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親師拒菸(含電子煙) 、拒檳生活技能融入健康創意桌遊設計競賽活動辦 法壹、 依據105 學年度校園菸害防制及檳榔危害防制教育介入輔導計畫貳、 目的 :國、高中學生處於青少年時期,易受外在環境影響,容易接觸菸與檳榔等成癮性物質。為協助國、高中學校建置無菸、無檳校園環境,讓學生了解菸品及檳榔對於身心健康之影響,期能遠離菸害與檳害, 特 辦理桌遊設計徵選比賽, 邀請親師生們一同創作具有拒菸拒檳教育意義的桌遊。 透過青少年學子喜歡的桌遊, 達到寓教於樂及推廣健康休閒活動目的 , 同時作為日後社區及校園的宣導教具, 喚起社會大眾對於校園菸檳危害問題的重視。參、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
2、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承辦單位:亞洲大學肆、 主題 :本次活動分成拒菸與拒檳兩大主題(相關資料:菸害、電子煙危害、檳害、拒絕技巧等請參閱無菸檳校園網路資源平台資料,網址 http:/goo.gl/EMRFxu)。桌遊的設計需結合生活技能並融入拒菸(包括電子煙)或拒檳相關的議題。遊戲之類型與遊玩人數不限,題材與玩法可自由發 揮 , 達到拒菸拒檳之宣導與教育意義。伍、 參加對象 :全國公私立國民中學與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 教 職 員 、 及 家 長 均可參加,惟每件作品之團隊合作成員最多以人為限(學生至多 2 名,指導老師與家長合計至多 2 人為限)。各縣市至少推薦 3 校(拒菸主題與拒檳主題各至
3、少 1 件),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請踴躍報名參加。陸、 作品組別 :一、 分為菸害防制與檳害防制2組,各組分別評選出特優作品1件、優勝作品1件、優良作品1件及佳作數件。二、 各桌遊作品設計請於報名表填寫以下說明內容:(一) 桌遊分類:參加的組別和簡介。(二) 適合年齡:適合使用年齡區間。(三) 桌遊人數:適合參與之人數。(四) 桌遊時間 :進行一次桌遊所需時間。(五) 桌遊主題: 說明桌遊作品的意涵,創意及設計理念(需符合本次活動之主題,請參見活動主題)(六) 桌遊介紹(桌遊說明書): 需包含桌遊特色說明,桌遊機制、桌遊玩法的詳細解說,桌遊道具、配件(至少要有桌遊所需紙牌、棋盤.或其他物件的設計
4、草圖)柒、 報名方式 :一、 參 賽 者 須 於 比 賽 徵 選 期 間 ( 即 日 起 至105年1 2月30 日 止 ) 至 活 動 網 站 (無菸檳校園網路資源平台http:/goo.gl/EMRFxu), 線 上 完 成 報 名 表 、 填寫切結書及 繳 交 桌 遊 說明書(含桌遊所需配件的設計草圖 )。前述資料可在活動網站下載,請以掛號方式寄亞洲大學(地址:41354臺中市霧峰區柳豐路500號、收件人:健康產業管理學系黃雅文教授) 。二、 說明書請在檔名依序標註參賽組別、學校名稱以及參賽者代表人姓名(例:國中-檳害防組-) , 以Microsoft Word文件檔或PDF檔格式使用E
5、-mail附件方式寄到,承辦單位E-mail回信確認報名成功(若參賽者在E-mail寄出3日內沒收到確認信煩請再補寄)。捌、 時程 :一、 第一階段初賽:參賽作品於徵件截止後進行初審。由承辦單位審查送件作品之規格內容 , 並邀請 相關領域學者專家評選參賽之作品,選出入選複決賽名單,入選名單上網公告,承辦單位並另行通知。二、 第二階段複決賽:日期將在無菸檳校園網路資源平台http:/goo.gl/EMRFxu專屬網站公布。玖、 評選標準 與 獎 勵 :評分方式:主題切合性 40%(符合菸害防制或檳害防制主題之精神、意涵、對菸品檳榔危害之正確認知) ,設計創意及獨特性 30%,趣味性 30%。一、
