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23 卷 第 6 期 甘 肃 联 合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 Vol. 23 ,No. 62007 年 11 月 Journal of Gansu Lianhe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Nov. 2007【 收 稿 日 期 】 2007209228【 作 者 简 介 】 刘 贵 祥 (1975 - ) ,男 ,甘 肃 文 县 人 ,兰 州 大 学 讲 师 ,硕 士 ,主 要 从 事 中 国 哲 学 研 究 。先 秦 之 “ 理 ” 的 演 变 与 儒 道 法 的 转 换 与 合 流刘 贵 祥(兰 州 大 学 哲 学 社 会 学 院 ,甘 肃
2、 兰 州 730000)【 摘 要 】 “ 理 ” 是 先 秦 “ 百 家 争 鸣 ” 时 围 绕 “ 天 人 关 系 ” 产 生 的 一 个 重 要 范 畴 ,这 一 范 畴 在 先 秦 时 就 成 为 诸子 学 说 使 用 的 核 心 概 念 之 一 。 本 文 通 过 梳 理 “ 理 ” 含 义 在 儒 道 法 各 家 学 说 中 的 演 变 过 程 ,从 逻 辑 上 论 证 了 “ 理 ”成 为 “ 天 人 关 系 ” 中 介 的 可 能 性 ,最 后 得 出 “ 理 ” 是 先 秦 现 实 社 会 如 何 治 理 的 理 论 根 据 这 一 结 论 。 说 明 从 “ 理 ” 的演
3、变 完 全 可 以 看 到 儒 道 法 各 家 在 建 立 一 个 怎 样 的 “ 世 道 ” 上 彼 此 是 如 何 融 合 和 贯 通 的 。【 关 键 词 】 天 人 关 系 ;天 道 ;人 性 ;理【 中 图 分 类 号 】 B22 【 文 献 标 识 码 】 A 【 文 章 编 号 】 16722707X(2007) 0620015206The Development of“ Li” at Pre2Qin and the Confluence Nature ; Humanity ;Li一 、 引 言春 秋 战 国 时 期 出 现 的 “ 百 家 争 鸣 ” 的 局 面 是 中 国 哲
4、 学史 上 的 一 个 思 想 自 由 、 学 术 独 立 的 高 峰 。 这 一 时 期 诸 子 百家 针 对 社 会 的 治 乱 ,展 开 了 激 烈 的 思 想 交 锋 。 剧 烈 的 社 会变 动 和 激 烈 的 思 想 交 锋 相 互 催 生 ,最 终 在 理 论 上 凝 聚 为 中国 哲 学 史 上 所 谓 的 “ 天 人 之 争 ” 。 诸 子 百 家 围 绕 “ 天 人 关系 ” 的 争 论 ,最 终 形 成 了 三 个 中 心 话 题 :天 道 、 世 道 、 人 道 。儒 墨 道 法 各 家 面 对 社 会 大 动 乱 ,围 绕 着 应 确 立 一 个 什 么 样的 “ 世
5、 道 ” 为 核 心 而 进 行 的 理 论 争 鸣 ,都 力 图 为 现 实 社 会 政治 找 到 一 个 合 理 的 理 论 根 据 。 因 此 这 一 时 期 也 是 中 国 哲学 中 各 个 重 要 的 范 畴 和 概 念 相 继 提 出 的 时 期 。 天 、 道 、 心 、性 、 理 、 气 等 重 要 范 畴 全 在 这 一 时 期 被 提 出 来 ,而 “ 理 ” 就 是其 中 之 一 。理 范 畴 由 先 秦 提 出 ,历 经 两 汉 ,到 宋 明 发 展 为 理 学 的最 高 范 畴 。 而 在 先 秦 ,理 含 义 的 演 变 同 样 经 历 了 一 个 曲 折复 杂 的
6、 发 展 过 程 :儒 道 两 家 首 先 对 理 的 含 义 进 行 了 阐 发 ;法 家 的 著 作 管 子 中 理 表 现 出 综 合 儒 道 两 家 思 想 的 倾 向 ;荀 子 和 韩 非 则 对 理 的 含 义 进 行 总 结 和 发 挥 ,第 一 次 以 理 为中 介 把 儒 道 两 家 的 “ 天 道 观 ” 与 “ 人 性 论 ” 在 社 会 治 理 的 层面 上 结 合 了 起 来 ;作 为 杂 家 的 吕 氏 春 秋 则 在 荀 、 韩 的 基础 上 更 进 一 步 ,把 理 变 成 了 现 实 社 会 治 理 的 总 根 据 ,完 成了 先 秦 “ 天 人 之 争 ”
