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 年第三季 度报告 1/32 公司代 码:603589 公司 简 称:口 子窖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 年第三季 度报告 2/32 目录 一、重要提示.3 二、公司主 要财 务数 据和 股东 变化.3 三、重要事 项.6 四、附录.20 2016 年第三季 度报告 3/32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 事会、监 事会 及董 事、监 事、高级 管理 人员 保证季 度报 告内 容的 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 虚假 记载、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并承 担个别 和连 带的 法律 责任。1.2 公司全 体董 事出 席 董 事会 审议季 度报 告
2、。1.3 公司负 责人 徐进、主 管会 计工作 负责 人范博 及 会计 机构负 责人(会 计主 管人 员)李伟 保 证季度报告 中财 务报 表 的 真实、准确、完 整。1.4 本公司 第三 季度 报告 未经 审计。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 股东 变化 2.1 主要财 务数 据 单位:元 币种:人 民币 本报告 期末 上年度 末 本报告 期末 比上 年度 末增减(%)总资产 5,357,649,225.45 4,976,619,083.09 7.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 产 4,170,002,800.09 3,667,607,089.51 13.70 年初至 报告 期末(1-9 月)上年
3、初 至上 年报 告期 末(1-9 月)比上年 同期 增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 额 291,909,785.59 331,598,932.80-11.97 年初至 报告 期末(1-9 月)上年初 至上 年报 告期 末(1-9 月)比上年 同期 增减(%)营业收 入 2,334,965,401.53 2,113,554,950.16 10.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 润 712,395,710.58 538,830,165.46 32.21 归属于 上市 公司股东的 扣除 非经常性损 益的 净利润 697,870,259.39 538,465,320.67 29.60 加权平均净
4、资产收益率(%)18.02 19.43 减少 1.41 个百 分点 2016 年第三季 度报告 4/32 基 本 每 股 收 益(元/股)1.19 0.96 23.96 稀 释 每 股 收 益(元/股)1.19 0.96 23.96 非经常 性损 益项 目和 金额 适用 不适 用 单位:元 币种:人 民币 项目 本期金 额(79 月)年初至 报告 期末 金额(1-9 月)说明 非流动 资产 处置 损益-64,815.61 306,882.45 计入当 期损 益的 政府 补助,但与公司正 常经 营业 务密 切相 关,符合国家 政策 规定、按 照一 定 标准定额或 定量 持续 享受 的政 府补助除
5、外 1,137,588.00 2,887,588.00 除同公 司正 常经 营业 务相 关的有效套 期保 值业 务外,持 有 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 易性 金融 负 债产生的公 允价 值变 动损 益,以 及处置交易 性金 融资 产、交易 性 金融负债和 可供 出售 金融 资产 取得的投资 收益 7,094,753.42 15,585,876.71 除上述 各项 之外 的其 他营 业外收入和 支出 434,559.00 586,921.10 所得税 影响 额-2,150,521.21-4,841,817.07 合计 6,451,563.60 14,525,451.19 2.2 截止报 告期 末的
6、股东 总数、前十 名股 东、前十 名流 通股东(或 无限 售条 件股 东)持 股情 况表 单 位:股 股东总 数(户)42,243 前十名 股东 持股 情况 股东名 称(全称)期末持 股数量 比例(%)持有有 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 质押或 冻结 情况 股东性 质 股份状 态 数量 徐进 109,568,568 18.26%109,568,568 质押 20,000,000 境内自 然人 刘安省 79,873,450 13.31%79,873,450 质押 51,417,114 境内自 然人 GSCP Bouquet Holdings SRL 52,458,000 8.74%0 无 0 境外法 人
