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半年度报告 1 目 录 一、重要提示.2 二、公司基本情况.2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3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6 五、董事会报告.6 六、重要事项.10 七、财务会计报告.15 八、备查文件目录.15 2一、重要提示(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三)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五)公司
2、负责人罗廷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军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二、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缩写:东湖高新 公司英文名称:WUHAN EAST LAKE HIGH TECHNOLOGY GROUP CO.,LTD.公司英文名称缩写:ELHT 2、公司A 股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A股简称:东湖高新 公司A股代码:600133 3、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华光大道 1 号东湖高新大楼 公司办公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华光大道 1号东湖高新大楼 邮政编码:430
3、074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公司电子信箱:4、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廷元 5、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雪梅 电话:027-87172021 传真:027-87172021 E-mail: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华光大道 1 号东湖高新大楼五楼 6、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公司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3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东湖高新大楼五楼公司董秘处 7、公司其他基本情况: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3年 3月 19 日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点:武汉市武昌区珞瑜路 95 号 公司第 1 次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7 年1 月8 日 公司第 1 次变更注
4、册登记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华光大道 1号东湖高新大楼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0000029012 公司税务登记号码:420101300010462 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武汉江汉区单洞路特 1 号武汉国际大厦 B 座16 楼(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总资产 2,009,322,637.61 1,571,183,081.28 27.8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830,294,139.04 808,22
5、6,063.43 2.73 每股净资产(元)3.01 2.93 2.73 报告期(16 月)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 23,521,080.06 28,019,482.09-16.05 利润总额 23,521,080.06 28,075,101.44-16.22 净利润 22,068,075.61 25,312,670.13-12.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2,068,075.61 13,777,693.86 60.17 基本每股收益(元)0.0801 0.0918-12.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0.0801 0.0500 60.17 稀释每股
6、收益(元)0.0801 0.0918-12.82 净资产收益率(%)2.66 3.15 减少0.49 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569,004.07 95,795,765.06-135.0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12 0.35-135.04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4(二)股东情况 1、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41754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持股总数 报告期内增减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
7、国有法人 29.00 79,913,121 79,913,121 0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32 44,964,152 44,964,152 0 武汉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7.75 21,371,052 21,371,052 0 湖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77 15,891,295 15,891,295 0 武汉金丹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43 9,452,580 9,452,580 0 胡长贵 0.17 456,891 刘东辉 0.16 450,000 张东云 0.16 434,850 李爱国 0.15 425,979 杨建
8、华 0.12 343,90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胡长贵 456,891 人民币普通股 刘东辉 4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张东云 434,850 人民币普通股 李爱国 425,979 人民币普通股 杨建华 343,900 人民币普通股 俞盼盼 310,885 人民币普通股 王汉军 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曾艺 257,490 人民币普通股 张玲 243,000 人民币普通股 杨树银 212,7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有限售条件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
9、动人;公司未知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5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限售条件 13,779,610 T+12个月 13,779,61013,779,610 T+24个月 13,779,6101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52,353,901 T+36个月 52,353,9011、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若公司2007 年和2008 年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向流通股股东(不包括现有
10、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追送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追加对价安排的股票数量:按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日流通股总股数83,200,000股计算,追加对价安排比例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0.5股,共计4,160,000股。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或者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或者公司2007、2008 年度中任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2、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追加对价承诺履行完毕或确认无需履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
11、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T:指追加对价承诺履行完毕或确认无需履行日。13,779,610 2008年8月14日13,779,61013,779,610 2009年8月14日13,779,6102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404,932 2010年8月14日17,404,93213,779,610 2008年8月14日13,779,6103 武汉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591,442 2009年8月14日7,591,44213,779,610 2008年8月14日13,7
