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证券代码:605151 证券简称:西上海 公告编号:2022-045 西 上 海 汽 车 服 务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 的公 告 重 要内 容提示:限制性股票 授 予价格:由8.59元/股调整为8.30元/股。根据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 及公司2021 年年度 股 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 于2022年6月17日召 开 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同意将本次激 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由8.59元/股调整为8.30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已 履行的 决策 程序和 信息 披露情 况(一)2022年5月8日,公司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的议案 及关 于提请 股东大 会授权董 事会办 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 司召开 第五届 监事会第 六次会 议,审 议通过了 关于及其 摘要的 议案 关于的议案 以及 关于核 实的 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 本次激 励计划 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3、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5 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本公司董事会及 全体董事保证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误 导 性 陈 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 公告。(二)2022年5 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 袁树民 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三)2022 年5 月
4、9日至2022年5月18 日,公司 对本次激 励计 划首次 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 次授予 激励对 象名单提 出的异 议。2022 年5月21 日,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首 次 授 予 激 励 对 象 名 单 的 核 查 意 见 及 公 示 情 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9)。(四)2022年5 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的 议案 以及 关 于提请 股东大 会授
5、权董 事会办 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内 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 前6个 月内买 卖公司股 票的情 况进行 了自查,未发现 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2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了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1)。(五)2022 年6 月17日,公司召 开 第 五届董 事 会第十二 次会 议、第 五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 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
6、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二、本 次激励 计划 授予价 格调 整事项(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2 年5 月26 日 召开2021 年年度 股东 大 会,审 议并通 过了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3 13,334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元(含税)。2022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 西上 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3日。根据 激励计划 第 九 章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
7、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 记期间,公司 有资本公 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 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 激励计划 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事项时,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 为 调 整 前 的 授 予 价 格;V 为 每 股 的 派 息 额;P 为 调 整 后 的 授 予 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根据以上规定,本次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的授予 价格调整如下:P=P0-V=8.59-0.29=8.30。因此,本次 激 励计划
8、 限 制性股 票(含 预留部 分)的授 予价格 由8.59 元/股调整为8.30 元/股。三、本 次调整 事项 对公司 的影 响 公司对 本次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 营成果 产生实质 性影响,也不 会影响公 司管理 团队的 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四、独 立董事 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9、 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属 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由8.59元/股调整为8.30 元/股。4 五、监 事会意 见 监事会认 为:公司2021 年度利润 分配 方案已 于2022年6月13 日 实施完 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10、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 及全体 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8.59元/股调整为8.30元/股。六、法 律意见 书的 结论性 意见 北京盈科(上 海)律 师 事务所 认 为:截至2022 年6月17 日,公 司本 次 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首次 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系根据 激励计划(草案)相关 规定进行,符合 管理 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和 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11、性股票及首次授予日符合 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登记手续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七、独 立财务 顾问 的结论 性意 见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认为:公司 本次调整已获得相关授权与批准,符合 管理办法 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特此公告。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6月17日 上 网公 告文件 5(一)独 立董事 关于公 司第五届 董事会 第十二 次会议相 关事项 的独立 意见;(二)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三)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 备文 件(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二)经与会监 事签字确认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