7、 安徽省 黄海 商贸有限 公司 17,896,587 2.98%5,788,712 质押 2,891,000 境内非 国有法人 2016 年第三季 度报告 5/32 淮北市 顺达 商贸有限 公司 15,002,231 2.50%2,894,356 质押 7,550,000 境内非 国有法人 黄绍刚 12,411,743 2.07%12,411,743 质押 2,050,000 境内自 然人 陕西天 驹实 业股份有 限公 司 12,107,875 2.02%0 质押 12,100,000 境内非 国有法人 范博 10,965,476 1.83%10,965,476 无 0 境内自 然人 朱成寅
8、10,555,202 1.76%10,555,202 质押 1,480,000 境内自 然人 孙朋东 10,265,767 1.71%10,265,767 无 0 境内自 然人 前十名 无限 售条 件股 东持 股情况 股东名 称 持有无 限售 条件 流通 股的 数量 股份种 类 及 数量 种类 数量 GSCP Bouquet Holdings SRL 52,458,000 人民币 普通 股 52,458,000 安徽省 黄海 商贸 有限 公司 12,107,875 人民币 普通 股 12,107,875 淮北市 顺达 商贸 有限 公司 12,107,875 人民币 普通 股 12,107,87
9、5 陕西天 驹实 业股 份有 限公司 12,107,875 人民币 普通 股 12,107,875 吕家芳 8,817,427 人民币 普通 股 8,817,427 中国人 寿保 险股 份有 限公司分 红 个人 分红 005L FH002 沪 4,099,636 人民币 普通 股 4,099,636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南 方消 费活 力灵 活配置混合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基金 3,918,938 人民币 普通 股 3,918,938 赖怀伟 3,897,881 人民币 普通 股 3,897,881 冯本濂 3,877,881 人民币 普通 股 3,877,881 莫长兴 3,6
10、99,615 人民币 普通 股 3,699,615 上述股 东关 联关 系或 一致行动的 说明 上述股 东 徐 进、刘 安省 为 公司实 际控 制人,黄绍 刚、范 博、朱 成寅、孙朋东 为 其 一致 行动 人。表决权 恢复 的优 先股 股东及持股 数量 的说 明 不适用 2.3 截止报 告期 末的 优先 股 股 东总数、前 十名 优先 股 股 东、前 十名 优先 股 无 限售 条件股 东持 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 用 2016 年第三季 度报告 6/32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 要会 计报 表项 目、财务指 标重大 变 动的 情况 及原因 适用 不适 用 单位:元 币种:人 民币 项目 本
11、报告 期末 上年度 末/上年同期 变幅(%)原因分 析 货币资 金 397,719,884.03 888,631,848.27-55.24 主要系本期 购 买 理 财 产 品所致 应收票 据 465,080,835.00 217,209,109.00 114.12 主要系本期 销 售 结 算 收 到银行承 兑汇 票增 加所 致 其他流 动资 产 1,100,000,000.00 698,004,707.12 57.59 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在建工 程 169,510,811.11 265,899,445.66-36.25 主要系 部 分 在 建 工 程 项 目本期转 入固 定资 产所
12、致 短期借 款 0.00 80,000,000.00-100.00 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长期借 款 0.00 20,000,000.00-100.00 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财务费 用-4,788,852.08 8,772,672.98-154.59 主要系 本期 偿还 银行 借款,利息支 出减 少所 致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现金流 量净 额-311,687,457.51 515,767,694.48-160.43 主要系 上 年 首 次 公 开 发 行股票收 到现 金所 致 3.2 重要事 项进 展情 况及 其影 响和解 决方 案的 分析 说明 适用 不适 用 3.3 公
13、司及 持 股5%以上 的股 东 承诺事 项履 行情 况 适用 不适 用 2016 年第三季 度报告 7/32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 容 承诺时 间及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徐进、刘安省、张国强、孙朋东、徐钦祥、朱成寅、范博、周图亮、段炼、黄绍刚、赵杰、仲继华、束庆瑞“自 公司 股票 上市 之日 起 三十六个月 内,不 转让 或者 委 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 行前 本人 直接 或间接持有 的公 司股 份,也 不 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 股份。承诺 期 限届满后,在符
