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 券代 码:600273 股 票 简称:嘉 化能 源 编 号:2020-006 浙 江 嘉化 能 源化 工 股份 有 限公 司 关 于 募投 项 目结 项 并将 节 余募 集 资金 永 久 补充 流 动资 金 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 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 漏,并 对其 内容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整 性承 担个别 及连 带责任。重要 内容 提示:本 次结 项的募 投项 目为:“烟气超低排放改造 项目”、“收购5 家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100%股权并增资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结项后,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全部实施完毕
2、。结 项后 节余募 集资 金安排:公司拟将非公开发 行募投项目 截至2019 年12 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 5,287.02 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于 2020年 1 月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 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收购5 家 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 100%股权并增资 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予以结项,拟将非公开发行募投
3、项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 5,287.02 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 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节余募集资金 5,287.02 万元,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结项后,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全部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募 集资金 的基 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4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
4、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7,708,351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9,824.6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544.6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8,28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 第ZA15542 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五个项目: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收购5 家太 阳能 光伏 电站 项目公 司 10
5、0%股权 并增 资 96,380.00 96,380.00 2 年产4,000 吨邻 对位(BA)技术 改造 项目 12,000.00 10,100.00 3 年产 16 万 吨多 品种 脂肪 醇(酸)产品 项目 12,050.00 11,800.00 4 烟气超 低排 放改 造项 目 15,000.00 15,000.00 5 补充流 动资 金 45,000.00 45,000.00 合计 180,430.00 178,280.00 二、募 集资金 存放 情况 截至2019 年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列示如下: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日 初始金额 余额 中 信 银
6、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嘉 兴分行营 业部 8110801013701193778 2017-7-5 96,380.00 1,428.69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嘉 兴分行 358500100100563351 2017-7-5 10,100.00 0.00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嘉兴分 行 699978408 2017-7-5 11,800.00 0.00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嘉 兴 571904960810999 2017-7-5 15,000.00 3,724.02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日 初始金额 余额 分行 中
7、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嘉兴乍 浦支 行 1204080129200181710 2017-7-5 45,284.60 129.25 合计-178,564.60 5,281.96 注:经2019 年3 月19 日 公司第 八届 董事 会第 二十 次会议 及第 八届 监事 会第 十一次 会议、2019年4 月10 日公 司2018 年 年度股 东大 会审 议通 过,公司 将“年 产 4,000 吨 邻 对位(BA)技 术改造项目”、“年 产 16 万 吨多 品种脂 肪醇(酸)产 品项 目”剩 余募 集资 金用 于永 久补充 流动 资金,兴业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嘉 兴分 行、中
8、 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嘉兴 分行 专户 已销 户。截至2019 年12 月 31 日,光伏电站项目公司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序号 开户行 账号 专户用途 余额(万元)1 中信银 行股 份有限公司 嘉兴 分行 8110801013201213535 和静金 太阳 发电 有限 公司增资 使用 0.05 2 浙江平 湖工 银村镇银行 股份 有限公司 5002000129000023671 铁门关 市利 能光 伏发 电有限公 司增 资使 用 4.88 3 中信银 行股 份有限公司 嘉兴 分行 8110801013801213653 托克逊 县金 太阳 光伏 发电有限 公司 增资 使用
9、 0.05 4 中信银 行股 份有限公司 嘉兴 分行 8110801013401213648 吉木乃 海锦 新能 源科 技发展有 限公 司增 资使 用 0.07 5 中国工 商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平湖支行 1204080129200182585 龙井中 机能 源科 技有 限公司增 资使 用 0.01 合计 5.06 注:截 至2019 年12 月 31 日,光 伏电 站项 目公 司增 资已全 部完 成。三、本 次结项 募投 项目募 集资 金的使 用及 节余情 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收购 5 家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 100%股权并增资项目”及“补充流
10、动资金”。本次结 项后,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全部实施完毕。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具体 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节余资金 1 收购5 家太 阳能 光伏 电站 项目公 司100%股 权并 增资 96,380.00 96,330.00 1,428.69 2 烟气超 低排 放改 造项 目 15,000.00 11,920.75 3,724.02 3 补充流 动资 金 45,000.00 45,000.00 129.25 合计 156,380.00 153,250.7
11、5 5,281.96 另外,截至2019 年 12 月31 日,光伏电站项目公司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节余 5.06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现金管理收益)。四、募 集资金 节余 的主要 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 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 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 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谨 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 了成本,节约了部分募 集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 现金 管理和利息 收益。五、节 余募集
12、资金使 用计 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 将 募 投 项目“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收购 5 家太阳 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 100%股权并增资 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予以结项,并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节余募集资金共计5,287.02 万元(包括现金 管理和利息收益及之后产生的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 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六、专 项意见 说明(一)独立董 事意见 鉴于公司
13、本次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 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二)监事会 审议 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 为,公司将本次募投项 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 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 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
14、益,降低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三)保荐机 构核查 意见 公 司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节 余 募 集 资 金 永 久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事 项 已 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七、备 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 次会议决议;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关于第 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4、上海华信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剩余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浙 江嘉 化能源 化工 股份有 限公 司 董 事会 二 二 年一 月二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