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万科(重庆)房地产有限公司实习生管理制度 万科集团 万科(重庆)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制万科(重庆)房地产有限公司实习生管理制度一、总则1、实习生是我司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我实习生管理工作,现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 凡来我司实习的毕业生,实习期限为 1-2 月。 3、 本规定适合在我司工作的本科以上实习生。二、录用实习生基本要求 1、以各部门的工作要求为依据,按办公条件许可、所学专业对口。 2、具备健康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具有竞争意识和开拓精神。 3、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审批程序 1、用人部门填写实习生申请表,相关负责人审批;2、总经理办公室发布
2、招聘信息;3、总经理办公室对实习生学历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总经理办公室与用人部门进行面试,综合意见后决定是否录用;5、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审批意见办理实习生录用手续。 四、实习生待遇 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给予实习补贴: 本科生 40 元/ 天,研究生 50 元/ 天。 2、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出差,如果确有必要,则按公司一般员工出差待遇执行。 3、实习生的住宿问题由个人解决,午餐为公司先行垫付,月末结算一次,以 4元/天为标准计算。 (次数以实习生本人签字为准)4、凡来我司实习的毕业生,实习期限为 1-2 个月 五、其他事宜 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3、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用人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别要加强保密教育。未经允许,实习生不得将接触到的公司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漏。 3、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作风散漫、表现不好的实习生,部门可随时取消实习资格,并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4、除上班时间在我公司实习外,其他时间一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与本公司无关。 5、实习结束后,有关部门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用书面形式做出评价,并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6、实习生入职时由入职引导人指导填写实习生工作计划表7、入职引导人每周与实习生交流一次。 (每周四总办发邮件提醒)8、每个月人力资源组织一次在职实习生的集体交流。执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解释权归属公司总经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