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中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QM3-Facility031 版本:B0 1 页文件名称 叉车管理制度 适用部门 商务部/生产管理部/动力安环部/人力行政部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叉车管理。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宇光伏公司内所有涉及叉车的部门。3. 术语和定义: 无4. 管理职责:4.1 商务部:叉车供应商的选择及采购。4.2 生产管理部:负责本部门叉车的使用。4.3 动力安环部:负责本部门叉车的使用。4.4 人力行政部:负责所有叉车的养护联系工作5. 管理内容/方法/流程:5.1 叉车驾驶员职责5.1.1 切实执行叉车使用安全法规规程规定和公司指定的叉车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在
2、培训有效期内持证上岗,保证叉车使用安全运行。5.1.2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5.1.3 注意和保持安全设施的完好状态,遵守各项操作制度,保证人身安全和叉车的安全使用。5.1.4 认真做好叉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叉车正常使用。5.1.5 保持叉车整洁,做到文明操作。5.1.6 在使用插槽中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及负责人。叉车发生重大事故,除立即处理和报告外,应注意保持现场。5.1.7 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5.1.8 认真填写叉车保养及叉车使用记录,保持记录表格的完整清洁。5.1.9
3、努力学习叉车使用的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5.2 安全操作管理要求5.2.1 为加强厂区叉车的安全管理,提高叉车安全技术状况,保证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程。5.2.2 本规程适用公司厂区内叉车装卸作业、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文件编号 QM3-Facility031 版本:B0 2 页文件名称 叉车管理制度 适用部门 商务部/生产管理部/动力安环部/人力行政部5.3 叉车驾驶员安全管理要求5.3.1 叉车驾驶员必须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方准驾驶叉车。5.3.2 驾驶员不从事叉车驾驶工作 6 个月至 1 年者,继续担任驾驶工作的,应经公司安全部门重新复试;5.3.
4、3 1 年以上的,应重新考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5.3.4 必须认证学习并严格遵守叉车安全作业标准,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及厂区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5.3.5 严禁酒后驾驶,一经发现立即做退回人事部处理。5.3.6 严禁带人行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活动。5.3.7 每日认真执行叉车检查工作,严禁带故障行驶;不可强行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区域的路段。5.4 厂区叉车驾驶、作业安全管理要求5.4.1 检查车辆,并填写记录。日常检查即三检制:在出车前,收车后和利用驾驶中间停歇的时间检视车辆5.4.2 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
5、加注燃料(充电) 、润滑油和冷却水。5.4.3 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5.4.4 检查灯光、喇叭、语音信号是否齐全有效。5.4.5 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5.4.6 叉车运行后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5.4.7 检查轮胎充气气压是否正常。5.4.8 检查燃油、润滑油、液压油是否达到标定油位。5.4.9 检查油路系统是否正常,有无跑油情况。5.4.10 检查行车制动、停车制动是否正常。5.4.11 检查档位是否正常。5.5 起步5.5.1 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鸣笛、起步。5.5.2 制动液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指数,佩戴安全带后方可行驶。5
6、.5.3 叉车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是否平稳可靠、不阻碍行进视线。5.5.4 起步必须缓慢平稳。江苏中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文件编号 QM3-Facility031 版本:B0 3 页文件名称 叉车管理制度 适用部门 商务部/生产管理部/动力安环部/人力行政部5.6 行驶5.6.1 在狭窄道路、交叉口处、库房门口、不平道路、库房内及人流量较大区域,叉车行驶速度应减速行驶,5.6.2 厂区道路行驶速度小于 5Km/h;载运平底货物时,货叉底端距地面高度应保持30cm,货叉必须后倾。5.6.3 行驶途中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停车,拉手动制动器;制动器不灵的情况下驾驶员应保证行进方向无任何危及
7、人身安全的区域,保持行进方向后,紧急离车。5.7 装卸作业5.7.1 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手动制动器必须制动叉车。5.7.2 叉车装卸作业时,禁止人员停留在货叉 3m 范围内;必要时应在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5.7.3 禁止用货叉或托盘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避免发生坠落事故。5.7.4 叉车装卸物品时,必须将物品平稳、缓慢的放到地面,严禁长时间用货叉悬空货物。5.7.5 严禁在货叉下方进行检修或其他长时间停留作业。5.7.6 化学品卸货实行定点、定时制度,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现场监督。5.7.7 化学品来料入库装卸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禁止在夜晚或光照不良情况下卸车。化学品运输时,叉车速度控制在
8、5Km/h 以下。5.8 停车及注意事项5.8.1 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将货叉降下,禁止货叉载物悬空时离开叉车。5.8.2 停车时必须拉手动制动手柄。5.8.3 观察是否发动机熄火、断电,并及时拔下叉车钥匙。5.8.4 低温季节(0以下) ,长时间不启动应将冷却水放空。5.8.5 叉车使用完成后,进行检查,停放于指定地点。5.9 叉车安全技术要求5.9.1 叉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商务部采购时应选择合格供应商。5.9.2 叉车应每年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年检,严禁未检验叉车行驶、作业。5.9.3 叉车年检工作由人力行政部负责。5.10叉车保养及维修要求5.10.1 叉车保养由人
9、力行政部负责,以计划预防性保养为主。不得以维修代替保养工作。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叉车保养计划表联系售后服务对叉车进行保养维护。5.10.2 叉车维修由人力行政部负责,生产管理部及动力安环部在日常检查或驾驶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反馈人力行政部,由人力行政部联系售后服务进行维修。文件编号 QM3-Facility031 版本:B0 4 页文件名称 叉车管理制度 适用部门 商务部/生产管理部/动力安环部/人力行政部5.10.3 叉车使用部门生产管理部、动力安环部确认叉车保管人,并如实登记叉车使用记录。5.11责任及奖惩5.11.1 人力行政部应制定具体的叉车驾驶员考核标准,并实时进行考核标准更新。
10、5.11.2 涉及使用叉车的部门负责叉车驾驶员日常考核,并列入部门绩效。5.11.3 如驾驶员当月无任何违规现象,给予绩效分数奖励。5.11.4 驾驶员当月发生违规现象,根据违规情节进行绩效分数扣除;如影响恶劣(如外审、客户或政府部门举报、隐瞒不报等) ,可做退回人事处理,并扣除部门本月全部“部门团队建设费用” 。5.11.5 驾驶人操作不当导致物料损失 2000 元以内的,使用部门可适当扣除绩效分数。5.11.6 驾驶人操作不当导致物料损失 2000 元以上的,可上报人力行政部,予以警告处分,并根据实际损失依照公司奖惩管理规定追加处罚。5.11.7 驾驶人操作不当导致发生人员轻伤以上主责事故
11、的,当事人扣除本月全部绩效,部门扣除本月全部“部门团队建设费用” ,并对当事人予以退回人事处理。5.11.8 以上奖惩条款之外的其他违规事实,参考人力行政部奖惩规定进行处罚。6. 相关文件无7. 相关记录7.1. 叉车日常检查、维护记录 QM3-Facility031-F017.2. 叉车维修记录QM3-Facility031-F027.3. 叉车借还记录表QM3-Facility031-F038. 附件无江苏中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文件修订履历表文件名称 叉车管理制度文件编号 QM3-Facility031更改方式 新增 作废 更改 4 页制定日 2017/12/14 实施日 2017/12/21 编制部门 动力安环部批准 审核 编制 修订内容制定初次制定修订一新增制度。修订二修订三财务部 人力行政部 商务部 生产管理部 动力安环部 设备部工艺技术部 制造一部 制造二部 制造三部 质量部 知识产权部会签部门江苏中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