14、 合相 关法 律法 规 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 条件 下,上 述 股份可以上市 流通 和转 让”。2015 年 6月29 日-2018 年6 月 29 日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徐进、刘安省、安徽黄 海商贸、黄绍刚、淮北顺 达商贸、朱成寅、范博、孙朋东、徐钦祥、周图亮、段炼、冯本濂、陶品廉、莫长兴、赖怀伟、刘月英、赵杰、左配利、仲继华、“自 公司 股票 上市 之日 起 三十六个月 内,不 转让 或者 委 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 行前 本人/本 公 司直接或间 接持 有 的2015 年4 月自江苏天 地龙 实业 有限 公司 受让的公司 股份,也不 由公 司 回购该部
15、分股 份。承诺期 限届 满 后,在符合相 关法 律法 规和 公司 章程规定的 条件 下,上 述股 份 可以上市流通 和转 让”。2015 年 6月29 日-2018 年6 月 29 日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2016 年第三季 度报告 8/32 黄海风、孙光、张孝峰、聂基辉、徐君、刘新春、张国强、张维军、朱永贵、梁长军、范胜利、束庆瑞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徐进、刘安省、张国强、徐钦祥、范博、束庆瑞、吕家芳、孙朋东、朱成寅、周图亮、黄绍刚、段炼“前 述锁 定期 满后,若 仍 然担任公司 的董 事、监 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 任职 期间 每年 转 让的股份不超 过所 持有 公司
16、股份 总数的百分 之二 十五;离 职后 半年内,不转 让本 人所 持有 的 公司股份”。2018 年 6月29 日后,任 职期间及 离职后半 年内。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徐进、刘安省、张国强、孙朋东、徐钦祥、朱成寅、范博、周图亮、段炼、黄绍刚、赵杰、仲继华、束庆瑞“本 人所 持股 票在 锁定 期 满后两年内 减持 的,其 减持 价 格不低于发行 价(如果 因派 发现 金红利、送 股、转 增股 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 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证券 交易 所的 有关 规定 进行调整)”。2015 年 6月29 日-2020 年6 月 29 日 是 是 不适用
17、 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其他 徐进、刘安省“在公 司上 市后 三年 内,如出现公司股 价低 于每 股净 资产 的情况,将以 增持 公司 股份 方 式来稳定股价。具体 内容 如下:“(一)启动股 价稳 定措 施的 前提 条件“如果 公司 在其A 股股 票 正式挂牌上市 之日 后三 年内,公 司股价2015 年 6月29 日-2018 年6 月 29 日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2016 年第三季 度报告 9/32 相关的承诺 连续 20 个 交易 日的 收盘 价(如果因派 发现 金红 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 等原 因进 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 照证 券 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 作复 权处
18、理,下同)均低于 公司 最近 一期 经审 计的每股净 资产(每 股净 资产=合并财务报 表中 归属 于母 公司 普通股股东 权益 合计 数 期末 公司股份总 数,需 扣除 转增 股 本和分红的影 响,下同)(以 下 简称为“启动 股价 稳定 措施 的前 提条件”),本 人将 依据 法律 法规、公司章 程规 定通 过增 持股 份的方式实 施股 价稳 定措 施。“(二)稳定公 司股 价的 具体 措施“在 启动股价 稳定 措施 的前 提条 件满足时,本人 应 在5 个 交易 日内,提出增 持公 司股 份的 方 案(包 括拟增持 公司 股份 的数 量、价格区间、增持 时间 等),并通 知 公司,公司应
