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ecretariat: c/o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 Avenue Appia, CH-1211 Geneva 27, SwitzerlandTel: +41 (22) 791 3873/3650; Fax: +41 (22) 791 4875; Email: ifcswho.ch; Website: www.ifcs.ch8INFIFCS/FORUM-IV/8INF脆弱世界中的化学品安全原文:英文2003年4月25日论坛IV政府间化学品安全论坛第四届会议泰国,曼谷2003年11月1 7日*论坛全体会议、地区小组会议和特设工作小组会议进程的掌握由政府间化
2、学品安全论坛常务委员会拟定为保护环境并出于节约原因,本文件印数有限。请代表们携带自己的一份文件出席会议并不再索要额外的影印本。政府间化学品安全论坛IFCS/FORUM-IV/8INF第四届会议 论坛IV2003年11月1 7日目 录I. 论坛全体会议进程的掌握II. 地区小组会议和特设工作小组政府间化学品安全论坛IFCS/FORUM-IV/8INF第四届会议 论坛IV2003年11月1 7日I.论坛全体会议进程的掌握1. 经主席准许,与会人员可在会议上发言。主席应按发言报名的先后依顺序邀请发言。如发言与讨论的议题无关,主席可敦促发言人遵守规则。2. 为使发言人有最大机会对讨论作出贡献,主席可限
3、制发言人的发言时间。通常在任何项目的讨论中,如有未对该讨论项目发言的其他代表要求发言,将不允许发言人再次发言。但是,主席可给予要求答辩的任何发言人以答辩权,要求发言人发言简短。3. 如时间允许,经主席准许,观察员可在会议上发言。4. 在讨论任何事项期间,主席可宣布发言人名单,并经论坛同意后宣布报名截止。但在宣布报名截止后,如任何代表认为需对某项发言进行答辩时,主席可给予答辩权。5. 在讨论论坛审议的任何事项期间,任何与会人员可提出程序问题,主席应立即对此进行裁决。与会人员可对裁决提出申诉,在此情况下,应立即将申诉付诸表决。投票表决6. 表决权在政府间化学品安全论坛职权范围中确定。除选举官员外,通常表决方式为口头或举手表决,主席应立即宣布每次表决结果。对主席所宣布结果的正确性有怀疑的任何政府代表可要求主席任命检票员计票并要求投赞成票的代表在计票时起立。主席随后邀请投反对票的代表在计票时起立。然后由主席汇总并宣布检票员的报告。II.地区小组会议和特设工作小组1. 地区小组会议和正式成立的特设工作小组会议开放供任何政府间化学品安全论坛参加者和作为观察员出席论坛会议的其他与会人员参加。会议期间的任何“非公开”会议必须在会议之前尽早通知。2. 地区小组会议和正式成立的特设工作小组会议将遵循与论坛全体会议相同的一般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