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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7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内控制度2022年3月202203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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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内控制度 1 浙 江 海 正 药业 股 份 有 限公 司 内 部审计 内控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公司经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 定义: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

2、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 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同时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公司审计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的常设机构为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内部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领导下,独立行使 职权,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第六条 审计部的负责人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根据公司现有生产规模、经营特点及相关规定,

3、审计部配置不低于三人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第七条 审 计部 可根据 内部审 计工 作需要,从 公司其 他部 门临时 抽调 人员组成审计组,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内控制度 2 第八条 审计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1、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制度;2、掌握审计及相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审计经验或其他相关专业工作经验;3、具 备调 查研 究、综 合分析、专 业判断 和文 字表达 能力,并不 断 通 过后续教育来保持这种专业胜任能力。第九条 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障碍和打击报复。第三章 内部审计基本原 则 第十条 独立 性原

4、 则:审计 部保 持独立 性,不置于 公司 其他部 门的 领导之下,或者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第十一条 回避性原则: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审计人员与审计对象或被审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申明,不得参与该项内部审计工作。第十二条 职业道德原则:审计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第十三条 保密性原则:审计人员应当保守在执行业 务中知道的商业秘密。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取得的资料不得用于与审计无关的目的。第十四条 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原则:审计部及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当保证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第十五条 廉洁性原则:审计人员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任何实际经营管理活动,

5、在审计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廉洁的纪律规定。第四章 内部审计范围及 审计时限 第十六条 审计部可在公司下列范围内开展内部审计工作。1、公司本部(包括各职能部门);2、公司下属分公司,其它所属机构;3、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第十七条 审计部可根据实际 情况,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局部审计。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内控制度 3 第十八条 当发生重大投资事项、签署重大经济合同或有重大经济问题时,经公司讨论决定,审计部可随时审计。第十九条 当发生管理人员离任、调任及需要专项审计时,审计部可随时审计。第五章 内部审计机构职 责和职权 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时,

6、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2、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3、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4、至少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5、协调审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第二十一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制定内审工作计划,向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2、编制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提交董事会审批;3、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对公司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

7、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4、财务收支审计:对公司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5、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公司高管人员(除董事长)的离任、调任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董 事长 任期 经济责 任审 计按照 党政主 要领 导干部和 国有 企业领 导人 员经济 责任 审计规 定 由控股 股东 安排实 施,审计的 重点 包括但 不限 于:1)任 期内经 济指 标达成 情况;2)任 期内企 业发 展战略 规划 的制定、执 行和效 果情 况;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8、内部审计内控制度 4 3)任 期内重 大经 济事项 的决 策、执 行和 效果情 况;4)企 业法人 治理 结构的 建立、健全 和运 行情况,内 部控制 制度 的制定 和执行 情况;5)企 业财务 的真 实合法 效益 情况,风险 管控情 况;6)在 经济活 动中 落实有 关党 风廉政 建设 责任和 遵守 廉洁从 业规 定情况;6、分、子公 司、跨法人 经营 单位经 营管 理审计:对 公司合 并报 表范围 内各分、子公司(或跨法 人的 经营 单位)在 一定期间 的经 营管理 情况 做全面 系统 的检查,包括 但不限 于:经营 管理 指标达 成情 况、经 营管 理指标 变化 趋势及 原因、年度 重点

9、 工作事 项落 实情况、签署的 重大 合同执行 情况、研 产销 过程合规 性、费用支 出合 规性、财 务往 来合 规性、资产完 整性 及有 效利 用情况、存货 及应 收、内控制 度建 设等风 险事 项;7、专 项审计:对 经营管 理中 研、产、销 及各类 经营 管理中 的 特 定事项 进行的 审核、稽查,审计 范围 可针 对某个 法人 组织的 特定 事项,也 可依据专 业线 对全公 司范 围的某 特定 专业事 项进 行审计;8、举 报调查 审计:根据 公司 内外部 获取 的针对 某项 事项或 个人 的举报 进行调 查的 审计活 动;9、采购日 常监 督:对采 购行 为做事 后日 常监督,通过数

10、 据分 析、现场 确认、供 应商 探访、比 例性列席 采购 过程会 议、抽样复 核等 方式监 督采 购风险,提升采购 管理 事项,提升 采购效 益;10、工程事 项监 督:接收 并审 核经主 管部 门确认 的结 算资料,委 托或自 主进 行工 程结算 审核;对工 程项 目的预 算编 制、招 投标、实 施过 程进行过 程监 督以及 整个 工程项 目的 事后审 计监 督;11、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第二十二条 审计部及审计人员 权 利及 责任 审 计部 及审计 人员 的权利:1、有 权根据 审批 开展审

