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老 龄陕西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 工作委员会文件陕教老龄关发20094 号关于开展陕西省青少年综合素质教育实践活动暨文明礼仪普及系列活动的通知各市(区)、县教育关工委,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及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举止,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由中关委、中宣部、教育部和团中央等十部委联合成立的中国关爱成长行动组织委员会在全国开展青少年文明礼仪普及活动,首届活动经历一年半的普及,全国数百万名青少年以不同的方式参加了活动,2007 年 7 月 21 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隆重的表彰大会,
2、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中关委、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单位的领导参加了表彰大会,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综合素质教育工作的开展,提高青少年文明礼仪素质, 现根据我省实际情况,陕西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陕西省青少年综合素质教育实践活动暨文明礼仪普及系列活动, 现通知如下:2一、综合素质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是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二、在开展教育活动中,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工作,宣传教育中要充分发挥现代传媒作用,广泛宣
3、传。真正使教育的内容深入人心,提高青少年礼仪素质。三、请各单位及时将活动信息传送到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普及活动陕西省办公室。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药王洞 160 号。联系电话:02987288475 87320027联 系 人:李老师 何老师邮 编:710003网 址:附 件:陕西省青少年综合素质教育实践活动暨文明礼仪普及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3陕西省青少年综合素质教育实践活动暨文明礼仪普及系列活动方案一、 活动名称陕西省青少年综合素质教育实践活动暨文明礼仪普及系列活动二、活动宗旨引进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他们良好的文明行为举止和行为习惯,全面提高广大青少年
4、综合素质教育。根据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针对性的开展教育活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文明氛围,加强学校师德建设和提高教师自身素质,构建和谐校园、文明校园、和谐社会,为建设文明和谐新陕西做贡献。三、活动时间2009 年 6 月2010 年 12 月。四、参加对象及分组各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及高等学校在校生,并相应分成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四个年龄段进行开展。五、活动原则1、培养兴趣、增强信心、树立榜样;2、周密组织、精心实施、突出特色、注重创新;3、体现时代性、民族性、创造性;44、积极向上、活泼健康。六、活动内容、形式及安排为了保证本次活动的有序开展,整个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 为了迎接
5、祖国 60 华诞及 2010 年世博会的到来,学习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誉观,让科学、文明、有益、有趣的活动来丰富青少年的文化生活,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教育。现在全省开展以“小手拉大手 共创文明礼仪新陕西” 为主题的陕西省青少年作文大赛。(一)作品要求:1、广大青少年可以利用平时学习和假期去发现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文明礼仪行为,内容积极向上、活泼健康,准确的表达作品的主题。2、所有参赛作品均为描写赞美祖国的大好河山,体现青少年良好的文明行为举止,构建和谐校园、文明校园、和谐社会,内容可以包括城市变迁或景区人文地貌、文明礼仪从我做起等。3、作品文体不限、语种不能限,中文作品(小学生 500 字以内,中
6、学生 1200 字以内,高亲狂 1500 字以内),英文作品(小学生 300 字以内,中学生 700 字以内,高校生 1000字以内),来稿一律不退(组织单位对于所有来稿有无限使用权。(二)递交时间:各学校可将其作为今年学生暑期必不可少的一项作业来安排并与以检查。所有参赛作品务必于 9 月 10 日前邮寄至省活动办公室。请学生递稿时认真如实的填写好自己的姓名、学校、年级、班级、家庭电话及辅导老师姓名,并配学生本人 1 吋免冠照片 2 张,参赛作品附带电子版,并以邮件形式发送5至省活动办邮箱()。(三)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之作,作品应是未参与过其它任何评比活动、未在媒体上公开发表过的,选手
7、不得使用盗取、合成或借他人之手的作品参与评选。(四)评选方式:本次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届时将邀请有关单位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奖,入选作品将入编成册并在活动网站上刊登。第二阶段 为了使本次青少年文明礼仪普及活动充分的走进校园,深入到老师和学生之中,自 2009 年 9 月份起,在作文大赛的基础上开展“文明礼 仪伴我行” 活动 。各校制定活动计划,自行设立文明礼仪督导站和文明礼仪通讯站,推选本校优秀学生骨干或积极分子担任各校的文明礼仪督导员和文明礼仪通讯员,要求各校文明礼仪督导员和文明礼仪通讯员每两周向本校负责老师报告活动进展情况,学校要有活动记录及总结,并
8、提名 12 名文明之星侯选人,作为评选省级文明礼仪之星的参考,连同学校活动记录、学生通讯稿及总结,一并以电子邮件或信件的形式报省活动办公室,省活动办公室将选取优秀学生通讯稿在本活动网站上刊登。(一)各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学生观看青少年文明礼仪影视材料,利用学校的电教设备进行广泛宣传,加强对青少年进行文明礼仪知识的普及教育。(二)各班根据本班对文明礼仪知识的学习进度,制定班会6计划,召开主题班会,由学生自己主持班会,班主任和全体同学参加,学生可结合自己学习文明礼仪知识的感受和参加文明礼仪普及活动的体会自由发言,确保每位学生都有发言机会,使学生在交流中不断进步成长。(三)各校可以组织学生干部利