12、79,6104 湖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111,685 2009年8月14日2,111,6855 武汉金丹科技有限公司 9,452,580 2008年8月14日9,452,580 承诺在股改方案实施后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东湖高新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化。6(二)新聘或解
13、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08年 4月16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25次会议聘任了以下高级管理人员:1、聘任汪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财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2、聘任李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地产业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五、董事会报告(一)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科技工业园的开发建设及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经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围绕科技园区开发、环保脱硫、环保发电等板块,稳步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740.39 万元,利润总额 2,352.11 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2,206.81万元,每股收益
14、0.0801元,净资产收益率 2.66%。1、科技园区开发建设发展势头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董事会批准的经营管理计划积极推进科技工业园的开发建设,国际企业中心三期工程建设和销售进度情况良好,目前项目基本完工并按目标完成科技园区代建工程决算审计工作;同时,借鉴国际企业中心的运营经验,积极开展国际企业中心四期和国际企业科技园的前期运作,大力提升项目内在品质,为实现经营目标夯实基础;为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的能力,通过整合科技园区内的土地资源,并与有权部门积极磋商,采取有效措施盘活、储备土地资源;为将科技工业园朝着纵深方向推进,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25 次会议审议批准,组织开展长沙、襄樊两地科
15、技工业园项目,完成了全资子公司的注册,土地储备、项目策划等前期准备工作已全面展开。大力开展丽岛漫城住宅项目的建设及营销策划工作,报告期内项目已取得 1 亿元项目贷款资金,为该项目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2、积极推进环保脱硫业务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主营业务调整的需要,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环保脱硫业务。目前,公司已签订中电国际大别山电厂烟气脱硫项目(以下简称“大别山电厂 BOOM项目”)、安徽皖能合肥电厂烟气脱硫项目(以下简称“合肥 BOOM项目”)、安庆皖江电厂烟气脱硫项目(以下简称“安庆 BOOM 项目”)三个 BOOM 项目合同。(1)大别山电厂 BOOM项目实现了 1 号机组脱硫岛进入试运行,
16、2 号机组脱硫岛进入分部试运阶段。该项目工作以生产准备及 168小时试运为核心,完成了分公司的注册工作;落实人员培训、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完成工器具、原材料、备品备件和耗材采购工作,保证了现场生产管理有序推进,实现了该项目脱硫岛及脱硫公用系统与主机“三同时”的既定目标,确保了湖北省环保监测站的同步监测,为获取脱硫电价创造了良好的条件。(2)合肥 BOOM 和安庆 BOOM 项目重点开展组织脱硫岛工程招投标工作、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开展制度建设、人员招聘。3、全力开展铬渣治理综合利用发电工程建设 截止报告期末,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工程总进度为 93.7%,已完成一系列投运
17、前生产准备工作:签订并网协议及购售电合同、供水合同;基础管理资料已编制完毕并投入使用;与有关公司就燃煤供 7应达成意向性协议;积极开展申请铬渣补贴、上网电价等工作;完成人员招聘、培训工作,为确保电厂按计划投运奠定了基础。4、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分析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减金额 增减比例 货币资金 21,055.26 17,479.84 3,575.42 20.45%预付款项 5,584.10 4,206.78 1,377.32 32.74%存货 19,181.63 15,422.34 3,759.29 24.38%在建工程 111,392.47 76,703.15 3
18、4,689.32 45.23%应付账款 13,972.91 2,861.79 11,111.11 388.26%短期借款 13,010.00 19,110.00-6,100.00-31.9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000.00-8,000.00-100%长期借款 73,700.00 30,000.00 43,700.00 145.67%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增减金额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7,740.39 10,197.30-2,456.91-24.09%营业成本 4,590.97 8,418.97-3,828.00-45.47%资产减值损失-287.71-24.37-263.34-1
19、080.59%投资收益 502.48 2,179.19-1,676.71-76.94%(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 3,575.42万元,增长比例 20.45%,主要系本期借款增加所致。(2)预付款项期末比期初增加 1,377.32 万元,增长比例 32.74%,主要系全资子公司长沙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缴纳土地保证金所致。(3)存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 3,759.29 万元,上升 24.38,主要系全资子公司襄樊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增加开发成本所致。(4)在建工程期末比期初增加 34,689.32 万元,增长比例 45.23%,主要原因系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支付项目进度款增加 19,
20、606.79 万元;同时母公司按大别山电厂 2600MW 超临界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项目工程进度,根据大部分设备采购合同、建筑安装合同以及技术服务费合同价格估价 15,082.53 万元入账,该入账金额不包括不可预见费用,移交项目发生的管理费用等。该事项待竣工审计决算后调整确认。(5)应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 11,111.11 万元,增长比例 388.26%,主要系暂估应付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别山烟气脱硫项目部分设备采购款、建筑安装、技术服务费等,该入账金额 11,082.53万元不包括不可预见费用,移交项目发生的管理费用等。该事项待竣工审计决算后调整确认。(6)短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减少
21、 6,100.00 万元,降低比例为 31.92%,主要系本期公司归还上年度短期借款所致。(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比期初减少 8,000.00 万元,减少比例 100.00%,主要系公司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8)长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增加 43,700.00 万元,增长比例 145.67%,主要系公司母公司增加长期借款 13,700万元,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借入项目贷款 20,000.00 万元,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借入项目贷款 10,000 万元所致。(9)营业收入比上年减少 2,456.91万元,减少比例为 24.09%,主要系园区基础设施代建项目结算
