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 铁 佳 苑 住 宅 小 区 1#楼监 理 规 划编 制:审 批:山西安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11年 1月 28日1目 录一 、 工 程 概 况二 、 监 理 工 作 依 据三 、 监 理 工 作 的 范 围 及 目 标四 、 监 理 工 作 内 容五 、 项 目 监 理 部 的 组 织 机 构六 、 项 目 监 理 部 资 源 配 置七 、 监 理 工 作 管 理 制 度八 、 监 理 工 作 的 “三 控 制 ”九 、 合 同 及 信 息 资 料 管 理 工 作十 、 安 全 监 理十 一 、 组 织 协 调十 二 、 监 理 工 作 制 度 :2监 理 规 划一 、 工 程 概 况工
2、程 名 称 : 太铁佳苑住宅小区1#楼工 程 地 址 : 大 东 关 街 北 、 敦 化 南 路 西 , 原 太 铁 货 场建 设 单 位 : 太 原 铁 路 局 设 计 单 位 : 山 西 省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监 理 单 位 : 山 西 安 宇 建 设 监 理 有 限 公 司施 工 单 位 : 中 铁 三 局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有 限 公 司地 勘 单 位 : 山 西 省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设 计 概 况 : 该 工 程 地 下 二 层 为 人 防 、 地 下 一 层 为 设 备 层 , 地 上33层 、 地 下 室 与 车 库 相 连 , 本 工 程 采 用 剪
3、力 墙 结 构 , 建筑 总 高 度 为 96.15米 , 长 度 72.53米 , 宽 度 18.9米 , 29轴 与 30轴 之 间 设 伸 缩 缝 , 基 础 为 钢 筋 砼 灌 注 桩 +防 水板 基 础 , 采 用 墙 下 布 桩 。建 筑 总 面 积 约 167514.91平 方 米 。二 、 监 理 工 作 依 据(1)工 程 正 式 设 计 图 纸 及 说 明 。(2)有 关 标 准 图 。(3)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 建 设 工 程 委 托 监 理 合 同 。(4)国 家 建 设 有 关 的 法 律 、 法 规 、 操 作 规 程 等 。三 、 监 理 工 作 的
4、 范 围 及 目 标监 理 范 围 : 合 同 确 定 的 施 工 阶 段 的 监 理 范 围质 量 目 标 : 合 格投 资 目 标 : 实 际 投 资 控 制 在 设 计 概 算 范 围 内3进 度 目 标 : 以 签 订 的 合 同 内 容 为 准四 、 监 理 工 作 内 容进 行 实 施 阶 段 的 施 工 监 理 。 受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 审 批 承 建 单 位 提 交 的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方 案 ) 、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 检 查 开 工 条 件 ; 施 工 质 量 、 进度 、 投 资 的 控 制 ; 审 批 工 程 材 料 、 设 备 报 验 单
5、; 验 收 分 部 、 分 项 工 程 ;督 促 整 理 工 程 资 料 和 技 术 档 案 资 料 , 进 行 竣 工 初 验 等 。五 、 项 目 监 理 部 的 组 织 机 构(一 )针 对 本 工 程 的 特 征 和 特 点 , 组 织 适 应 本 工 程 的 监 理 机 构 , 根 据工 程 进 度 情 况 , 将 予 以 适 当 调 整 。序 号 姓 名 职 务 性 别 职 称 专 业 备 注1 刘 日 福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男 工 程 师 土 建2 张 润 贵 土 建 监 理 工 程 师 男 工 程 师 土 建3 王 新 生 土 建 监 理 工 程 师 男 工 程 师 土
6、建4 王 建 基 电 气 监 理 工 程 师 男 工 程 师 电 气5 李 雪 生 土 建 监 理 工 程 师 男 助 工 土 建6 龙 康 宁 见 证 员 男 助 工 土 建(二 )监 理 人 员 的 职 责 分 工1、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职 责1) 确 定 项 目 监 理 机 构 人 员 的 分 工 和 岗 位 职 责 ;2) 主 持 编 写 项 目 监 理 规 划 、 审 批 项 目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 并 负 责 管理 项 目 监 理 机 构 的 日 常 工 作 ;3) 审 查 分 包 单 位 的 资 质 , 并 提 出 审 查 意 见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安装监理工程