7、中 由 “ 天 ” 到 “ 人 ” 的 过 渡 ,实 现 了 儒 道 法三 家 的 转 换 与 合 流 。 从 而 最 终 为 秦 帝 国 的 统 一 提 供 了 完备 的 理 论 基 础 。 但 是 ,理 范 畴 在 “ 天 人 关 系 ” 和 诸 子 学 说 中到 底 应 占 一 个 什 么 样 的 地 位 ,长 期 以 来 一 直 缺 乏 深 入 而 系统 的 梳 理 。 本 文 力 图 就 这 一 问 题 从 历 史 与 逻 辑 统 一 的 角度 做 一 尝 试 性 探 讨 。二 、“ 理 ” 在 先 秦 时 期 的 历 史 演 变(一 )春 秋 时 期 “ 理 ” 的 含 义51从
8、说 文 对 理 的 训 释 来 看 ,理 为 治 理 之 义 。 说 文 上说 :“ 理 ,治 玉 也 ,从 玉 里 声 。 ” 治 理 为 什 么 是 和 玉 相 关 呢 ? 说 文 系 传 校 勘 记 引 徐 锴 语 曰 :“ 物 之 脉 理 惟 玉 最 密 ,故 从玉 。 ” 脉 理 就 是 事 物 自 然 的 脉 络 和 纹 理 ,玉 石 的 脉 络 和 纹 理最 为 细 密 ,人 按 照 玉 石 的 自 然 纹 理 而 治 ,就 是 理 。 可 见 理的 本 义 是 和 玉 石 的 天 然 属 性 相 关 的 ,是 人 们 对 生 产 和 生 活经 验 的 一 种 总 结 。从 现
9、在 可 见 的 先 秦 文 献 看 ,“ 理 ” 字 不 见 于 尚 书 论语 老 子 ,最 早 见 于 诗 经 。 诗 经 理 字 四 见 , 左 传 五见 , 国 语 四 见 。 概 括 起 来 ,共 有 两 种 主 要 的 含 义 。 一 是治 理 和 规 划 土 地 疆 界 ,如 :我 疆 我 理 ,南 东 其 亩 。 ( 诗 经 信 南 山 )迺 疆 迺 理 ,迺 宣 迺 亩 。 ( 诗 经 绵 )于 疆 于 理 ,至 于 南 海 。 ( 诗 经 江 汉 )先 王 疆 理 天 下 , 今 吾 子 疆 理 诸 侯 。( 左 传 成 公 二 年 )汉 郑 玄 注 诗 经 曰 :“ 疆 ,
10、画 经 界 也 ;理 ,分 地 理 也 。 ”疆 ,就 是 划 出 地 域 的 疆 界 ;理 ,则 是 把 疆 界 再 划 分 为 具 体 的田 亩 。 杨 伯 峻 在 春 秋 左 传 注 中 历 引 各 家 对 疆 、 理 的 注 解后 认 为 “ 古 人 言 农 田 水 利 ,常 用 此 二 字 ” 。 可 见 疆 、 理 二 字的 含 义 虽 然 有 细 微 的 差 别 ,但 都 和 古 人 对 土 地 的 规 划 管 理相 关 。 理 的 第 二 种 含 义 是 指 礼 宾 官 或 执 行 礼 宾 官 的 职 能 ,如 :周 之 秩 官 有 之 曰 :敌 国 宾 至 ,关 尹 以 告
11、。行 理 以 节 逆 之 。 ( 国 语 周 语 )诸 侯 靖 兵 ,好 以 为 事 。 行 理 之 命 ,无 月 不至 。 ( 左 传 昭 公 十 三 年 )士 景 伯 如 楚 ,叔 鱼 摄 理 。 ( 左 传 昭 公 十四 年 )士 景 伯 如 楚 ,叔 鱼 为 赞 理 。 ( 国 语 晋 语九 )韦 昭 注 曰 :“ 行 理 ,小 行 人 。 ” 意 即 小 行 人 执 瑞 节 为 信 而迎 接 宾 客 。 杜 预 注 :“ 行 理 ,使 人 通 聘 问 者 。 ” 行 人 就 是 掌 管宾 客 的 官 员 。 行 理 就 是 负 责 迎 送 宾 客 的 官 员 。 “ 摄 理 ” 或“
12、 赞 理 ” 就 是 代 替 别 人 执 行 礼 宾 官 的 职 能 。总 的 看 来 ,春 秋 之 前 的 理 ,它 的 基 本 含 义 有 两 个 :一 是纹 理 ,二 是 治 理 。 纹 理 作 为 玉 石 天 然 的 属 性 ,隐 含 着 以 后它 作 为 条 理 、 次 序 的 意 思 ;治 理 则 向 社 会 领 域 扩 展 ,指 按 照事 物 固 有 的 条 理 和 次 序 进 行 社 会 治 理 ,但 二 者 的 共 同 特 点都 是 和 事 物 的 具 体 属 性 连 接 在 一 起 。 其 意 义 不 脱 离 感 性经 验 和 具 体 的 实 物 ,只 是 一 个 事 物
