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 南 民 族 大 学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入 学 须 知各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新 生 :2016年 入 学 硕 士 研 究 生 包 含 2016 年 录 取 的 新 生 、 2015年 录 取 的 部 分 参 加 西 南 大 学 基 础 强 化 培 训 骨 干生 及 其 他 保 留 入 学 资 格 考 生 , 为 了 你 能 顺 利 入 学 , 请 务 必 关 注 以 下 信 息 :一 、 报 到 时 间2016年 9 月 6 日 至 7 日 报 到 ( 因 入 学 报 到 涉 及 多 个 部 门 , 请 不 要 提 前 报 到 ) , 因 故 不 能 按 期 到 校 者
2、 ,须 书 面 向 研 究 生 院 请 假 , 未 经 请 假 逾 期 15日 不 报 到 者 , 取 消 入 学 资 格 。二 、 报 到 程 序1.网 上 登 记8 月 22 日 至 9 月 5 日 , 新 生 可 以 凭 借 学 号 ( 学 号 查 询 见 附 件 二 ) 和 身 份 证 后 六 位 登 陆 学 校 迎 新 网 站( ) , 在 线 填 写 本 人 的 登 记 信 息 , 并 打 印 入 住 通 知 单 。2 资 格 审 查凭 录 取 通 知 书 原 件 、 身 份 证 原 件 、 毕 业 证 书 原 件 、 学 历 认 证 报 告 ( 教 育 部 学 历 证 书 电 子
3、 注 册 备 案 表 或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历 认 证 报 告 , 见 附 件 一 模 板 。 注 意 教 育 部 学 历 证 书 电 子 注 册 备 案 表 的 验 证 期 整个 9月 份 有 效 ) 、 基 础 强 化 培 训 结 业 证 书 ( 西 南 大 学 返 校 骨 干 提 交 ) 到 中 南 民 族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迎 新 总 站 进行 资 格 审 查 。 2016年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及 自 考 、 网 络 教 育 届 时 可 毕 业 学 生 入 学 时 不 能 提 供 国 家 认 可 的 毕 业 证( 本 科 结 业 证 不 能 作 为 毕 业 证
4、 使 用 ) 的 , 取 消 入 学 资 格 。3 缴 纳 有 关 费 用 ( 以 湖 北 省 物 价 局 最 后 核 定 标 准 为 准 , 入 学 报 到 时 请 查 阅 报 到 现 场 公 告 ) 。( 1) 学 费 : 学 术 型 各 专 业 8000元 /学 年 , 专 业 学 位 各 专 业 一 般 为 8000元 /学 年 , 其 中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 MBA)为 22500元 /学 年 , 公 共 管 理 硕 士 ( MPA) 为 17500元 /学 年 。( 2) 住 宿 费 : 按 实 际 入 住 的 宿 舍 情 况 而 定 。 学 生 公 寓 一 般 为 136
5、0元 /年 左 右 , 有 独 立 卫 生 间 、 空 调 和热 水 。 除 MBA、 MPA专 业 和 本 校 教 职 工 及 配 偶 、 子 女 外 , 2016年 录 取 的 新 生 须 入 住 学 校 统 一 安 排 的 宿 舍 。( 3) 其 他 费 用 :A.武 汉 市 大 学 生 城 镇 居 民 医 疗 保 险 : 72元 /人 /年 ; B.医 疗 补 充 保 险 费 : 50元 /人 /年 。 其 中 医 疗 补 充 保险 费 属 于 自 愿 交 费 项 目 。( 4) 交 款 方 式 : 为 减 少 新 生 携 款 和 交 费 麻 烦 , 凡 各 省 、 市 、 自 治 区
6、 提 供 了 身 份 证 号 码 的 新 生 , 学 校 免费 为 新 生 办 理 了 中 国 银 行 学 子 卡 ( 有 “ 中 南 民 族 大 学 ” 标 识 ) , 此 卡 为 学 校 指 定 的 唯 一 学 费 批 扣 专 用 银 行卡 , 考 生 可 持 该 卡 到 当 地 存 款 。 学 校 今 年 提 供 了 银 行 卡 批 量 划 扣 、 网 上 缴 费 、 现 场 缴 费 ( 现 金 和 刷 卡 ) 三种 方 式 缴 纳 学 费 , 新 生 收 卡 后 请 务 必 确 认 银 行 卡 是 以 本 人 姓 名 开 户 并 及 时 修 改 银 行 卡 的 原 始 密 码 。 详
