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市青白江区城乡商业网点规划(20072020)(文 本)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规划作用为引导和促进青白江区城乡商业网点建设快速、健康、持续的发展,建立布局合理的商业服务体系,提升青白江区城市形象和现代化气息,同时为更好地发挥青白江区商业对未来北部新城、青白江区区域内和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按照商务部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通知(商建发200418 号)的要求,特编制成都市青白江区城 乡商业网点规划(20072020)。第二条 规划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二)商务部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商建发2004180 号);(三)关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指导意
2、见(国经贸贸易 2001789 号);(四)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报批稿);(五)成都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20032020);(六)成都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布局规划(20062020);(七 )成 都 市 青 白 江 区 服 务 业 发 展 第 十 一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八)成都市青白江区分区规划(20032020);(九)成都市青白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52020);(十)成都市青白江区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062010);(十一)成都市青白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成都市青白江区生态型工业园区规划。第三条 规划对象青白江区
3、域范围内的所有商业网点,包括商品零售、批发、商品市场、物流配送等销售经营性场所。第四条 规划范围(一)区域规划范围:青白江区行政区范围,幅员面积 378平方公里。(二)主城区规划范围:以青白江区域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城区为规划范围。第五条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的期限为 2007-2020 年,具体分为两个阶段:近期规划:2007-2010 年;远期规划:2011-2020 年。第六条 人口规模近期规划:2010 年,47 万;远期规划:2020 年,54 万。第二章 指导思想及规划原则第七条 指导思想贯 彻 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按 照 建 设 统 筹 城 乡 综 合 配 套 改 革试 验
4、 区 的 战 略 部 署 ,根 据 城 市 分 区 规 划 要 求 以 及 青 白 江 区 城 市发 展 布 局 ,统 筹 城 乡 基 础 设 施 与 商 业 网 点 的 建 设 ;优 化 商 业 网 点布 局 和 业 态 结 构 ,推 进 市 场 创 新 ,发 展 现 代 物 流 业 ,提 高 现 代 服务 业 发 展 的 质 量 和 水 平 ,构 建 商 业 网 点 建 设 、经 济 建 设 和 城 市 建设 同 步 发 展 的 格 局 。第八条 规划原则科学性原则;前瞻性原则;效益性原则;以人为本原则。第三章 发展战略及定位第九条 发展战略按照“生态 立区、工 业强区、物流兴区、商贸活区
5、,建设成都北部新城、构建和谐青白江”的发展 战略,立足全域成都,统筹市场建设和物流园区的发展,通过“ 一体化” 发展方式提高青白江区商贸业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发展各类商业,通过创新带动战略、结构调整战略、品牌优势战略和商旅联动战略,打造功能齐备、具有青白江特色的商务城。大力发展以连锁经营、电子商务为主的现代流通形式,通过完善的商业服务体系和错位经营方式,提升城乡的商业功能、形象和品位。第十条 商业发展定位根据成都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20032020)和青白江区的实际情况,其商业定位为:西部物流枢纽和成都北部的商业中心。第十一条 主要乡镇商业定位清泉镇:重点镇商业中心;姚渡镇:新市镇商业中心;龙王