7、师土建监理工程师 电气监理工程师44) 检 查 和 监 督 监 理 人 员 的 工 作 , 根 据 工 程 项 目 的 进 展 情 况 可 进 行人 员 调 配 , 对 不 称 职 的 人 员 应 调 换 其 工 作 ;5) 主 持 监 理 工 作 会 议 , 签 发 项 目 监 理 机 构 的 文 件 和 指 令 ;6) 审 定 承 包 单 位 提 交 的 开 工 报 告 、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技 术 方 案 、 进度 计 划 ;7) 审 核 签 署 承 包 单 位 的 申 请 、 支 付 证 书 和 竣 工 结 算 ;8) 审 查 和 处 理 工 程 变 更 ;9) 主 持 或
8、参 与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的 调 查 ;10) 调 解 建 设 单 位 与 承 包 单 位 的 合 同 争 议 、 处 理 索 赔 、 审 批 工程 延 期 ;11) 组 织 编 写 并 签 发 监 理 月 报 、 监 理 工 作 阶 段 报 告 、 专 题 报 告 和项 目 监 理 工 作 总 结 ;12) 审 核 签 认 分 部 工 程 和 单 位 工 程 的 质 量 检 验 评 定 资 料 , 审 查 承包 单 位 的 竣 工 申 请 , 组 织 监 理 人 员 对 待 验 收 的 工 程 项 目 进 行 质 量 检 查 ,参 与 工 程 项 目 的 竣 工 验 收 ;13) 主
9、持 整 理 工 程 项 目 的 监 理 资 料 。2、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代 表 职 责1) 负 责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指 定 或 交 办 的 监 理 工 作 ;2) 按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的 授 权 , 行 使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的 部 分 职 责 和 权力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不 得 将 下 列 工 作 委 托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代 表 :1) 主 持 编 写 项 目 监 理 规 划 、 审 批 项 目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2) 签 发 工 程 开 工 /复 工 报 审 表 、 工 程 暂 停 令 、 工 程 款 支 付 证 书 、 工程 竣 工
10、报 验 单 ;3) 审 核 签 认 竣 工 结 算 ;4) 调 解 建 设 单 位 与 承 包 单 位 的 合 同 争 议 、 处 理 索 赔 ;5) 根 据 工 程 项 目 的 进 展 情 况 进 行 监 理 人 员 的 调 配 , 调 换 不 称 职 的 监理 人 员 。3、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职 责1) 负 责 编 制 本 专 业 的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2) 负 责 本 专 业 监 理 工 作 的 具 体 实 施 ; 3) 组 织 、 指 导 、 检 查 和 监 督 本 专 业 监 理 员 的 工 作 , 当 人 员 需 要 调 整时 , 向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提
11、 出 建 议 ;4) 审 查 承 包 单 位 提 交 的 涉 及 本 专 业 的 计 划 、 方 案 、 申 请 、 变 更 , 并向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提 出 报 告 ;5) 负 责 本 专 业 分 项 工 程 验 收 及 隐 蔽 工 程 验 收 ;6) 定 期 向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提 交 本 专 业 监 理 工 作 实 施 情 况 报 告 , 对 重 大问 题 及 时 向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汇 报 和 请 示 ;7) 根 据 本 专 业 监 理 工 作 实 施 情 况 做 好 监 理 日 记 ; 58) 负 责 本 专 业 监 理 资 料 的 收 集 、 汇 总 及 整
12、 理 , 参 与 编 写 监 理 月 报 ;9) 核 查 进 场 材 料 、 设 备 、 构 配 件 的 原 始 凭 证 、 检 测 报 告 等 质 量 证 明文 件 及 其 质 量 情 况 ,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认 为 有 必 要 时 对 进 场 材 料 、 设 备 、 构配 件 进 行 平 行 检 验 , 合 格 时 予 以 签 认 ;10) 负 责 本 专 业 的 工 程 计 量 工 作 , 审 核 工 程 计 量 的 数 据 和 原 始 凭 证 。4、 监 理 员 职 责1) 在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的 指 导 下 开 展 现 场 监 理 工 作 ;2) 检 查 承 包