11、 计项 目;2、有 权根据 审计 项目实 际情 况要求 被审 计单位 及相 关部门 提供 经营管 理信息 及各 类原始 资料,包括 但不 限于:财务 报表、预决 算资料、合 同及协 议、会议纪 要、凭证、管理 报表以 及日 常管理 单据 等;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内控制度 5 3、有权根 据审 计项目的 需要 查看公 司信 息化数 据,包 括但不 限于:OA 系统数 据、SAP 系统 数据、归 档邮 件信息 等;4、有 权根据 审计 项目的 需要,对经 营管 理中的 投资、研发、生 产、营 销、采 购、工程 建设、财 务收 支活 动以及 其他 事项进 行复 核了解 过程 信息,包 括

12、但不限 于访 谈、个人 调查、翻 阅检 查各类 原始 依据、现 场勘 察实物 资产 等,并 有权 要求 相关 人员对 各类 信息进 行有 效确认;5、有权参加本公 司和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会议,特别是生产经营、工程建设、财务收支、对外投资、联营和承包经营合同的制定等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对重大的经济合同,有权 实行事先审 计监督;6、有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7、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董事会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8、有权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管理、内部控制和提高效益的建议;并 有权对 审

13、计 整改的 落实 情况进 行跟 踪,包 括并 不限于 稽核 董事长 及审 计委员 会批 准的审 计结 论和处 理决 定执行 情况,以及 审计 建议的 落地 情况等;9、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单位和个人,经董事长批准,可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10、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人员,有权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审 计部 及审计 人员 的责任:1、审计人员应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在被审公司(部门)提供的资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应客观反映所发现的问题。如反映情况失真,应负审计责任。审计人员因被审公司(部门)未如实提供全部审计所需资料而导致无法做出正确判断时,

14、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审计人员不负相应 的审计责任;2、审 计人员 应谨 守职业 道德,对在 审计 项目中 所获 悉的工 作秘 密、商 业秘密、个 人隐私 和个 人信息 保密,不得 泄露 或者向 他人 非法提 供;3、在 日常监 督过 程中,要遵 循效率、合 规兼顾 的原 则,从 经营 管理的 实际需 要出 发,及 时高 效的处 理各 类事项;4、在 审计项 目及 日常监 督过 程中,发现 明确的 舞弊 信息及 证据 时,应 及时将 相关 信息移 交公 司纪委;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内控制度 6 5、公司授权外审单位进行审计时,审计部按照审计委员会的指示,积极配合外审单位工作,认真做好各

15、项工作。6、整 理审计 证据、底稿、审 计报告、跟 踪整改 等资 料,形 成规 范完整 的审计 档案。7、审 计人员 不得 参加或 从事 可能影 响其 独立履 行审 计监督 职责 的活动,不得 干预。8、审 计人员 滥用 职权、徇私 舞弊、泄露 或向他 人非 法提供 审计 项目中 所获悉 的工 作秘密、商 业秘密、个 人隐私 和个 人信息 保密,依照 公司 规定追 究责 任,构 成犯 罪的,依法 追究刑 事责 任。第六章 审计证据及审计 工作底稿 第二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将获取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时间等信息清晰、完整地记录在

16、工作底稿中。第二十四条 审计证据是审计部收集的用以证明审计事项真相并作为审计结论基 础的材料,主要包括:1、审计人员取得的以书面形式存在并证明审计事项的书面证据。包括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各种原始凭证、会计记录(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和各种明细表)、各种会议记录和文件;各种合同、通知书、报告书及函件等资料的复印件;2、通过实际观察和清点,取得为确定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事实是否确实存在的取证签证单;3、就审计事项向有关人员进行口头调查所形成的审计调查记录;4、其他证据。第二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编制与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并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及时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 理并归档。第

17、二十六条 审计工作底稿应当记载审计人员在审计中获取的证明材料名称、来源和时间等。主要内容包括:被审计者名称;审计项目名称;实施审计的时间;审计过程记录;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内控制度 7 其中,审计过程记录的内容包括:实施审计具体程序的记录及资料;审计测试评价记录;审计方式及其调整变更情况记录;审计人员的判断、评价、处理意见和建议;审计组讨论记录和审计复核记录;审计组核实与采纳被审计者对审计报告反馈意见的情况说明;其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记录和证明资料。审计工作底稿附件包括:与被审计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与被审计者审计事项有关

18、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会议记录、往来函件、公证、鉴定等资料等原件、复印件或摘录件;其他有关的审计资料。第七章 审计工作程序 第二十七条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编制:审计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根据公司部署和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围绕“领导 关注 的重点、管 理出 现的难 点、员工热 议的 焦点”整合 审计计 划 资 源,确定审计重点,编制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 计划 项目来 源有 以下渠 道:1.紧 盯领 导关注 的重 点。对 公司 董事长 进行 访谈,获取 对于审 计工 作的要求;2.关 注管 理出现 的难 点。对 公司 高层及 各平 行部门 进行 访谈,获取 对于审计 立项