6、 獎勵:獎項區分國中、高中職各2組,評選為特優、優勝、優良等作品頒贈獎座及教育部國教署獎狀,另佳作數名頒贈教育部國教署獎狀。二、 特優與優勝桌遊作品將製成現品,除提供本計畫承辦單位於頒獎典禮及相關宣導活動當中展示外,另將提供菸害檳害高關懷縣市學校25所試用。三、 參賽作品經審查核可,將提供各縣市政府各推薦3校共66件、國私立高中職66件,總計132件道具製作費各新臺幣3,000元。壹拾、 其他: 版權聲明注意事項一 、 參 賽 之 作 品 須 未 經 公 開 發 表 (含 作 者 本 身 相 雷 同 作 品 及 網 路 上 發 表 之 作 品 ), 應 具 原 創性 , 不 得 抄 襲 、 模
7、 仿 、 或 剽 竊 他 人 之 作 品 。若 有 涉 及 相 關 著 作 權 法 律 責 任 及 侵 害 第三 人 權 利 時 , 其 衍 生 之 民 、 刑 事 責 任 悉 由 作 品 提 供 者 自 行 負 法 律 上 責 任 , 與 主 辦 單位 無關 。二、 若 評 定 獲 獎 後 之 單 位 遭 檢 舉 發 現 有 上 述 情 形 , 除 取 消 其 得 獎資 格 , 追 繳 回 奬 項 外 , 並送 交 相 關 單 位 處 理 , 並 由 次 優 作 品 遞 補 ; 如 主 辦 單 位 已 將 作 品 運 用 於 相 關 文 宣 製 作 ,因 侵 權 致 生之損害,由該作品提供者
8、負責賠償。三、 參 賽 者 同 意 於 獲 獎 後 , 將 參 賽 原 創 作 品 無 償 提 供 比 賽 指 導 單 位 用 於 非 營 利 之 用 途 , 如展 示 、 教 學 試 用 等 。不得對其及其授權之第三人行使任何權利。否則,得取消參賽者獲獎資 格 ,參賽者應返還獲獎所受領之贈品及獎狀,並應賠償指導單位全部損害,且不得對指導單位主張任何權利。參 賽 者 仍 可 保 留 其 自 身 對 該 作 品 之 相 關 權 利 。壹拾壹、 注意事項一 、 參 賽 者 須 詳 閱 活 動 相 關 規 範 , 並 視 為 認 同 本 辦 法 一 切 規 定 , 若 參 賽 者 作 品 或 所 提
9、 供 之相 關 資 料 不 符 規 定 , 則 不 列 入 評 選 。二 、 參 賽 作 品 內 容 不 得 有 毀 謗 他 人 , 侵 害 隱 私 或 其 他 侵 害 他 人 權 利 或 違 法 之 內 容 。 推 廣 之內 容 必 須 以 達 到 正 確 推 廣 菸 害 防 制 與 檳 榔 危 害 防 制 的 觀 念 , 嚴 格 禁 止 散 播 負 面 訊 息 ,並 不 得 有 色 情 、 暴 力 、 人 身 攻 擊 、 違 反 社 會 風 俗 等 內 容 , 如 有 違 反 法 律 規 定 , 參 賽 者應 自 行 負 責 。 並 將 依 情 節 輕 重 , 採 取 必 要 之 措 施
10、, 包 括 取 消 參 賽 資 格 等 。三 、 全 部 參 賽 作 品 均 不 予 退 件 , 須 配 合 主 辦 單 位 後 續 作 業 , 進 行 相 關 活 動 推 廣 與 內 容 推 廣展 覽 , 作 為 公 開 宣 傳 推 廣 之 用 。四 、 評 審 過 程 採 匿 名 方 式 進 行 , 參 賽 者 應 尊 重 評 審 委 員 會 之 決 議 , 除 非 能 具 體 證 明 其 他 作品 違 反 本 辦 法 相 關 規 定 , 不 得 有 異 議 。五 、 徵 選 活 動 之 獎 項 , 主 辦 單 位 有 權 視 參 加 作 品 表 現 與 評 選 結 果 以 從 缺 或 增
