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19-35 号 国 机 汽车 股 份有 限 公司 2018 年 年度 权 益 分派 实 施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误 导 性 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并 对其内 容的 真实性、准 确性和 完整 性承担 个别 及连带 责任。重 要内 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相关日期 股份类 别 股权登 记日 最后交 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 利发 放日 股 2019/6/3 2019/6/4 2019/6/4 差异化
2、分红送转:否 一、通过 分 配方案 的股 东大会 届次 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19 年 5 月 20 日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分 配方 案 1.发放年度:2018 年年度 2.分派对象:截 至 股 权 登 记 日 下 午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收 市 后,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任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以 下 简 称“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登 记 在 册 的 本 公 司 全 体 股东。3.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456,875,351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
3、,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18,531,302.65 元。2 三、相 关日 期 股份类 别 股权登 记日 最后交 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 利发 放日 股 2019/6/3 2019/6/4 2019/6/4 四、分 配实 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 由 本 公 司 自 行 发 放 红 利 的 股 东 外,其 他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的 红 利 委 托 中 国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通 过 其 资 金 清 算 系 统 向 股 权 登 记 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收 市 后 登 记 在册 并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各 会 员 办 理 了 指 定 交 易 的 股 东
4、派 发。已 办 理 指 定 交 易 的 投资 者 可 于 红 利 发 放 日 在 其 指 定 的 证 券 营 业 部 领 取 现 金 红 利,未 办 理 指 定 交 易 的 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2.自行发放对象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 限 公司、天津津鼎企业 管 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扣税说明(1)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及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
5、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对于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根据 其 持 股 期 限 计 算 实 际 应 纳 税 额,由 证 券 公 司 等 股 份 托 管 机 构 从 个 人 资 金 账 户 中扣收并划付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于次月 5 个 工作日内划 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6、)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 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3(2)对 于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的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QFII”),根 据 国 家 税 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 付 股息、红利、利息代扣 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 有关规定,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135 元。(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
7、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 股股票(“沪股通”),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 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有关规定,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135 元。(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按 税 法规 定自 行 判断 是否 应 在当 地缴 纳 企业 所得 税,每 股实 际 派发 现金 红 利 0.15元。五、有 关咨 询办法 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事项,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8825988 特此公告。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