13、的 特 称 ,还 不 具 备 哲 学范 畴 抽 象 概 括 的 特 点 。(二 )战 国 时 期 诸 子 百 家 论 “ 理 ”在 先 秦 诸 子 的 典 籍 中 ,在 孔 子 和 老 子 那 里 还 没 有 提 出理 这 个 概 念 。 但 是 在 随 后 的 百 家 争 鸣 中 ,理 字 开 始 大 量 出现 并 被 各 个 学 派 反 复 使 用 。 理 被 赋 予 了 丰 富 的 理 论 内 涵并 被 作 为 诸 子 学 说 的 核 心 概 念 。1. 在 道 家 学 说 中 , 老 子 一 书 不 见 理 字 , 庄 子 中 理字 共 三 十 八 见 ,其 基 本 含 义 主 要 有
14、 三 个 方 面 :一 是 指 事 物 本 身 的 条 理 和 次 序 ,指 事 物 固 有 的 属 性 ,庄 子 把 它 叫 “ 天 理 ” 或 “ 万 物 之 理 ” 。 如 庄 子 在 讲 庖 丁 解 牛时 说 :“ 依 乎 天 理 ,批 大 卻 ,导 大 窾 ,因 其 固 然 ,技 经 肯 綮 之未 尝 ,而 况 大 軱 乎 !” ( 养 生 主 ) 。 又 :去 知 与 故 ,循 天 之 理 ( 刻 意 )消 息 盈 虚 ,终 则 有 始 。 是 所 以 语 大 义 之 方 ,论 万 物 之 理 也 。 ( 秋 水 )是 未 明 天 地 之 理 ,万 物 之 情 者 也 。 ( 秋水
15、 )郭 象 对 “ 循 天 之 理 ” 注 曰 :“ 天 理 自 然 ,知 故 无 为 乎 其 间 。 ” 成玄 英 对 这 句 话 的 疏 曰 :“ 混 沌 无 为 ,顺 自 然 之 妙 理 也 。 ” 天 理自 然 无 为 ,不 受 外 界 有 意 志 之 物 的 主 宰 ,而 是 事 物 本 身 固有 的 秩 序 或 必 然 的 联 系 。第 二 ,理 的 含 义 还 指 人 应 顺 应 “ 天 理 ” 或 “ 万 物 之 理 ” 固有 的 次 序 和 条 理 去 行 动 。 庄 子 认 为 只 有 这 样 的 人 才 能 体验 到 “ 道 ” 的 真 谛 ,达 到 道 家 “ 无 为
16、” 、“ 至 乐 ” 的 圣 人 境 界 。所 以 庄 子 说 :夫 至 乐 者 先 应 之 以 人 事 , 顺 之 以 天 理 。( 天 道 )知 道 者 必 达 与 理 ,达 于 理 者 必 明 于 权 。( 秋 水 )万 物 有 成 理 而 不 说 ,圣 人 者 达 天 地 之 美 而达 万 物 之 理 ,是 故 圣 人 无 为 。 ( 知 北 游 )道 家 哲 学 的 最 高 范 畴 是 道 ,道 的 最 大 特 性 时 强 调 世 间 万 物的 平 等 性 和 统 一 性 。 老 子 和 庄 子 的 哲 学 思 想 虽 然 有 差 异 ,但 是 在 对 道 的 这 一 特 性 是 理
17、 解 上 二 者 是 一 致 的 。 万 物 所以 然 之 根 据 是 道 ,道 在 万 事 万 物 中 的 体 现 就 是 理 。 万 事 万物 都 在 运 动 变 化 ,都 依 其 理 而 盛 衰 往 来 ,生 死 存 亡 ,这 就 是“ 万 物 之 理 ” 。 在 这 个 意 义 上 ,庄 子 首 先 提 出 了 人 的 “ 生 理 ”的 概 念 。所 以 ,庄 子 之 理 的 第 三 层 含 义 是 指 人 的 “ 形 ” 和 “ 性 ” 的自 然 生 成 过 程 。 天 地 篇 说 :太 初 有 无 ,无 有 无 名 。 一 之 所 起 ,有 一 而 未形 。 物 得 以 生 ,谓
18、之 德 。 未 形 者 有 分 ,且 然 无间 ,谓 之 命 。 留 动 而 生 物 ,物 成 生 理 ,谓 之 形 。形 体 保 神 ,各 有 仪 则 ,谓 之 性 。这 是 庄 子 中 关 于 道 德 性 命 ,形 神 生 理 的 重 要 论 述 。 这 里的 “ 性 ” 到 底 和 儒 家 的 “ 人 性 ” 有 何 关 联 颇 为 费 解 。 但 这 一段 话 明 确 说 明 了 万 物 生 成 的 过 程 ,这 个 过 程 是 无 (道 ) (一 ) 德 命 形 性 。 万 物 来 源 于 道 、 德 ,最 后 又 回 归于 道 、 德 。 所 谓 “ 性 修 反 德 ,德 至 同
