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推荐抵押合同汇编九篇 抵押合同 篇1 编号: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债务人:(以下简称丙方)鉴于:1.乙、丙双方已签订委托保证合同,约定由乙方为丙方向(以下简称债权人)申请的为期年,金额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2.为保障乙方在代丙方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自身担保债权的实现,经各方充分协商,甲方愿意以其拥有所有权的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承担反担保责任。为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订立本合同。第一条、释义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接受甲方提
2、供的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权人,也是为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人。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的反担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人。3.本合同中的债务人是指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并由乙方为该债务提供了保证担保的被保证人。4.本合同中的债权人是指对债务人拥有债权并接受了乙方提供的保证担保的债权人。第二条、抵押标的甲方以下列财产作为反担保抵押物:1.抵押物名称:2.抵押物数量:3.抵押物所在地:4.房屋所有权证:第三条、抵押物事项1.双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2.该抵押物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第四条、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反担保范围为委托保证合同下的乙方
3、因承担保证责任而向贷款银行偿付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支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向贷款银行或第三方偿付的与追索该项贷款有关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丙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在追偿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乙方获得清偿前所产生的代偿款利息,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的基准贷款利率计算;相关裁判文书裁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的,应当依法支付,如遇基准贷款利率和加倍迟延履行利息两种情形并存时,以金额高者为准。第五条、甲方的承诺和保证1.
4、甲方保证其对抵押物享有独立的、完整的、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2.甲方保证其提供的抵押物在本合同签订前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争议或瑕疵,不涉及任何诉讼或仲裁。3.甲方保证其提供的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第六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移、转让、出售、赠与、重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并不得实施减少或降低抵押物价值的行为。2.由于甲方的行为而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或降低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应在15日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新的担保物。非甲方原因而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或降低的,乙方有权在甲方得到的赔偿范围
5、内要求提供担保。3.在抵押期间,甲方对设定的抵押物应须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有关费用(如仓储、经营、维修、保养等)由甲方承担。4.甲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权的任何情况。5.本合同项下有关的登记、鉴定、保管以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七条、抵押登记手续抵押需要办理登记的,则甲、乙、丙三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同时共同到财产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正式登记手续,并由乙方持有正式的抵押登记证明。委托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费用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费用由丙方承担。第八条、抵押权的实现在乙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15日内未受丙方
6、清偿的,乙方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变卖该抵押物(抵押物价值由乙方委托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并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变卖后所得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乙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丙方追偿。在抵押、质押、保证等各种反担保方式并存的情况下,乙方向各反担保人的追偿无顺序限制。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款约定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原状,并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抵押物,同时可要求甲方按抵押物价值总额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3款约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原状并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第
7、3款的约定,又未能按乙方要求将抵押物恢复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则乙方有权要求甲丙任何一方提供其他方式的反担保,同时有权要求甲丙双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以及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丙双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甲方或丙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行使抵押权:(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条款。(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或义务、责任。(3)丙方未能向债权人偿还债务而使债权人向乙方主张代偿的。(4)甲方、丙方或公司被宣告关闭、解散或破产。(5)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构采取查封、冻结、拍卖或采
8、取其他强制执行措施。甲方、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行为或危害乙方正当利益足以妨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为。丙方擅自与贷款银行变更借款合同。丙方擅自提前向贷款银行还款。甲方、丙方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出现上述违约行为或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还款并导致乙方代为清偿的,则乙方有权在任何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等纸质媒体、网络媒体等)上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黑名单或公告形式)甲方、丙方的违约行为及违约事实。第十条、合同的独立性1.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当然解除或终止。2.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各方上级单位的指令,或各方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
9、减轻或免除。3.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各方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破产、解散、撤销等事项或变更企业有关登记事项而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所列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继人继续承担反担保责任。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国业已公布并正在执行的法律,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2.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第十三条、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债务人归还对债权人的全部债务或甲方的担保债权得到全部清偿后终止。第十四条、其他第十五条
10、、文本及签署本合同正本壹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及相关机构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房地产抵押物清单编号:抵押物名称所在地产权人产权共有人面积用途权证名称及编号评估值抵押价值上述抵押物可作抵押价值合计:人民币抵押权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抵押人(签字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抵押合同 篇2 抵押权人(甲方):抵押人(乙方):借款人:第一条:乙方自愿以本人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力、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经