22、减少所致。8(10)营业成本比上年减少 3,828.00 万元,降低比例为 45.47%,主要系园区基础设施代建项目结算减少所致。(11)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减少 263.34 万元,系本公司收回以前年度账龄较长往来款所致。(12)投资收益比上年减少 1,676.71 万元,减少比例为 76.74%。主要原因是公司联营企业中盈长江国际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带来的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 897.11 万元,及上年同期公司确认股权转让收益 779.60 万元所致。5、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同比发生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增减金额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3、净额-3,356.90 9,579.58-12,936.48-135.0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048.31-6,650.45-13,397.86 201.4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980.63 2,160.94 24,819.69 1148.56%(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12,936.48 万元,主要系本年度科技园开发项目支出增加及上年同期收回以前年度欠款较大所致。(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13,397.86 万元,主要系公司支付大别山电厂 2600MW 超临界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项目工程款及全资子公司义马环
24、保电力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所致。(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24,819.69 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增加银行借款 29,600万元而上年同期增加银行借款 3,000 万元所致。6、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1)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亿元,公司经营范围为发电、铬渣灰渣综合治理与利用,固体废弃物污染物危险品处理。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净资产 22,627.15 万元、资产总额 98,385.84 万元、项目累计总投资额 96,309.93 亿元,工程投入占预算比例 77.36%。预计投产时间 1#机组计划于 2008 年8
25、月投产,2#机组计划于 2008 年12 月投产。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土建及安装:当前现场土建工程已基本结束,少量辅助项目正在进行收尾工作。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各主辅设备已安装完毕。1#发电机组所属设备分系统调试基本完毕,1#、2#锅炉准备蒸汽吹管;电气系统安装完毕,静态调试结束;化学岛已投运。2#发电机组脱硫除尘岛正在施工中。配套工程建设:220KV 接入系统一次、二次设备已安装完毕,静态调试完成;输煤道路、供水管线已投入使用。项目融资工作 2007 年获得中国农业银行义马市支行 10 年期 6.5 亿元的贷款额度。报告期内到位 2亿元,累计到位 5 亿元。生产准备工作 9签订并网协议及购售电合
26、同、供水合同;基础管理资料已编制完毕并投入使用;已与有关公司就燃煤供应达成意向性协议;人员招聘、培训工作已完成,已具备上岗运行能力。(2)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 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 万元,公司持有 51%股权。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叁级)、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报告期内,主要围绕丽岛漫城住宅项目开展相关工作。该项目一期规划报建手续已基本完成,并落实了 1 亿元的贷款。(3)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 10以上的情况)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净利润 参股公司贡献的投资收益 占上市公司净利润的比重(%
27、)中盈长江国际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信用担保;企业贷款担保;高新技术企业、民营企业、中小型企业融资担保;企业转让、收购、兼并等事务的咨询;经济信息和企业投资的咨询。1,558.07 502.48 22.77(二)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园区基础设施代建及配套建设收入 77,272,117.67 45,654,840.43 68.60-24.09-45.47 增长50.99个百分点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
28、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0 万元。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湖北省内 77,272,117.67-24.09 3、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 50.99 个百分点,系毛利率较高的园区配套建设收入占收入比重增加及毛利率较低的园区基础设施代建收入比重减少所致。(三)公司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2、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受让电厂烟气脱硫项目,计划投资大别山电厂
29、 2600MW 超临界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项目 25,254.93 万元,目前工程形象进度已达 1095%,详见关联交易事项说明;合肥发电厂 5、6 机(2600MW)扩建工程烟气脱硫项目 12,655.97 万元、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300MW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项目 9,328.43万元,该两项目正在组织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上述投资事项已在 2008年 4 月18 日、5 月13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进行披露。六、重要事项(一)公司治理的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发布的有关公司治理的规范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
30、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订了相关规章制度并持续进行修订和完善,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运作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按照职责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财务审计等方面充分发挥了作用。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运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公司正在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湖北证监局相关通知的要求,根据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二)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公司于 2008年 5 月12 日召开了 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公司 2007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31、,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四)资产交易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11(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以及其他流出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 关联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市场价格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义马铬渣治理综合利用发电工程项目总承包 市场定价 92,158 15,467.72 100 现金 92,158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凯迪