19、于 初 ,同 乃 虚 ,虚 乃 大 ” 。( 天 地 )庄 子 提 出 了 万 事 万 物 生 成 变 化 及 其 所 以 然 的 问题 ,但 是 人 只 能 顺 应 “ 万 物 之 理 ” 。 所 以 荀 子 批 评 庄 子 说“ 蔽 于 天 而 不 知 人 ” ( 荀 子 解 蔽 ) ,这 应 该 是 很 恰 当 的 。2.在 儒 家 学 说 中 ,理 的 含 义 仍 然 从 事 物 固 有 的 属 性 或次 序 引 伸 出 来 。 所 以 ,在 早 期 儒 家 那 里 ,理 的 基 本 含 义 是“ 分 理 ” ,即 “ 明 分 ” 之 意 。 如 :61文 理 密 察 ,足 以 有 别
20、 也 。 ( 中 庸 )乐 者 ,通 伦 理 者 也 。 ( 乐 记 )郑 玄 注 曰 :“ 理 ,分 也 。 ” 许 慎 在 说 文 解 字 序 中 注 理 曰 :“ 知分 理 之 可 相 别 异 也 。 ” 戴 震 对 理 在 先 秦 作 为 “ 分 理 ” 的 含 义进 行 了 总 结 。 他 说 :“ 理 者 ,察 之 而 几 微 必 区 以 别 之 名 也 ,是 故 谓 之 分 理 ;在 物 之 质 ,曰 肌 理 ,曰 腠 理 ,曰 文 理 ;得 其 分则 有 条 而 不 紊 ;谓 之 条 理 。 ” ( 孟 子 字 义 疏 证 理 十 五 条 )按 照 事 物 的 条 理 去 区
21、分 ,在 人 与 人 的 社 会 关 系 上 就 表 现 为儒 家 的 一 套 仁 义 礼 智 的 道 德 规 范 。 在 儒 家 学 说 中 ,孟 子 直接 用 理 来 解 释 礼 、 义 ,论 证 他 的 道 德 人 性 论 。 孟 子 中 ,理字 共 四 见 :口 之 与 味 也 ,有 同 嗜 焉 ;耳 之 于 声 也 ,有 同听 焉 ;目 之 于 色 也 ,有 同 美 焉 。 至 于 心 ,独 无 所同 然 乎 ? 心 之 同 然 者 何 也 ? 谓 理 也 ,义 也 。 圣人 先 得 我 心 之 所 同 然 耳 。 故 理 义 之 悦 我 心 ,犹刍 豢 之 悦 我 口 。 ( 告
22、子 上 )孟 子 以 心 言 理 ,理 义 就 是 “ 心 之 同 然 者 ” ,具 体 而 言 就是 仁 义 礼 智 这 “ 四 端 ” 。 它 是 人 之 所 以 异 于 禽 兽 的 东 西 ,也是 孟 子 人 性 论 的 主 要 内 容 。 孟 子 是 第 一 个 把 理 和 心 、 性 范畴 联 系 起 来 的 思 想 家 。 从 孟 子 和 告 子 关 于 人 性 的 辩 论 中看 ,孟 子 说 的 理 义 ,已 经 不 仅 是 儒 家 外 在 的 礼 仪 节 文 等 形式 ,而 是 人 们 共 同 认 定 的 某 种 道 德 观 念 。 戴 震 在 解 释 孟 子为 什 么 说 “
23、 心 之 同 然 者 谓 理 ” 时 云 :“ 举 理 ,以 见 心 能 区 分 ;举 义 ,以 见 心 能 裁 断 。 分 之 ,各 有 其 不 易 之 则 ,名 曰 理 ;如斯 而 宜 ,名 曰 义 。 是 故 明 理 者 ,明 其 区 分 也 ;精 义 者 ,精 其裁 断 也 。 ” (同 上 )可 见 ,在 早 期 儒 家 那 里 ,理 和 礼 义 是 合 一 的 。 理 不 仅表 现 为 儒 家 仁 义 礼 智 这 一 套 外 在 的 道 德 规 范 ,而 且 它 还 是仁 义 礼 智 的 内 在 根 据 。 这 样 ,理 在 儒 家 哲 学 中 就 成 了 判 断是 非 善 恶 的
24、 标 准 。 理 的 表 现 形 式 是 仁 义 礼 智 ,主 要 功 能 是对 人 们 社 会 关 系 的 调 整 和 区 分 。 儒 家 所 谓 的 圣 人 就 是 既知 道 仁 义 礼 智 这 些 规 范 之 然 ,又 知 道 其 产 生 之 所 以 然 的人 。 孟 子 在 论 述 孔 子 的 时 候 说 :孔 子 之 谓 集 大 成 。 集 大 成 也 者 ,金 声 而 玉振 之 也 。 金 声 也 者 ,始 条 理 也 ;玉 振 之 也 者 ,终条 理 也 。 始 条 理 者 ,智 之 事 也 ;终 条 理 者 ,圣 之事 也 。 ( 万 章 下 )焦 循 在 孟 子 正 义 中