6、镇:新市镇商业中心;福洪乡:一般镇商业中心;人和乡:一般镇商业中心。第四章 发展目标第十二条 总体目标把握“大成都 ”城市空 间布局调整和产业 梯度转移的发展趋势,建立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商业网点体系,把青白江区建成商业总量适度、功能合理、流通高效、市场集中、物流集约的西部现代物流基地和成都北部的商业中心。第十三条 主要商业总量目标(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名 称 2010年2020 年总量指标(亿元) 29.33 10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 16 13.5连 锁 企 业 销 售 额 占 全 社 会 消 费 品 零 售 总 额 的 比 重( )25 50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006
7、 年为 16.2 亿元。(二)零售商 业营业 面 积 指 标年 份人口规模(万人)人均商业面积(m2/人)商业营业面积(万 m2)2010 年 47 1.1 522020 年 54 1.2 65(三)各 级 商 业营业 面 积总 量控制营业面积(万 m2)名称近期(2010 年) 远期(2020 年)区级商业中心 21-28 34社区商业 14-18 20乡镇商业 3-4 6农村商业 1-2 5第五章 商业网点体系和空间布局第十四条 区域商业网点规划体系参照成都市商业分级一览表的要求,青白江区商业规划布局体系分为:区级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乡镇商业、农村商业四个层次。第十五条 城乡商业网点空间布
8、局青 白 江 区 城 乡 商 业 网 点 空 间 布 局 规 划 为 “一 心 、两 带 、多 点 ”。一心:即青白江区级商业中心;两带:即以沿清泉大道发展为主的商业带和以沿毗河两岸发展为主的生态休闲旅游商业带;多 点 :即 由 清 泉 镇 、姚 渡 镇 、龙 王 镇 、福 洪 乡 、人 和 乡 构 成 。第六章 区级商业中心规划布局第十六条 区级商业中心规划布局本规划的区级商业中心,由青白江城区商业主中心和城厢商业次中心构成。(一)城区商业主中心规划布局规划范围:红阳路、教育街;政府南路、政府中路、政府北路;红阳东路、石家碾西路,青江北路,青江中路之间区域。商业用地总面积 45 公顷。功能定
9、位:北部新城的商务商贸中心。服务对象:以北部新城区域内的居民、商务行政人群为主要服务对象。设置导向:鼓励设置专业店、专卖店、超市、餐饮店、生活服务、文化体育、休闲娱乐等网点;适度设置购物中心、大型超市、百货店等网点;限制设置仓储式会员店、商品批发交易市场等网点。控制指标:规划期末,商业总营业面积控制在 28 万平方米。大型零售网点控制在 5-8 个,其中设置购物中心 1 处,大型超市 2 处。(二)城厢商业次中心规划布局规 划 范 围 :新 城 镇 中 心 干 道 和 绣 川 河 两 侧 ,商 业 用 地 15 公 顷 。功能定位:以餐饮、旅游、休闲为主的综合性商业次中心。服务对象:以城区居民
10、、物流、商务人士以及外来游客为主要服务对象。设置导向:鼓励设置专业店、专卖店、超市、餐饮店、生活服务等网点;适度设置社区型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超市等网点;限制设置、仓储式会员店等网点。控制指标:规划期末,商业总营业面积控制在 6 万平方米,大中型零售网点控制在 2-3 个。第七章 社区商业规划布局第十七条 社区商业的地位和功能社区商业在城市商业网点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是面向社区居民提供便利性和综合性服务的主体系统,以方便居民日常生活,提高生活品质为目的。社区商业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和商业发展规律的要求,经营面积要与主要服务人口相适应,实现“ 便利消 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 家庭” 。第
11、十八条 社区商业规划布局(一)服务对象:主要服务对象是居住区的常住人口。(二)社区商业类型:社区商业包含社区商业中心和街坊商业两种类型。社区商业中心:服务人口 3-5 万人,辐射半径 500-700 米,以经营日常生活消费品为主,业态以小型超市、便利店、菜市场、餐饮店为主体,同时配有一定规模的生活性服务网点。街坊商业:辐射半径 300 米左右,服务人口 4000 人左右,业态以便利店、餐饮店、生活服务网点为主体。(三)设置要求:本次规划在青白江区域内共设置 6 个城镇新型社区商业中心, 各社区商 业 用地面 积 按不 应 少于 600 平方米 /千人配置。 社区商业总营业面积控制在 21 万平