32、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大别山电厂2600MW超临界机组烟气脱硫项目市场定价23,262.59(预计)15,082.53(暂估)100 实际支付4000万元现金,其余为应付款项23,262.59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合肥发电厂5、6机(2600MW)扩建工程烟气脱硫BOOM项目 无偿转让,不进行议价 00 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BOOM项目 无偿转让,不进行议价 00 1、义马铬渣治理综合利用发电工程项目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2004年11月 3 日,在公司收购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33、股权之前,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与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义马铬渣治理综合利用发电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合同价格为 11 亿元。2005 年公司收购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股权之后,经 2007 年4 月1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和 2007 年5月 16 日召开的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义马铬渣治理综合利用发电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将总承包价格为调整为 9.21 亿元。义马铬渣治理综合利用发电工程项目总承包交易是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利用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优势资源继续完成义马铬渣综合治理发电工程建设。补充协议不仅进一步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而且根据
34、新的行业形势调整降低了项目工程总承包价格,进而降低了项目投资成本,大大提高了项目的赢利能力。同时也是顺应了上市公司战略调整及完成产业转型的需求,对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截止2008年6月30日,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累计向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支付79,119.89万元,工程形象进度为 93.7%。2、BOOM 项目 2008年 4 月16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25 次审议通过,本公司与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签定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双方协议将凯迪控股拥有的大别山电厂 2600MW 超临界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项目 BOOM合同、合肥发电厂 5、6 机(2600MW)扩建工程烟
35、气脱硫项目 BOOM 合同、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300MW 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项目 BOOM 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将作为上述项目合同的执行主体。预计向凯迪控股支付大别山电厂 2600MW超临界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项目BOOM合同 中脱硫岛投资建设款为人民币23,262.59万元。122008年 5月12 日公司召开的 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协议,同意向凯迪控股支付脱硫岛投资建设款实际价格待建设方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全部工程义务、竣工验收之后且经决算审计后确定。具体支付方式约定如下:按决算审计后确定的价格,由东湖高新向凯迪控股支付投
36、资建设款至 90%;本公司预留 10%的投资建设款作为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之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内由本公司将应付部分款项一次性支付。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凯迪控股受让脱硫 BOOM 项目,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营业务正处于战略调整之中,为推进公司尽快向环保产业的转型,公司需要依据现有条件在烟气脱硫领域实施具有创新意义且受国家政策扶持的火电厂脱硫 BOOM 业务,并籍此形成具有持续、稳定收益的经营性资产。进入烟气脱硫的业务领域,使公司能进一步依托凯迪系列公司所拥有的国内一流的烟气脱硫核心技术、强大的系统集成、设计优势、项目管理经验和对烟气脱硫系统调试
37、运营和维护的能力,形成自身的优势,以 BOOM项目长期、均衡、稳定利润来源和房地产开发利润来源相结合的中长期互补的经营模式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以及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程度、相关解决措施: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发展及全体股东是有利的,交易审核程序合法,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凯迪控股根据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现有的经营状况,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为保证东湖高新的正常经营,就避免凯迪控股与东湖高新发生同业竞争事宜,在此不可撤销地向东湖高新确认并承诺如下:作为东湖高新的实际控制人,凯迪控股与东湖高新的关系是相互支持、配合,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转让完成后
38、东湖高新将实施 BOOM 项目运营,其中包括作为业主方负责建设脱硫基础设施,可能依托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在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建造方面的优势,组织脱硫基础设施建设,从而可能新增关联交易。东湖高新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理性。截止2008年6月30日,本期公司向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大别山电厂 2600MW 超临界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项目设备、建筑安装、技术服务费等共计 4,000.00 万元,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下述事项,审计确认暂估计入在建工程 150
39、,825,325.54 元,暂估应付账款应付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 110,825,325.54 元,工程形象进度为 95%。(1)2008 年4 月16 日本公司与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大别山电厂 2600MW超临界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项目 BOOM 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大别山电厂 2600MW 超临界机组烟气脱硫项目总承包合同、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三方签订的大别山电厂 2600MW超临界机组烟气脱硫项目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2)本公司 2007 年年度
40、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受让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拥有的大别山电厂 2600MW 超临界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项目 BOOM 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预计支付脱硫岛投资建设款为人民币 23,262.59 万元,13本期增加额 150,825,325.54 元,主要系根据大部分设备采购合同、建筑安装合同以及技术服务费合同价格估价入账,该入账金额不包括不可预见费用,移交项目发生的管理费用等。该事项待竣工审计决算后调整确认。3、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发生额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武汉先达条码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