25、注 “ 条 理 ” 说 :“ 条 理 工 科 节 奏 次第 。 ” 金 声 和 玉 振 是 从 始 到 终 的 整 个 乐 章 。 金 声 是 乐 章 的开 始 ,谓 之 “ 始 条 理 ” ;玉 振 是 乐 章 的 终 结 ,谓 之 “ 终 条 理 ” 。孟 子 以 音 乐 为 喻 ,说 明 孔 子 知 道 仁 义 礼 智 是 调 整 和 区 分 人们 社 会 关 系 的 必 然 产 物 ,这 就 是 “ 始 条 理 者 ,智 之 事 也 ” ;同时 孔 子 也 明 白 仁 义 礼 智 产 生 的 所 以 然 之 根 据 ,这 就 是 “ 终条 理 者 ,圣 之 事 也 ” 。 理 的 含
26、义 经 过 孟 子 的 解 释 ,已 经 变 成了 抽 象 的 概 念 ,向 哲 学 范 畴 更 进 了 一 步 。 庄 子 一 书 对 这一 点 有 很 好 的 总 结 ,它 说 儒 家 “ 以 仁 为 恩 ,以 义 为 理 ,以 礼为 行 ,以 乐 为 和 ” ( 天 下 篇 ) 。 此 外 ,儒 家 的 经 典 易 传 也提 出 了 “ 理 ” 的 问 题 :观 变 于 阴 阳 而 立 卦 ,发 挥 于 刚 柔 而 生 爻 ,和顺 于 道 德 而 理 于 义 ,穷 理 尽 性 以 至 于 命 。 ( 说卦 传 )易 简 而 天 下 之 理 得 矣 。 天 下 之 理 得 ,而 成位 乎
27、其 中 矣 。 (同 上 ) 说 卦 传 的 这 句 话 虽 然 在 解 释 卦 爻 的 创 立 ,但 其 目 的 却 在论 证 天 道 、 地 道 和 人 道 ,认 为 圣 人 就 是 穷 究 天 道 、 地 道 和 人道 的 人 。 而 且 “ 穷 理 尽 性 以 至 于 命 ” 中 ,“ 理 ” 跟 “ 性 ” 完 全 不同 。 “ 理 ” 有 天 理 、 天 道 和 自 然 规 律 的 含 义 ;“ 性 ” 则 有 人 性 、人 心 和 人 道 的 含 义 。 “ 穷 理 ” 就 是 要 究 穷 宇 宙 万 物 自 然 之理 ,探 求 世 界 万 物 变 化 的 规 律 性 ,以 此
28、作 为 宇 宙 万 物 生 成变 化 的 根 据 ;“ 尽 性 ” 则 是 向 人 性 的 内 在 深 层 探 究 ,究 尽 人性 之 所 有 ,以 此 作 为 世 界 万 物 的 最 终 依 据 。3.在 法 家 学 说 中 ,法 家 注 重 的 是 “ 法 ” 对 社 会 的 规 范 治理 作 用 ,但 是 法 家 并 不 排 斥 儒 道 两 家 的 思 想 学 说 。 相 反 管 子 一 书 围 绕 现 实 社 会 如 何 治 理 的 探 讨 ,以 理 为 中 介 把儒 家 的 礼 、 义 和 道 家 的 道 、 德 结 合 起 来 ,表 现 出 综 合 儒 道 法三 家 思 想 的 强
29、 烈 倾 向 。 管 子 ,首 先 把 理 和 儒 家 的 礼 、 义结 合 了 起 来 :义 者 ,谓 各 处 其 宜 也 。 礼 者 因 人 之 情 ,缘 义之 理 而 为 之 节 文 者 也 。 故 礼 者 谓 有 理 也 ,理 也者 ,明 分 以 谕 义 之 意 也 。 故 礼 出 乎 义 ,义 出 乎理 ,理 因 乎 宜 者 也 。 ( 心 术 篇 )在 这 里 ,理 和 礼 、 义 在 字 面 上 是 联 系 在 一 起 的 ,在 意 义上 是 相 互 贯 通 的 。 理 既 是 儒 家 贵 贱 有 等 、 亲 疏 有 别 的 仪 礼节 文 等 形 式 ,同 时 也 是 仪 礼 节
30、 文 的 根 据 。 理 的 功 能 就 是“ 明 分 以 谕 义 ” 。 同 时 , 心 术 篇 除 了 把 理 和 儒 家 的 礼 、 义结 合 起 来 以 外 ,还 以 “ 理 ” 为 中 介 把 道 家 和 法 家 的 思 想 联 系起 来 :德 者 ,道 之 舍 ,物 得 以 生 生 ,知 得 以 职 道 之精 。 故 德 者 ,得 也 。 得 也 者 ,其 谓 所 得 以 然 也 。以 无 为 之 谓 道 ,舍 之 之 谓 德 。 故 道 之 与 德 无 间 ,故 言 之 者 不 比 别 也 。 间 之 理 者 ,谓 其 所 以 舍 也 法 者 ,所 以 同 出 不 得 不 然 者