19、 按照 相关 规定 披露 本人增持公 司股 份的 计划。在 公司披露本人 增持 公司 股份 计划 的 3 个交易 日后,本人 开始 实 施增持公司股 份的 计划。“本 人 增持公司股份 的价 格不 高于 公司 最近一期经 审计 的每 股净 资产 的110%。“本人 用于 增持 股 份的资金金 额不 低于 本人 自公 司上市后累 计从 公司 所获 得现 金分红(税 后)金额 的30%及 本人自公司上 市后 在担 任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 员期 间累 计从 公司领取的 税后 薪酬 累计 额 的50%之和。“本 人将 在启 动股 价 稳定措施的前 提条 件满 足第 二日 起,30个交易 日内 完
20、成 股份 增持。但 如果公司 股价 已经 不满 足启 动股价稳定 措施 的条 件的,本 人可不再实施 增持 公司 股份。“本人增持公司 股份 后,公 司的 股 权分布应当符 合上 市条 件。本 人 增持公司股份 应符 合相 关法 律、法规及2016 年第三季 度报告 10/32 规范性 文件 的规 定。“在 启动股价稳定 措施 的前 提条 件满 足时,如本人 未采 取上 述稳 定股 价的具体措 施,本 人承 诺接 受 以下约束措施:“(1)本 人将 在 公司股东大 会及 中国 证监 会指 定报刊上公 开说 明未 采取 上述 稳定股价措 施的 具体 原因 并向 公司股东和 社会 公众 投资 者道
21、 歉。“(2)本 人将 暂停 领取 应 获得的公司 现金 分红,直至 本 人按本承诺的 规定 采取 相应 的股 价稳定措施 并实 施完 毕。“(3)本人将停 止在 公司 领取 薪酬,直 至本人按 本承 诺的 规定 采取 相应的股价 稳定 措施 并实 施完 毕。“(4)本 人将 停止 行使 所 持公司股份 的投 票权,直至 本 人按本承诺的 规定 采取 相应 的股 价稳定措施 并实 施完 毕。“(5)如果未履 行上 述承 诺事 项,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 交易 中遭 受损 失的,本人将 依法 赔偿 投资 者损 失。“(6)上 述承 诺为 本人 真 实意思表示,自 愿接受 监管 机 构、自律组织 及社
22、 会公 众的 监督,若 违反上述 承诺 将依 法承 担相 应责任。”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徐进、张国强、徐钦祥、范博、束庆瑞、孙朋东、朱成寅、周图亮、黄绍刚、段炼、瞿惠华 在公司 上市 后三 年内,如 出现公司股价 低于 每股 净资 产的 情况,将以增 持公 司股 份方 式来 稳定股价。具体 内容 如下:“(一)启动 股价 稳定 措 施的前提条件“如果 公司 在其A 股股 票 正式挂牌上市 之日 后三 年内,公 司股价连续 20 个 交易 日的 收盘 价(如果因派 发现 金红 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 等原 因进 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 照证 券 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 作复 权
23、处 理,下同)均低于 公司 最近 一期 经审 计的每股净 资产(每 股净 资产=合并财务报 表中 归属 于母 公司 普通2015 年 6月29 日-2018 年6 月 29 日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2016 年第三季 度报告 11/32 股股东 权益 合计 数 期末 公司股份总 数,需 扣除 转增 股 本和分红的影 响,下同)且控 股 股东已履行稳 定股 价措 施(以 下 简称为“启动 股价 稳定 措施 的前 提条件”),本 人将 依据 法律 法规、公司章 程规 定通 过增 持股 份的方式实 施股 价稳 定措 施。“(二)稳定 公司 股价 的 具 体措施“在启 动股 价稳 定措 施的 前提
24、条件满 足时,本人 应通 过 二级市场以竞 价交 易方 式买 入公 司股票以稳 定公 司股 价。“本人 购买 公司 股份 的价 格不高于公 司最 近一 期经 审计 的每股净资 产 的110%,本人 用 于购买股份的 资金 金额 不低 于本 人自公司上 市后 累计 从公 司所 获得现金分 红(税后)金 额 的20%及本人自 公司 上市 后在 担任 董事、监事和 高级 管理 人员 期间 累计从公司 领取 的税 后薪 酬累 计额的50%之和。“本人 将在 启动 股价 稳定 措施的前提 条件 满足 第二 日起,15个交易 日内 完成 股份 增持。但 如果公司 股价 已经 不满 足启 动股价稳定 措施
25、的条 件的,本 人可不再实施 增持 公司 股份。“本人 买入 公司 股份 后,公司的股权分 布应 当符 合上 市条 件。本人增持 公司 股份 应符 合相 关法律、法 规及 规范 性文 件的 规定。“在公 司上 市后 三年 内不 因本人职务 变更、离职 等原 因 而放弃履行该 承诺。“在启 动股 价稳 定措 施的 前提条件满 足时,如本 人未 采 取上述稳定股 价的 具体 措施,本 人承诺接受以 下约 束措 施:“(1)本 人将 在公 司股 东 大会及中国 证监 会指 定报 刊上 公开说明未 采取 上述 稳定 股价 措施2016 年第三季 度报告 12/32 的具体 原因 并向 公司 股东 和社