9、用学校现有的校刊、广播站、网站、黑板报、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渠道,以“文明礼仪伴我行” 为主题,宣传开展文明礼仪普及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文明礼仪常识,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宣传及活动计划。(四)各校可以邀请文明礼仪教育专家到学校开展文明礼仪普及教育报告会,全面推进学校文明礼仪普及教育的开展。报告会的主题、内容和组织方式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及上报省活动办公室。第三阶段 自 2009 年 10 月起,在青少年文明礼仪普及活动开展的基础上,为充分的结合我省综合素质教育,采用多种语言不同形式及广大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青少年文明礼仪普及知识,体现当代青少年精神文明面貌。全省将统一举行“青少年文明礼 仪
10、优 秀特长生选拔展演 ”活动,活动内容如下:(一)英语类活动形式:本次选拔采用国际通用英语口语选拔展演形式,注重学生英语口语的表达及学生与评委的语言交流,参赛选手需以“ 我自己的文明礼仪” 为主题,自行 创作,文体不限(如朗诵、诗歌、散文、演讲、主持及歌曲等)。7(二)艺术类活动形式:以舞蹈类(独舞、双人舞、拉丁舞等)、声乐(独唱、重唱、对唱等)、乐器、戏曲、表演、书法等多种形式充分展示我省青少年综合素质。(三)竞赛类“文明礼仪 伴我行” 知 识竞赛,以现场问 答的形式,对参与学生进行选拔。七、评审与表彰本次活动主办单位将于 2010 年 3 月份举行青少年文明礼仪普及活动表彰暨颁奖大会,自文
11、明礼仪普及活动开展之日起,各校需对本单位的班级或个人进行跟踪评估上报,以便在评奖活动中提供相关信息。设市和县(区)教育单位(团体)、学校(团体)、教师(个人)和学生(个人)等奖项。(一)奖项设置1、“青少年文明礼仪 普及活动优秀组织单位”2、“青少年文明礼仪 示范教育基地”3、“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示范教育基地”4、“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5、“特 长生 综合素质 教育基地”6、“青少年文明礼仪 征文大赛优秀学生”7、“青少年文明礼仪优 秀督导员和优秀通讯员”8、“青少年文明礼仪优 秀辅导老师”89、“青少年文明礼仪 之星”10、“青少年文明礼仪优 秀特长生”11、“青少年文明礼仪 特
12、长生优秀辅导老师”12、“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教育工作者”(二)申报与评审条件1、“青少年文明礼仪 示范教育基地”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 及“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 设示范教育基地 ”申报与评选(1)参评对象:各幼儿园、小学、中学及高等学校。(2)参评条件:a.学校在活动期间积 极配合省办公室组织开展相关综合素质教育方面的活动两次以上并且学生广泛参与。b.活动期间该校无重大事故发生,无家长投诉;c.学校实施素 质教育的成果在当地(区域)内同类学校中属优等教育水平;d.经省活动办公室专家考察评估合格;e. 每两周的活动报 告情况优异。2、“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教育工作者” 申
13、报与评选(1)参评对象:各幼儿园、小学、中学及高等学校的领导、老师。(2)参评条件:广泛宣传省办公室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学科教育成绩好,学生满意程度达 80%以上,每个学期向省办提交一篇以上青少年德育教育心得,并至少有一次被评9为优秀。3、“青少年文明礼仪 之星” 申报与评选(1)参评对象:各幼儿园、小学、中学及高等学校在校学生。(2)参评条件:a.积 极参加省活动办 公室的各项活动,学习成绩在本班属中上水平,孝敬父母、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不迷恋网吧,具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有突出表现;b.参加文明礼仪各项系列活动,成绩优秀者;c.在每两周的“ 文明礼 仪之星”推选中,有一次以上提名
14、。八、活动要求1、各级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成立各级文明礼仪普及活动办公室,组织、指导、协调各有关单位文明礼仪普及活动的开展。2、各级单位务必重视本次青少年文明礼仪普及教育活动的深远意义,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为学生精心打造属于学生自己的文明礼仪知识学习基地。3、各教学单位需指定活动负责人并及时上报活动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活动负责人应组织实施本次活动在学校的全面开展,并及时向省活动办公室汇报活动进展情况及相关问题。4、因广大青少年养成良好的文明举止和行为习惯具有长期性,特将 2010 年 3 月至 2010 年 12 月定为各单位本次系列活动的“ 巩固、加强、创新 ”期。在此期间
15、主办单 位将指派巡视员对已10授予荣誉称号的单位进行随机检查,如发现不良现象和问题将取消其荣誉称号。九、其他事宜,另行通知省办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 160 号 邮编:710003电 话:02987288475 87320027 85007787电子邮箱: Z省办网址:http:/ 系 人:李老师 何老师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普及活动陕西省办公室2009 年 5 月 16 日青少年文明礼仪系列活动“基地(单位)” 申报表省 市 年 月 日申报单位名称11申报项目名称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单位联系电话 传 真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具备申报的条件简介(组织机构、 经费、规划等情况)已开展或拟开展的文明礼仪教育和特长生活动的主要内容简介德育教育特色申报单位签章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年 月 日批复意见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年 月 日注: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表,并以正式公函递交关于申报“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基地”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单位简介、主要负责人介绍)、设立基地后的工作规划及保证措施等,并及时上报本活动办公室,此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