13、单 位 投 入 工 程 项 目 的 人 力 、 材 料 、 主 要 设 备 及 其 使 用 、运 行 状 况 , 并 做 好 检 查 记 录 ;3) 复 核 或 从 施 工 现 场 直 接 获 取 工 程 计 量 的 有 关 数 据 并 签 署 原 始 凭 证 ;4) 按 设 计 图 及 有 关 标 准 , 对 承 包 单 位 的 工 艺 过 程 或 施 工 工 序 进 行 检查 和 记 录 , 对 加 工 制 作 及 工 序 施 工 质 量 检 查 结 果 进 行 记 录 ;5) 担 任 旁 站 工 作 ,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指 出 并 向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报 告 ;6)
14、做 好 监 理 日 记 和 有 关 的 监 理 记 录 。六 、 项 目 监 理 部 资 源 配 置1、 建 设 单 位 应 提 供 委 托 监 理 合 同 约 定 的 满 足 监 理 工 作 需 要 的 办 公 、生 活 等 设 施 , 项 目 监 理 部 妥 善 保 管 和 使 用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设 施 , 并 应 在完 成 监 理 工 作 后 移 交 建 设 单 位 。2、 项 目 监 理 部 根 据 工 程 项 目 类 别 、 规 模 技 术 复 杂 程 度 配 备 满 足 监 理工 作 需 要 的 常 规 检 测 设 备 和 工 具 。测 量 仪 器 : 水 准 尺 、
15、 靠 尺 、 钢 尺 、 砖 用 卡 尺 、 百 分 表 、 百 格 网 、 角 尺等 测 量 工 具 。“三 电 ”的 测 试 仪 器 : 万 用 表 、 兆 欧 表 、 接 地 电 阻 测 试 仪 、 电 笔 等 。七 、 监 理 工 作 管 理 制 度1、 图 纸 会 审 及 技 术 交 底 制 度 :监 理 工 程 师 在 收 到 施 工 设 计 文 件 、 图 纸 后 在 开 工 前 应 会 同 施 工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及 设 计 单 位 进 行 图 纸 会 审 ,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避 免 图 纸 中 的 错 、 漏 、碰 、 缺 。 并 由 设 计 单 位 向 施
16、 工 单 位 进 行 设 计 图 纸 的 全 面 技 术 交 底 。 并 根据 讨 论 决 定 的 事 项 做 出 会 议 纪 要 。2、 开 工 报 告 和 复 工 报 告 审 批 制 度 :当 工 程 的 施 工 准 备 工 作 基 本 完 成 时 , 施 工 单 位 应 提 出 开 工 报 告书 或 拟 复 工 后 的 工 程 复 工 报 告 , 经 监 理 现 场 落 实 批 准 , 并 报 业 主 ,方 可 进 行 施 工 。63、 建 立 健 全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制 度 :工 程 开 工 前 , 施 工 单 位 应 有 健 全 完 善 的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 并 编
17、 制 切 实 可行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或 施 工 方 案 。4、 材 料 、 构 件 检 验 、 复 验 及 见 证 取 样 制 度 :监 理 人 员 应 审 查 进 场 的 材 料 和 构 件 的 出 厂 证 明 、 材 质 证 明 、 试 验 报 告 、合 格 证 , 对 有 疑 问 的 主 要 材 料 进 行 抽 样 复 检 , 不 准 使 用 不 合 格 材 料 和 构件 。 对 水 泥 、 钢 材 、 防 水 材 料 等 应 实 行 双 控 , 现 场 见 证 取 样 试 验 。5、 隐 蔽 工 程 检 查 验 收 制 度 :隐 蔽 工 程 完 成 后 在 隐 蔽 之 前
18、, 施 工 单 位 应 根 据 工 程 质 量 评 定 验收 标 准 进 行 自 检 , 初 验 合 格 后 将 评 定 资 料 报 监 理 工 程 师 检 查 验 收 。 重点 部 位 或 重 要 项 目 监 理 会 同 施 工 、 设 计 、 建 设 单 位 、 质 量 监 督 站 等 共 同检 查 签 认 。6、 设 计 变 更 或 技 术 核 定 的 处 理 制 度 :不 论 什 么 原 因 需 要 变 更 设 计 或 进 行 技 术 核 定 时 , 须 由 提 议 单 位 提 出 书面 申 请 , 其 它 三 方 同 意 后 , 经 设 计 、 监 理 、 建 设 、 施 工 等 单
19、 位 确 认 , 签字 、 盖 章 同 意 后 方 可 实 施 ; 切 记 结 构 变 更 无 设 计 负 责 人 签 证 , 不 准 变 更 。7、 工 序 交 接 检 查 制 度 :坚 持 上 道 工 序 不 经 检 查 验 收 合 格 , 不 准 进 行 下 道 工 序 的 原 则 。 上 道 工序 完 成 后 , 由 施 工 单 位 进 行 自 检 、 专 职 检 查 员 检 验 合 格 后 通 知 监 理 人 员到 现 场 监 验 , 合 格 并 签 署 意 见 后 方 可 进 行 下 道 工 序 施 工 。8、 工 程 质 量 监 理 制 度 :监 理 人 员 对 施 工 质 量
