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证券 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 玛 编 号:临2014 003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经 公司五届 二 十 次 董 事 会 决议,决 定 于2014 年2 月12 日 召开公司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 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重 要 内 容 提示: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2 月12 日(星期三)上午9:30-10:30 股权登记日:20
2、14 年1 月 29 日 一、召 开 会议 的 基 本 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澳柯 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2月12日(星期三)上午9:30-10:30 4、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29 日 6、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 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二、会 议 审议 事 项 序号 议案内容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的议案 是 2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否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
3、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 十 次 董 事 会 决 议 公 告(公 告 编 号:临2014-001)、澳 柯 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聘 请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02)。三、会 议 出席 对 象 1、截至 2014 年 1 月 29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 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4、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四、会 议 登记 方 法 1、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应 持 有 的 证 件:出 席 会 议 的 自 然 人 股 东,应 持 本人的身份证、股票 账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 股票 账户、委托人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 账户、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 出席会议;2、登 记 手 续 及方式: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应 持 上 述 证 件 办 理 登 记 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但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
5、条件。3、登记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 315 号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4、登记时间:2014年2月10日9:00-16:00;五、其 他 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32)86765129 传 真:(0532)86765129 邮 编:266510 联 系 人:季修宪 王仁华 2、出席现场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特此公告。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1 月 18 日 3 附件1:授 权 委 托 书 澳柯玛 股份有限公司: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 人(本单位)出席2014年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号: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的议案 2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 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