11、 加 得 獎名 額 辦 理 。六 、 徵 選 活 動 報 名 表 所 登 載 之 資 料 不 實 , 因 聯 絡 方 式 錯 誤 , 致 無 法 聯 繫 得 獎 者 而 未 能 完 成領 獎 , 則 視 同 放 棄 得 獎 資 格 , 該 獎 項 將 予 取 消 , 並 不 予 遞 補 。七 、 本 辦 法 如 有 未 盡 事 宜 , 主 辦 單 位 得 隨 時 修 訂 並 於 活 動 網 站 公 布 之 。八 、 活 動 訊 息 請 見 無 菸 檳 校 園 網 路 資 源 平 台 : http:/goo.gl/EMRFxu(一 )、 計 畫 名 稱 :105學 年 度 校 園 菸 害 防 制
12、 及 檳 榔 危 害 防 制 教 育 介 入 輔 導 計 畫(二 )、 電 話 ( 洽 詢 時 間 8:10-12:00 13:10-17:00) 04-23323456轉 48002(三 )、 E-mail: (四 )、 地 址 :臺 中 市 霧 峰 區 柳 豐 路 500號 亞 洲 大 學 健 康 產 業 管 理 學 系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親師拒菸(含電子煙) 、拒檳生活技能融入健康創意桌遊設計競賽報 名表作品名稱學校名稱參賽組別 國 中:菸害防制組 檳害防制組高中職:菸害防制組 檳害防制組參賽者姓 名 身 分 別 參賽者姓 名 身 分 別學生家長教職員工(代表人)學生家長教職員工學生家長
13、教職員工 學生家長教職員工學生家長教職員工 學生家長教職員工學生家長教職員工 學生家長教職員工聯絡電話( 代表 人)日:夜:(手機):指導老師有 , 姓名 :無聯絡地址( 代表 人)代表人/指導老師:-(請填寫 至少三 碼郵遞區 號)2.學校地址/工作單位:-(請填寫 至少三 碼郵遞區 號)E-mail( 代表 人)遊戲簡介(說 明作品的意 涵、創 意及設計 理念,3 00字 以 內 為 原 則)適合年齡桌遊時間桌遊人數桌遊介紹(桌遊說明書)(至少要有遊戲所需紙牌、棋盤.或其他物件的設計草圖)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親師拒菸(含電子煙) 、拒檳生活技能融入健康創意桌遊設計競賽【 切結書 】作品名稱
14、:立書人: (代表人 )承辦單位:亞洲大學立書人參加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親師拒菸(含電子煙) 、拒檳生活技能融入健康創意桌遊設計競賽,立書人同意遵守履行事項如下:一、 立書人應確保參賽原創作品之內容 , 皆為自 行 創 作 , 絕 無 侵 害 第 三 人 之 著 作 、商標 、 專利等智慧財產 權或其他權利 。 若第三 人對作品主張侵害其權利 , 經查明屬實者 , 得取消立書人獲獎資格 , 立書人經取消獲獎資格 , 應返還全部贈品及獎 狀 , 並應賠償承辦單位全部 損害 , 承辦單位並得對立書人追究法律責任。立書人對於侵害第三人權利應自行負責。二 、 立書人同意將參賽原創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部無
15、償專屬授權承辦單位, 並同意承辦單位於 任何 形 式 之 媒 體 (如 電 視 、 網 路 等 )、 文 宣 事 務 用 品( 如 遊 戲 紙 牌 成 品 、 書 籍手冊等) 或以其他方式( 如公開播送 、 公開傳輸 、 公開發放等) 進行相關菸 害 防 制 與 檳 榔 危 害 防 制 活動推廣之用。三 、 將參賽原創作品無償提供比賽指導單位用於非營利之用途,如展示、教學試用等。參賽者仍可保留其自身對該作品之相關權利。否則 , 承辦單位得取消立書人獲獎資格 , 立書人應返還全部贈品及獎狀 , 並應賠償承辦單位全部損害 , 且不得對承辦單位主張任何權利。四 、 立書人完成報名參加 本比賽活動時 , 已充分 瞭解並遵 守 本 比 賽 活 動 相 關 規 則 。立書人: (代表人) ( 簽名蓋章)身份證字號:通訊地址:戶籍地址:電話:法定代理人簽章:(未滿 20歲者請法定代理人簽名蓋章)中華民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