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章 昇設備 401 適用範圍 無障礙垂直通中使用之昇機,其出入平台及供動者使用之相關設施應依本節規定設置。 402 一般規定 無障礙昇機與群管控制下之一般 昇機之呼叫按鈕必須分別設置。 403 引導標誌 403.1 入口引導:建築物主要入口處及沿轉彎處應設置無障礙昇機方向指引。 403.2 昇機引導:昇機設有點字之呼叫鈕前方 30 公分處之地板,應作 30 公分60 公分之同材質處(圖 403.2)。 圖 403.2 403.3 主要入口層標誌:主要入口層之昇機應設置以下無障礙標誌 403.3.1 突出牆壁:垂直牆面、突出式之無障礙標誌,其下緣應距地板面 200-220公分,尺寸得小於 1
2、5 公分(圖403.3.1)。 圖 403.3.1 20403.3.2 平牆面:平固定於牆面之無障礙標誌,其下緣應距地板面 90-150 公分處,尺寸得小於 5 公分(圖403.3.2)。 404 昇機出入平台停靠處 404.1 椅迴轉空間:昇機出入口之地板應無高差,且坡得大於 1/50,並設得小於直徑 1.5 公尺之淨空間。 圖 404.3.2 404.2 昇機呼叫鈕:梯廳及門廳內的呼叫鈕之中心線高應距地板面 110 公分, 圖 404.2 ,呼叫鈕左邊應設置點字。呼叫鈕最小的尺寸應為長寬各 2 公分以上 ;或直徑 2 公分以上(圖 404.2) 。 圖 404.2 404.3 昇機入口的觸
3、覺裝置:在昇機各乘場入口側之門框或牆柱上應裝設觸覺裝置及顯示層的字、點字符號,單一浮凸字時,長寬各 8 公分以上。二個或二個以上浮凸字時,每一個浮凸字尺寸,應寬 6 公分、長 8 公分以上,標誌之中心點應位於地板面上方135 公分,且標示之字需與底板的顏色有明顯同圖 404.3 。 圖 404.3 21405 昇機門 405.1 昇機門:昇機門應水平方 向開啟,並為自動開關方式。如果門受到物體或人的阻礙時,昇機門應 設有可自動停止並重新開啟的裝置,此裝置應透過感應到地板面 1525 公分及 5075 公分處之障礙物啟動。 405.2 關門時間:梯廳昇機到達門開啟至關閉之時間,應少於 5 秒鐘;
4、由昇機廂內按鈕開門 ,昇機門應維持完全開啟態至少5秒鐘 。 405.3 昇機出入口:昇機出入口 處之地板面,應與機廂地板面保持平整,其與機廂地板面之水平間隙得大於 3.2 公分。 406 昇機廂 406.1 機廂尺寸:昇機門的淨寬得小於 90 公分,機廂之深得小於 135公分需扣除扶手佔用之空間(圖406.1);但集合住昇機門的淨寬得小於 80 公分。 圖 406.1 406.2 扶手:機廂內至少側牆面應設置扶手,扶手之設置應符合 207 節之規定。 406.3 後視鏡:面對機廂之後側壁應 設置安全玻璃之後視鏡(後側壁為鏡面銹鋼或似材質得免之)或懸掛式之廣角鏡( 寬 30-35 公分,高 20
5、 公分以上),後視鏡之下 緣距機廂地面 85 公分,寬得小於出入口淨寬,高大於 90 公分。 22圖 406.4 406.4 椅乘坐者操作盤:有一組操作盤,最上層標有層指示的按鈕中心線距機廂地面得大於 120 公分,如設置位置足,得放寬至 130 公分 ,且最下層按鈕之中心線距梯廂地板面得小於 85 公分,在控制面板上應設置緊急事故通報器;另操作盤距梯廂入口壁面之距得小於 30 公分、入口對側壁面之距得小於 20 公分圖406.4 。 406.5 按鈕:按鈕之最小尺寸至少應為 2 公分,按鈕間之距得小於 1 公分,其標示之字需與底板的顏色有明顯同,且得使用觸摸式按鈕。 圖406.5 圖 406.5 23406.6 點字標示:點字標示應設於一 般操作盤直式操作盤按鈕左側,30 層以上之建築物,設置位置足,可設在適當位置 。點字標示詳如表 406.6。 表 406.6 406.7 語音系統:機廂內應設置語音 系統以報知層、進方向及開關情形。 406.8 集合住昇機:集合住之昇機尺寸,門之淨寬得小於 80 公分,機廂之深得小於 125 公分(須扣除扶手佔用之空間) ,且語音系統得增設開關。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