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 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 2014 016 四 川 宏达 股 份有 限 公司 关于对 2013 年年度 报 告事 后 审核 意 见 回复 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 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近日,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上海证劵交易所 关于对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 20140195 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和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就审核意见回复内容公告如下:问题一:公司 于 2013 年 12 月 13
2、日 收 到 什邡 市 政 府 关于 钼 铜 项 目的 复 函(市 政 府 将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前 就 钼 铜 项目 是 否 恢 复或 终 止 建 设作 出 决 定。如 终 止,市政 府 将 补 偿公 司 的 经 济损 失),但公 司 没 有 及时 以 临 时 报告 的 形 式 予以 披 露。请报 备 市 政 府复 函,并 说明 未 及 时 披露 的 原 因。回复:2013 年 12 月 13 日 公司收到什邡市人民政府关于钼铜多金属资源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相关事项的复函(什府函 2013 180 号,以下简称 复函),复函中注明 信息公开选项:不予公开。公司理解 事件是影响性大
3、、关注度高的公共事件,为有利于什邡市人民政府依法妥善处置钼铜项目后续事宜,公司尊重什邡市人民政府不予公开的决定,在收到复函后未以临时公告形式予以披露,但复函内容已在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和 2013 年度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问 题 二:根据 什 邡 市 政府 复 函,市政 府 将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前决定公司钼 铜 项 目 在 什 邡 市 终 止 建 设 或 者 恢 复 建 设。如 恢 复 建 设,请 说 明 公 司 对 项 目 恢复 的 大 致 安 排;如 在 什 邡 市 终 止 建 设,请 说 明 公 司 对 该 项 目 本 身 的 基 本 判 断,是 否 考 虑 异地
4、 建 设。请你 公 司 及 时对 钼 铜 项 目的 相 关 进 展作 好 信 息 披露 工 作。回复: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宏达钼铜有限公司依法存续,钼铜项目相关行政许可合法有效,钼铜项目当前处于停止建设状态。公司将根据什邡市人民政府的决定作出相关后续事项安排,并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相关信息。问 题 三:公司 2012 和 2013 年年 报 反 映,存 货 中 原 材料 为 上 海 期货 市 场 购买 的 锌 锭,库 存 商 品 系自 产锌锭。2012 年 中、2012 年底 和 2013 年 底,锌 锭均价分别为 14350 元/吨、15130 元/吨和 15170 元/吨,呈 上
5、升趋 势。同 时考 虑 自 2012年 初 起 至 今,公 司 营 业 成 本 远 大 于 存 货,说 明 前 期 存 货 可 能 已 实 现 销 售。请 说明:(1)在该 情 况 下,2012 年 存 货 减 值 准 备未 在 当 年 全部 转 回 或 转销,并 且 2013年 仍 存 在 存 货 减 值 准 备 的 具 体 原 因;(2)原 材 料 减 值 准 备 占 其 帐 面 余 额 比 远 大于 上 海 期 货 市 场 当 年 价 格 波 动 的 比 例 的 具 体 原 因;(3)原 材 料 减 值 准 备 占 其 帐面 余 额 比 远 大 于 库 存 商 品 减 值 准 备 占 其
6、 帐 面 余 额 比 的 具 体 原 因;(4)请 会 计 师说 明 减 值 准备 计 提 和 转回 的 合 理 性。回复:公司 2013 年度存货减值准备增减变动如下: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转回 转销 原材料 104,584,553.87 5,726,403.19 98,858,150.68 在产品 24,277,651.83 24,277,651.83 库存商品 30,096,778.18 450,067.30 1,007,621.87 26,805,852.80 2,733,370.81 小 计 158,958,983.88 450,067.30 1,007,621
7、.87 56,809,907.82 101,591,521.49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涉及减值的存货明细如下:存货类别及明细 期末库存(吨)期末账面成本 期末可变现净值 应计提的 跌价准备 原材料 锌锭(外购)11,328.21 244,902,339.27 146,647,505.19 98,254,834.08 其他材料-603,316.60-603,316.60 原材料小计 98,858,150.68 库存商品 活性磷酸钙 191.47 1,418,037.05-1,418,037.05 锌产品 2,113.59 28,275,091.66 27,404,423.