20、有 监 督 管 理 的 权 力 和 责 任 。(1)监 理 工 程 师 在 检 查 中 发 现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 随 时 通 知 施 工 单 位 指 明质 量 部 位 、 问 题 及 整 改 意 见 , 限 期 改 正 复 验 , 并 在 监 理 的 日 志 中 做 好 记录 , 对 较 严 重 的 质 量 问 题 或 已 形 成 隐 患 的 问 题 应 由 监 理 工 程 师 可 发 出 不 合 格 工 程 项 目 通 知 给 施 工 单 位 , 并 报 总 监 。 施 工 单 位 应 按 要 求及 时 做 出 整 改 后 报 监 理 复 验 、 签 证 。(2)如 施 工 单 位
21、 不 及 时 整 改 , 情 节 较 严 重 的 监 理 工 程 师 可 报 总 监 批准 后 , 发 出 工 程 部 分 暂 停 指 令 , 指 令 部 分 工 程 、 单 位 工 程 或 全 部 工程 暂 停 施 工 待 施 工 单 位 改 正 后 , 报 监 理 复 验 合 格 后 , 再 签 发 复 工7指 令 。(3)分 项 、 分 部 工 程 完 工 后 , 经 自 检 合 格 , 施 工 单 位 填 写 工 程 报 验 单 ,经 监 理 工 程 师 现 场 检 验 后 , 予 以 签 证 认 可 。(4)监 理 工 程 师 需 要 施 工 单 位 执 行 的 事 项 ,除 口 头
22、 通 知 外 ,可 使 用“监 理 通 知 ”催 促 施 工 单 位 执 行 。(5)行 使 质 量 否 决 权 , 为 工 程 进 度 款 的 支 付 签 署 质 量 认 证 意 见 。9、 旁 站 监 理 制 度 :施 工 项 目 部 根 据 旁 站 监 理 方 案 , 在 需 要 实 施 旁 站 监 理 的 关 键 部 位 ,关 键 工 序 进 行 施 工 前 24 小 时 , 应 当 书 面 通 知 本 工 程 项 目 监 理 部 , 项 目总 监 安 排 旁 站 监 理 人 员 按 照 旁 站 监 理 方 案 , 实 施 旁 站 监 理 。10、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处 理 制
23、度 :发 生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后 施 工 单 位 必 须 逐 级 上 报 并 报 监 理 单 位 和 建 设 单位 。 凡 对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隐 瞒 不 报 , 或 拖 延 处 理 , 或 处 理 不 当 , 或 自 理 结果 未 经 监 理 同 意 的 , 对 事 故 部 分 及 事 故 影 响 的 部 分 工 程 应 视 为 不 合 格 ,待 整 改 合 格 后 再 补 办 验 收 。 对 一 般 质 量 事 故 应 由 监 理 会 同 有 关 单 位 研 究处 理 方 案 , 报 建 设 单 位 批 准 后 , 施 工 单 位 进 行 事 故 处 理 , 再 经 监 理
24、 复 查 ,确 认 无 误 , 方 可 继 续 施 工 。11、 施 工 进 度 监 督 及 报 告 制 度 :审 查 施 工 单 位 编 制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要 突 出 重 点 , 并 使 各 工 序 相 互衔 接 。 监 督 施 工 单 位 严 格 按 照 合 同 规 定 的 进 度 计 划 组 织 实 施 , 监 理 部 以月 报 形 式 向 建 设 单 位 报 告 工 程 实 际 进 度 与 计 划 进 度 的 对 比 , 以 及 形 象 进度 情 况 。12、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制 度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的 依 据 是 批 准 的 设 计 文 件 ( 包
25、 括 设 计 变 更 ) , 施 工规 范 ,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标 准 及 合 同 的 协 议 文 件 , 施 工 单 位 在 验 收 前 , 将 编好 的 全 部 竣 工 文 件 及 绘 制 的 竣 工 图 提 交 监 理 和 建 设 单 位 , 由 监 理 审 核 ,文 件 齐 全 、 完 整 、 正 确 清 晰 后 组 织 初 验 。 报 质 监 站 进 行 质 量 认 证 。13、 坚 持 施 工 监 理 例 会 制 度 :例 会 一 般 每 周 一 次 与 工 程 项 目 有 关 的 单 位 参 加 , 由 监 理 单 位 主 持 ,遇 有 重 大 工 程 技 术 问 题 时
26、 , 必 须 请 设 计 单 位 、 质 监 站 有 关 人 员 参 加 , 每次 例 会 要 做 好 会 议 记 录 。8八 、 监 理 工 作 的 “三 控 制 ”( 一 ) 施 工 阶 段 的 质 量 控 制 :1、 对 承 建 单 位 的 要 求要 求 承 建 单 位 严 格 按 照 设 计 图 纸 施 工 , 认 真 执 行 有 关 建 设 工 程 的 法律 、 法 规 、 规 章 、 规 范 、 标 准 , 增 强 搞 好 工 程 质 量 的 责 任 心 , 视 质 量 为生 命 ; 自 觉 规 范 企 业 行 为 , 自 觉 接 受 监 理 的 质 量 监 督 ; 在 施 工 组
