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监 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 20 2 1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的 书面 确 认 意 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 68 条、中 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 与格式 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我们 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如下意见:1.公司按预定时间编制完成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及摘要,公司 2021 年半 年度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 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王文彪、尹成国、王瑞丰、王钟涛、张永春、章良忠、王进、李星国 监事:杜美厚、赵美树、张炜 高级管理人员:王钟涛、侯菁慧、姜勇、王维韬、张永春、张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