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會工作倫理守則(含逐條說明) 中 華 民 國 八十七年 七月 二十七日台(87)內社字第八七九三一六三號函頒布一、秉持愛心、耐心及專業知能為案主服務。 二、不分性別、年齡、宗教、種族等,本著平等精神,服務案主。 三、應尊重案主的隱私權,對在專業關係中獲得的資料,克盡保密責任。 四、應尊重並培養案主自我決定的能力,以維護案主權利。 五、應以案主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 六、絕不與案主產生非專業的關係,不圖謀私人利益或以私事請託。 七 、 應 以 尊 重 、 禮 貌 、 誠 懇 的 態 度 對 待 同 仁 。 八、應信任同仁的合作,維護同仁的權益說明。 九、應在必要時協助同仁服務其案主。 十、應以
2、誠懇態度與其他專業人員溝通協調,共同致力於服務工作。 十一、應信守服務機構的規則,履行機構賦予的權責。 十二、應公私分明,不以私人言行代表機構。 十三、應致力於機構政策、服務程序及服務效能的改善 十四、應嚴格約束自己及同仁之行為,以維護專業形象。 十五、應持續充實專業知能,以提昇服務品質。 十六、應積極發揮專業功能,致力提昇社會工作專業地位。 十七、應將專業的服務擴大普及於社會大眾,造福社會。 十八、應以負責態度,維護社會正義,改善社會環境,增進整體社會福利。 一、 秉持愛心、耐心及專業知能為案主服務。 說明: (一)、 闡明社會工作者服務案主必須之基本態度愛心、耐心,與基礎方法專業知識、技能
3、。 (二)、 案主為社會工作學理上對服務對象的通稱,係指一目標系統,其範圍可以是個人、家庭、團體、組織、社區或社會體系及其周遭相關之人。爰於本守則中使用案主一詞,通指社會工作服務的對象。 二、 不分性別、年齡、宗教、種族等,本著平等精神,服務案主。 說明: (一)、 闡明社會工作者的基本信念,要保持中立,不歧視,無偏見,一視同仁提供服務。 (二)、 為避免文字冗長及列舉之可能缺漏,爰於列舉基本項目後,再用等字,涵括其他未列舉而可能發生之歧視、偏見,如貧富、政治立場等。 1三、 應尊重案主的隱私權,對在專業關係中獲得的資料,克盡保密責任。 說明: (一)、 闡明社會工作者的基本信念,對案主的資料
4、、案情要保密並尊重案主個人的隱私權。 (二)、 專業關係是為完成社會工作目標,基於公益、客觀、自我瞭解而建立;用以區別日常生活中的人際關係。 (三)、 專業關係是社會工作過程中有必要建立的社會工作者與案主的良好關係,其形成的基礎在: 1.是為社會工作所計劃改變之目標體系而建立。 2.不得以社會工作者自身的利益為前提。 3.必須基於社會工作者的客觀與自我瞭解,跳脫個人問題與情緒需求。 四、 應尊重並培養案主自我決定的能力,以維護案主權利。 說明: (一)、 闡明社會工作者的基本信念,要尊重每一個人的尊嚴、價值與選擇。 (二)、 社會工作者相信每一個人均有自主權,應使每一個人有最大的機會去決定其生
5、活方向。 五、 應以案主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 說明: (一)、 闡明社會工作者的基本信念,應以協助案主達到最佳福利狀態為目標。 (二)、 社會工作者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每一個人均有動機與權利去追求更滿意的生活。 六、 絕不與案主產生非專業的關係,不圖謀私人利益或以私事請託。 說明: 闡明社會工作者應信守專業關係的分際,絕不與案主發展專業關係之外的人際關係、絕不利用專業關係圖謀私人利益、絕不為私人情事有所索求於案主。 七、 應以尊重、禮貌、誠懇的態度對待同仁。 說明: 闡明社會工作者對待同仁的基本態度尊重、禮貌與誠懇:社會工作者應以敬重、禮貌、公正與信心對待同仁。八、 應信任同仁的合作,維護同
6、仁的權益。 說明: 闡明社會工作者對待同仁的基本態度合作的價值觀:社會工作者應與同仁為促進專業而合作,並彼此信任對方,有所作為應考慮對方之利益、特性與名譽。 九、 應在必要時協助同仁服務其案主。 說明: 闡明社會工作者對待同仁的基本態度代理制度的建立:社會工作者在必要時應協助同仁照顧其案主。 十、 應以誠懇態度與其他專業人員溝通協調,共同致力於服務工作。 說明: 闡明社會工作者對待其他專業人員的態度和睦相處、協調溝通:社會工作者為案主的需要,應隨時與其他專業人員協調聯繫,共同合作,並一如同仁般對待。 十一、 應信守服務機構的規則,履行機構賦予的權責。 說明: (一)、 闡明社會工作者對機構的信
7、約:社會工作者應遵守服務機構的規定,並謹慎從事,達成服務機構的目標。 (二)、 社會工作者服務處所具多樣性包括機關(構)、團體、事務所等,惟為精簡文字,爰於本守則中以機構 一詞通稱之,概應機構一詞泛指對特定人提供服務之處所。 23十二、 應公私分明,不以私人言行代表機構。 說明: 闡明社會工作者對機構的信約:社會工作者在公共場合,應能確實分辨何者是自已、何者是代表服務機構的言論與行動。 十三、 應致力於機構政策、服務程序及服務效能的改善。 說明: 闡明社會工作者對機構的信約:社會工作者應致力於服務機構的政策與服務過程的改進,以及促進所能提供服務的效率及功效。 十四、 應嚴格約束自己及同仁之行為
8、,以維護專業形象。 說明: 闡明社會工作者對專業的責任:社會工作者應維持專業的信實,對於其他專業人員的不道德行為,必須採取適當的行動予以抑制。 十五、 應持續充實專業知能,以提昇服務品質。 說明: 闡明社會工作者對專業的責任:社會工作者應在專業實務上負起認定、發展與充分運用的責任;依據專業知識與技術,從事專業服務,並不斷充實自已,以確保並提高專業服務品質。 十六、 應積極發揮專業功能,致力提昇社會工作專業地位。 說明: 闡明社會工作者對專業的責任:社會工作者應維持專業的誠信,精鍊技能,發揮專業功能,保護並進而加強專業的尊嚴,對專業的討論和批評應參與並負起責任。 十七、 應將專業的服務擴大普及於社會大眾,造福社會。 說明: 闡明社會工作者對社會的責任:社會工作者應將專業服務普及於一般社會大眾,促進專業的充實、擴展及有效運用於實際措施中。 十八、 應以負責態度,維護社會正義,改善社會環境,增進整體社會福利。 說明: 闡明社會工作者對社會的責任:社會工作者應增進社會的一般福利,致力於歧視的防止與消除,確保人人可公平的獲得所需資源、服務和機會,倡導社會狀況的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