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温州市海岛地名普查实施方案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二 O 一 O 年十一月- 2 -目 录一、总体目标与原则 .- 1 -二、工作依据 .- 1 -三、组织机构 .- 2 -四、主要任务 .- 3 -1、普查任务(市级) - 3 -2、普查任务(县级) - 4 -五、时间节点与任务安排 - 4 -1、2010 年工作计划 - 4 -2、2011 年工作计划 - 4 -3、2012 年工作计划 - 5 -六、技术承担单位 - 5 -七、经费保障及初步预算 - 5 - 1 -根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江省海岛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为完成我市海岛地名普查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与
2、原则本次地名普查任务的总体目标是:查清我市管辖范围的岛、群岛、列岛、低潮高地、暗礁、暗沙等自然地理实体及名称,对尚未命名的地理实体按规定程序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对重要海岛设置地名标志,获得本市辖区内普查对象准确而全面的地名信息,为我市海洋、海岛的开发利用提供准确的依据。依据国家海洋局编制的全国海域海岛地名普查工作手册和海岛名称管理办法以及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编制的浙江省海岛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普查工作本着统一领导、分区指导的原则开展。市海洋与渔业局统一组织、领导、部署全市海岛地名普查工作,沿海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内与海岛普查相关的工作。二、工作依据中华人民
3、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全国海域海岛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全国海域海岛地名普查工作手册- 2 -海岛名称管理办法全省海岛地名普查实施方案三、组织机构市海洋与渔业局成立市海岛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的普查工作,同时成立办公室协助完成普查工作。1、温州市海岛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陈海鹏 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副组长:高元森 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环保处处长组 员: 伍善庆 乐 清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杨洪法 龙湾区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李昌达 洞头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夏盛兴 瑞安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陈朝阳 平阳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林维灶 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2、温州市海岛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4、办公室成员名单主 任:高元森 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环保处处长成 员:吕文葵 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环保处高 毅 乐清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管理科科长郭志涛 洞头县海洋与渔业局海洋管理科科长陈秋萍 龙湾区海洋与渔业局海洋管理科科长林 文 瑞 安 市 海 洋 与 渔 业 局 海 洋 管 理 站 副 站 长- 3 -许明海 平阳县海洋与渔业局海洋管理科科长陈培标 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海洋管理科科长3、温州海岛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制定温州市海岛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2)确定温州市普查技术承担单位。(3)督促检查温州市的普查任务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温州市海岛普查中遇到的问题。(4)负责
5、温州市的普查成果的审查、验收、归档和成果的上报工作。四、主要任务1、普查任务(市级)(1)组织制定温州的海岛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并报省级领导小组备案。(2)确定海岛地名普查技术承担单位。(3)搜集和整理海岛地名的历史沿革、名称由来以及相关属性的信息资料。(4)做好海岛实地调查并核实疑似海岛。(5)依据海岛名称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标准化处理温州海岛名称。(6)做好温州的海岛地名标志设置工作。(7)草拟温州地名标准名录,编写温州海岛地名普查报告并报- 4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2、普查任务(县级)(1)参与资料收集、上岛调查、标志设置协调工作。(2)确定海岛调查工作联系人及向导。(3)提供海监船协助调
6、查。(4)参与成果审查验收。五、时间节点与任务安排浙江省海域海岛地名普查工作从 2010 年 1 月开始,至 2012年 12 月结束,历时 3 年。我市普查时间节点与任务安排如下:1、2010 年工作计划(1)11.10-11.15,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普查任务承担单位并召开全市海岛调查工作会议。(2)11.16-11.20,组织海岛地名调查人员及参与人员的专业与安全培训,完成调查专用仪器设备采购,完成温州海岛地名普查相关资料的收集以及阶段性成果报告编制。(3)11.21-12.31,完成 60%以上的海岛地理实体地名普查和标准化处理,并提交 60%以上
7、海岛的地名普查资料和成果、60%以上海岛的港口码头地名普查目录和普查表、多媒体资料数据库。(4)12 月底召开 2010 年度海岛地名普查总结会。- 5 -2、2011 年工作计划(1)8 月底之前完成全市海岛地名普查工作,并提交其余 40%海岛的地名普查资料、其余 40%海岛、港口码头地名普查目录和普查表、多媒体资料数据库。(2)11 月底之前完成部分需要设置名称标志的海岛地名标志设置工作。(3)12 月召开 2011 年度海岛地名普查总结会。3、2012 年工作计划(1)6 月底之前完成需要设置名称标志的海岛地名标志设置。(2)9 月份之前提交海岛名称标志登记表、多媒体资料数据库,完成所有普查成果的上报、归档等工作。(3)11 月召开全市海岛调查工作总结既验收会。六、技术承担单位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确定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作为本次海岛地名普查技术承担单位,负责全市海岛地名普查的具体实施工作。技术负责: 张 钊 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技术成员: 鲍平勇 张兴林 任 钢 吴志清 雷友万 付声景 余显红 陈子航七、经费保障及初步预算本次海岛地名普查工作所需经费主要有基础资料收集整理、上岛调查仪器设备、安全急救设备、租船、技术及安全培训、名- 6 -称标准化处理、重要海岛标志设置、各阶段成果报告编制及审查验收等几大部分组成,具体保障落实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