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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443-2016 水泥工厂节能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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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 50443 - 2016 水泥工厂节能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energy conservation of cement plant 2016 - 08 -18发布2017 -04-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节能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巳丑巳rgyconservation of cement plant GB 50443 - 2016 主编部门: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2、 0 1 7 年4 月1 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6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7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节能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水泥工厂节能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43-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1、3.3.1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水泥工厂节能设计规范GB 504432007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8月18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J169号)的要求,由天

3、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完成的。本规范修订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7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总图与建筑节能、工艺节能、电力系统节能、矿山工程节能、辅助设施节能、能源计量。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1.增加了英文目录;2.取消了术语;3.重点修改了能耗设计指标;4.增加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系统的节能设计。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负责日常管理,由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

4、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送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引河里北道1号;邮政编码:300400)。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 参编单位:中国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拉法基瑞安(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凯盛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成都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参加单位: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徐培涛何小龙雷鸣

5、汪洋狄东仁尹志成刘涛李蔚光范毓林高连松杨路林刘继开李惠李慧荣张万昌张志忠陶翠林孟军主要审查人:曾学敏施敬林赵国东Joel. vanderstichelenC周岳)商晓虹朱晓彬丁奇生陆秉权卢文运易建荣李生钮关悦张中伟荣军张红娜 2 目次1总则(1 ) 2 总图与建筑节能( 2 ) Z. 1 总图(2 ) 2. 2 建筑(2 ) 3 工艺节能( 4 ) 3.1 一般规定( 4 ) 3. 2 主要能耗指标(4 ) 3. 3 熟料烧成系统(6 ) 3.4 破碎与粉磨系统(7 ) 3. 5 余热利用系统(8 ) 3.6 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系统( 8 ) 3.7 其他“(8 ) 4 电力系统节能 . .

6、 ( 9 ) 4. 1 供配电系统( 9 ) 4.2 电气设备( 9 ) 4.3 照明.(10) 5 矿山工程节能u 5.1 矿山开采与运输门门5. 2 穿孔、采装和运输设备(11 ) 6 辅助设施节能u幻6.1 给水(12 ) 6. 2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12 ) 7 能掘计量( 14 ) 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立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 2 Energy saving of general layout and building ( 2 ) 2. 1 General layout ( 2 ) 2.2 Building ( 2

7、 ) 3 Energy saving of process design . ( 4 ) 3.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4 ) 3.2 The main energy consumption index ( 4 ) 3.3 Clinker burning system . ( 6 ) 3.4 Crushing and grinding system ( 7 ) 3. 5 Waste heat utilization system ( 8 ) 3. 6 Waste co-processi且gsystem of cement kilns ( 8 ) 3.7 Other (

8、 8 ) 4 Energy saving of power system ( 9 ) 4. 1 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system ( 9 ) 4. 2 Electrical equipment ( 9 ) 4. 3 Lighting (10) 5 Energy saving of mine engineering ( 11 ) 5.1 Mining and transportation ( 11 ) 5. 2 Drilling , loading and transportation equipment ( 11 ) 6 E口巳rgysaving of

9、utilities . (12) 6. 1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 12 ) 6.2日eating,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丑g(12 ) 7 Energy metering ( 14 ) 3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15 )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16 )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17) 4 1总则1. O. 1 为规范水泥工厂节能设计,做到节约和合理利用能源,制定本规范。1. O. 2 本

10、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造水泥工厂的节能设计。1. O. 3 设备选型应采用节能型或节水型产品。1. O. 4 水泥工厂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 总图与建筑节能2. 1总图2. 1. 1 总图布置应在满足工艺生产要求的基础上合理利用地形,分区应明确,布置应紧凑。2. 1. 2 水泥熟料生产线宜设置在石灰石矿山附近,并应位于采矿区爆破安全警戒线以外。水泥粉磨站应靠近产品市场和混合材资源产地。2.2建筑2.2.1 水泥工厂的建筑应根据使用性质、功能特征和节能要求进行分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厂区内的工厂办公楼、中央控制室、化验室、独立的车间办公室