27、 织 设 计中 要 有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的 措 施 ; 努 力 推 广 使 用 有 利 于 提 高 工 程 质 量 的 先 进技 术 和 施 工 手 段 ; 建 立 健 全 现 场 质 量 自 检 体 系 , 设 立 工 程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监 督 体 系 ; 有 安 全 保 证 措 施 , 工 程 安 全 监 督 体 系 。 对 工 程 的 重 要 结 构 部位 和 隐 蔽 工 程 要 有 质 量 预 验 和 复 检 制 度 。 实 行 施 工 总 承 包 的 , 总 承 包 单位 必 须 对 全 部 工 程 质 量 负 责 。2、 工 程 质 量 监 理 的 基 本 做
28、法 :( 1) 质 量 的 事 前 控 制1)熟 悉 和 掌 握 质 量 控 制 的 依 据 。2) 检 查 施 工 单 位 的 资 质 及 施 工 单 位 选 择 的 分 包 单 位 的 资 质 , 施 工单 位 的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及 质 量 管 理 程 序 和 制 度 。3) 检 查 确 认 工 程 材 料 、 构 件 和 设 备 及 施 工 机 械 的 出 厂 合 格 证 、 材质 证 明 及 复 检 报 告 单 。 凡 不 合 格 材 料 、 构 件 等 均 不 准 用 在 工 程 上 。4) 审 查 施 工 单 位 提 交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重 点 对 施 工
29、 方 案 、 劳 动 力 、材 料 、 机 械 设 备 的 组 织 及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的 措 施 进 行 审 核 。5) 审 核 施 工 单 位 关 于 材 料 , 混 凝 土 试 件 取 样 及 试 验 方 法 , 并 按规 定 进 行 检 验 和 抽 查 。6) 对 施 工 单 位 的 检 验 测 试 仪 器 、 设 备 、 衡 器 定 期 检 验 工 作 进 行 全面 监 督 , 对 施 工 测 量 、 放 样 等 进 行 抽 查 , 并 做 好 监 理 记 录 , 全 面 检 查 施工 单 位 的 测 量 资 料 。7) 审 核 施 工 单 位 制 定 的 成 品 保
30、 护 措 施 和 方 法 。( 2) 质 量 的 事 中 控 制1) 施 工 工 艺 过 程 工 程 质 量 控 制 要 点施 工 工 艺 过 程 质 量 控 制 采 取 现 场 观 察 、 现 场 旁 站 、 测 量 、 试 验 等 手段 。2) 工 序 交 接 检 查9坚 持 上 道 工 序 不 经 检 查 验 收 , 不 准 进 行 下 道 工 序 的 原 则 。 上 道 工 序完 成 后 , 施 工 单 位 自 检 , 合 格 后 报 监 理 到 现 场 检 查 验 收 , 核 实 自 检 数 据是 否 齐 全 真 实 、 填 写 是 否 正 确 , 并 对 自 检 工 作 签 署 认
31、 可 , 方 能 进 行 下 道工 序 。3) 对 所 有 隐 蔽 工 程 , 在 进 行 隐 蔽 前 由 施 工 单 位 自 检 , 专 职 检 查 合 格后 , 填 写 隐 蔽 工 验 收 通 知 单 报 监 理 检 查 、 签 证 。 重 点 工 程 派 监 理人 员 跟 踪 监 理 , 签 署 分 项 、 分 部 工 程 和 单 位 工 程 质 量 评 定 表 。4) 监 督 施 工 单 位 严 格 按 照 设 计 图 纸 、 施 工 规 范 标 准 要 求 施 工 , 严 格执 行 工 程 建 设 承 包 合 同 。 对 工 程 主 要 部 位 、 主 要 环 节 及 技 术 复 杂
32、 的 工 序 ,要 加 强 检 查 监 督 。5) 行 使 质 量 监 督 权 、 下 达 停 工 指 令为 了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 出 现 下 述 情 况 之 一 者 , 监 理 工 程 师 有 权 指 令 施工 单 位 停 工 整 改 。 未 经 检 查 即 进 行 下 道 工 序 作 业 者 ; 工 程 质 量 下降 经 指 出 后 , 未 采 取 有 效 改 正 措 施 , 而 效 果 不 好 , 继 续 作 业 者 ; 擅 自 采 用 未 以 认 可 或 批 准 的 材 料 ; 擅 自 变 更 设 计 图 纸 的 要 求 ; 擅 自 将 工 程 转 包 ; 擅 自 让 未 经
33、 同 意 的 分 包 单 位 进 场 作 业 者 ; 没有 可 靠 的 质 量 保 证 措 施 贸 然 施 工 , 已 出 现 质 量 下 降 征 兆 者 。6) 工 程 变 更 和 处 理施 工 单 位 提 出 的 工 程 变 更 疑 义 按 以 下 程 序 办 理 : 施 工 单 位 向 监 理 部提 出 工 程 变 更 或 书 面 意 见 , 总 监 与 业 主 联 系 , 协 商 后 签 字 答 复 , 需 设 计单 位 参 加 , 由 业 主 牵 头 , 设 计 单 位 、 监 理 核 定 签 字 。 业 主 提 出 的 设 计 变更 或 技 术 核 定 , 业 主 与 设 计 单
