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书书! 遗 传 学 报 ! !“#$ % “?%A% B#7A:%( “#F*+-*,*+*) ?%A% B#7A:J#=%( “#F*5-)*-6*) 作 者 简 介 : 梁 慧 珍 ( -.56) , 女 , 汉 族 , 河 南 永 城 市 人 , 副 研 究 员 , 博 士 , 研 究 方 向 : 大 豆 遗 传 育 种 与 大 豆 功 能 基 因 组! 通 讯 作 者 。 L :?(%9 I%A%9? %CC%9H #C H%: 9%: 9# :?CC%(%A9 %Z9%A9 #C &;9#8= %CC%9H H? ;9#8= %CC%9H, VJ?=% 9J#H% #C H%: V
2、?:9J WA%HHV%(% 9#8=H J?IJF U# ?A(%9?#A HJ#7=: % :#A% #7=: % 7H%: WA%HH WA%HH, VJ?=% $(%WA%HH (%H8%9?$%=;F3“0 4*.,): H#;% %CC%9; I%A%9? $% #$%大 豆 粒 形 性 状 的 遗 传 效 应 分 析梁 慧 珍-, ), ,, !, 李 卫 东), 王 ! 辉-, 方 宣 钧,( -F 西 北 农 林 科 技 大 学 , 杨 凌 ! 3-)-*;)F 河 南 省 农 业 科 学 院 棉 油 作 物 研 究 所 , 郑 州 ! 0+*) ;,F 海 南 省 热 带
3、农 业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研 究 所 , 三 亚 ! +3)*)+)摘 ! 要 : 采 用 双 子 叶 植 物 种 子 数 量 性 状 的 遗 传 模 型 , 分 析 了 大 豆 品 种 双 列 杂 交 B-和 B)种 子 的 粒 重 、 粒 宽 、 粒 厚 和粒 长 X 粒 宽 、 粒 长 X 粒 厚 、 粒 宽 X 粒 厚 粒 形 性 状 的 遗 传 效 应 。 结 果 表 明 : 3 种 粒 形 性 状 同 时 受 制 于 种 子 直 接 遗 传 效 应 ,而 且 还 不 同 程 度 的 受 制 于 母 体 和 细 胞 质 效 应 。 其 中 , 百 粒 重 、 粒 长 、 粒 长
4、 X 粒 宽 、 粒 长 X 粒 厚 和 粒 宽 X 粒 厚 的 遗 传 以 细胞 质 效 应 为 主 ; 粒 宽 和 粒 厚 以 母 体 遗 传 效 应 为 主 。 粒 重 、 粒 长 和 粒 长 X 粒 宽 、 粒 宽 X 粒 厚 的 种 子 直 接 遗 传 率 和 细 胞 质遗 传 率 均 属 中 等 , 对 其 0 个 性 状 选 择 可 以 在 较 高 世 代 单 株 和 单 粒 选 择 均 有 效 果 。 粒 宽 和 粒 厚 母 体 遗 传 率 数 值 较大 , 对 其 性 状 应 以 母 体 单 株 为 单 位 早 代 选 择 , 以 增 加 粒 宽 和 粒 厚 。 E)和 E3
5、可 作 为 增 加 百 粒 重 、 粒 长 X 粒 宽 、 粒 长 X粒 厚 和 粒 宽 ! 粒 厚 的 理 想 亲 本 ; “#、 “$和 “%分 别 是 提 高 粒 长 、 粒 厚 和 粒 宽 的 理 想 亲 本 。关 键 词 : 大 豆 ; 粒 形 性 状 ; 遗 传 效 应 ; 遗 传 方 差 和 协 方 差中 图 分 类 号 : 等 ,先 后 提 出 了 禾 谷 类作 物 种 子 数 量 性 状 的 遗 传 模 型 和 种 子 质 量 1数 量 性状 遗 传 模 型 等 新 统 计 分 析 方 法 。 朱 军 等 %, /根 据 混合 线 性 模 型 的 原 理 , 提 出 了 可
6、以 同 时 分 析 二 倍 体 胚或 三 倍 体 胚 乳 种 子 类 遗 传 效 应 的 遗 传 模 型 及 其 分析 方 法 。 张 名 位 等 *( 年 在 河 南 省 农 科 院 实 验田 进 行 。 *(* 年 / 月 按 ?7AA764 模 型 : 亲 本 + 正 交8#遗 传 模 型 %= (+%=: (%=, (,%B, (,%(: (=%B, +B%,: (%(B5+( !种 子 直 接 显 性 方 差 ( “1)12(*3+ 4?)2663* 5(263*: : :78=!87#=!: :7:!:细 胞 质 方 差 ( “A)AB+?CDE) 5(263*#7=!#7;7!#
7、7#!: : :剩 余 方 差 ( “*)H*E24ID 5(263*$788!#79;!:7=!G 个 粒 形 性 状 由 种 子 直 接 加 性 效 应 作 用 的 狭 义 直接 遗 传 率 和 由 直 接 加 性 效 应 与 显 性 效 应 共 同 作 用 的广 义 遗 传 率 , 以 及 细 胞 质 遗 传 率 均 达 到 ( $ S:R :#)极 显 著 水 平 , 表 明 粒 重 、 粒 长 和 粒 长 ! 粒 宽 、 粒 宽 ! 粒厚 个 粒 形 性 状 既 通 过 种 子 直 接 遗 传 , 也 通 过 细 胞质 遗 传 。 由 于 种 子 直 接 遗 传 率 和 细 胞 质
8、遗 传 率 均 属中 等 , 因 此 , 对 其 个 粒 形 性 状 选 择 可 以 在 较 高 世 代进 行 , 且 单 株 选 择 和 单 粒 选 择 均 有 一 定 效 果 ; 粒 宽 和粒 厚 的 广 义 母 体 遗 传 率 达 ( $ S:R :#) 极 显 著 水 平 ,!“!# 遗 传 学 报 J 03+ ,*6*+23 T2623J U?D78$J M?7#J $: ! ?%#% AB=ACA8“=$)1+,性 状*#“A6./2,5 ./3!6./904!K 62/.20!./14. 2/004!6./44. 2/.7,!6./0 2/.37!6,/575!)+ * N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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