11、、综合楼以及食堂、浴室、门卫等公共建筑应划分为A类;2 厂区内的员工宿舍等居住建筑应划分为B类;3 有采暖或空调的生产建筑,以及独立的配电站、水泵房、水处理车间、空压机房、汽车库、机修车间等低温采暖的辅助性建筑应划分为C类;4 设于非采暖或空调生产车间内且有采暖或空调要求的车间值班室、检验室、控制室等辅助性工业建筑应划分为D类。2.2.2 非采暖地区水泥工厂的C类和D类建筑,外窗开启面积宜适当加大,满足自然通风要求。当窗不便设置开启扇时,应设机械通风设施。2.2.3 严寒地区的C类建筑,应设置门斗或采取防止冷空气渗入的措施。2.2.4 严寒及寒冷地区的C类和D类建筑外窗可按表2.2.4选 2

12、取。外窗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3级;外门气密部分同窗的气密性要求,门肚板部分传热系数不应小于1.5W/(m2 K)。表2.2.4严寒及寒冷地区C类和D类建筑外窗地区类型建筑外窗C类塑钢单框双层玻璃严寒地区D类塑钢中空玻璃C类塑钢单层玻璃寒冷地区D类塑钢单框双层玻璃2.2.5 A类建筑的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有关规定。单层小型公共建筑在最简单体形情况下,当体形系数仍大于O.4时,可将屋顶与外墙的传热系数限值在原基础上提高5%。2.2.6 B类建筑应根据所在气候、区域,分别按现行行业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

13、标准)JGJ134和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进行节能设计。2.2.7 C类建筑的节能设计,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及室内外温度确定屋顶和外墙的最小传热阻。当外墙需要保温时,宜采用外墙外保温措施。2.2.8 D类建筑的节能设计,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执行,并可根据室内外温度确定外墙的最小传热阻,同时应采用内墙内保温。在非采暖生产车间内的采暖房间的隔墙外表面应采取外保温措施。2.2.9 水泥工厂各类建筑的外墙均不宜采用透明的玻璃幕墙。 3 3工艺节能3. 1一般规定3. 1. 1 生产线采用的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通风

14、机、清水离心泵、三相配电变压器等通用设备的能效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4、中小型异步三相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1、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和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20052的规定。3. 1. 2 生产线应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节能设备。原料粉磨循环风机、窑尾高温风机、窑尾废气处理风机、窑头排风机、煤磨排风机、水泥粉磨辑压机系统循环风机和水泥粉磨系统风机等应采用变频调速装置。3. 1. 3 主要生产车间内应按输送物料距离与管道长度较短以及

15、系统阻力低的原则布置,并宜使物料从高到低输送。3.2 主要能耗指标3.2.1 在未协同处置废弃物时,新建、扩建水泥工厂生产线考核时间内的主要能耗设计指标应符合表3.2.1的规定。表3.2.1新建、扩建水泥工厂生产线考核时间内的主要能耗设计指标日产量可比熟料可比熟料可比水泥可比熟料可比水泥综合煤耗综合电耗综合电耗综合能耗综合能耗D(t/d) (kgce/t) (kW. h/t) (k可.h/t) (kgce/t) (kgce/t) D二主7000101. 5 三三56.0主二80.0三二108.588.0 5000D7000 =二102.0三二57.0三豆82.0三三109.0主二89.0. 4

16、 . 续表3.2.1可比熟料可比熟料可比水泥可比熟料可比水泥日产量综合电耗综合电耗综合能耗综合能耗综合煤耗D(t/d) (kgce/t) (kW. h/t) (kW. h/t) ( kgce/t) (kgce/t) 4000D5000 三三103.0三三58.0三三84.0110.0 三三90.03000D 4000 103.5 三三59.0主86.0111. 0 三三91.0 D3000 三三105.5三三60.0三三88.0三113.092.0 水泥粉磨站三三36.03.2.2 能效考核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 50295的有关规定。3.2.3 新建、扩建水泥生产线主要生