26、会公众 投资 者道 歉。“(2)本 人将 暂停 取得 应 获得的公司 现金 分红,直至 本 人按本承诺的 规定 采取 相应 的股 价稳定措施 并实 施完 毕。“(3)本 人将 停止 在公 司 领取薪酬,直 至本 人按 本承 诺 的规定采取相 应的 股价 稳定 措施 并实施完毕。“(4)本 人将 停止 行使 所 持公司股份 的投 票权,直至 本 人按本承诺的 规定 采取 相应 的股 价稳定措施 并实 施完 毕。“(5)如 果未 履行 上述 承 诺事项,致使 投资 者在 证券 交 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 人将 依法 赔 偿投资者损失。“(6)上 述承 诺为 本人 真 实意思表示,自 愿接受 监管 机
27、 构、自律组织 及社 会公 众的 监督,若 违反上述 承诺 将依 法承 担相 应责任。”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本公司 在公司 上市 后三 年内,如 出现公司股价 低于 每股 净资 产的 情况,将以回购 公 司股 份方 式来 稳定股价。具体 内容 如下:“(一)启动 股价 稳定 措 施的前提条件“如果 公司 在其A 股股 票 正式挂牌上市 之日 后三 年内,公 司股价连续 20 个 交易 日的 收盘 价(如果因派 发现 金红 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 等原 因进 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 照证 券 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 作复 权处 理,下同)均低于 公司 最近 一期 经审 计的每股
28、净 资产(每 股净 资产=合并财务报 表中 归属 于母 公司 普通股股东 权益 合计 数 期末 公司股份总 数,需 扣除 转增 股 本和分红的影 响,下同)且公 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 人 员已履行稳定 股价 措施(以 下简 称为2015 年 6月29 日-2018 年6 月 29 日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2016 年第三季 度报告 13/32“启动 股价 稳定 措施 的前 提条件”),公 司将 依据 法律 法规、公司章 程规 定制 定并 实施 股价稳定措 施。“(二)稳定 公司 股价 的 具体措施“在启 动股 价稳 定措 施的 前提条件满 足时,公司 应以 集 中竞价交易方 式
29、或 证券 监督 管理 部门认可的 其他 方式 向社 会公 众股东回购 公司 股份(以下 简 称“回购股份”)。公 司应 在 10 日内召开董 事会,讨论 公司 向 社会公众股东 回购 公司 股份 的方 案,并提交股 东大 会审 议。在 股 东大会审议通 过股 份回 购方 案后,公 司将根据 相关 的法 律法 规履 行法定程序 后实 施回 购股 份。“公司 回购 股份 的资 金为 自有资金,回 购股 份的 价格 不 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 计的 每股 净资 产的110%。“公司 用于 回购 股份 的资 金金额不高 于回 购股 份事 项发 生时上一个 会计 年度 经审 计的 归属于母公 司股 东净 利
30、润 的 20%。“公司 回购 股份 应在 公司 股东大会批 准并 履行 相关 法定 手续后的30 日 内实 施完 毕。如 果公司股价 已经 不满 足启 动稳 定公司股价 措施 的条 件的,公 司可不再实施 回购 股份。“回购 股份 后,公 司的 股 权分布应当符 合上 市条 件。公 司 回购股份应符 合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 定。“在启 动股 价稳 定措 施的 前提条件满 足时,如本 公司 未 采取上述稳定 股价 的具 体措 施,本公司承诺接 受以 下约 束措 施:“(1)公 司将 在股 东大 会 及中国证监 会指 定报 刊上 公开 说明未采取 上述 稳定 股价 措施 的具体
31、原因 并向 公司 股东 和社 会公2016 年第三季 度报告 14/32 众投资 者道 歉。“(2)如 果未 履行 上述 承 诺事项,致使 投资 者在 证券 交 易中遭受损失 的,公 司将 依法 赔 偿投资者损失。“(3)上 述承 诺为 公司 真 实意思表示,自 愿接受 监管 机 构、自律组织 及社 会公 众的 监督,若 违反上述 承诺 将依 法承 担相 应责任。”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徐进、刘安省“1、除本 次发 行涉 及的 公 开发售股份 之外,本人 已经 承 诺所持口子酒 业股 份锁 定 36 个 月。本人计划,如果 在锁 定期 满 后两年内,本 人拟 减持股 票的,减持价