34、位 联 系 , 设 计 单 位 做 出 设 计 变 更 , 总 监 审核 签 字 后 , 交 施 工 单 位 实 施 。7)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处 理分 析 质 量 事 故 原 因 、 责 任 , 商 定 质 量 事 故 处 理 措 施 ; 批 准 自 理 工 程质 量 事 故 的 技 术 措 施 或 方 案 ; 处 理 措 施 效 果 的 检 查 。8) 建 立 监 理 日 志 , 组 织 质 量 协 调 会现 场 监 理 工 程 师 应 逐 日 记 录 有 关 工 程 质 量 动 态 及 影 响 因 素 的 情 况 。现 场 质 量 协 调 会 一 般 由 总 监 主 持 , 同 时
35、 监 理 部 每 月 向 业 主 报 告 工 程 质 量方 面 情 况 、 重 大 质 量 事 故 。 其 它 方 面 重 大 事 应 及 时 提 出 报 告 。9) 质 量 技 术 签 证10凡 质 量 、 技 术 问 题 方 面 有 法 律 效 力 的 最 后 签 证 , 只 能 由 项 目 总 监 一人 签 署 。 专 业 质 量 监 理 工 程 师 可 在 有 关 质 量 、 技 术 方 面 原 始 凭 证 上 签 字 ,最 后 由 项 目 总 监 核 签 后 方 有 效 。行 使 好 质 量 否 决 权 , 为 工 程 进 度 款 的 支 付 签 署 质 量 认 证 意 见 。 施
36、工单 位 工 程 进 度 款 的 申 请 , 必 须 有 监 理 对 质 量 的 核 准 意 见 。( 3) 质 量 的 事 后 控 制 中 间 验 收分 项 或 分 部 工 程 完 工 后 , 施 工 单 位 初 验 合 格 提 出 验 收 申 请 , 监 理 部核 验 质 量 验 收 单 , 分 项 工 程 质 量 自 验 表 , 实 验 室 试 验 资 料 及 其 它 技 术 资料 , 资 料 合 格 后 , 会 同 业 主 , 质 监 部 门 对 工 程 质 量 进 行 质 量 评 定 。 项 目 竣 工 验 收施 工 单 位 在 单 位 工 程 自 检 合 格 达 到 竣 工 验 收
37、 条 件 时 , 填 写 单 位工 程 验 收 记 录 , 并 将 全 部 竣 工 资 料 报 项 目 监 理 部 , 申 请 竣 工 验 收 。 项目 监 理 部 组 织 竣 工 初 验 。 合 格 后 , 建 设 单 位 组 织 最 终 竣 工 验 收 , 建 设 单位 、 施 工 单 位 、 设 计 单 位 和 监 理 单 位 参 加 。 竣 工 验 收 完 成 后 , 由 项 目 总监 和 建 设 单 位 代 表 共 同 签 署 竣 工 移 交 记 录 。( 二 ) 施 工 进 度 控 制1、 审 查 施 工 单 位 编 制 的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是 否 符 合 “工 程 建
38、 设 承 包合 同 ”、 工 期 条 款 的 规 定 和 提 出 的 “保 证 进 度 计 划 , 实 施 的 施 工 方 案 、具 体 措 施 是 否 切 实 可 行 。2、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 监 理 人 员 应 随 时 或 定 期 检 查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的 执 行 情 况 , 掌 握 形 象 进 度 。 如 发 生 延 误 , 应 及 时 分 析 原 因 , 采 取 措 施 ,并 配 合 业 主 协 调 影 响 施 工 进 度 的 外 部 条 件 。3、 为 控 制 总 工 期 , 监 理 人 员 要 控 制 检 查 分 部 工 程 起 止 时 间 , 并 随时 向
39、 施 工 单 位 提 出 保 证 与 加 快 施 工 进 度 的 具 体 意 见 。( 三 ) 投 资 控 制1、 尽 量 控 制 减 少 设 计 变 更 , 严 格 经 费 签 证 。2、 与 业 主 配 合 审 核 施 工 单 位 “进 度 报 表 ”, 为 按 合 同 规 定 及 时 支 付工 程 进 度 款 提 供 依 据 。 配 合 业 主 审 查 工 程 结 算 。11审核工程量审核预算审 核 签 发 工 程 付 款 表处理索赔上岗人员资格审核原材料预控构配件预控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控制及验收设备预控参加质量事故分析监督事故处理方案执行审核总进度计划审 核 年 、 季 、 月 施
40、 工 进 度 计 划实际与计划进度对比分析不合格合 格附图 1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主程序项目监理组进驻现场熟悉图纸及有关资料,编制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报送建设单位监 理 人 员 名 单 通 知 监 理 工 程 师 授 权 通 知 监 理 程 序 通 知 使 用 报 表 通 知送承包单位施工现场检查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审 批 图纸会审 分包单位资审第一次工地会议审批开工报告签发开工指令实施监督与管理督 促 承 包 商 严 格 按 规范 、 图 纸 及 工 艺 标 准施 工 , 按 规 定 及 要 求报 送检 查 施 工 现 场 的 安全 防 护 卫 生 设 施组织竣工初验整 理 合 同 文
