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资源 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有关规定,我 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累计和当期 对外 提供担 保 情况,执行“证监发200356 号文”规定 的 情况说明如下:1、2017 年度,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亦不存在累计对外担保 情况。2、公司 重视对 外担保 的风险管 理,严 格执行 有关操作 流程和 审批程 序,对外担保业务的风 险得到了有效控制,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同时,公司严格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履 行了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认为:报告期 内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行为,符合“证监发200356号文”等有关法规 的 要求。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戴塔根、陈振婷、庞守林 2018 年3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