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色金属中间产品供需合同精选范文:有色金属中间产品供需合同(共 2 篇)有色金属中间产品供需合同根据年字号年月日签订于编号:字第号 计量全分月数量 品规年 名格单位合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 同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 吨 金属 需方到站:整车 精矿中含有价金属之计价。精矿水份、交货地点均按部颁标准 () 、 ()与株冶原料 进厂质量标准执行。精矿中含、 、精矿主成份按元 吨金属计价,锌精矿含计价、不计价;铅精矿含、 按国家规定档次价的计价。精矿主成份小于者只付运 合费,不付货款。 精矿中含杂质最高不得超过如下界限:、 、当精矿粒度不符或含杂质超过界限时,卸车前发现未造 成生产损失者,作
2、退货处理,并据实核收转运、场地等有关费用。造 成生产损失者不予计价。 精矿中含杂质超过部颁标准,而小于()款界限时: 同 计划内原料,供方凭出厂质量证明书及铁路运单向需方托收之 基价,货到验收后需方将结算尾款汇给供方。计划外原料,货到验收 后,凭需方检验单和供方发票结算。 精矿中不得有外来夹杂物,凡掺杂使假的参照国务院号文 件规定,不予计价结算;成团结块者,所增加的费用由供方负责,每 车另收损失费元,错发矿种未造成生产损失者,按实发矿种价 条值的核收损失费;造成生产损失者,不予计价结算。 供需双方遇停电停产检修均可停发停进,但须在月前电告对方,若遇 不可抵抗之灾害亦可紧急停发停进,但须即时电告
3、对方。 精矿必须敞开散装,整车进株冶专用线,按月合同数均衡发运。强行 包装发运进厂者按元吨矿量核收解包转运费并终止执行合同。 零担进运进厂的按元吨矿量核收费用。 款双方必须信守合同条款,在执行过程中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单方修改 或废止。 违约责任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一式十份,双方各执五份,自签订之日起至当年月日 止有效。 需方供方鉴(公)证意见: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鉴(公)证机关(章) 电话:电话:年月日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注:除国家另有规定 帐号:帐号:外,鉴(公)
4、证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实行自愿的原则) 有效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有色金属中间产品供需合同(共 2 篇)篇一:有色金属中间产品供需合同有色金属中间产品供需合同根据 年 字 号 年 月 日签订于 编号:字 、 、精矿主成份按 元吨金属计价,锌精矿含计价、不计价;铅精矿含、按国家规定挡 次价的计价。精矿主成份小于者只付运费,不付货款。 精矿中含杂质最高不得超过如下界限: 、 、 、 、 当精矿 粒度不符或含杂质超过界限时,卸车前发现未造成生产损失者,作退货处理, 并据实核收转运、场地等有关费用。造成生产损失者不予计价。合精矿中含杂质超过部颁标准,而小于()款界限时: 计划内原料,供方凭出厂质量证明
5、书及铁路运单向需方托收之基价,货到 同 验收后需方将结算尾款汇给供方。计划外原料,货到验收后,凭需方检验单和 供方发票结算。 精矿中不得有外来夹杂物,凡掺杂使假的参照国务院号文件规定,不予 条 计价结算;成团结块者,所增加的费用由供方负责,每车另收损失费元。 发矿种未造成生产损失者,按实发矿种价值的核收损失费;造成生产 者,不予计价结算。款供需双方遇停电停产检修均可停发停进,但须在月前电告对方,若遇不可抵抗 之灾害亦可紧急停发停进,但须即时电告对方。律师 365 精矿必须敞开散装,整车进株冶专用线,按月合同数均衡发运。强行包装发运 进厂者按元吨矿量核收解包转运费并终止执行合同。零担进运进厂的按
6、 元吨矿量核收费用。 双方必须信守合同条款,在执行过程中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单方修改或废止有色金属中间产品供需合同(共 2 篇)。 违约责任: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 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 本合同一式十份,双方各执五份,自签订之日起至当年 月 日 效。 分 月 数 量 品名规格计量全 年 单位合 同一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十二 月 月 需 方 供 方 鉴(公)证意见: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7、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鉴(公)证机关(章)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 帐 号: 帐 号: (公)证实行自愿的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则)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文档来源:律师 365(http:/) 合同栏目,找律师就上律师 365篇二:有色金属中间产品供需合同有色金属中间产品供需合同根据 年 字 号 年 月 日签订于 编号:字 违约责任 有色金属中间产品供需合同(共 2 篇)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一式十份,双方各执五份,自签订之日起至当年 月 日 止有效。 需 方 供 方 鉴(公)证意见: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鉴(公)证机关(章)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 帐 号: 帐 号: 外,鉴(公)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实行自愿的原则)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