41、件 、 技 术 档 案 资 料 、 编 写 竣 工 验 收 评 估 报告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分析查明原因实施返修返工监 理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协助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备案签发竣工移交证书,施工阶段监理总结12修改 不合格 不合格 整 改整改不合格 合格不合格合格整 改附不合格合格附图 2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程序签发工程检验认可书并在自检资料上签字附: 隐检单 预检单 质量保证资料 分 项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表审批开工申请、下达开工令承包单位申报施工方案承包单位申报材料合格证、复验单加倍复试或换材料监理审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施工试验及监理取样各分项、隐蔽工程自检填报工程报验单现场检查监理
42、工程师分 项 ( 隐 蔽 ) 验 收 记 录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功能检验报告监理工程现场检查及审查试验报告下一道工序施工分部工程完成填写分部工程报验承包单位内业资料检查监理工程师检查结果签发分部工程检验认可书监理工程师13申报 否可申报 否可基本符合计划要求附图 3 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应附有:编制材料设备采供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施工机械使用计划根 据 工 期 总 目 标 编 制 施工 总 进 度 计 划承包单位审批施工总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编制年、季、月度计划承包单位审批年、季、月度计划监理工程师按计划组织实施承包单位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比分析监理工程师纠正进度计划偏离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43、承包单位实现工期总目标签发严重偏离计划通知书监理工程师编制说明中应有:(1) 上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工作量(2) 当月(年)计划完成工程量、工作量(3) 计划提前或拖后的原因分析(4) 拟采取的对策14否否 否否附图 4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程序签定施工合同业主、承包、监理三方施工图纸会审设计、承包、业主、监理四方工程预付款申请承包单位施工图纸实施承包单位材料设备采购业主、监理、承包单位联合考查厂家材料、设备等审核预付款申请监理工程师总 监 理 工 程 师 核 准设 计 变 更 及 工 程 洽 商 申 请承包单位申 报 已 完 分 项 工 程 报 验 单承包单位提出价差申请承包单位审核认可申请监理工
44、程师审核计量监理工程师审核申请监理工程师索赔申请承包单位签认付款证书总监理工程师索赔审批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报送业主付款监理单位不 成 立15九 、 合 同 及 信 息 资 料 管 理 工 作(一)合同管理1、在建设单位的主持下,积极参与工程施工招标,参与拟定承包合同条款和合同洽谈。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及工作制度。以工程投资、进度、质量控制为目标,跟踪分析合同执行情况,使工程处于受控状态。3、建立合同保证体系,收集、整理资料,通过一切以数据说话的方法,督促和协助合同双方执行合同,使合同得以全面履行。4、对承包单位提出的分包单位的资质和分包工程提出审查意见,为建设单位提供决策依据。5、
45、当合同条款有必要修改或增减时,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补充修改合同条款。6、协助建设单位起草反索赔文件,参加反索赔谈判,协助建设单位处理合同界定范围内经济方面的法律纠纷。7、建立合同档案、管理编码系统,采用计算机进行合同管理。8、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合同执行情况。(二)信息管理信息管理体系、信息流程要层次简明,信息灵通,管理高效。信息数据要规范化、标准化、格式化,信息来源、去向、处理权限要明确、有效地为工程项目建设“ 三大控制 ”及合同管理服务。1、信息管理分类:(1)自上而下的信息及指令性信息。主要包括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正式法规,各种批文、计划等信息。(2)自下而上的信息,主要包括工程项目投资、
