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5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 第一节 重 要 提示 公 司 董 事 会、监 事 会 及 董 事、监 事、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季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实、准 确、完 整,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并 承 担 个 别 和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所 有 董 事 均 已 出 席 了 审 议 本 次 季 报 的 董 事 会
2、 会 议。公 司 负 责 人 王 耀、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丛 学 年 及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会计主管人员)尹 秋 明 声 明:保 证 季 度 报 告 中 财 务 报 表 的 真 实、准 确、完 整。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3 第二节 主 要 财务 数 据及 股 东变 化 一、主 要 会计 数 据 和 财务 指 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6,259,682,602.64 5,669,736,627.54 10.41%归属于上市
3、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227,129,508.74 2,001,399,894.09 11.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212,411,071.84 2,000,167,120.48 10.6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597,805,566.91 1,563,058,019.28 66.20%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07 1.86 11.29%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07 1.86 11.2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69%10.89%-0.20%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31,202,707,004.
4、64 28,757,723,213.55 8.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1,951,864,593.64 19,724,734,071.54 11.29%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55,682.9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455,19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460,515.5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 义的损益项目 18,287,355.39 银行和信托理财收益 减:所得
5、税影响额 4,912,478.6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6,797.17 合计 14,718,436.90-对公司根据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 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4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 释性公告第 1 号非 经常性损益 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二、报 告 期末 股 东 总 数及
6、前 十 名 股东 持 股 情 况表 1、报 告期 末普 通 股 股东总 数 及 前十名 普 通 股股东 持 股 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4,804 前 10 名普通股 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4.16%367,756,385 0 质押 20,000,000 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06%119,073,504 91,935,000 质押 27,138,000 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38%111,739,800
7、 86,265,000 质押 25,474,000 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9.67%104,077,241 0 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29%78,500,000 0 质押 77,000,000 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40%47,339,592 0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HCM中国基金 境外法人 2.08%22,338,019 0 杨廷栋 境内自然人 0.92%9,913,700 0 质押 9,800,000 张雨柏 境内自然人 0.73%7,842,463 5,881,847 兴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境外法人 0.66%7,129
8、,201 0 前 10 名无限售 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367,756,385 人民币普通股 367,756,385 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104,077,241 人民币普通股 104,077,241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5 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 78,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8,500,000 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 限公司 47,339,592 人民币普通股 47,339,592 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 27,138,504 人民币普通股 27,13
9、8,504 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 25,474,800 人民币普通股 25,474,800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HCM 中国基金 22,338,019 人民币普通股 22,338,019 杨廷栋 9,913,700 人民币普通股 9,913,700 兴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7,129,201 人民币普通股 7,129,201 YALE UNIVERSITY 6,307,951 人民币普通股 6,307,95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与杨廷栋先生 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11.06%;杨廷栋先生是公司发起人股东,持股比例为
10、 0.92%;杨廷栋先生持有宿迁市蓝天贸易 有限公司 32.69%的股权。2、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与张雨柏先生 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10.38%;张雨柏先生是公司发起人股东,持股比例为 0.73%;张雨柏先生持有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34.84%的股权。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相关法规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前 10 名普通股 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无 公司前 10 名普 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 10 名普 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
11、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2、报 告期 末优 先 股 股东总 数 及 前十名 优 先 股股东 持 股 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6 第三节 重 要 事项 一、报 告 期主 要 会 计 报表 项 目、财务 指 标 发 生变 动 的 情 况及 原 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比期初增长50.62%,主要系 本期销售收入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2、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比期初增长35.03%,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长,应付经销商尚未结算的折扣折让增加,确认的递延所得税相应增加。3、预收款项期末比年初下降51.
12、09%,主要系 年初预收部分经销商的货款本期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实现销售收入。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比年初下降86.01%,主要系上年末计提的员工奖金本期发放所致。5、财务费用本期比上期增长52.78%,主要系 本期存款利息收入减少,导致财务费用上升。6、投资收益本期比上期增长1482.84%,主要 系本期银行和信托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期增长66.20%,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长,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以及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致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期增长320.62%,主要系上期
13、归还银行短期借款,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期减少,致使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比上期增长207.04%,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以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增加,致使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期增加。二、重 要 事项 进 展 情 况及 其 影 响 和解 决 方 案 的分 析 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公 司 或持 股 5%以 上 股 东 在 报告 期 内 发 生或 以 前 期 间发 生 但 持 续到 报 告 期 内的 承 诺 事 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
14、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公司目前没有从事同股份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本公司承诺维持现有的经营结构,不直接或间接经营2009 年 08 月 26日 长期 报告期内,承诺人遵守了所作的承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7 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实际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新设从事上述业务的子公司、附属企业。如本公司违背上述承诺,股份公司有权要求本公司立即终止同业竞争业务,并赔偿因此给股份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本公司同时应向股份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
15、币1,000.00 万元。本公司承诺,不利用其在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损害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及股份公司债权人的正当权益。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非经股份公司同意,不得撤销。2、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并严格规范与股份公司之间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8 的各类关联交易行为,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发生新的占用股份公司款项情形。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 1、股份锁定承诺:(1)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一年后,本公
16、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及时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1)本公司现主要从事投资管理,未经营与发行人相同或相关联的业务。本公司将不从事与发行人业务相同或相关联的业务,不损害发行人的利益,也不在发行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2)如本公司违背上述承诺,发行人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9 年 08 月 26日 长期 报告期内,承诺人遵守了所作的承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9 500 万元,同时有权要求以该业务项目的市场价格或设立成本价格(以二者孰低为原则)收购该
17、业务项目;(3)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非经发行人同意,不得撤销。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 1、股份锁定承诺:(1)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一年后,本公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及时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1)本公司现主要从事投资管理,未经营与发行人相同或相关联的业务。本公司将不从事与发行人业务相同或相关联的业务,不损害发行人的利益,也不在发行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2)如本公司违背上述承诺,发行人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经2009 年 08 月 26日 长期 报告期内,承诺人遵守了所作的承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
18、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0 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 万元,同时有权要求以该业务项目的市场价格或设立成本价格(以二者孰低为原则)收购该业务项目;(3)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非经发行人同意,不得撤销。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不适用 四、对 2015 年 1-6 月 经 营 业 绩 的预 计 2015 年 1-6 月 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5.00%至 15.00%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299,720.36 至 328,265.15 2014 年 1-6 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85,447.96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行业进入理性竞争新常态,渠道精耕细作,产品结构优化、区域市场拓展等原因。五、证 券 投资 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六、持 有 其他 上 市 公 司股 权 情 况 的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