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证 券代 码:600284 证 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 告编 号:临 2020-013 上海浦 东路桥建设股份有 限公司 关于子 公司签订浦东新区 海滨资源再利用中 心 1 标 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 董事 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 要内 容提示:合同类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总价:人民币 489,789,660 元 合同生效: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已经签署了合同;发包人签收了承包人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预计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
2、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近日,公司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建集团”)与发包人上海 浦发热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热电”)签署了浦东新区海滨资源再利用中心 1 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体情况如下:一、合 同标的 和对 方当事 人情 况(一)合同标的情况 1、工程名称:浦东新区海滨资源再利用中心 1 标 2、工程地点:浦东新区老港固废基地 北侧,海滨污水处理厂东侧 3、工 程立项 批准文 号:沪浦 发改城【2019】251 号和 沪浦发 改城【2019】445 号 4、工程 内容:本工程 主要建设 内容为 新建焚 烧厂主厂 房及烟 囱工程,综合楼和业务管理用房工程,污
3、水处理厂、综合泵房、水池及冷却塔、取水泵房、仓2 库、油库等以及给排水、供配电、电力接入、通风、照明、道路、绿 化等配套附属工程。(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本合同工程发包人为浦发热电。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浦发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浦发热电 为浦发 集团控股子公司,浦建集团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浦发热电与浦建集团构成关联关系。由于浦东新区海滨资源再利用中心 1 标项目系浦建集团参与浦发热电公开招标中标,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本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该项目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可申请免于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和披露。截至
4、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相关豁免程序。发包人名称:上海浦发热电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86,100 万人民币 住所:浦东新区老港镇同发路 123 弄1-38 号1 幢5396 室 经营范围:热电能源技术的研发,火电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供电,城市生活垃圾服务。二、合 同主要 条款(一)合同主体 发包人:上海浦发热电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人民币 489,789,660 元。(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 15 天内按合同金额 10%支付预付款;
5、工程进度款付款周期为累计付款至合同总价的 75%时暂停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 85%,工程结算审价完成支付至结算价的 97%,余款 3%按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四)合同生效 3 当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合同即告生效:双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已经签署了合同;发包人签收了承包人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三、合 同履行 对上 市公司 的影 响(一)本合同的履行对项目建设期会计年度的公司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等存在一定的影响;(二)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四、合 同履行 的风 险分析 本合同存在一定的项目建设风险。特此公告。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