17、产工段电耗设计指标应符合表3.2.3的规定,其中烧成系统电耗应符合本规范表3.3. 1的规定。表3.2.3新建、扩建水泥生产线主要生产工段电耗设计指标生产工段设计值(kW.h/t) 石灰石破碎三三1.5原料粉磨三三17.0煤粉制备三32.0水泥粉磨主二32.0水泥包装主二1.5注:1 石灰石破碎电耗范围为破碎机喂料设备、破碎机本体及收尘设备的电耗,不包括破碎机出口至预均化堆场的输送设备在内;2 原料粉磨电耗范围为从原料调配库底开始至生料人均化库顶整个生料制备过程的电耗,包括调配库计量设备、入磨原料输送胶带机、生料磨本体(含银压机系统)、选粉机、磨循环风机和辅机输送设备以及入生料库提升机和生料库

18、库顶输送设备的电耗,不包括窑尾排风机电耗,原料粉磨设计值为原料中等易磨性CBOND粉磨功指数为10kW h/t llkW h/t)的指标,如果易磨性与此有差异,应根据实际情况修正设计值;3 煤粉制备(或石油焦及其他燃料)电耗范围为从燃料入磨至燃料粉人仓顶 5 整个燃料制备过程消耗的电量。包括原煤仓下计量设备、煤磨本体、选粉机、排风机和辅机输送设备等的电耗,不包括煤粉秤及送煤罗茨风机电耗;煤粉制备设计值为原煤中等易磨性(原煤HGI指数为5055)的指标,如果易磨性与此有差异,应根据实际情况修正设计值;4 水泥粉磨电耗范围为从水泥调配库底至水泥成品入库整个水泥粉磨过程消耗的电量。包括水泥磨本体、辐

19、压机、选粉机、收尘设备、排风机和输送设备等电耗;5 水泥包装电耗范围为从水泥库底至袋装水泥装车整个过程消耗的电量。包括包装机、收尘设备、装车机和其他输送设备等电耗。3.3 熟料烧成系统3.3.1 在不协同处置废弃物及没有旁路放凤的情况下,熟料烧成系统的能效设计指标应符合表3.3.1的规定。表3.3.1熟料烧成系统的能效设计指标系统热效率熟料烧成热耗熟料烧成电耗日产量D(t/d)(%) (kJ/kg) (kW. h/t) D二三7000二主56三三3010三27.55000D7000 二,563032 三28.04000D5000 二,55三二305028.0 3000D4000 二,55三三3

20、07328.5 D3000 二主53豆豆3136三三28.5注:1熟料烧成熟耗的设计条件为生料易烧性不低于C级、入窑煤粉空气干燥基低位热值不低于23000kJ/kg、无旁路放风;若采用重油、天然气作为燃料,熟料烧成热耗应适当调整;2 熟料烧成范围为从生料出库喂料至熟料入库(含库顶收尘设备)的整个熟料烧成过程;主要包括生料入窑计量与输送、预热分解系统、窑尾高温风机、回转窑、熟料冷却机与凤机、熟料冷却废气处理、煤粉计量与输送等系统设备和窑尾废气处理系统,不包括旁路放凤系统的电耗(如含有旁路放凤系统); 3 水泥工厂厂址海拔高度超过1000m时,熟料烧成热耗和烧成系统电耗设计值应进行海拔修正。 6

21、3.3.2 熟料烧成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回转窑的煤粉燃烧器应采用多通道燃烧器,一次风用量应小于15%。2 熟料冷却机的热回收率不应低于72%。3 窑尾预热器系统应合理配置预热器级数、锁风下料阀和撒料装置,并应根据燃料燃烧特性采用不同结构参数的分解炉;在设计产量下,窑尾预分解系统设计指标应符合表3.3.2的规定。表3.3.2窑尾预分解系统设计指标系统指标4级预热器5级预热器6级预热器预热器系统出口温度CCl,380 ,320 ,280 预热器出口阻力CPal三三4600三二5300三三5800人窑物料表观分解率C%l二主92二主92二“,92注:4级预热器系统应在原料综合水分高时采用。4

