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云 南 景 谷 林 业 股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董 事 关于第 八 届董 事 会2022 年第三次 临时 会 议 相 关 事 项的 独 立 意 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和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和要 求,作 为云南景 谷林业 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及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2、称“中审众环”)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等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请 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与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牛炳义、李红红、施谦 二二二年十二月 七日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2 年第三次 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牛炳义:.李红红:.施 谦:.二二二年十二月 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