11、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二条:抵押担保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整(小写)¥: 元整,抵押地址沈阳市 区 街(路)号 幢号值 。抵押期限为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签字后共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他项权利证。第四条: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及执行合同所需各项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第五条:在房地产抵押借款之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房地产现状的证明(如有无诉讼、查封、出租、抵押等)。并保证该抵押房地产产权明确,权属清晰,没有任何权属纠纷。第六条:抵押房地产在甲方处封存,在乙方未偿还清借款前,乙方负责抵押房地产的维修、管理,并不得转让、赠与、出售、重
12、复抵押、拆动或损坏、保证抵押房地产的完好无损。如发现乙方有上述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七条:抵押房地产的保险,在抵押期内由乙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借款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押借款及相关费用。 如未办理保险,发生抵押物的损毁、灭失情况,导致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于5日内增补同等价值的财产作抵押,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享有对乙方债务的最终索取。第八条:如乙方因为重大疾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等可能导致无法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甲方有权提前催收欠款并通过法院强
13、制执行,并将此抵押的房地产更名、变卖、拍卖,实现抵押权。第九条:本合同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后生效。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份。第十一条: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在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抵押权人(甲方)签字:抵押人(乙方)签字: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3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其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一、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得分次循环动用,但在同一时间,其动用总额以上开金额为最高限额)及其利息,
14、逾期利息,既违约金以及债务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损害的赔偿。至债权实际金额及各种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债务的清偿期,另立借据,透支约据、本票、约定书、委任保证合同为凭,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各该附件所规定事项的效力与本合同同。二、抵押物:_牌_型汽车_辆,车辆牌号为:_,发动机号为:_,车架号为:_。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_所有。三、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四、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
15、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保证决不擅自迁移。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表人变更时,承受其职务之人,即当然为本合同书权利义务主体的代表人,毋庸为变更的登记。十五、除本合同所订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业所订与贷款有关的各项章则以及金融业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章则,甲方均愿遵守,决无异议。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届期未清偿时得延长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份。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代表人(签字):_ 代表人(签字):_住址:_抵押物提供人(签字):_连带保证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 抵押合同 篇4 出
16、 质人:杭州 酒店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码:质权 人:身份证号码:为确保债务人全面、及时履行其在主合同(详细参见本合同第二条)项下各项义务,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出质人自愿以本合同项下之质物提供质押担保。质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出质人提供的质押担保。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制订本合同。第一条 质物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出质人对 的经营权。第二条 主债权和质押担保1.被担保的主债权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 与债权人 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借款/担保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全部债务。2.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损
17、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臵费用、税费、诉讼费用、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3.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对质物有第一顺序的优先受偿权。4.主合同变更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利益,不因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任何宽限、任何延期还款、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的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变更或替换等情形而受任何影响。如发生上述情形,视为已征得出质人的事先同意,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第三条 质物保管出质人将质物权利凭证,如土地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特种
18、行业经营许可证副本等证件原件交由质权人保存。第四条 质物的处分及质权的实现1.在发生以下情形时,质权人有权处分质物以实现质权:(1)出质人构成主合同项下违约的;(2)发生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实现的情形的;(3)出质人构成本合同项下违约的。2.如发生上述处分质物或出质人违约的情形时,质权人有权直接行使经营权或对经营权进行出租、转让、拍卖等以实现债权。质权人行使质权,出质人应当无条件配合,不得对质权人行使质权设臵任何障碍。3.质权人处分质物后,若有剩余的,应退还出质人。第五条 陈述与保证1.出质人向质权人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1)出质人系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
19、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出质人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3)出质人保证遵纪守法。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出质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章程、有权机关的相关文件、判决、裁决,也不与出质人已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4)出质人保证其出具的全部资料、文件、信息等均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而无任何隐瞒。(5)出质人保证完成为本合同的有效并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备案、登记、信息披露或其他手续,并支付相关税项和
20、费用。(6)出质人确认,在本合同签署日及本合同履行期间内未发生且不会发生拖欠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和补偿金等现象。(7)出质人保证不存在对出质人的履约能力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或事件。2.出质人进一步保证如下:本合同项下质物系出质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转让;出质人保证对该质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并保证除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设定外,该质物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它优越权,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权属争议、权利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第六条 .出质人承诺1.出质人承诺,在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之前,其自身不采取下列行为: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21、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停业、解散、破产、承包、租凭、联营、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合并(或兼并)、合资(或合作)、产权转让等。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财产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申请重组、破产或解散公司。签署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承担具有这一影响的有关义务。2.出质人承诺,当出现下述事件,出质人将于该事件发生之日立即通知质权人,并在该事件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通知原件(非