22、 当原料采用湿排电石渣时,应根据电石渣水分高低选择合适级数的预热器系统。5 熟料烧成系统应采用合适的耐火和保温隔热材料,系统表面热损失在热平衡支出项的比例应小于8%。3.3.3 热风管路的保温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的有关规定。3.3.4 水泥工厂设计宜采用工业废物、生活垃圾或污泥替代部分原料或燃料。3.4 破碎与粉磨系统3.4.1 石灰石破碎宜采用单段破碎系统。3.4.2 原料粉磨应根据原料条件采用辑式磨系统或辑压机终粉磨系统。煤粉制备宜采用辐式磨系统。当无烟煤的煤粉细度。.08mm筛的筛余在1%以下时,应比较管磨和辐磨的优劣后确定粉磨系统。 7

23、3.4.3 水泥粉磨系统应采用带辑压机的粉磨系统或辑式磨粉磨系统。3.5 余热利用系统3.5.1 新建、扩建水泥工厂除使用电石渣、自要等高水分原料的特例外,应同步设计余热发电系统。现有水泥生产线改造时,宜增设余热发电系统。3.5.2 余热发电系统不应影响水泥生产线正常生产,不应增加系统煤耗,不应减少烧成系统熟料产量。3.5.3 烧成系统不具备余热发电条件时,烧成系统的废气余热可用于烘干高水分物料、采暖等。3.6 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系统3.6.1 废弃物预处理系统的热源宜采用生产废热。3.6.2 废弃物衍生燃料输送系统宜设置在烧成系统附近。3.6.3 废弃物入窑、入磨系统应设置计量装置,计量精

24、度等级不宜低于1.0。3.7其他3.7.1 主要生产工艺风机风量应按系统特性和漏风系数进行计算,风机风量与风压皆宜预留10%的储备。3.7.2 生料入库、生料人窑、水泥入库等提升输送应采用机械输送设备。煤粉输送可采用气力输送设备。其他物料输送应优先采用机械输送设备。3.7.3 水分大的物料宜采用堆棚储存、自然风干。3.7.4 水泥提合材不宜采用专用的烘干系统,当需要设置专用烘干系统时,宜采用废气余热作为热源。 8 4 电力系统节能4.1 供配电系统4. 1. 1 水泥生产线宜采用llokV电压等级供电,中压宜采用10kV电压等级。4. 1. 2 变电所或配电站的位置应设置在负荷中心附近,并应减

25、少配电级数,缩短供电半径。4. 1. 3 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的导线截面应按经济电流密度校验。4. 1. 4 变压器的容量、台数、负荷率应根据负荷性质、用电容量等因数合理确定。4. 1. 5 元功补偿宜采用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集中补偿与就地补偿相结合方式。企业计费侧最大负荷时的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204. 1. 6 供配电系统中应采取有效方式抑制谐波,谐波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jT 14549的有关规定。4.2电气设备4.2.1 新建和改建工程设计中,高低压电动机、变压器、电源设备、交流接触器等电气设备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能效标准。4.2.2 有调速要求的交流电动

26、机驱动装置应采用变频调速装置。4.2.3 当长距离胶带输送机头尾部有较大高度差时,应对输送驱动再生能源回馈方案进行论证,选用节能效果好、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驱动方案。 9 4.3照明4.3.1 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4.3.2 新建和改建工程设计中,照明光源、灯具等设备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能效标准。4.3.3 厂区的照明设计应根据工作场所的条件,采用不同种类的高效光掘和高效灯具。4.3.4 厂区道路照明应设置节能自控装置。4.3.5 条件许可的场合,宜采用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技术。 10 5 矿山工程节能5. 1 矿山开采与运输5. 1. 1 矿山开

