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证券 代码:600282 证券 简称:南钢 股份 编号:临 2019 133 南 京 钢铁 股 份有 限 公司 第七 届监事会 第 二 十五 次 会议 决 议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 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监 事会 会 议召 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12 月16日以电 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 方式发出召开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 议 采用 现 场结 合通 讯表 决 的方 式 召开。现 场会 议 于2019 年12 月26日 下
2、 午在 公司203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 出席监事5 名,实际 出席监事5 名(监事陈傑 采用通讯表决方 式出席 会议)。会议由 监事会 主席 张六 喜 先生 主持。会议 的 召 集和 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监 事会 会 议审 议情况 审议 通过 关 于向 激励对 象授 予股票 期权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截止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
3、近 12 个月内被 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2(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 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公司 南京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 案)及 其摘要 规定的 激励 对象 范围,其作为 公司 本次 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同意以 2019 年 12 月 26 日为授予日,授予 71 名激励对 象 2,198 万份股票期权。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