。 炉膛压力控制执行机构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工作速度应不超过控制系统的灵敏度和定位能力,避免自动控制时发生振荡或过调。 过快速度将破坏下游负压瞬态过程,过快速度对手操控制也是不适宜的。 b) 引风控制设备的工作速度,应不低于送风流量控制设备的工作速度。 c) 为保证得到满意的响应速率,当采用变速或轴流风机时
25、,对炉膛负压控制系统的设计 应给予特殊的考虑。 风机启停顺序控制的要求。 风机正确的启动与停止步骤,应由制造厂、工程顾问及运行单位确定。这些 步骤应与本节所规定的顺序相协调。 在所有运行工况下,应确保从送风机入口到烟囱有一个通畅的气流通道。在 系统设计不允许使用全开空气通道之外,其最小空气通道断面积应不小于风机运行时吹扫空 气流量要求所需要的面积。因此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当装有多台引风机或送风机时,启动第一台引风机前,风机所有流量控制装置和关断 挡板应打开。此外,还应打开足够的隔离挡板、风箱挡板、调风器和其他控制挡板, 以确保从送风机入口到炉膛、引风机和烟囱,有一个通畅的气流通道,除非用其
26、他方 式提供通畅的气流通道。 b) 当装设单台引风机或送风机时,在风机启动期间,根据需要应允许将与引风机有关的 控制装置和关断挡板关闭。与送风机有关的流量控制装置和关断挡板,应置于确保该 风机启动时可以接受的启动电流的位置。在风机运行期间,流量控制装置和关断挡板 应置于确保吹扫空气流量的位置。 c) 在风机制造厂推荐的界限内,停运风机的所有流量控制装置和关断挡板应保持开启, 直到第一台引风机和第一台送风机投入运行去保持炉膛压力条件以及通畅的流量通 道为止。 在所有条件下,启动和停止风机的顺序应是: a) 先启动一台引风机,然后启动一台送风机。随后的引风机启动,应按4.5.3.4的要求 进行。
27、b) 停止风机的顺序,应按4.5.3.3 a)的相反要求进行。 启动和停止风机时,使用的方法和有关控制设备的操作,都应尽量减少炉膛 压力和风量波动。一旦情况允许,应尽快投入炉膛压力控制系统,并使其保持自动控制。 不论什么原因,在最后一台风机停运后,风机挡板的开启应经过延迟或处在 被控状态,以防风机在惰走过程中,在炉膛内引起过分的瞬态正压或瞬态负压。 风机连锁的功能要求。应设置下列连锁装置和保护逻辑。 炉膛压力高的连锁要求: a) 当炉膛压力超过正常运行压力达到制造厂规定的限定值时,应启动总燃料跳闸。若跳 闸后风机仍在运行,则应继续运行,但不应手动或自动控制增加风量。 b) 在MFT后点火前,如
28、果炉膛压力仍超过制造厂的规定值时,应将各送风机跳闸。 炉膛负压高的连锁要求(平衡通风式机组): a) 当炉膛负压超过正常运行负压达到制造厂所规定的限值时,应触发总燃料跳闸。若跳 闸后风机仍在运行,则应继续运行,但不应手动或自动控制增加风量。 b) 在MFT后点火前,如果炉膛压力仍低于制造厂的规定值时,应将各引风机跳闸。此跳 闸值应大于4.5.4.2 a)中的跳闸值。 送风机事故跳闸的连锁要求: a) 每台送风机均应有连锁跳闸逻辑和手段, 当送风机处于不能继续运行或其风量达不到 10 DL / T 需要的风量时,均应跳闸。 b) 当送风机事故跳闸时,如果还有其他送风机在运行,应关闭跳闸送风机相应
29、的挡板。 c) 当引风机、送风机设有成对启动、停止和跳闸的连锁系统时,当一台送风机故障跳闸 时,应将相关的引风机跳闸;如果它们不是最后在运行的一对送、引风机,跳闸的送、 引风机挡板也应关闭。如果它们是最后在运行的一对送、引风机,则送风机跳闸后, 引风机仍应保持在被控制的运行状态下,相应送风机挡板应保持在开启位置。 d) 当所有的送风机都跳闸时,应触发总燃料跳闸。所有送风机挡板在延时一段时间后均 应打开,以避免在风机惰走过程中对风道内产生较高的风压。如果有烟气再循环风 机系统,则挡板应关闭。 引风机故障跳闸的连锁要求: a) 每台引风机均应有连锁跳闸逻辑和手段, 当引风机处于不能继续运行或其风量