27、采工作面宜垂直于矿体走向布置,并应顺矿体走向方向开采。5. 1. 2 矿山开采应采用中深孔爆破法,爆破大抉率应控制在7%以下,矿石粒度级配应利于提高铲装和破碎的效率。对较松软的矿岩应采用机械犁松裂法或挖掘机直接采掘的元爆破开采法。5. 1. 3 比高超过150m的大、中型山坡矿床,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矿体厚度大时,宜采用溜井平啊开拓运输方式。5. 1. 4 石灰石破碎车间宜靠近采矿场。5. 1. 5 分区范围开采年限超过10年的矿山,应采用分期开采或分区开采的方式。5. 1. 6 超过破碎机入料口尺寸的矿石,二次破碎应采用机械碎矿方式。5. 1. 7 矿山道路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

28、范GB 22的有关规定。主要运矿道路宜采用高等级路面,并宜配备道路养护设备。5.2 穿孔、采装和运输设备5.2.1 大型矿山应采用自带空压机的穿孔设备;中型矿山应采用移动式空压机供气的穿孔设备。5.2.2 当矿石平均运输距离小于200m时,宜采用轮式装载机进行铲装运输作业。5.2.3 矿用自卸汽车和挖掘机的车铲比,应根据矿石生产规模与矿石运输距离等因素确定。 11 6 辅助设施节能6. 1给水6. 1. 1 水泥工厂热水给水系统在选择热源时,宜利用工业余热、废热、太阳能等多种能源互补。6. 1. 2 设计中采用的节水型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GBjT18870的有关规定。

29、6. 1. 3 生产和生活、厂内和厂外的用水应分别计量。外购水总管、自备水井管、生产车间和辅助部门应设置用水计量器具。各车间和公用建筑生活用水应独立计量。循环冷却水系统计量仪表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050的有关规定。6.2 供暖、通凤和空气调节6.2.1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和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376的有关规定。6.2.2 供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供暖地区应采用热水集中供暖系统;2 工艺设计对室温元特殊要求时,值班控制室应做供暖设计,工业厂房不宜做供暖设计

30、;3 设计集中供暖系统时,当供暖建筑物面积大于2000m2时,供暖系统管路应按南北向分环供热原则进行布置;4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工厂,有水系统的建筑物内为防冻所做的供暖设计,室内设计温度宜按50C进行设计;5 散热器不宜暗装,散热器安装数量应与计算负荷相符; 12 6 严寒地区的工厂为工艺系统及电气、控制元件的正常工作,经技术经济比较,工艺车间应设置供暖系统,且室内设计温度应按工艺电气专业要求选取;7 集中供暖系统应按企业能源管理要求配备热量表;8 位于集中供暖地区的工厂,宜采用烧成系统废气余热进行供暖;9 当供热负荷仅为供暖负荷时,余热锅炉供热热媒应采用热水;当供热负荷除供暖负荷外还包括生产负

31、荷时,余热锅炉供热热媒宜采用蒸汽。6.2.3 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生产厂房应优先采用自然通风,需采用机械通风时,通风机的风量附加系数不宜大于1.1; 2 设置集中空调系统的建筑物,温、湿度及使用时间要求不同的区域应划分为不同的空调风系统;3 空调房间内的新风量应保证每人不少于30m3/h;4 空调系统的冷源,应根据所需的冷量、当地能源、水源和热源及能源政策,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采用合适的机组。 13 7能源计量7.0.1 水泥工厂设计中,能源计量装置的设置应达到三级计量的要求。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的有关规定。7.

32、0.2 生产线能源计量装置应满足各子系统单独计量的要求。7.0.3 生产线能源计量装置应具备自动记录和集中、统计功能。7.0.4 生产线的水、蒸汽、压缩空气等动力介质宜设置全厂及车间二级计量仪表。7.0.5 原料配料秤、人窑生料喂料秤及喂煤秤的计量精度,允许偏差应为士1%。7.0.6 水泥工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GB/T30259的有关规定,并应设置能源管理中心,建立能源信息化管理系统。 14 本规范用词说明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

33、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5 引用标准名录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 水泥工