12、方米以内。各社区商业基本指标详见附表一。第八章 乡镇商业网点规划布局第十九条 乡镇商业网点体系青白江区乡镇商业网点体系分为重点镇商业新市镇商业一般镇商业农村新型社区商业。第二十条 重点镇商业规划布局重点镇商业由清泉镇商业承担。该区域位于成南高速公路互通路以北,赵洪路以东的用地范围。商业用地 10 公顷。功能定位为全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副中心,承担重点镇商业中心功能。服务对象为本地居民和人和乡、福洪乡、周边区县及农村地区居民。鼓励设置超市、便利店、餐饮店、生活服务等网点;适度设置大中型超市等网点、专业店、专卖店;限制设置百货店、仓储式会员店等网点。规 划 期 末 ,商 业 总 营 业 面 积
13、 控 制 在 3 万 平 方 米 ,大 中 型 零 售网 点 控 制 在 2 个 以 内 。第二十一条 新市镇商业规划布局新市镇商业由姚渡镇商业、龙王镇商业组成。(一)姚渡镇商业规划布局该区域位于龙赵路和四通路间的区域,商业用地面积 2.7公顷。功能定位为区域东部以旅游休闲贸易为主的商业中心。服务对象主要为本地和周边区县的消费者、商贸人士、旅游者。鼓励设置超市、便利店、餐饮店、文化娱乐体育、生活服务、农资供应等网点;适度设置集贸市场等网点;限制设置百货店、大型超市、购物中心、仓储式会员店等网点。在规划区内,零售商业面积控制在 1.5 万平方米左右。(二)龙王镇商业规划布局该区域位于西江河以东的
14、解放街、合龙路、龙胜街、合平街区域,商业用地 2.43 公顷。功能定位为我区西南部以农业贸易为主的商业中心,服务对象主要为本地和周边区县的消费者。鼓励设置超市、餐饮、小商品市场、农资供应等网点;适度设置集贸市场;限制设置大型超市、购物中心、仓储式会员店。在规划期内,零售商业面积控制在 1.5 万平方米左右。第二十二条 一般镇商业规划规划发展福洪乡和人和乡为一般镇商业。主要服务对象为本镇居民、周边镇村民和外来消费者,服务人口约 1-3 万人,基本商业面积 7000 平方米。一般镇基础商业网点按照城区社区商业中心标准设置商业网点,一般以 1-2 个中型超市(500-1000平方米)为中心,周边配置
15、菜市场、农资店、便利店、食杂店、餐饮网点以及配套以生活服务、图书报刊、邮电和文化娱乐等商业网点;控制发展大型商业设施。第二十三条 农村新型社区商业规划布局规划在 18 个农村新型社区中配套设置商业服务网点,商业营业面积不应低于 400 平方米/千人。配置菜市场、小型综合超市、便利店、放心店、农资店、餐饮网点、文化娱乐网点、生活服务网点;主要服务对象为本社区居民。各农村新型社区商业基本指标详见附表二。第九章 特色街规划布局第二十四条 特色街的地位和功能特色街是城市商业中心和乡镇商业中心的一种组织形态或组成部分,特色街除具备商业功能外,同时兼有旅游、休闲和文化等多种功能。第二十五条 特色街的设置导
16、向特色街长度一般在 100 米以上,专业店 30 家以上。鼓励设置与该街专业特色相关的专业店、专卖店;适度设置为该街专业配套服务的服务业;限制设置与特色街业特点无关的业态和业种。本次规划在规划期内重点打造 4 条特色街。详见下表 9-1。表 9-1 青白江特色街规划一览表名 称 地址 全长(米) 建设情况 规划内容川西民俗文化一条街城厢镇 320 保护利用 以古镇风貌、历史文化为特色毗河生态休闲商业街 祥福镇 500 新建以 生 态 旅 游 休 闲为 特 色伊 斯 兰 民 族 食 品一 条 街弥牟镇 380 新建以展示伊斯兰民族食品文化为特色餐饮娱乐一条街 红阳街道 300 新建 餐饮集中区第
17、十章 大型零售业态规划布局第二十六条 零售网点建设应符合青白江区商业主要零售业态基本条件一览表的要求(见附表三)。第二十七条 主要零售业态规划布局购物中心:在规划期内,商业总营业面积控制在 10 万平方米以内,建议在区级商业主中心设置购物中心,在区级商业次中心设置社区购物中心。大型超市:在规划期内,商业总营业面积控制在 4 万平方米以内,建议分别在组团级商业主中心、城厢商业次中心和清泉片区商业区设置大型超市。大型百货店:在规划期内,商业总营业面积控制在 4 万平方米以内,建议分别设置在区级商业主中心和城厢商业次中心。大型专业店、专卖店:在规划期内,商业总营业面积控制在 3 万平方米以内,建议设
18、置在组团级商业主中心、商业次中心以及重点镇内。第十一章 市场规划布局第二十八条 按照统筹规划、集中集约、优化整合的原则,以物流体系为依托,采用市场园区方式发展商品交易市场,引导区域内各类批发市场进入园区。第二十九条 市场园区规划根据目前成都市大型批发市场的调整重组,我区的商品市场集中发展区分两块布局:在货运大道以南区域,依托物流园区,建设以建筑装潢、金属材料、五金机电类为主的商品市场集中发展区;在规划的汽车新城内布局商品市场集中发展区,位于大件路东、西两侧,毗邻货运大道区域,主要经营载货汽车及配件、特种车辆。第三十条 特色产品交易市场花鸟市场结合旅游开发,整合原有花鸟市场,积极发展花鸟、鱼虫、