32、格(如 果因 上市 后派 发现 金红利、送 股、转 增股 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 除权、除息 的,则按照证券 交易 所的 有关 规定 作复权处理)不 低于发 行价。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本人 每年 减 持所持有的口 子酒 业公 司股 份数 量合计不超 过上 一年 度最 后一 个交易日登 记在 本人 名下 的股 份总数的10%。因口 子酒 业进 行权益分派、减 资缩 股等 导致 本 人所持公司股 份变 化的,相应 年 度可转让股份 额度 做相 应变 更;“2、本人 减持 口子 酒 业 股 份应符合相 关法 律、法 规、规 章的规定,具体 方式 包括 但不 限 于交易所集中 竞价 交易 方式、大
33、 宗交易方式、协议 转让 方式 等;“3、本人 减持 口子 酒业 股 份前,应提前 三个 交易 日予 以公 告,并按照证 券交 易所 的规 则及 时、准确地履 行信 息披 露义 务;“4、如果 本人 违反 上述 减 持意向,则本 人承 诺接 受以 下 约束措施:“(1)本 人将 在股 东大 会 及中国证监 会指 定的 披露 媒体 上公开说明 违反 减持 意向 的具 体原因并向 口子 酒业 股东 和社 会公2015 年 6月29 日-2020 年6 月 29 日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2016 年第三季 度报告 15/32 众投资 者道 歉;“(2)本 人持 有的 口子 酒 业股份自本 人违
34、反上 述减 持意 向之日起6 个月 内不 得减 持;“(3)本 人因 违反 上述 减 持意向所获 得的 收益 归口 子酒 业所有。”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GSCP Bouquet Holdings SRL“1、除本 次发 行涉 及的 公 开发售股份 之外,本公 司已 经 承诺所持口子 酒业 股份 锁 定12 个 月。本公司 计划,在 锁定 期满 后 12个月内,本公 司减 持股 份 数量不超过口 子酒 业上 市前 本公 司所持股份 总数(股份 总数 不 含公开发售的 数量,以送 股、转 增或增发股份 后的 股本 数量 计算,下同)的70%;在 锁定 期满 后 的 24个月内,本公
35、 司减 持股 份 数量不超过口 子酒 业上 市前 本公 司所持股份 总数 的100%;“锁定 期满 后两 年内 拟减 持股票的,减持 价格(如果 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 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 进行 除权、除 息的,减持价 格将 进行 相应 调整)不 低于减持 时口 子酒 业 最 近一 期经审计的 每股 净资 产。“2、本公 司减 持口 子酒 业 股份应符合 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 体方 式包 括但 不 限于交易所集 中竞 价交 易方 式、大宗交易方式、协 议转 让方 式等;“3、本公 司减 持口 子酒 业 股份,应按照 证券 交易 所的 规则 及时准确履 行信 息披 露义
36、 务;本公司持有口 子酒 业股 份低 于 5%以下时除外;“4、如果 本公 司违 反上 述 减持意向,则 本公 司承 诺接 受 以下约束措施:“(1)本 公司 持有 的口 子 酒业股份自 本公 司违 反上 述减 持意向之日 起6 个月 内不 得减 持;“(2)本 公司 因违 反上 述 减持2015 年 6月29 日-2018 年6 月 29 日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2016 年第三季 度报告 16/32 意向所 获得 的收 益归 口子 酒业所有。”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范博、张国强、徐钦祥、孙朋东、朱成寅、周图亮、黄绍刚、段炼、赵杰、仲继华“1、除本 次发 行涉 及的 公 开
37、发售股份 之外,本人 已经 承 诺所持口子酒 业股 份锁 定 36 个 月。本人计划,如果 在锁 定期 满 后两年内,本 人拟 减持股 票的,减持价格(如 果因 上市 后派 发现 金红利、送 股、转 增股 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 除权、除息 的,则按照证券 交易 所的 有关 规定 作复权处理)不 低于发 行价。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本人 每年 减 持所持有的口 子酒 业股 份数 量合 计不超过上 一年 度最 后一 个交 易日登记在 本人 名下 的股 份总 数的20%。因口 子酒 业进 行权 益 分派、减资缩 股等 导致 本人 所持 公司股份变 化的,相应 年度 可 转让股份额度 做相 应变