31、 也 。 故 杀 戮 禁诛 以 一 之 也 。 故 事 督 乎 法 ,法 出 乎 权 ,权 出 乎道 。 (同 上 )这 是 儒 道 法 三 家 思 想 综 合 的 重 要 论 述 。 从 这 里 可 以看 出 ,法 家 的 法 和 儒 家 的 礼 、 义 一 样 ,表 现 形 式 上 都 是 社 会的 规 范 ,功 能 上 都 是 对 社 会 关 系 的 调 整 和 区 分 。 二 者 的 产生 有 共 同 的 根 据 ,这 个 根 据 就 是 “ 道 ” 。 道 是 万 物 产 生 的 根源 ,万 物 禀 道 而 生 ,这 就 叫 “ 德 ” ,即 “ 德 者 ,得 也 。 ” 万 物 禀
32、道 而 生 ,分 而 言 之 就 是 理 ,所 以 才 说 “ 间 之 理 者 ,谓 其 所 以舍 也 ” 。 “ 舍 ” 就 是 万 物 依 道 逐 次 生 成 的 过 程 。 礼 和 法 产 生的 都 是 依 据 事 物 的 自 然 区 分 ,事 物 的 自 然 区 分 就 是 理 。 这样 ,作 者 以 理 为 中 介 把 儒 道 法 三 家 综 合 了 起 来 。(三 )荀 韩 对 “ 理 ” 的 总 结 和 发 挥1.荀 子 是 先 秦 诸 子 的 集 大 成 者 ,他 批 评 和 总 结 各 家 思想 的 得 失 ,对 理 的 论 述 最 多 。 荀 子 论 理 的 含 义 尽 管
33、 广 泛 ,71但 有 一 个 明 确 的 指 向 ,就 是 在 对 理 的 含 义 进 行 总 结 时 ,第一 次 以 理 为 中 介 把 道 家 的 “ 天 道 观 ” 和 儒 家 的 “ 人 性 论 ” 在社 会 治 理 的 层 面 上 结 合 起 来 。首 先 ,针 对 道 家 的 自 然 、 无 为 的 “ 天 道 ” 之 理 ,荀 子 提 出了 “ 制 天 命 而 用 之 ” 的 思 想 。 他 说 :疏 观 万 物 而 知 其 情 ,参 稽 治 乱 而 通 其 度 ,经纬 天 地 而 材 官 万 物 ,制 割 大 理 而 宇 宙 理 矣 。( 解 蔽 )凡 百 事 异 理 而 相
34、 守 ( 大 略 )宇 宙 和 自 然 界 的 现 象 虽 然 很 复 杂 ,但 仍 各 有 其 特 殊 的表 现 ,这 就 是 “ 疏 观 万 物 而 知 其 情 ” ,“ 凡 百 事 异 理 ” 。 尽 管“ 凡 百 事 异 理 ” ,但 现 象 后 面 还 是 有 其 共 同 的 规 律 可 循 的 ,这 就 是 “ 凡 百 事 异 理 而 相 守 ” 。 人 的 作 用 就 是 认 识 这 些“ 理 ” 并 且 为 我 所 用 。 荀 子 完 全 肯 定 了 万 物 运 动 变 化 的 可知 性 和 人 认 识 它 们 的 必 要 性 :凡 以 知 ,人 之 性 也 ;可 以 知 ,物
35、 之 理 也 。 以可 以 知 人 之 性 ,求 可 以 知 物 之 理 。 ( 解 蔽 )善 学 者 尽 其 理 。 ( 大 略 )其 次 ,就 现 实 社 会 的 治 理 而 言 ,荀 子 提 倡 的 是 “ 隆 礼 重法 ” 。 所 以 他 特 别 强 调 了 儒 家 之 礼 的 内 在 根 据 。 战 国 中 后期 ,现 实 的 剧 烈 变 动 导 致 社 会 出 现 了 “ 礼 崩 乐 坏 ” 的 局 面 ,春 秋 以 前 儒 家 的 礼 已 经 变 成 了 一 套 徒 具 形 式 的 空 头 规 范 ,已 经 对 人 们 失 去 了 普 遍 的 约 束 力 。 社 会 现 实 的
36、剧 烈 变 动要 求 思 想 家 必 须 对 此 重 新 做 出 解 释 。 荀 子 对 礼 形 而 上 的根 据 做 了 解 释 和 发 挥 。 他 说 :礼 之 理 诚 深 矣 ,“ 坚 白 ” 、“ 同 异 ” 之 察 入 焉 而溺 ;其 理 诚 大 矣 ,擅 作 典 制 辟 陋 之 说 入 焉 而 丧 ;其 理 诚 高 矣 ,暴 慢 恣 睢 轻 俗 以 为 高 之 属 入 焉 而队 。 ( 礼 论 )在 荀 子 看 来 ,礼 和 理 互 为 表 里 ,礼 作 为 儒 家 传 统 的 道德 规 范 肯 定 包 含 着 “ 合 理 ” 的 内 容 。 惠 施 的 “ 合 同 异 ” ,公
37、孙龙 的 “ 离 坚 白 ” 尽 管 论 说 精 妙 ,但 因 为 不 合 “ 理 ” ,最 后 还 是站 不 住 脚 ;同 样 如 果 人 们 在 社 会 规 范 的 制 定 上 不 根 据 事 物的 固 有 之 “ 理 ” ,那 么 它 也 必 然 消 亡 。 这 就 是 “ 礼 也 者 ,理之 不 可 易 者 也 ” 。2. 韩 非 承 接 荀 子 的 学 说 ,在 解 老 和 喻 老 篇 中 ,对老 子 的 “ 道 ” 和 儒 家 的 仁 义 礼 智 做 了 进 一 步 的 解 释 和 发 挥 。阐 释 了 他 论 理 的 三 层 含 义 。 第 一 ,理 是 事 物 之 间 的 差