19、的建议;3.董 事长 重视员 工热 议的焦 点。审计部 平时 深入基 层,设立热 线,参加民主 管理 活动等 多渠 道收集 员工 热议的 焦点,获取 审计 立项的 信息;4.审 计部 内部对 公司 风险事 项进 行评估,筛 选审计 项目;审 计部 结合自 身人 员配置 及过 来审计 历史,形成 年度 审计计 划初 稿递交 董事长 审批。第二十八条 确定审计项目:审计部 根据批准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或董事会决定,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审计项目,并指定项目负责人和审计组。项目负责人在对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等情况初步了解的基础上,编制 审 计项 目立 项申 请报告,经 董事长(或 审计 委员会

20、召集人)批 准后 实施。审计 项目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被审计单位名称;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内控制度 8 2、审计范围、内容、目标;3、各项目审计时间安排;4、其他事项。第二十九条 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组根据批准的项目审计计划,编 制 审计通 知书,并经 董事 长签署 批准,于实施审计前3 日,向被审计单位书面下达审计通知书(特殊审计项目 除外)。审计通知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审计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间;2、对被审计单位接受审计、配合工作的要求。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通知后,必须做好审计准备,并为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第三十条 实施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根据审计

21、工作具体要求,认真编写审计工作底稿,获取有价值的审计 证据,并 与 被审计 单位沟 通确 认审计 事实。审计 人在 在向有 关单 位和个 人取 证调查 过程 中,原 则上 不少于 两人。第三十一条 提出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决定:审计组在审计结束后,应进行综合分析,在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后,于审计终结后 15 日内写出审计报告草稿。被审计者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草稿之日起 10 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被审计者未提出书面意见,可视为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内部审计报告的编制以审计证据为依据,做到客观、公正。内部审计报告包括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内容和发现的问题、评价和结论、处理意见和建议。内部审计报告经

22、审计部 复核程 序审 核后编 制审 计报告 流转 单随附 审计 报告报 由公 司董事 长签 批。审计部提出的审计报告,经 董事长 批准 复核后,由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规定或授权的职权范围内按以下规定办理:1、对被审计单位、个人没有或有轻 微违反国家、公司财务收支规定行为的,在 审计 报告中 建议,并跟 踪落 实;2、对被审计部门、个人违反国家法律 的行为,经 董事 长批准,移 交公 司纪委 处置;3、对 违背公 司规章 的行 为,在职权 范围内 提出 处理 和处罚 的审 计决定 建议,经 专业 部门复 核,董事长 审批,发布 审计 决定书 并附 审计报 告。第三十二条 审 计整 改落 实。审计部

23、 在收 到 公司 董事 长签批 的审 计报告 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内控制度 9 应在3 个工 作日内 将签批 版审 计报告 发送 被审计 单位 及相关 部门,并随 附审 计整改 跟踪 表,被 审计 单位应 在收 到审计 整改 跟踪表 10 个工 作日(如整改 落实 复杂可 适当 延长)将 整改 跟踪 表反 馈回审 计 部,包括 具体 整改落 实措 施、牵 头人、整改 完成 时间等。审 计部收 到整 改跟踪 表后,经审 计部 内部复 核后 交由公 司董 事长签 批,并在收 到签 批文件 后 3 个工 作日内 反馈相 关单 位。审 计部 编制审 计整 改跟踪 台账,对整 改事 项的

24、落 地情 况进行 跟踪,完成 整改闭 环。对于部 分因 实际原 因需 调整整 改措 施或延 长完 成时间 的,审计部 应及 时与相 关单 位保持 沟通,并调 整跟 踪台账。审 计部 应按照 上海 证券交 易所 相关要 求定 期向审 计委 员会沟 通汇 报审计 工作 进展 及存在 的问 题。第三十三条 审计的复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和结论如有异议,应在 7天内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审计委员会在接到复审申请后 3 天内作出复审决定,并指定复审小组的人员构成。复审小组应在 15 天内进行审计,在审计中如发现隐瞒或漏审、错审等情况,应重新作出审计报告。复审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决定照常执行。复审小组的

25、复审结论和决定为终审结论和决定,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第八章 审计质量控制工 作程序 第 三十 四条 项目 组在项 目开 展过程 中做 好审计 项目 质量的 把控,包括 审计进 场及 离场程 序、审计离 场沟 通程序、审计报告 底稿 及内部 复核 程序、审 计报告意 见交 换程序,具 体如以 下:1.审 计进 场及离 场程 序。项 目组 应按照 审计 通知书 所规 定的进 场时 间,至 少提 前一个 工作 日与被 审计单 位负 责人联 系确 认进场 会事 项,包括 时间、进 场会 场所、参 会人 员等。审计 进场 会上,将本 次审 计的立 项情 况、初 步计 划及所 需配 合事项 与被 审计单

