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0-47 号 国 机 汽车 股 份有 限 公司 2020 年第 二次临 时 股东 大 会决 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 重大遗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任。重 要内 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 议召 开和出 席情 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1 月 3 日(二)股东大会 召开 的地点:国机汽车 股份 有限公 司 三层 会议 室(北京市 海 淀区中关村南三街 6 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 301)(
2、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1、出 席会 议的 股东 和代 理 人人数 7 2、出 席会 议的 股东 所持 有 表决权 的股 份总 数(股)1,028,953,901 3、出席 会议 的股 东所 持有 表决权 股份 数占 公司 有表 决权股 份总 数的比例(%)70.63(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有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3、人,出 席 6 人,董事张治宇先 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 席 1 人,监事王小虎先 生、吴璇女士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2 3、董事会秘书 赵建国 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二、议 案审 议情况(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 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 称 得票数 得票数 占出 席会议有 效表 决权的比 例(%)是否当选 1.01 选举陈 有权 先生 为公 司第 八届董 事会 董事 1,028,856,604 99.99 是 1.02 选举彭 原璞 先生 为公 司第 八届董 事会 董事 1,028,846,610 99.99 是 1
4、.03 选举从 容女 士为 公司 第八 届董事 会董 事 1,028,846,603 99.99 是 1.04 选举陈 仲先 生为 公司 第八 届董事 会董 事 1,028,846,604 99.99 是 1.05 选举郝 明先 生为 公司 第八 届董事 会董 事 1,028,846,603 99.99 是 1.06 选举胡 克先 生为 公司 第八 届董事 会董 事 1,028,846,604 99.99 是 2、关于选举 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 称 得票数 得票数 占出 席会议有 效表 决权的比 例(%)是否当选 2.01 选举王 璞先 生为 公司 第八 届董事 会独 立董 事 1
5、,028,856,605 99.99 是 2.02 选举刁 建申 先生 为公 司第 八届董 事会 独立 董事 1,028,846,608 99.99 是 2.03 选举李 明高 先生 为公 司第 八届董 事会 独立 董事 1,028,846,605 99.99 是 3、关于选举 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 称 得票数 得票数 占出 席会议有 效表 决权的比 例(%)是否当选 3.01 选举赵 飞先 生为 公司 第八 届监事 会监 事 1,028,856,605 99.99 是 3.02 选举臧 晓逊 先生 为公 司第 八届监 事会 监事 1,028,846,603 99.99 是(二)涉及重
6、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名 称 同意 票数 比例(%)1.01 选举陈 有权 先生 为公 司第 八届董 事会 董事 1,248,322 92.77 1.02 选举彭 原璞 先生 为公 司第 八届董 事会 董事 1,238,328 92.03 1.03 选举从 容女 士为 公司 第八 届董事 会董 事 1,238,321 92.03 1.04 选举陈 仲先 生为 公司 第八 届董事 会董 事 1,238,322 92.03 1.05 选举郝 明先 生为 公司 第八 届董事 会董 事 1,238,321 92.03 1.06 选举胡 克先 生为 公司 第八 届董事 会董 事
7、 1,238,322 92.03 2.01 选举王 璞先 生为 公司 第八 届董事 会独 立董 事 1,248,323 92.77 2.02 选举刁 建申 先生 为公 司第 八届董 事会 独立 董事 1,238,326 92.03 3 2.03 选举李 明高 先生 为公 司第 八届董 事会 独立 董事 1,238,323 92.03 3.01 选举赵 飞先 生为 公司 第八 届监事 会监 事 1,248,323 92.77 3.02 选举臧 晓逊 先生 为公 司第 八届监 事会 监事 1,238,321 92.03(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 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 选举监事的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度。三、律 师见 证情况 1、本次 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琦、孟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 股东大 会的召 集、召开 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 规、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修订)和 公司章程 的规 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 查文 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会议决议;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