19、宠物及其配套商品,规划在城厢古镇建设打造成都北部具有特色的花鸟交易市场。第三十一条 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在城厢境内, 新建再生 资 源回收市 场 ,规 划用地面 积 3公 顷 。同 时 ,每个社区 应设 置一个 20 平方米左右的 废 旧品 固定回收网点,并 设 置适量的流 动 回收网点。第三十二条 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布局按照成都市食用农产品市场布局规划(2006-2020)要求,迁建青白江唐家寺牲畜交易市场,地点设置在弥牟镇清真食品用品生产加工基地内,共同发展建设;规划建设青白江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地点设置在成金快速通道青白江段,东侧成达铁路北侧。到规划期末,青白江有农产品批发市场 2 个。其中
20、新建 1处、迁建 1 处。第三十三条 菜市场规划布局菜市场的布局应结合社区商业中心和居住区建设进度设置,目标顾客为其服务半径内的居住区居民。 单 个市 场 占地面 积 不应 小于 2000 平方米。 设施先进、功能齐全,保证有足够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面积;其服务区应为一个居民小区,服务半径 500 米左右,服务人口 1-1.5 万人左右,经营范围以蔬菜副食品为主,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到规划期末,青白江区城区内共 18 个标准化菜市场,其中新建 8 个。见附表四。第十二章 旅游商业规划布局第三十四条 旅游发展目标打造“一河两岸 ”商务 休闲运动长廊;挖掘独特工 业旅游资源优势,做好工业旅游示范
21、点;举办旅游节庆活动,带动乡村旅游发展。第三十五条 旅游商业规划完善旅游设施,积极发展信息、住宿、餐饮、娱乐、休闲、度假、购物等旅游产业。第十三章 物流规划以 成 都 市 现 代 物 流 业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为 指 导 ,以 西 部 物 流 枢纽 建 设 为 核 心 ,加 快 推 进 “两 站 两 园 区 ”工 作 ,依 托 成 都 市 物 流 快速 网 络 ,公 共 物 流 信 息 平 台 ,道 路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平 台 ,全 面 提 升我 区 物 流 服 务 水 平 ,培 育 、壮 大 青 白 江 区 物 流 产 业 ,积 极 推 动 成都 国 际 集 装 箱 物 流 园
22、 区 和 成 都 青 白 江 物 流 园 区 建 设 ,实 现 “物 流兴 区 ”的 目 标 。第三十六条 成都青白江物流园区依托成都铁路枢纽散货站(大弯火车站),在大弯、大同和祥福建设成都大宗散货物流园区,规划用地面积 307 公顷。第三十七条 成都国际集装箱物流园区成都国际集装箱物流园区依托成都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的建设,在城厢、祥福规划建设国际性枢纽型物流园区,规划用地面积 246 公顷。第三十八条 成都粮油储备(物流)中心成都粮油储备(物流)中心,位于弥牟镇火星村,南邻规划公路,东邻川陕公路,西邻北环线及宝成铁路,年粮食吞吐量达 50 万吨,成为本地确保粮油安全的重要战略基地。第三十九条
23、园区(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商业规划园区商业(物流园区、工业园区),主要面向园区内工作的人群。按照园区规划适度设置餐饮娱乐网点、小型综合超市、日用百货、医疗服务站、金融设施等。第十四章 近期建设规划第四十条 近期建设年限2007 年2010 年。第四十一条 近期主要建设项目和建设时序近期城市商业网点主要建设项目和建设时序详见附表五。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第四十二条 法规性措施(一)完善相关法规。尽快制定和完善符合青白江实际情况的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的地方性法律文件和管理条例,通过法律手段来保障商业网点合理布局和健康有序发展。(二)在规划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在建设用地、规划选址、建筑