38、更;“2、本人 减持 口子 酒业 股 份应符合相 关法 律、法 规、规 章的规定,具体 方式 包括 但不 限 于交易所集中 竞价 交易 方式、大 宗交易方式、协议 转让 方式 等;“3、本人 减持 口子 酒业 股 份前,应提前 三个 交易 日予 以公 告,并按照证 券交 易所 的规 则及 时、准确地履 行信 息披 露义 务;“4、如果 本人 违反 上述 减 持意向,则本 人承 诺接 受以 下 约束措施:“(1)本 人将 在股 东大 会 及中国证监 会指 定的 披露 媒体 上公开说明 违反 减持 意向 的具 体原因并向 口子 酒业 股东 和社 会公众投资 者道 歉;“(2)本 人持 有的 口子
39、酒 业股份自本 人违 反上 述减 持意 向之日起6 个月 内不 得减 持;“(3)本 人因 违反 上述 减 持意向所获 得的 收益 归口 子酒 业所有。”2015 年 6月29 日-2020 年6 月 29 日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2016 年第三季 度报告 17/32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徐进、刘安省、范博、张国强、徐钦祥、孙朋东、朱成寅、周图亮、黄绍刚、段炼、赵杰、仲继华、束庆瑞、瞿惠华“除个 别承 诺中 提到 的约 束措施外,还需 遵守 如下 约束 措施,“(一)如本 人非 因不 可 抗力原因导致 未能 履行 公开 承诺 事项的,需提 出新 的承 诺并 接 受如下约束措
40、施,直 至新 的承 诺 履行完毕或相 应补 救措 施实 施完 毕:“1、在股 东大 会及 中国 证 监会指定的 披露 媒体 上公 开说 明未履行的 具体 原因 并向 股东 和社会公众 投资 者道 歉;“2、不得 转让 口子 酒业 股 份。因继承、被 强制执 行、上 市公司重组、为 履行 保护 投资 者 利益承诺等必 须转 股的 情形 除外;“3、暂不 领取 口子 酒业 分 配利润中归 属于 本人 的部 分;“4、可以 职务 变更 但不 得 主动要求离 职;“5、主动 申请 调减 或停 发 薪酬或津贴;“6、如果 因未 履行 相关 承 诺事项而获 得收 益的,所获 收 益归口子酒业 所有,并在
41、获得 收 益的五个工作 日内 将所 获收 益支 付给口子酒 业指 定账 户;“7、本人 未履 行相 关承 诺,给投资者 造成 损失 的,依 法 赔偿投资者损 失。“(二)如本 人因 不可 抗 力原因导致未 能履 行公 开承 诺事 项的,需提出 新的 承诺 并接 受如 下约束措施,直至 新的 承诺 履 行完毕或相应 补救 措施 实施 完毕:“1、在股 东大 会及 中国 证 监会指定的 披露 媒体 上公 开说 明未履行的 具体 原因 并向 股东 和社会公众 投资 者道 歉;“2、尽快 研究 将投 资者 利 益损失降低 到最 小的 处理 方案,尽 可能地保 护口 子酒 业本 公司 投资者利益。”20
42、15 年 6月29 日-2020 年6 月 29 日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2016 年第三季 度报告 18/32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本公司“除 个别 承诺 中提 到的 约 束措施外,还需 遵守 如下 约束 措施,“(一)如本 公司 非因 不 可抗力原因导 致未 能履 行公 开承 诺事项的,需提 出新的 承诺(相关承诺需按 法律、法规、公 司 章程的规定履 行相 关审 批程 序)并接受如下约 束措 施,直 至新 的 承诺履行完毕 或相 应补 救措 施实 施完毕:“1、在股 东大 会及 中国 证 监会指定的 披露 媒体 上公 开说 明未履行的 具体 原因 并向 股东 和社会公众
43、投资 者道 歉;“2、不得 进行 公开 再融 资;“3、对 本 公司 该等 未履 行 承诺的行为 负有 个人 责任 的董 事、监事、高级 管理 人员 调减 或 停发薪酬或津 贴;“4、不得 批准 未履 行承 诺 的董事、监 事、高 级管 理人 员 的主动离职申 请,但可 以进 行职 务变更;“5、给投 资者 造成 损失 的,本公司将 向投 资者 依法 承担 赔偿责任。“(二)如本 公司 因不 可 抗力原因导致 未能 履行 公开 承诺 事项的,需 提出 新的承 诺(相 关承诺需按法 律、法规、公司 章 程的规定履行 相关 审批 程序)并 接受如下约束 措施,直至 新的 承 诺履行完毕或 相应 补
44、救 措施 实施 完毕:“1、在股 东大 会及 中国 证 监会指定的 披露 媒体 上公 开说 明未履行的 具体 原因 并向 股东 和社会公众 投资 者道 歉;“2、尽快 研究 将投 资者 利 益损失降低 到最 小的 处理 方案,并 提交股东 大会 审议,尽可 能 地保护本公司 投资 者利 益。”2015 年 6月29 日-2018 年6 月 29 日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首次解决同业竞争 徐进、刘安省“本人 作为 持有 安徽 口子 酒业股份有 限公 司(以 下简 称“口子酒业”)的控 股股 东和 实 际控制长期有 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2016 年第三季 度报告 19/32 公开发行
