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 西 航天 动 力高 科 技股 份 有限 公 司 独 立 董事 候 选人 声 明 本人田阡,已充 分了 解并同意 由提名 人 陕西航天 动力高 科 技股份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名 为 陕 西 航 天 动 力 高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事 会独立 董事候 选人。本人 公开声 明,本人具 备独立 董事 任职资 格,保 证 不 存 在 任 何 影 响 本 人 担 任 陕 西 航 天 动 力 高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 关 系,具体 声明如 下:一、本人 具备上 市 公司运作 的基本 知 识,熟悉 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 其他
2、 规范性 文件,具有 五年以 上法律、经 济、财 务、管理或者 其他履 行 独立董事 职责所 必 需的工作 经验,并 已根据 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 员 培训工作 指引 及相 关规定取 得独立 董 事资格证 书。二、本人 任职资 格符 合 下 列法 律、行政 法 规 和部 门 规章的 要 求:(一)公司 法关 于董事任 职资格 的 规定;(二)公务 员法 关于公务 员兼任 职 务 的规定;(三)中 央纪委、中央组织 部 关 于 规范中管 干部辞 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 上市公司、基金管 理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监事 的通知的规 定;(四)中央 纪委、教育部、监 察部 关于加强 高等学 校
3、反腐倡廉建设的意 见关 于 高校领导 班子成 员 兼任职务 的规定;(五)中 国保监 会 保 险 公司 独 立董事 管 理 暂行 办 法的 规 定;(六)其 他法律、行政法规 和部门 规 章规定的 情形。三、本人 具备独 立 性,不属 于下列 情 形:(一)在上 市公司 或者其附 属企业 任 职的人员 及其直 系 亲属、主要社会关 系(直系 亲属是指 配偶、父 母、子女等;主要 社会关系 是指兄弟姐 妹、岳 父母、儿媳女婿、兄 弟姐妹 的配偶、配偶 的兄弟 姐妹等);(二)直接或 间接持 有上 市公司 已发行 股 份 1%以 上或 者是 上 市公司前十 名股东 中 的自然人 股东及 其 直系亲
4、属;(三)在直接 或间接 持有 上市公 司已发 行股 份 5%以上 的股 东 单位或者在 上市公 司 前五名股 东单位 任 职的人员 及其直 系 亲属;(四)在 上市公 司 实际控制 人及其 附 属企业任 职的人 员;(五)为 上市公 司及 其控股股 东或者 其 各自的附 属企业 提 供财务、法律、咨询 等服务 的人员,包 括提供 服务的中 介机构 的 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 复核人 员、在报告 上签字 的 人员、合 伙人及 主 要负责人;(六)在 与上市 公司 及其控股 股东或 者 其各自的 附属企 业 具有重大业务往 来的单 位 担任董事、监事或 者高级管 理人员,或者在该 业务往来单位
5、的控股 股 东单位担 任董事、监事或者 高级管 理 人员;(七)最 近一年 内 曾经具有 前六项 所 列举情形 的人员;(八)其 他上海 证 券交易所 认定不 具 备独立性 的情形。四、本人 无下列 不 良纪录:(一)近 三年曾 被 中国证监 会行政 处 罚;(二)处 于被证 券交 易所公开 认定为 不 适合担任 上市公 司 董事的期间;(三)近 三年曾 被 证券交易 所公开 谴 责或两次 以上通 报 批评;(四)曾 任职独 立 董事期间,连续 两 次未出席 董事会 会 议,或者未亲自出 席董事 会 会议的 次数 占 当年董 事 会 会议 次 数三分 之 一 以上;(五)曾 任职独 立 董 事 期 间,发 表的独 立 意 见明 显 与事实 不 符。五、包括陕 西航天 动力高科 技股份 有 限公司在 内,本人 兼任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