22、自然人需要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经签署)送达质权人:发生了有关事件导致出质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成为不真实、不准确的。出质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涉及诉讼、仲裁或其资产被扣押、查封、冻结、强制执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样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强制措施的。出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人、主要财务负责人、通讯地址、企业名称、办公场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出质人变更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工作单位、长期离开所居住城市、变更姓名或在收入水平方面发生不利变化的。出质人被其他债权人申请重组、破产或被上级主管单位撤销。质物权属发生争议,或
23、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响。3.出质人承诺,在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将随时根据质权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应的财务资料。出质人承诺,在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将随时根据质权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4.出质人应负责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经质权人要求,出质人还应向质权人指定的公证机关办理一般公证手续或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出质人自愿接受该强制执行。5.出质人应积极行使经营权利以维持经营权价值,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不得为任何不利于所质押权利之行为。6.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就质物签署或同意签署任何转让、转移或让与文件,或以任何方式处分质物或其任何部分。7.除本合同外,出质人不得在
24、质物或其任何部分上设定或存在任何质押或其他类型的优先权安排。8.出质人应承担与质物及与实现质权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拍卖、变卖、保管、公证、登记、审批、备案及其他费用。9.如质物价值减少或有减少可能,出质人应根据质权人的要求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担保或其他补救措施。第七条 生效、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由出质人及质权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如出质人为自然人的,则其仅需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或被撤销而无效或可被撤销;本合同部分条款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
25、余条款的效力。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第八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1.违约事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构成出质人对质权人的违约:出质人在本合同作出的任何陈述、说明、保证或在任何依本合同规定而作出的或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授权、批准、同意、证书及其他文件在作出时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已被证实为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被证实为已失效或被撤销或没有法律效力。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任一约定事项的。出质人停业、停产、歇业、停业整顿、清算、被接管或托管、解散。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被注销或破产的,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变更业务范围
26、或者注册资本的;出质人财产状况恶化,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发生对其正常经营、财产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出质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其重大资产被扣押、查封、冻结、强制执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样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强制措施导致对出质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擅自通过赠与、交换、出售、发出指令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处分质物的;或发生质物价值减少、质物灭失或重大损坏等严重影响出质人偿还债务能力的情形的。质物被国家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构施以强制措施的;或者出质人未按质权人要求提供有关
27、质物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或者隐瞒质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质押等情况而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足以妨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为,或者损及质权人正当利益的行为。2.违约处理如发生上款所诉任一违约事件,质权人有权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并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处分质物外,还可要求出质人支付违约金 贰拾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质权人所受损失的,出质人应赔偿质权人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第九条 其他条款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任一方向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期间,各方应继续履行未涉及争议的条款。2.本合同未尽事宜需要补充的
28、,可以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壹式 份,其中出质人执 份、质权人执 份。4.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约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出质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时间: 年 月 日质权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时间: 年 月 日股东会议决议时间:地点: 抵押合同 篇5 抵 押 权 人:抵押人:合同号:房产抵押借款合同抵押权人(贷款人):(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电话:地
29、址:抵押人(借款人): (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住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以其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向甲方抵押借款事宜,根据物权法、担保法规定,自愿签订如下合同,以示共同遵守。第一条 抵押物:1、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自愿将坐落在 (房屋所有权证号: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向甲方申请抵押借款。2、用以抵押借款的抵押物包含房产所有的不可拆除的水、电、气等全部设备、设施和全部装修、装潢。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符合物,附加物,孳息及代位物。第二条 抵押物评估价值:抵押物议定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第三条 抵押借款金额、期限、费利率1、
30、根据乙方的实际申请,经甲方审核确定,向乙方发放借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48小时内以现金、支票或转账的方式予以支付。2、借款期限:甲乙双方确定,借款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06个月。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清偿全部借款本息。3、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所担保债务本息偿清为止。4、费利率:甲乙双方确定,本合同项下的利率为2%每月,乙方逾期还款时,除补交逾期天数的利息外,还需按央行规定的罚息标准(0.05%)交纳罚息。第四条 抵押担保范围甲乙双方确定,抵押担保范围是: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逾期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
31、债权和抵押权发生的费用。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拍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抵押权不因乙方的任何变化而受影响。乙方是自然人的(包括但不限于其继承人、受赠人),不受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死亡、失踪、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的影响。第六条 提前还款、续期1、乙方可提前还款,甲方应当允许,利率仍按原合同规定结算。2、如乙方不能按期还款,赎回抵押物,则必须在抵押期限届满后五日内向甲方申请续期,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
