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 券代 码:603900 证券简 称:通灵珠 宝 公告 编号:2017-032 通 灵 珠宝 股 份有 限 公司 监 事 会关 于 公司 2017 年 股 票期 权 激励 计 划 激 励 对象 名 单的 审 核意 见 及公 示 情况 的 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灵珠宝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17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 管理办法 规定,公 司监事会结
2、合公示情况对 通灵珠宝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一、公 司对激 励对 象的公 示情 况 公司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上 公 告 了 激 励 计 划(草案)及其摘 要、2017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及2017年股票 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外,并于 2017 年 6 月 9 日通 过公司内部网(重要信息发布栏目)发布了 2017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9 日至 2017年 6 月 21 日,在公示期限内
3、,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至 2017 年 6 月 22 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二、核 查意见 根据管 理办法、公 司章程,公司 对拟激 励对象名 单及职 务的公 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1、列入本次 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 名单的人员符合 管理办法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
4、任一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 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4、激励对象中不包括 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 期权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特此公告。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 2017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