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 于 公 司 十 届 八次 董 事 会 相 关 事项 的 独 立 意 见 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昆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十届 八 次董事会审议的 下述 议 案进行了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关于 使用部 分暂 时闲置 募集 资金进 行现 金管理 的议 案的 独立 意见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利于提高募
2、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和募 集资金 使用 符 合公司 和全体 股东的利 益 不 存在损 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 特 别是中 小股东 的利益的 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 公司对 部分闲 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含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关于 利用闲 置自 有资金 进行 投资理 财业 务的议 案 的独立 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亿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信用 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
3、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关于 以票据、应 收账款、理 财产品 等资 产质押 开展 融资类 业务 的议案 的 独立 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将合法持有的不超过 亿元的票据、应收账款、理财产品等资产质押开展融资类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以不超过 亿元的票据、应收账款、理
4、财产品等资产质押开展融资类业务。4、关于 回购并 注销 202 1 年 限制 性股票 激励 计划 已离 职激励 对象 已获授 但尚未 解除 限售部 分限 制性股 票的 议案 的独 立意见 吴生龙先生 因离职而不再具备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激励资格,公司本次 拟对吴生龙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共计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 合 上市公 司 股权激励 管理 办法 及 公司 年 限制 性 股票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上述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刘珂 辛金国 杨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