7、情 见研 究 生 院 网 站 届 时 公 布 的 中 南 民 族 大 学 2016年 研 究 生 新 生 入 学 缴 费 须 知 。( 5) 本 科 学 习 阶 段 已 办 理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的 , 须 按 规 定 ( 银 行 约 定 ) 在 原 就 读 学 校 办 理 续 贷 手 续 。( 6) 需 要 办 理 生 源 地 信 用 助 学 贷 款 或 校 园 地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方 式 缴 纳 学 费 的 同 学 , 请 在 9月 6日 、 7 日两 天 到 研 究 生 迎 新 总 站 现 场 办 理 绿 色 通 道 入 学 手 续 。4 办 理 住 宿 手 续 : 凭 住
8、 宿 费 缴 纳 凭 据 和 入 住 通 知 单 入 住 宿 舍 。5 到 所 属 学 院 签 到 。三 、 组 织 关 系 办 理1 党 ( 团 ) 组 织 关 系 : 中 共 党 员 ( 含 中 国 预 备 党 员 ) 由 党 组 织 关 系 所 在 单 位 出 具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介 绍 信 ,介 绍 信 抬 头 : 湖 北 省 内 的 考 生 , 一 律 写 为 “ 中 南 民 族 大 学 党 委 组 织 部 ” ; 湖 北 省 外 的 考 生 , 一 律 写 为 “ 湖北 省 高 校 工 委 组 织 处 ” 。共 青 团 员 由 团 组 织 关 系 所 在 基 层 团 委 出
9、 具 团 员 组 织 关 系 介 绍 信 , 介 绍 信 开 头 写 : “ 中 南 民 族 大 学 团 委 ” 。团 员 到 校 后 将 团 员 证 交 学 院 团 委 办 理 组 织 关 系 转 接 。2 定 向 培 养 ( 不 含 非 在 职 的 骨 干 计 划 考 生 ) 新 生 的 档 案 不 转 入 我 校 。3 户 口 迁 移 证 和 组 织 关 系 介 绍 信 交 所 属 学 院 。四 、 户 口 迁 入 须 知新 生 入 学 时 可 自 愿 选 择 是 否 将 户 口 转 入 学 校 。 定 向 培 养 新 生 ( 含 骨 干 计 划 考 生 ) 的 户 口 关 系 不 转
10、入 我校 。 1 新 生 必 须 在 当 年 入 校 时 办 理 户 口 迁 移 手 续 , 逾 期 不 办 理 者 , 视 为 自 动 放 弃 将 户 口 迁 来 学 校 。 办 理 了户 口 迁 移 手 续 的 , 纳 入 我 校 学 生 集 体 户 口 管 理 。 除 退 学 、 转 学 外 , 中 途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将 户 口 迁 出 , 必 须等 到 毕 业 后 方 可 办 理 户 口 迁 移 手 续 。2 户 口 迁 移 证 上 应 注 明 户 口 类 别 , 即 “ 农 业 ” 或 “ 非 农 业 ” 或 “ 本 省 (市 )已 取 消 户 口 类 别 ” ; “
11、出生 地 、 籍 贯 ” 应 具 体 到 “ *省 (市 、 自 治 区 )*县 (区 、 旗 )” , 不 得 为 空 。 户 口 迁 移 证 上 须 注 明 婚 姻 状况 , “ 民 族 ” 一 栏 必 须 填 写 具 体 民 族 , 不 得 以 “ 其 它 ” 代 替 。 户 口 为 农 业 户 口 性 质 的 , 转 入 学 校 后 将 自 动转 为 非 农 业 户 口 。 毕 业 后 迁 出 , 也 将 是 以 非 农 业 户 口 性 质 迁 出 , 不 能 转 换 成 农 业 户 口 性 质 。3 迁 移 地 址 务 必 填 写 : 湖 北 省 武 汉 市 洪 山 区 民 族 大