45、相关的承诺 人,在此 对避 免与 口子 酒 业产生同业竞 争作 出如 下承 诺:“1、本人 及近 亲属 目前 在 中国境内外 未直 接或 间接 从事 或参与任何 在商 业上 对口 子酒 业构成竞争 的业 务或 活动;“2、本人 及近 亲属 将来 也 不在中国境 内外 直接 或间 接从 事或参与任 何在 商业 上对 口子 酒业构成竞 争的 业务 及活 动,或拥有与口子 酒业 存在 竞争 关系 的任何经济 实体、机构、经 济 组织的权益,或 以其 他任 何形 式 取得该经济实 体、机构、经济 组 织的控制权,或在 该经 济实 体、机构、经济组 织中 担任 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 人员 或核 心技
46、术人 员;“3、本人 愿意 承担 违反 上 述承诺而给 口子 酒业 造成 的全 部损失。”3.4 预测年 初至 下一 报告 期期 末的累 计净 利润 可能 为亏 损或者 与上 年同 期相 比发 生 重大 变动 的警示及原 因说 明 适用 不适 用 公司名 称 安徽口 子酒 业股 份有 限公 司 法定代 表人 徐进 日期 2016 年 10 月 26 日 2016 年第三季 度报告 20/32 四、附录 4.1 财务报 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6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 位:安徽 口子 酒业 股 份有限 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 民币 审计类 型:未经 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
47、动资产:货币资 金 397,719,884.03 888,631,848.27 结算备 付金 拆出资 金 以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 融资 产 衍生金 融资 产 应收票 据 465,080,835.00 217,209,109.00 应收账 款 18,925,237.81 15,548,582.99 预付款 项 3,185,278.36 4,068,433.46 应收保 费 应收分 保账 款 应收分 保合 同准 备金 应收利 息 应收股 利 其他应 收款 6,033,433.16 2,835,673.37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存货 1,544,865,909.25
48、1,494,612,646.00 划分为 持有 待售 的资 产 一年内 到期 的非 流动 资产 其他流 动资 产 1,100,000,000.00 698,004,707.12 流动资 产合 计 3,535,810,577.61 3,320,911,000.21 非流动资产:发放贷 款及 垫款 可供出 售金 融资 产 持有至 到期 投资 长期应 收款 长期股 权投 资 投资性 房地 产 固定资 产 1,135,010,377.13 944,222,837.84 在建工 程 169,510,811.11 265,899,445.66 2016 年第三季 度报告 21/32 工程物 资 46,42
49、7,380.80 46,427,380.80 固定资 产清 理 26,851,742.63 29,411,941.91 生产性 生物 资产 油气资 产 无形资 产 352,817,205.21 294,554,726.33 开发支 出 商誉 长期待 摊费 用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25,705,930.96 23,963,751.34 其他非 流动 资产 65,515,200.00 51,227,999.00 非流动 资产 合计 1,821,838,647.84 1,655,708,082.88 资产总 计 5,357,649,225.45 4,976,619,083.09 流动负债:短期借 款
50、 80,000,000.00 向中央 银行 借款 吸收存 款及 同业 存放 拆入资 金 以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 融负 债 衍生金 融负 债 应付票 据 259,450,000.00 349,660,000.00 应付账 款 145,843,556.22 189,430,669.55 预收款 项 186,778,397.74 213,270,238.52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应付手 续费 及佣 金 应付职 工薪 酬 17,688,700.18 23,783,654.35 应交税 费 277,606,903.39 184,708,346.86 应付利 息 应付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