8、48 870,668.18 镉产品 593.78 8,626,849.00 8,182,183.42 444,665.58 库存商品小计 2,733,370.81 合计 101,591,521.49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涉及减值的存货明细如下:存货类别及明细 期末库存(吨)期末账面成本 期末可变现净值 应计提的 跌价准备 原材料 锌锭(外购)11,328.21 244,902,339.27 146,647,505.19 98,254,834.08 锌精矿 1,359.34 7,276,546.46 1,550,143.27 5,726,403.19 其他材料-603,3
9、16.60-603,316.60 小计 104,584,553.87 在产品 锌焙砂 7,691.67 53,257,647.72 29,118,690.13 24,138,957.59 锌片 50.45 826,315.64 687,621.40 138,694.24 小计 24,277,651.83 库存商品 活性磷酸钙 231.42 1,956,513.98-1,956,513.98 锌产品 14,175.57 210,792,949.79 183,618,068.76 27,174,881.03 镉产品 829.83 12,501,327.59 11,535,944.41 965,38
10、3.18 小计 30,096,778.19 合计 158,958,983.88 公司按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差额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存货可变现净值已考虑存货持有目的、相关税费和加工成本,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产品销售价格波动的影响。存货类别及明细中的原材料-锌锭,系公司 2010 年以前购入并准备进一步加工锌合金的主要材料,该部分原材料账面平均成本为 21,618.80 元/吨,存放于上海第三方物流仓库。公司购入这部分原材料以后,由于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如果将 该 部 分 锌 锭 从 上 海 物 流 仓 库 运 至 四 川 工 厂 加 工 成 锌 合 金 并 发 往 上 海 或 其 他 市场进行销售,
11、将增加 700-800 元/吨的成本及销售费用,从效益上来说,公司认为此种方式并不经济。为了节约成本,公司决定将这部分原材料 锌锭直接对外销售,将自产的锌锭或锌片用于生产锌合金。从 2011 年 起,公司将这部分锌锭陆续对外销售,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部分原材料 锌锭尚存 11,328.21吨,2013 年 该 部 分锌锭 未 对 外销售,仍 存放在 上 海 第三方 物 流 仓库,以 前 年 度该 部 分 锌锭在 原 材 料列示,2013 年 与 以 前年度 的 披 露一致。尽 管锌锭 市 场 价 格有所上升,根据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减值准
12、备测算,该部分存货成本仍高于可变现净值,故公司库存的该部分锌锭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应当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准备。公司子公司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有 39.59 吨的活性磷酸钙,账面成本 538,476.93 元,计提了 538,476.93 元存货减值准备,2013 年度进行加工后,可用于产品生产,因此价值回 升,转回已计提的存货减值准备。公司子公司剑川益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锌和镉产品 516.65 吨,账面成本 7,172,508.79 元,已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536,110.32 元,2013 年 12 月 31日
13、市场价格回升,转回已计提的存货减值准备 469,144.94 元。问题四:公司 年 报 反 映,2013 年 公 司 子 公 司 与自 然 人 刘 小波 签 订 转 让合 同,将 银 大 教育 2013 年信托收益 541 万元以 487 万元转让给刘小波,刘小波委 托庞小 川 支 付 了转 让 款。经了 解,四 川信 托 公 司 有一 同 名 职 员庞 小 川。请说 明:(1)上 述 庞 小 川 是 否 为 同 一 人;(2)若 为 同 一 人,请 结 合 交 易 条 款 及 其 实 质,说 明确 认 投 资 收 益 的 具 体 依 据,并 请 会 计 师 明 确 发 表 意 见;(3)该
14、信 托 是 否 存 在 亏损 或 其 他 风险。回 复:庞 小川 是 原 四 川省 信 托 投 资公 司 员 工,2010 年 重组 后 进 入 四川 信 托有限公司,现任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业务五部经理,不属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的高管、董监事,也不是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的股东。公司子公司四川钒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四川钒钛)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 四川信托银大教育集团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期)之信托合同(合同编号:SCXT2012(JXD)字 第40 号-01-01。以 下称信托合同),信托合同条款规定了信托受益权转让,对信托收益的转让未作禁止。根据四川钒钛 与 刘 小波签 订 的
15、转让 协 议,刘 小 波 为信托 收 益 的受让 人,刘小波 与 庞 小 川签订委托付款协议,委托庞小川支付该 转让协议 项下的价款,公司子公司 四川钒钛已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收到该协议下的全部价款并确认为投资收益。2014 年 2 月 17 日 四 川 钒 钛 收 到 四 川 信 托 有 限 公 司 支 付 的 第 一 个 收 益 期(2013 年 3 月 8 日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信托收益 5,967,123.29 元,2014 年 2月 18 日四 川钒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将 2013 年信托收益 5,406,575.34 元支付给刘小波。问题五:根据 公
16、司 年 报,2013 年 12 月 23 日,公 司 参 股公 司 四 川 信托 公 司股 东 会 通 过了 利 润 分 配议 案,公 司因 此 确 认了 1.33 亿 元 投 资 收 益,在 随 后的 12月 26 日,公 司 又 董 事会 决 议 参 加四 川 信 托 的增 资 扩 股,并 于 当 日将 1.36 亿元增资 款 支 付 给了 四 川 信 托。请 说 明:(1)公 司是 否 收 到 四川 信 托 的 现金 股 利;(2)公 司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后 又 立 即 增 资 入 股,上 述 交 易 从 经 济 实 质 上 看,相 关 会 计 处理 是 否 符 合 会 计 准
17、则,并 请 会 计 师 就 投 资 收 益 及 其 流 动 资 金 的 会 计 处 理 依 据 发表 明 确 意 见。回复:2013 年 12 月 23 日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2013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及增资扩股的议案,议案规定:四川信托对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 配 利 润进行 分 配,提供 两 个 分配方 案 供 股东选 择:1、以 未 分 配利润 直 接 转 增资本;2、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最终结果:四川信托十家股东中汇源集团 有限公司、成都铁路局选择以未分配利润直接转增资本,其余 8
18、家股东选择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根据该次股东会决议,四川信托拟将注册资本由 13 亿元 增加到 20 亿元,提供二个增资方案可供股东选择,1、以未分配利润直接转增资本;2、以现金 方式 进 行 增 资,选 择 以 现 金 方 式 进 行 增 资 的 股 东,必 须 在 收 到 分 配 的 现 金 股 利 3个工作日内将增资款全额汇入四川信托指定账户作为投资款,否则视为放弃增资权利。如股东放弃增资,其放弃增资的部分由其他有意增持的股东按持股比例增加认购。最终结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放弃增资,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等 9 家股东 均愿意增资,四川
19、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最终的增资额为 136,210,305.65 元。201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收到了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分配的 2012 年度现金股利133,000,000.00 元。公司持有四川信托 19%股权,按成本法核算,公司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201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1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支付投资款 136,210,305.65 元,在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2014 年 1 月 9 日四川信托退回该投资款,2014 年 1 月 10 日,公司根据二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支付投资款 136,210,305.65 元。经 本 次 增 资 后,公 司 对 四 川 信 托 的 股 权 比 例 变 更 为19.16%。特此公告。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