30、达不到 需要的风量时,均应跳闸。 b) 当引风机故障跳闸时,如果还有其他引风机在运行,应关闭跳闸引风机相应的挡板。 c) 当引风机、送风机设有成对启动、停止和跳闸的连锁系统时,当一台引风机故障跳闸 时,应将相关的送风机跳闸。如果它们不是最后在运行的一对引、送风机,跳闸的送、 引风机挡板也应关闭;如果它们是最后在运行的一对引、送风机时,则两者的挡板应 保持在开启位置。 d) 当所有的引风机都故障跳闸时,应触发总燃料跳闸及所有送风机跳闸。所有引风机挡 板在延时一段时间后均应打开,以避免在风机惰走过程中对烟道内产生较大的负压。 如果有烟气再循环风机系统,则挡板应关闭。 对多台并联的双速或变速风机启动
31、的要求:无论是送风机还是引风机,当启 动第二台和以后的风机时,在风机启动后、开启挡板前,应有条件判断风机的转速已调整到 有足够的能力将风量送出。 煤粉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逻辑设计 燃油系统控制 当以下条件均满足时,主燃油跳闸阀允许开启: a) 燃油供油压力正常; b) 无任何关闭或跳闸指令。 燃油跳闸(OFT )条件(OFT 发生后主燃油跳闸阀应跳闸关闭) : a) MFT; b) 运行操作站或备用盘上操作主燃油跳闸阀关闭按钮; c) 任一油跳闸阀未关,雾化蒸汽(或压缩空气)压力低(有延时); d) 任一油跳闸阀未关,燃油母管压力低(有延时); e) 主燃油跳闸阀开启或关闭故障(开启或关闭信号
32、发出10s后未到位)或状态故障(开 状态和关状态同时触发,延时5s);(可选) f) 任一燃烧器检测无火,而一段时间内对应的油跳闸阀不能关闭。(可选) OFT 复位:MFT 复位后,运行人员通过“开主燃油跳闸阀”操作复位 OFT。 油泄漏试验: 燃油系统泄漏试验的目的是证实油系统的各部分是严密的,判断主燃油跳闸 阀和各油跳闸阀之间是否密闭。如有泄漏,应指出泄漏的原因。 油泄漏试验成功是炉膛吹扫条件之一。如果锅炉点火方式为轻油点重油、重 油点煤粉,则应分别对轻油及重油系统做油泄漏试验。 燃油系统泄漏试验逻辑应包括以下内容(推荐试验步骤参见附录A): a) 通过逻辑控制对油系统各部分加压; b)
33、设计有检测所有泄漏情况的仪表和判别逻辑; c) 向运行人员提供泄漏试验过程和结果的相应信息或报警。 炉膛吹扫 11 DL / T 锅炉点火之前都应对炉膛进行吹扫。 炉膛吹扫的目的是将炉膛和烟道中可能积聚的可燃性混合物清除掉,防止点火 时引起炉膛爆燃。吹扫时应开启送风机、引风机并保持一定的风量,维持一段时间的吹扫以 保证所有可燃混合物从炉膛和烟道中吹扫出去。在吹扫过程中,如果某一吹扫条件不满足, 则吹扫中断,经处理使吹扫条件满足后,重新开始吹扫计时,直至吹扫时间周期完成。吹扫 时间应按照5.2.3 c)的规定确定,推荐为5min10min。 吹扫条件的基本原则: a) 所有进入炉膛的燃料输入被切
34、断; b) 炉膛内无火焰; c) 炉膛的通风量一直保持相当于额定负荷通风量 2530以上的吹扫风量,吹扫时 间应不少于5min或相当于炉膛(包括烟道)换气5次的时间(取二者较大值)。 吹扫时应满足的条件: a) 无MFT跳闸条件; b) 油泄漏试验成功; c) 两台回转式空气预热器运行; d) 任一送风机运行; e) 任一引风机运行; f) 炉膛压力正常; g) 所有火检均未检测到火焰; h) 所有磨煤机停运; i) 所有给煤机停运; j) 主燃油跳闸阀关闭; k) 所有油燃烧器的油跳闸阀关闭; l) 火检冷却风压力正常; m) 所有二次风挡板全开或在吹扫位; n) 锅炉总风量大于定值(254
35、0额定风量); o) 所有给粉机停运(储仓制系统); p) 汽包水位正常(汽包炉); q) 任一炉水循环泵运行(强制循环汽包炉); r) 两台一次风机均停运(若配置一次风机); s) 所有排粉风机均停运(若配置排粉风机); t) 两台电除尘器均停运(若配置电除尘器); u) FSSS系统硬件正常(包括主模件及电源系统)。(可选) 当炉膛吹扫条件均满足时,通过运行人员手动操作进入吹扫阶段。在吹扫时间 内,所有吹扫条件全部满足,发出吹扫完成信号。如吹扫期间任一吹扫条件失去,则发出吹 扫中断信号,并显示中断原因。应在所有吹扫条件重新满足后,运行人员重新手动启动吹扫, 直至吹扫完成。 因引风机失去导致