32、续期手续。办理续期手续时,乙方应付清前期利息。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续期。3、乙方拒不还款又不续期的,甲方有权采取包括自行委托拍卖、变卖、折价等方式处置乙方抵押的抵押物,用于偿还抵押借款本息、利息、罚息以及实现债权等抵押担保范围内的一切费用。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如有剩余,剩余部分甲方应当退还乙方。乙方同意甲方上述任意处置,并自愿协助或承担办理过户手续。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足额支付抵押借款。2、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物的契据证件,不得遗失、损毁(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否则,补办手续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本金
33、、利息后,甲方应将抵押的契据证件交还乙方。3、甲方应积极与乙方沟通,共同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公证手续、后续的解除抵押手续;乙方拒不还款又不续期的,甲方负责抵押物的委托拍卖、变卖手续。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还款,交纳利息和其他各项费用。5、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乙方自愿放弃诉讼和抗辩权,并在此不可撤销授权委托甲方有权直接自行委托拍卖抵押物,行使抵押权。(1)乙方未按约清偿借款、利息或其他费用;(2)乙方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的;(3)乙方被宣告破产、解散、撤销或涉嫌违法犯罪行为;(4)乙方发生其它足以(包括不可抗力)影响其偿还借款及各项费用能力的事件。甲方行
34、使上述抵押权,无需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亦不得有任何异议;6.甲方同时保留通过追偿乙方抵押物以外的其它财产和财产权利以实现债权的权利。(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按约定取得借款。2、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主动还本付息。3、抵押借款期内,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借款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的责任,确保抵押物价值不会减小,并按规定缴交有关税款及费用。4、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将与抵押物有关的房地产证、纳税证明及其他契据证件交给甲方保管,并保证所提供契据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乙方同时保证在办理抵押借款前及抵押借款期间不得将抵押物作为标的予以出售、转让
35、、抵押、赠与或以其他形式交易处置(除非获得甲方书面同意),承诺抵押物不被查封、扣押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否则,由此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5、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作一定修改补充的,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义务,不影响或侵犯甲方的合同权益。6、乙方承诺:除抵押物外,乙方另有可供居住房产一套。乙方及其合法共有人无能力履约偿还到期借款时,乙方自愿在合同超期十日内搬出居住,并无条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房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处理金额不足以偿还甲方本金、利息时,所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7、本合同及其各项条款在有效期内对乙方及其继承人、受赠人、合法共有
36、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第八条 抵押物的保险1、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置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损毁;抵押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如乙方不履行还款的义务,则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2、乙方须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五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由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3、
37、乙方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赔偿金用于修缮该抵押物的损坏部分或清偿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项。4、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表购买保险,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损毁,乙方应在十五天内就受损毁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的手续。第九条 抵押物的归还本合同履行完毕,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后,甲乙双方抵押借款关系即告终止。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0天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甲方同时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契据证件返还给乙方。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38、: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以实事求是的友好态度、切实可行的方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判决为终局判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本合同的补充协议、附表、授权委托书、房产抵押承诺书等是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办理完毕完整的抵押手续(抵押登记)后生效。2、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登记、保险、公正、证明、保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房屋抵押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条款所使用的文字,用手填写和印刷品具有同等效力。5、
39、其他约定事项: 抵押合同 篇6 甲方(贷款方):_乙方(借款方):_丙方(担保方):_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乙方向甲方借款_元,借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二,借款金额本次借款金额为_元(rmb)第三,借款发放方式在本协议签订3天内,甲方将借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第四,还款方式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在借款期限届满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
40、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还款收据。第五,担保条款丙方同意为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 作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担保物,在本协议签署前和甲方一块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借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归还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丙方提供的担保物,并就相关价款优先受偿。丙方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六,违约责任乙方借款期限届满未归还借款,视为违约,在归还借款前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七,争议解决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
41、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八,其他条款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且甲方将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三方各执一份。贷款方:(签字) _借款方:(签字) _保证方:(签字)_地址:_地址:_地址:_电话:_电话:_电话:_ 抵押合同 篇7 抵押权人:_地址:_ 邮码:_ 电话:_法定代表人:_ 职务:_抵押人:_地址:_ 邮码:_ 电话:_法定代表人:_ 职务:_抵押物业地址:_邮码:_ 电话:_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 字第_号第一条总则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 年_ 月_ 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
42、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 年_月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1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第二条释义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第三条贷款金额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 元;所有已归还(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