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600371 股票简称:万向德农 公告编号:2015 041 万 向 德农 股 份有 限 公司 关 于 控股 子 公司 重大 诉讼进展 的 公告 本 公 司 董事 会 及全 体 董事 保证 本 公 告内 容 不存 在 任何 虚假 记 载、误导 性 陈述 或 者重大 遗 漏,并 对 其 内容 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 完 整性 承 担个 别 及连 带责 任。重要内容提示:案件所处的诉讼 阶段:二审 上诉。上 市 公 司 所 处 的 当 事 人 地 位:上 诉 人 北 京 德 农 种 业 有 限 公 司 之 控股股东。案件金额:人民币 49,809,426 元。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
2、响:因目前处于二审上诉阶段,最后判决结果 尚未确定,因 此 此 次 诉 讼 对 本 公 司 本 期 利 润 数 及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尚不能确定。一、重大 诉讼 的基 本情况 2014 年 8 月 19 日,河 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金博士”)以侵害植物新品种权为由对 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北京德农”)及河南省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河南农科院”)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文简称“郑州中院”)提起民事诉讼,郑州中院 于 2015 年 9 月28 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 北京德农赔偿 金博士 4950 万元及因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法人合理开支 2 万元;河南农科
3、院对上述赔偿在 300 万元范围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金博士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289,426 元由北京德农负担。(详见公司 2015038 号公告及定期报告相关章节)。北京德农对一审判决不服,向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 院(下文简称“郑州 高院”)提起上诉。二、本案 的进展 情况 河南高 院于 近期受 理了 北京德 农提 交的 上诉 状,并 将 择日开 庭审 理。北京德农 上述请求如下:1、请求撤销(2014)郑知民初字第 720 号民事判决;2、改判驳回被上诉人 的全部诉讼请求;3、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 全部诉讼费用。三、诉 讼裁定 对公 司本期 利润 或期后 利润 等的影 响 本案目前处于二审上诉阶段,对公司本期利润 数或期后利润 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视本案最终判决结果和后续执行结果而定。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备 查文件 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上诉状。特此公告!万 向德 农股 份有 限公司 董事 会 2015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