26、位进 行充分 沟通。审 计项 目完成 现场 审计环 节三 个工作 日内 与被审 计单 位进行 审计 离场沟 通,项 目组 应将审 计底 稿发现 的各 项问题 与各 业务经 手人 及被审 单位 负责人 做事 实沟 通确 认,被 审单 位负责 人对 于底稿 中的 事项及 结论 可根据 实际 情况提 出质 疑,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内控制度 10 并 提供 相关依 据,项目组 应根 据实际 情况 及依据 确定 是否调 整进 审计底 稿,并最终 在审 计报告 中体 现。2.审 计底 稿及审 计报 告内部 复核 程序 项 目组 通过 询 问、查账、访 谈、穿性测 试、计算 分析 等审计 方法

27、收集相 关的审 计证 据,确保 审计 证据 的 真实、准确;根据审 计证 据形成 审计 底稿,审 计底 稿必 须从 事实出 发,且每项 事实、结 论均 必须有相 关明 确依据 作为 支撑。审 计底稿形 成后,应组织 项目 组内 部讨 论,审计 部总 经理、总监 参与底 稿讨 论复 核,形成一 致意 见后以 正式 邮件或 现场 纸质确 认方 式传递 业务 经手人。业 务经手 人对 底稿事 项进 行核实 确认,如无 异议,需签字 确认。如 对审 计底稿 事项 存在异 议,可 与项 目组 交换意 见并 提供相 关依 据,项 目组 根据实 际情 况调整 审计 底稿,如最 终业务 经手 人对底 稿持 保

28、留意 见,可在审 计底 稿中被 审计 单位意 见处 备注意 见。项 目组 应收集 整理 审计底 稿,讨论 形成审 计报告 初稿,提 交审计 部总监、总经 理进 行复核 后,形成与 被审 计单位 交换 意见的 审计 报告初 稿。3.审 计报 告意见 交换 程序 项 目组 应在审 计报 告初稿 形成 三个工 作日 内将初 稿发 送被审 计单 位负责 人,并 沟通 交换意 见,形成审 计报 告征求 意见 稿,在 交换 意见过 程中 存在不 一致,被审 计单 位可提 供相 关依据,审 计部应 遵循 客观公 正的 原则对 相关 事项进 行核 实确认 并确 定是否 调整 进审计 报告 征求意 见稿。项目

29、组形 成审计 报告 征求意 见稿 后经内 部复 核后,应在 三个工 作日 内发送 被审 计单位 进行 正式确 认,被审计 单位 应在五 个工 作日内 反馈 征求稿 意见,并提 供相 关依据。项 目组应 根据 反馈意 见及 依据确 定审 计报告 正式 稿。4.审 计回 避程序 控制 项 目组 成员如 与被 审计单 位或 其主要 负责 人存在 关联 关系,应主 动报告 审计部 负责 人,由 审计 部负责 人确 定是否 在该 项目中 需要 进行人 员回 避。如 审计 过程中 发现 需回避 事项,项目 组负 责人需 根据 实际情 况安 排回避。第 九章 审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五条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

30、案法 等规定,应将记录和反映内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记录资料及审计通知书、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内控制度 11 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内部审计决定书 归入审计档案。第三十六条 审计终结,审计部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建立审计档案,审计档案实行谁主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期归档责任制。审计项目类文件和内部审计制度、管理类文件不能混合立卷,审计案卷内每份或每组文件之间的排列顺序规则是: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批示在前,报告在后;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汇总性文件在前,原始性文件在后。第 三十七条 当年完成的审

31、计项目应在本年度立卷归档;跨年度的审计项目,在审计终结的年度立卷归档;审计档案的移 交时间不得迟于审计项目结束后的次年6 月底。第三十八条 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规定分为永久、长期(10 年至50 年)和短期(10 年以下)三种,立卷存档时应标明保存期限。第三十九条 审计档案的借阅,一般应限定在公司审计部内部。凡需将审计档案借出审计部或要求出具审计结论证明的,应由审计部经理批准。第 十章 奖 惩 第四十条 对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突出贡献的内部审计人员和对揭发检举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功人员应给与表扬或奖励。审计部提出奖励建议,经董事长批准后实施。第四十一条 对违反本 规定,具有下

32、列情况之一的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由审计部提出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的建议,报公司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罚。1、拒 绝向 内部 审计人 员提供 有关 文件、账簿、报表、凭 证、资 料和 证明材料的;2、阻挠内部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4、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处理决定的;5、打击报复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第四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经董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内控制度 12 事长批准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1、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 舞弊,牟取私利的;2、玩 忽职 守,泄露公 司机密 和被 审计单 位商 业秘密,给 公司或 被审 计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第十一 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接受中国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上市地交易所的有关规则以及本公司章程的约束。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经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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