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 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的相关规定,我 们对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的 关于选举 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 选举公司 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公司 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聘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黄建荣先生、何亚 平 先生、王喜兵先生、梁明先生、胡晗东先生、黄亚婷女士、孟宪党先生、任小华先生、张树祥先生的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违背 公司法 及相关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3、相关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独 立董 事:戴塔根、陈 振婷、庞守林 2018 年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