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 西 科 文 招 标 有 限 公 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舞蹈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7F0009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2017年 3月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4第三章 货物采购需求.19第四章 评审办法.34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6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401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舞蹈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一、采购项
2、目名称:舞蹈实训室设备采购二、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7F0009三、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 描述1 智能化选歌平板系统 6 台2 高保真智能音乐系统 8 套3 音箱支架 16 只4 音响接插件 6 批5 195平方舞蹈实训室壁挂式把杆 2 套6 195平方舞蹈实训室舞蹈室镜子 2 套7 195平方舞蹈实训室专业舞蹈环保地胶 2 套8 195平方舞蹈实训室换衣间六门储物、更衣柜 28 组9 195平方舞蹈实训室换衣间长凳 4 张10 195平方舞蹈实训室换衣间装修 2 间11 128平方舞蹈实训室舞蹈室壁挂式把杆 4 套
3、12 128平方舞蹈实训室舞蹈室镜子 4 套13 128平方舞蹈实训室专业舞蹈环保地胶 4 套14 128平方舞蹈实训室储物柜 4 套15 195平方舞蹈实训室多媒体教学互动一体机 2 台16 128平方舞蹈实训室多媒体教学互动一体机 4 台用于学校教学使用,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6.2 万元。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 6%的扣除;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
4、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23. 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提供的货物
5、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供应商网上报名要求:潜在供应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 年 3月 8日 8时整起至 2
6、017年 3月 14日 17时 3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1、发售时间:2017 年 3月 8日 8时整起至 2017年 3月 14日 17时 3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2. 售价: 250 元。3.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完成网上报名后,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缴纳磋商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文件回执码。九、保证金(人民币):6600.00 元(须足额交纳,否则磋商无效)。供应商应于 2017年 3月 20日 10时前将磋商保证金从供应商账户通
7、过网银方式转账缴纳,磋商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3供应商应于 2017年 3月 20日 10时整止(截标时间),携带加盖公章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回执码和磋商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 69号西辅楼四楼)2 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 年 3月 20日 9时至 10时。3、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1)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致;(2)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1 份;(3)响应文件
8、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 word文档格式;(4)投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 U盘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并装入响应文件袋中。十一、磋商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 69号西辅楼四楼)。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广
9、西科文招标网)。十三、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信义路 21号联系人及电话:梁老师,0773- 2856193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项目联系人:潘虹,联系电话:07732860696,传真:0773-28606963、监督部门: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2862142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2017年 3月 7日4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1 1.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舞蹈实训室设备采购
10、项目编号:GLZFCG2017F00092 3 供应商资格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3.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 4 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4 13磋商报价及 采购预算总金额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62000.00
11、 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3.2供应商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的所有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 14.1 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 15 保证金15.1保证金的金额:6600.00 元(须足额交纳,否则磋商无效)。15.2 保证金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天。15.3保证金交纳方式: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供应商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保证金5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12、台查看。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交纳的保证金均视为无效,其响应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交纳保证金,并自行考虑到账时间,妥善安排保证金交纳工作,确保按时到账。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7 16.1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册,副本肆册,响应文件电子版 U盘壹个,须完整提交(A4 纸装订)。8 16.2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 11.1款“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9 16.6
13、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 标记16.6.1响应文件包装、密封: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 及响应文件电子版 U盘一并装入一个响应文件袋(盒、箱)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16.6.2响应文件袋(盒、箱)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在 2017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供应商填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 16.7 供应商公章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
14、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磋商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11 18.1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 年 3月 20日 9时至 10时12 18.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 69号西辅楼四楼)2号开标室。13 19.1 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共 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614 19.2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9.2.1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9.2.2磋商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1
15、9.2.3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19.2.4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开启响应文件。15 20.2 评审办法 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16 26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26.1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26.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6、。如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按违约处理。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所有磋商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17 27 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2)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4)信用信息使用
17、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7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8 28.1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价的 5%(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提供,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将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转入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并由广西科文
18、招标有限公司 10个工作日内转入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履约保证金专户。19 29.1 签订合同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20 29.3 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 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21 30 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下浮 20%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23 32 解释权本
19、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23 33 监督管理机构 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73-2862142 8一、总则1. 适应范围1.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舞蹈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7F0009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1“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
20、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2.2“货物”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3“服务”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4“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2.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3. 供应商资格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3.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3.4、对在“信用
21、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 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96. 质疑和投诉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22、式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6.2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桂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6.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7. 转包与分包7.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2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8. 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23、动。(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磋商。(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磋商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磋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磋商供应商,其他报价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二、磋商文件9. 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货物采购需求(
24、“货物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条款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4)评审办法;(5)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6)响应文件格式。10. 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 5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10间。10.2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
25、致磋商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0.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0.4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10.5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收受人,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1.1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响应函(