38、异性 。 他 说 :短 长 、 大 小 、 方 圆 、 坚 脆 、 轻 重 、 白 黑 之 谓 理 ,理 定 而 物 易 割 也 ” ( 解 老 )凡 理 者 ,方 圆 、 短 长 、 粗 靡 、 坚 脆 之 分 也 ,故理 定 而 后 物 可 得 道 也 。 (同 上 )理 是 万 物 显 现 的 各 种 具 体 属 性 。 正 因 为 事 物 的 具 体 属 性千 差 万 别 ,事 物 之 间 才 各 有 所 异 ,这 就 是 “ 凡 理 者 ,方 圆 、 短长 、 粗 靡 、 坚 脆 之 分 也 ” 的 含 义 。 人 对 事 物 的 认 识 就 是 从 事物 的 对 比 中 去 把 握
39、 其 差 异 性 的 。 比 如 认 识 大 小 ,只 有 从 大与 小 的 对 比 中 才 能 把 握 大 之 为 大 ,小 之 为 小 。 认 识 了 差 异性 也 就 把 握 了 事 物 相 互 区 分 的 标 准 ,这 就 是 所 谓 的 “ 理 定而 物 易 割 ” 、“ 理 定 而 后 物 可 得 道 ” 的 含 义 。 第 二 ,理 是 道 的体 现 ,是 事 物 相 互 区 分 的 准 则 。 理 是 事 物 和 道 之 间 的 中介 ,万 物 源 于 理 ,理 源 于 道 。 韩 非 说 :道 者 ,万 物 之 所 然 也 ,万 理 之 所 稽 也 。 理者 ,成 物 之 文
40、 也 ;道 者 ,万 物 之 所 以 成 也 。 故 曰 :道 ,理 之 者 也 。 物 有 理 不 可 以 相 薄 。 物 有 理 不可 以 相 薄 故 理 之 为 物 之 制 。 万 物 各 异 理 ,万 物各 异 理 而 道 尽 。 ( 解 老 )这 是 解 老 中 引 起 争 议 最 多 的 一 段 话 。 到 底 应 如 何 理 解“ 理 ” ,理 和 道 到 底 是 什 么 关 系 。 顾 广 圻 注 曰 “ “ 按 自 上 文 道 者 万 物 之 所 然 也 以 下 不 见 所 解 何 文 。 详 老 子 第 十 四章 有 云 是 谓 道 纪 ,此 当 解 彼 也 。 纪 ,理
41、也 。 ” 王 先 慎 曰 :“ 顾 说 是 也 。 道 字 逗 。 纪 、 理 义 同 。 古 道 经 作 纪 ,韩 子 改为 理 。 ” ( 韩 非 子 集 解 ) 陈 奇 猷 综 合 两 家 的 说 法 ,又 案 曰 :“ 顾 、 王 说 皆 是 也 ,盖 韩 子 多 以 理 为 法 纪 之 义 ,下 文 物 有 理不 可 以 相 薄 , 难 一 篇 桓 公 不 能 领 臣 主 之 理 , 制 分 篇 实 故 有 所 致 而 理 失 其 量 ,理 字 皆 当 训 为 法 纪 。 主 道 篇 道 者 万 物 之 始 ,是 非 之 纪 也 ,是 以 明 君 守 始 以 知 万 物 之源 ,治
42、 纪 以 知 善 败 之 端 ,纪 与 此 文 理 义 同 。 理 既 是 法 纪 ,古 下 文 曰 物 有 理 不 可 以 相 薄 。 故 老 子 作 纪 ,韩 子 作 理 ,其 义 一 也 。 ” ( 韩 非 子 集 解 )韩 非 认 为 ,道 是 万 物 所 以 然 的总 根 据 ;理 表 示 事 物 的 各 种 具 体 特 性 和 规 律 性 ,道 在 各 个事 物 上 的 具 体 表 现 就 是 理 ,“ 万 物 各 异 理 而 道 尽 ” 就 是 说认 识 了 不 同 事 物 的 理 ,也 就 认 识 了 道 。 第 三 ,理 体 现 在 社会 规 范 和 治 理 上 就 是 “
43、法 术 势 ” 的 综 合 效 用 。 韩 非 本 质 上是 一 个 法 家 的 集 大 成 者 ,他 发 挥 理 的 目 是 论 证 法 治 的 合 理性 ,为 其 法 、 术 、 势 结 合 的 政 治 哲 学 找 一 个 理 论 上 的 根 据 。他 主 张 “ 以 道 为 常 ,以 法 为 本 ” ( 饰 邪 ) ,这 和 管 子 学 派 “ 道生 法 ” 的 思 想 是 一 脉 相 承 的 。 所 以 人 们 应 该 按 照 法 、 术 、 势的 要 求 去 行 事 :思 虑 熟 则 得 事 理 ,得 事 理 则 必 成 功 。 ( 解老 )失 缘 道 理 以 从 事 者 ,无 不