41、公司 156.00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 0 万元,余额 0 万元。(六)托管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托管事项。(七)承包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承包事项。(八)租赁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租赁事项。(九)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0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 0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20,0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50,000公司担保总额(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 50,000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58.28%其中: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42、的金额 0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 7,105.89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 7,105.89(十)委托理财情况 2008年 3月19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向贷款行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支付 1150 万元保证金,以人民币 23000 万元贷款额度委托该行进行利率掉期业务,委托期限为 4 年。2008年 4月24 日签订了中国农业银行客户交易确认书。报告期内,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取得 14利息收入人民币 392,569.75 元。该事项已于 2008年 4 月1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43、交所网站刊登的 2008 年一季度报告中披露。(十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凯迪电力承诺:(1)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若公司 2007 年和 2008 年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向流通股股东(不包括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追送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追加对价安排的股票数量:按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日流通股总股数 83,200,000 股计算,追加对价安排比例为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得0.5 股,共计4,160,000 股。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7
4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或者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 200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或者公司 2007、2008 年度中任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2)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追加对价承诺履行完毕或确认无需履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原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长江通信、武汉城开、湖北科投承诺:在本次股改方案实施后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
45、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东湖高新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持股 5%以上原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严格执行以上承诺。(十二)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十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受中国证监 会的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15(十四)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持有对象名称 最初投资成本(元)持有数量(股)占
46、该公司股权比例(%)期末账面价值(元)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600,000.00 13,601,217.00 0.61 12,600,000.00合计 12,600,000.00 13,601,217.00 12,600,000.00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武汉市商业银行更名而来。(十五)信息披露索引 事项 刊载的报刊名称及版面 刊载日期 刊载的互联网网站及检索路径 第五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证券报D10,中国证券报D003,证券时报C13 2008年1 月11 日 关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D6,中国证券报B02,证券时报C
47、12 2008年1 月23 日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D15,中国证券报D008,证券时报A8 2008年1 月29 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18,证券时报12 2008年4 月4 日 2007年度报告摘要、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第五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决议公告暨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关于受让BOOM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D92,中国证券报D062,证券时报C81 2008年4 月18 日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8、上海证券报D10,中国证券报D011,证券时报C9 2008年5 月13 日 七、财务会计报告(一)财务报表(经审计)(附后)(二)财务报表附注(经审计)(附后)八、备查文件目录 1.1、载有法定代表人罗廷元签署的半年度报告正本;载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半年度报告确认文件。2.2、载有法定代表人罗廷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汪军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董事长:罗廷元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23日 16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截止日:2008年 06月 30 日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
49、额 流动资产:货币资金 八.1 210,552,595.68 174,798,362.67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八.2 320,000.00应收账款 八.3 80,106,751.39 76,117,083.72预付款项 八.4 55,841,012.30 42,067,831.70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八.5 29,493,076.94 33,779,781.1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八.6 191,816,324.00 154,223,432.2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567,8
50、09,760.31 481,306,491.45非流动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八.7 285,602,193.43 280,577,407.77投资性房地产 八.8 14,540,033.39 14,794,742.75固定资产 八.9 20,746,033.33 20,563,087.07在建工程 八.10 1,113,924,656.47 767,031,452.83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八.11 15,600.00 16,900.00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八.12 169,1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