26、必须提供);(2)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3)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 2016年 11月-2017 年 1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属自然人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 2016年 11月-2017年 1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必须提供);(5)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
27、明文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注: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6)供应商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已经取得“三证合一”的或为自然人的除外);(7)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供应商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须提供,已经取得“三证合
28、一”的或为自然人的除外);(8)磋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9)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10)节能方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11(11)环保方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12)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含交付使用期、免费保修期、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等)(必须提供);(1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并一起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项目实施人员交纳的 2016年 11月-2017 年 1月社保证明复印件】;(14)供应商 2014 年以来通过中介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有,请提
29、供);(15)供应商 2014年以来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 不 良 记 录 , 以 中 标 、 成 交 通 知 书或 签 订 的 销 售 合 同 为 准 , 并 能 清 晰 反 映 所 销 售 的 货 物 名 称 、 种 类 、 金 额)(如有,请提供);(16)“货物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17)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产品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以提供工商注册地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等其他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如有,请提供)。(18) 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自身情况自行提交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应真实有效,属于“
30、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公章无效,自然人除外),并于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11.2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12.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2.1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12.2 磋商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3. 磋商报价
31、13.1 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总金额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3.2 供应商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的所有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3 磋商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货物价款、货物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位以及安装、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培训、保修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13.4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
32、处理。14. 响应文件有效期14.1 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4.2 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有效期,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12响应文件无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15. 保证金15.1 保证金的金额:6600.00 元整 (须足额交纳)。15.2 保证金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天。15.3 保证金交纳方式: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供应商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33、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交纳保证金,并自行考虑到账时间,妥善安排保证金交纳工作,确保按时到账。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15.4 对未足额、按时交纳保证金的,均按未交纳保证金处理,并由磋商小组现场核定该响应文件无效。15.5 保证金的退还均以转账形式(无息)退回到供应商银行账户。除磋商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两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保证金。15.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7)其他严重扰乱采购程序的;(8)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的。16. 响应文件的份数、装订、签署和包装、密封16.1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册、副本肆册(A4 纸装订)、响应文件电子版 U盘壹个,须完整提交。16.2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供应商应按供
35、应商须知第 11.1款“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16.3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16.4 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公章无效,自然人除外)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应写全称,响应文件副本可以是加盖公章(自然人除外)的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
36、6.5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13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6.6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标记:16.6.1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响应文件电子版 U盘一并装入一个响应文件袋(盒、箱)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16.6.2 响应文件袋(盒、箱)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在 2017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供应商填写响应文
37、件递交截止时间)16.7 供应商公章: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磋商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17.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7.2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8. 响应文件的递交18.1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
38、年 3月 20日 9时至 10时整,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8.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 69号西辅楼四楼)2 号开标室。18.3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8.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四、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19. 磋商小组组成及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9.1 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 人,其中采
39、购人代表 1人, 专家 2人。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19.2 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419.2.1 磋商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后。19.2.2 磋商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 69号西辅楼四楼) 19.2.3 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19.2.4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开启响应文件。 20. 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20.1 磋商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0.2 评审办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20.3 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
40、件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评审办法。20.4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磋商小组成员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20.5 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 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1. 评审程序及磋商要求21.1 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统一保管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21.2 磋商小组应当对发布公告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进行确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
41、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1.3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1.4磋商小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应一次性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当场补正或更正。21.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4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由授权委托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审办法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实质性响应竞
43、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中,磋商小组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5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21.6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项目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
44、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21.7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1.8最后报价21.8.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21.8.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含 3家)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
45、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21.8.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1.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书面退出磋商。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21.10 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报价(最后报价及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优惠扣除)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名以上(含 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1.11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
46、或不按评审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桂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报告。22. 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3)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1)未按 15条款交纳保证金的;(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完整提交响应文件或
47、未按规定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3)超越了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16(4)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6)属于“必须提供”的响应文件未能按时提供或补正、更正的;(7)响应文件有效期、保证金有效期、交货时间、免费保修期、售后服务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8)供应商未就“货物采购需求”中的所有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总金额的;(9)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10)未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未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有文
48、件规定除外);(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磋商供应商报名的 IP地址一致的;(2)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未做变动,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2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25. 磋商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