44、能 成 。 无 不 能 成 ,大 能 成 天 子 之 势 尊 ,而 小 易 得 卿 相 将 军 之 赏 禄 。(同 上 )综 上 所 述 ,春 秋 战 国 发 展 到 韩 非 的 时 代 ,百 家 争 鸣 的局 面 已 经 接 近 尾 声 ,随 着 秦 统 一 步 伐 的 加 快 ,政 治 统 一 、 思想 综 合 的 局 势 已 经 更 加 明 显 。 战 国 时 诸 子 “ 不 治 而 议 论 ”的 局 面 ,经 过 荀 韩 的 总 结 和 发 挥 ,已 经 表 现 出 了 很 强 的 学术 为 政 治 服 务 的 特 色 。(四 ) 吕 氏 春 秋 中 “ 理 ” 成 为 社 会 治 理
45、 的 总 根 据在 秦 实 现 大 一 统 之 前 ,政 治 上 的 统 一 需 要 思 想 理 论 上的 统 一 作 相 应 的 支 撑 。 所 以 作 为 杂 家 的 吕 氏 春 秋 最 大的 特 点 是 “ 博 采 百 家 之 长 ” ,但 是 ,“ 博 采 百 家 之 长 ” 并 不 等于 “ 庞 然 而 无 所 统 ” 。 在 吕 氏 春 秋 中 ,百 家 学 说 完 全 是 为政 治 的 统 一 服 务 的 ,理 在 吕 氏 春 秋 中 相 应 也 就 成 了 社 会治 理 的 总 根 据 :81凡 闻 言 必 熟 论 ,其 于 人 必 验 之 以 理 。 ( 察传 )察 其 理
46、而 得 失 荣 辱 定 矣 。 ( 咨 类 )言 尽 理 而 得 失 利 害 定 矣 。 ( 开 春 论 )理 是 检 验 一 切 荣 辱 利 弊 、 是 非 得 失 的 标 准 。 在 天 人 关 系上 , 吕 氏 春 秋 明 确 主 张 天 道 和 人 性 的 合 一 ,天 道 和 人 性都 是 现 实 社 会 治 理 的 依 据 ,天 道 和 人 性 的 统 一 就 是 “ 理 ” 。 吕 氏 春 秋 在 它 的 序 言 中 开 篇 明 义 ,突 出 地 强 调 了 这 一点 :盖 闻 古 之 清 世 ,是 法 天 地 。 凡 十 二 纪 者 ,所 以 纪 治 乱 存 亡 也 ,所 以
47、知 寿 夭 吉 凶 也 。 上 揆之 天 ,下 验 之 地 ,中 审 之 人 ,若 此 则 是 非 可 不 可无 所 遁 矣 。 天 曰 顺 ,顺 维 生 ;地 曰 固 ,固 维 宁 ;人曰 信 ,信 维 听 。 三 者 咸 当 ,无 为 而 行 。 行 也 者 ,行 其 理 (数 )也 。 行 其 数 ,循 其 理 ,平 其 私 。 ( 序意 ) 吕 氏 春 秋 认 为 ,现 实 社 会 的 治 理 应 仿 效 和 依 据 宇 宙自 然 的 基 本 秩 序 和 规 律 ,这 就 是 “ 古 之 清 世 ,是 法 天 地 ” 。但 是 这 里 说 的 “ 是 法 天 地 ” 和 道 家 说 的
48、 “ 天 道 ” 完 全 不 同 ,因为 文 中 除 了 强 调 十 二 纪 的 重 要 性 以 外 ,还 明 确 强 调 了“ 中 审 之 人 ” 的 重 要 性 。 认 为 只 有 天 道 和 人 性 并 重 ,才 能 真正 做 到 “ 若 此 则 是 非 可 不 可 无 所 遁 矣 ” 。 所 以 ,天 、 地 、 人 三者 不 但 截 然 不 分 ,而 且 天 、 地 、 人 三 者 的 属 性 (顺 、 固 、 信 ) 和功 能 (生 、 宁 、 听 ) 也 只 能 在 相 互 的 融 合 中 才 能 发 挥 作 用 。社 会 的 治 理 只 有 遵 循 天 地 人 三 者 本 身 的 秩 序 和 规 律 ,才 能最 终 有 效 。 这 样 ,理 就 成 了 衡 量 一 切 的 总 根 据 。 “ 故 辩 而不 当 理 则 伪 ,知 而 不 当 理 则 诈 ,诈 伪 之 民 ,先 王 之 所 诛 也 。理 也 者 ,是 非 之 宗 也 ” 。 ( 离 谓 )三 、“ 理 ” 成 为 “ 天 人 关 系 ” 过 渡 的 理 论 根 据春 秋 战 国 以 来 ,从 庄 子 开 始 一 直 到 韩 非 ,诸 子 百 家 依据 自 己 的 思 想 学 说 ,对 理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