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 东路桥建设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 司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 可意见 上海浦东 路桥建 设股份 有限公司(以前 简称“公司”)第七 届 董事会 第 三次会议将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公司 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本次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详尽资料。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公司提供的所有资料,并就相关事宜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公司的控股股东进行了深入的询问和探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现发表意见如下: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公司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司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相关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要求,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认可 并同意将上述议案列入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