36、紧急停炉时,或引风机全部停运时,应将风烟通道上所有挡板在规定时间内调 节到全开位置,以建立尽可能大的炉膛自然通风,保持这种状态不少于 15min。 MFT 复位:吹扫完成后,吹扫完成的信号自动复位 MFT,不应设置 MFT复位按钮。 锅炉点火 炉膛点火许可条件: a) MFT 已复位; b) 风箱/炉膛差压正常; c) 火检冷却风压正常; d) 锅炉风量合适(在点火风量,定值推荐为 2580额定风量)或有煤层投运; e) 火检系统运行无异常。 (可选) 油点火许可条件: 12 DL / T a) 炉膛点火许可; b) OFT 已复位; c) 主燃油跳闸阀打开; d) 燃油压力正常; e) 燃油
37、温度正常; f) 雾化蒸汽(或压缩空气)压力正常。 (可选) 油燃烧器投运条件: a) 油点火允许; b) 油燃烧器无火焰检测到; c) 油跳闸阀组关闭; d) 清扫阀关闭。 油燃烧器投运步骤: a) 伸进油枪; b) 伸进点火枪; c) 点火器打火; d) 开始打火后打开油跳闸阀组; e) 当油枪伸进且油跳闸阀组打开且检测到有火信号,则认为油燃烧器投运。 注:如锅炉厂家要求点火前必须清扫油枪,则在伸进油枪后开清扫阀,清扫油枪一段时间(推荐为60s)后, 关闭清扫阀,再伸进点火枪并向下执行其他步骤。 油燃烧器跳闸条件: a) 手动跳闸; b) MFT; c) OFT; d) 油跳闸阀组打开且未
38、检测到火焰达5s15s; e) 油燃烧器投运后设备故障(如油跳闸阀组未在开位、油枪未在进位等); f) 油燃烧器点火失败(包括油枪未及时伸进、点火枪未及时伸进、油跳闸阀组未及时打 开等)。 油燃烧器停运步骤: a) 关闭油跳闸阀组; b) 油燃烧器清扫步骤(按5.3.7进行)。 油燃烧器清扫步骤: a) 点火枪伸进; b) 点火器打火(打火时间推荐为30s); c) 打开清扫阀(清扫时间推荐为1min5min); d) 清扫完成后退出油枪、点火枪。 在油枪清扫过程中出现以下条件,则清扫中断: a) 油燃烧器跳闸; b) 清扫蒸汽压力低。 注:如油枪清扫中断,则油枪不退出,但并不影响下一次油燃烧
39、器点火。 油层顺序投运步骤:应按照厂家推荐顺序,但应是间隔一只油燃烧器启动,保证炉膛的受热均匀, 之间的时间间隔一般为 5s15s(四角切圆锅炉一般为先对角后邻角) 。 油层顺序停运步骤: 停运顺控应与投运顺控顺序正好相反, 后启先停, 之间的时间间隔一般为 5s 15s。 同时使用轻油、 重油或者设计有低负荷油的锅炉, 其重油、 低负荷油的控制逻辑应参照本节规定。 13 DL / T 煤燃烧器控制 中速磨直吹制系统 磨煤机启动允许条件: a) 炉膛点火允许。 b) 任一一次风机运行。 c) 煤层点火能量满足。煤层点火能量的判断全部宜以层为单位。以下任一条件满足,认 为煤层点火能量满足: 1)
40、 对应油层(或天然气)投运。其中油层投运为:同一层的4支油枪至少有3支投 运(每层配置4支油枪);同一层的6支油枪至少有4支投运(每层配置6支油 枪)。 2) 锅炉负荷大于定值(推荐 3050)且相邻煤层投运。其中煤层投运为:同一 层的 4 支煤粉燃烧器至少有 3 支投运(每层配置 4 支煤粉燃烧器);同一层的 6 支煤粉燃烧器至少有4支投运(每层配置6支煤粉燃烧器)。 3) 锅炉负荷大于定值(推荐值:6080)。 注:如果锅炉厂对点火能量有特殊要求时,以锅炉厂的要求为准。 d) 磨煤机出口温度正常。 e) 磨煤机润滑油系统正常(任一台润滑油泵运行且油压正常)。 f) 磨煤机无跳闸条件。 g)
41、 磨煤机密封风控制挡板开启。 h) 冷、热风隔离挡板开启。 磨煤机跳闸条件: a) MFT; b) 失去火焰跳闸(如同一磨煤机对应的4个煤粉燃烧器中,有3个及以上失去火焰;或 同一磨煤机对应的6个煤粉燃烧器中,有4个及以上失去火焰); c) 失去磨煤机润滑油; d) 磨煤机一次风量低; e) 磨煤机运行且磨煤机出口门关闭; f) 磨煤机运行且给煤机停运达到一定时间; g) 磨煤机出口温度高; h) 磨煤机的密封风失去(风机停运或密封风挡板未全开); i) 运行人员手动跳闸指令; j) 一次风机均停运; k) Run Back信号(部分磨煤机); l) 磨煤机断煤、堵煤;(可选) m) 磨煤机及其电机的保护(如轴承温度高、线圈温度高等)。(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