46、进度、质量、合同实施情况的信息,目标控制实际值与计划对比分析的信息等。(3)监理部内部信息,以及投资、进度、质量控制为目标,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相互协作传递信息。2、信息收集、处理及保管制度:信息收集、原始资料要全面可靠。信息处理及时、准确、实用、经济。文字信息均应归档,并输入计算机以便查询。3、建立信息反馈制度: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对指令性信息的书面反16馈时间不超过48小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指令性信息书面反馈时间不超过24小时。指令性信息直接记录在监理日志中,监理日志应归档保存。4、运用计算机进行工程项目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和合同管理,随时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本工程项目管理的信息服务,并定期
47、提供监理报表和报告。5、督促设计、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及时整理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十 、 安 全 监 理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进行事前控制;严格监督检查的原则,仔细核查承包单位所上报的技术文件、施工方案中有关涉及安全的事项,并依细则及有关规定、规程直接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工作。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规范的要求执行;2、对所有设备接地应经常进行检查;检查触地保安器是否通过试验;3、检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情况,严禁违章作业,随时检查安全帽佩戴情况,要求上工地人员都要戴安全帽;4、检查安全警示标志应悬挂于主要道口;5、检查设备运行情况、钢丝绳、润滑油应经常检查。6、现场监理将采取安装验收
48、和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并着重加强对高处作业防护、脚手架是否牢固、安全、规范,扶手、栏杆齐备;检查上下斜道、“三宝四口” 、物料提升机、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施工机具等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发现隐患,应督促有关人员限期解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7、在现场巡视、旁站监理中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做好安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参与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的处理;8、现场施工用电严格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检查。9、随时取得气象预报资料,根据气象预报
49、,提前作好防风、防雨措施,切实按措施严格执行实施,并合理安排现场施工生产。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常备消暑物品;冬期做好保暖工作。十 一 、 组 织 协 调17(一)监理组织系统内部的协调工作总监要充分发挥每一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做好监理部各层次,各专业之间的协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避免系统处无序功能的失调状态。(二)与建设、施工、设计等各系统间的协调。1、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维护建设单位的法定权益,尽力促使工程按期、保质、尽可能低的造价建成,尽早受益。充分尊重建设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加强与其驻地代表的联系与协商。坚持原则,掌握协调的主动权,以自己的工作及成果赢得建设单位的支持和信任。2、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履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促使施工合同中规定目标实现最佳状态。总监与项目经理,各专业监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