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4-002 深圳莱 宝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关于公 司通过国家级高新 技术企业复审并 获 得证书 的 公告 本 公司 及董事 会全 体成员 保证 信息披 露的 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 记载、误 导性 陈述或 重大 遗漏。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0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部门 颁 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有效期三年。2013 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并顺利通过了复审。2014 年 1 月 23 日,公司 领取到由深圳市科技 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344200202),公司被复审 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时间 2013 年8 月14 日,有效期三年。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自 2013 年至 2015 年连续三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3 年度 公司已按 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本次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所获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2013 年度 经营业绩。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1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