34、厂设计规范)GB50295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376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 中小型异步三相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 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GB/T18870 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1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20052 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4 水泥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GB/T30259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

35、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泥工广节能设计规范GB 50443 - 2016 条文说明修订说明水泥工厂节能设计规范)GB50443-2016,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8月18日以第1275号公告批准发布。本规范是在水泥工厂节能设计规范)GB50443-2007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水泥协会、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是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南京凯盛水泥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建材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豪西盟CHolcim)水泥集团、拉法基CLafarge)水泥集团。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

36、内容包括:按照最新的生产线规模划分,修改了系统主要能耗设计指标、主要生产工段电耗设计指标、烧成系统能效指标、窑尾预分解系统(增加了6级预热器的分类)设计指标;增加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系统中的节能设计等。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对国内水泥工厂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水泥工厂节能技术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生产技术和技术标准,确定了控制能源消耗的设计方案和技术参数。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水泥工厂节能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

37、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19 目次l总则(23 ) 2 总图与建筑节能4 ) 2.1 总图(24 ) 2.2 建筑3 工艺节能( 28 ) 3.1 一般规定门们3. 2 主要能耗指标(28 ) 3. 3 熟料烧成系统(口)3. 4 破碎与粉磨系统(35 ) 3. 5 余热利用系统(36 ) 3. 6 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系统( 37 ) 3. 7 其他.(37) 4 电力系统节能( 39 ) 4. 1 供配电系统( 39 ) 4.2 电气设备( 39 ) 4.3 照明(创)5 矿山工程节能 5

38、. 1 矿山开采与运输(41 ) 5.2 穿孔、采装和运输设备(41 ) 6 辅助设施节能 6. 1 生合水 ( 43 ) 6. 2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43 ) 7 能源计量们 21 1总则1. 0.1 随着近几年水泥工业技术、装备的快速发展,高效节能锻烧技术及辑式磨、辐压机等元球化新型节能技术、装备的广泛普及应用,大大降低了水泥产品的单位能耗指标,新版国家标准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12、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已经实施,为满足水泥行业的技术进步和符合新的规范要求修订本规范。本规范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并结合水泥工厂设计的特点制

39、定,以期通过加强设计过程控制,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符合环境要求的措施,减少生产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促进水泥工业能源的合理和有效利用。1. O. 3 本条对水泥工厂设备选用节能产品作出了明确规定。从设计上为达到国家标准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 的先进等级打好基础。 23 2 总图与建筑节能2.1总图2. 1. 1 本条对水泥工厂的总图设计提出了基本要求。水泥工厂设计应兼顾各专业特点,根据地域不同,全面分析,采用本地最适合的朝向和地形。充分利用冬季日照,夏季通风,使冬季获得太阳辐射热,夏季通风降温,最大程度利用自然能源,节约可支配能源。使工程设计科学合理,环保节能。在

40、满足生产工艺流程要求和各种防护间距的同时,注意合理用地,紧凑布置,缩短物料输送距离。2.2建筑2.2.1 根据水泥工厂中有采暖或空调建筑的使用性质和功能特征,将建筑物分为四种类型:A类建筑一般面积不太大(有的厂也做得很大),但有完整的厂前区建筑,工厂办公楼建到4层5层,6000多平方米,是有着完整构成的公共建筑。近年来,有些厂建造了有办公、会议和招待所、职工宿舍等功能的综合楼,其中招待所、职工宿舍等为居住部分,如果居住类建筑面积小于总面积的2/3时,综合楼仍按公共建筑对待。当居住类建筑面积超过总面积2/3时,其主要功能改为居住类,则应将此建筑划为居住类建筑。2/3比例的界定,在这里没有理论依据,只是按超过半数的概念来划分,执行中可按实际情况酌情决定。B类建筑不是在所有的工厂中都有,规模也相差较大,此类建筑属居住类是明确的。C类建筑是指水泥工厂中相当多的一些独立或毗邻生产车间的辅助性生产建筑。这类建筑大多为单层,面积较小,在严寒地区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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