24、设计、开发建设等方面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执行。第四十三条 行政性措施(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参与的商业网点建设领导小组,协调商业网点规划与其它部门规划的关系,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二)建立预审制度。对新建和新开发的 3000 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网点,必须按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有关规范审批程序,由区发改局、商务局、规划局、建设局等单位和有关专家进行预审。(三)实行投资导向公示制度。区商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发布商业网点建设信息和产业政策指导目录,对投资者进行引导。同时建立商业规划资讯系统,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定期发布商业网点
25、信息,使商业网点信息资源全社会共享。(四)要加快建立和健全各行业协会,各乡镇(街道)也要相应建立起分会组织。要积极探索完善行业协会管理的职能、职责和工作方式,不断加强行业的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第四十四条 技术性措施(一)商业网点规划的重要成果和重点规划项目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二)配套制定技术标准。确定商业网点规划管理的技术标准体系,组织技术标准的制订,加强网点规划行政管理技术依据。第四十五条 政策性措施(一)要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对符合规划的商业行为给予支持,鼓励和引导各种经济成份的投资人采取多种方式,参与各类商业网点建设,谁投资谁受益。(二)加大对重点
26、商业设施建设的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国内外资本共同推进商业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商业结构。(三)对青白江区未来的经济产生重大影响的新型业态、专业市场等,政府应加以重点引导与政策倾斜。第十六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 本规划经青白江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审批期间,可参照本规划进行建设和管理。第 四 十 七 条 本规划的有效法律文件是文本和图则,参考性文件是规划说明书。第四十八条 文本中以斜黑体字标明的条例和语句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第四十九条 根据城市 经济 和社会 发 展的需要, 对 本 规划的内容 进 行局部 调 整或 补 充,必 须报请 青白江区人民政府批准。第五十条 本规划由青白江区商务行政
27、主管部门负责解释。附表一:青白江区各级商业中心基本指标一览表级别 名 称 网点营业面积(万 m2)所在位置 主 要 功 能 服务区域城区商业主中心 28 红阳街道大弯街道 购物、休闲、文化娱乐、旅游 全区区级 城厢商业次中心 6 城厢镇 金融、商贸、体育、旅游 全区红阳城镇新型社区商业中心 3 红阳街道衔接城区商业主中心功能。便民购物、餐饮、服务本社区大弯城镇新型社区商业中心 3 大弯街道 便民购物、餐饮、服务 本社区大同城镇新型社区商业中心 3 大同镇 便民购物、餐饮、服务 本社区弥牟城镇新型社区商业中心 2.5 弥牟镇 便民购物、餐饮、服务 本社区城厢城镇新型社区商业中心 2.5 城厢镇
28、衔接商业次中心功能。便民购物、餐饮、服务 本社区社区级清泉城镇新型社区商业中心 2.0 城厢镇衔接重点镇商业中心功能。便民购物、餐饮、服务本社区清泉镇商业中心(重点镇)3 清泉镇 购物、休闲、旅游本地居民及周边姚渡镇商业中心(新市镇)1.5 姚渡镇 便民购物、休闲、餐饮、文化娱乐本地居民及周边龙王镇商业中心(新市镇)1.5 龙王镇 便民购物、休闲、餐饮、文化娱乐本地居民及周边福洪乡商业中心(一般镇)0.7 福洪乡 便民购物、休闲、餐饮、文化娱乐本地居民及周边镇乡级人和乡商业中心(一般镇)0.7 人和乡 便民购物、休闲、餐饮、文化娱乐本地居民及周边附表二:农村新型社区商业基本指标名 称 所在乡镇 服务人口(人) 基本商业面积()火 星 新 型 社 区 弥牟镇 8500 3400丰 收 新 型 社 区 大同镇 8500 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