12、道 182 号 ( 中 南 民 族 大 学 ) , 请 务 必 填 写 准 确 、 完整 , 以 免 不 能 落 户 。4 迁 移 原 因 必 须 填 写 : 升 学 或 大 中 专 招 生 。5 户 口 迁 移 证 上 姓 名 、 民 族 、 性 别 、 年 龄 及 身 份 证 编 号 不 得 涂 改 , 其 他 项 如 有 涂 改 须 加 盖 当 地 派 出 所户 口 专 用 章 。6 户 口 迁 移 证 必 须 在 有 效 期 内 转 入 我 校 , 如 过 期 需 更 换 或 更 改 盖 当 地 派 出 所 户 口 专 用 章 后 方 能 迁 入 我校 。 7 户 口 迁 移 证 原
13、件 ( 市 内 迁 移 为 常 住 人 口 登 记 表 ) 以 及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上 的 姓 名 、 身 份 证 号 必 须 与 录 取通 知 书 一 致 , 否 则 无 法 办 理 迁 移 手 续 。 户 口 迁 移 证 上 必 须 有 所 在 派 出 所 的 户 口 专 用 章 , 经 办 派 出 所 骑缝 章 和 经 办 民 警 签 章 。8 户 口 迁 移 材 料 : 户 口 迁 移 证 原 件 ( 市 内 迁 移 为 常 住 人 口 登 记 表 ) 、 录 取 通 知 书 原 件 、 身 份 证 复 印 件一 张 、 一 寸 登 记 照 三 张 、 身 份 证 电 子 照
14、一 份 ( 命 名 方 式 为 : 学 院 +姓 名 ) 。9 新 生 报 到 期 间 , 请 将 以 上 材 料 交 到 各 学 院 。 户 口 迁 移 的 最 后 提 交 截 止 日 期 为 2016年 10月 20日 ,迎 新 之 后 可 将 相 关 材 料 交 到 研 究 生 院 , 超 过 截 止 时 间 不 再 办 理 户 口 迁 移 手 续 。五 、 其 他 注 意 事 项1 请 注 意 核 对 发 放 材 料 , 包 括 : 录 取 通 知 书 、 中 国 银 行 卡 、 校 园 卡 、 入 学 须 知 。 ( 保 留 入 学 资 格 及 参加 西 南 大 学 基 础 强 化
15、培 训 的 同 学 注 意 妥 善 保 管 好 银 行 卡 和 校 园 卡 , 以 便 2017年 返 校 时 使 用 。 )2 生 活 用 品 全 部 自 行 配 置 。3 新 生 入 学 后 , 学 校 在 三 个 月 内 按 照 国 家 招 生 规 定 , 进 行 资 格 复 查 。 复 查 合 格 者 予 以 注 册 , 取 得 学 籍 。复 查 不 合 格 者 , 由 学 校 区 别 情 况 , 予 以 处 理 , 直 至 取 消 入 学 资 格 。凡 属 弄 虚 作 假 、 徇 私 舞 弊 取 得 学 籍 者 , 一 经 查 实 , 取 消 其 学 籍 。 情 节 恶 劣 的 ,
16、移 交 有 关 部 门 查 究 。4 对 患 有 疾 病 的 新 生 , 经 学 校 指 定 的 二 级 甲 等 以 上 医 院 (下 同 )诊 断 ,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不 宜 在 校 学 习 的 ,可 以 申 请 休 学 一 年 。 休 学 期 满 , 须 申 请 复 学 并 进 行 体 检 , 体 检 符 合 要 求 , 重 新 办 理 入 学 手 续 。 体 检 不 合 格或 者 逾 期 不 办 理 恢 复 入 学 资 格 手 续 者 , 取 消 其 入 学 资 格 。5 在 校 学 习 期 间 , 应 按 学 年 向 学 校 缴 纳 学 费 及 有 关 费 用 。 未 按 学
17、校 规 定 缴 纳 学 费 及 有 关 费 用 者 , 不 予办 理 注 册 手 续 。 新 生 入 学 办 理 注 册 手 续 后 才 能 够 取 得 学 籍 。 中 途 申 请 退 学 或 因 学 业 未 达 到 规 定 要 求 或 违 反学 校 规 章 制 度 中 途 退 学 者 , 所 缴 费 用 一 律 不 退 。 住 宿 费 和 生 活 费 自 理 。6.本 校 2016年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的 档 案 、 组 织 关 系 、 户 口 等 由 学 校 统 一 办 理 。7.新 生 奖 学 金 名 单 公 示 等 其 他 相 关 事 宜 , 请 同 学 们 及 时 关 注 中 南 民 族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网 站 上 发 布 的 相 关信 息 。8.同 学 们 收 到 录 取 通 知 书 后 请 及 时 关 注 “ 中 南 民 族 大 学 研 究 生 ” 微 信 公 众 号 ( 见 左 下 角 二 维 码 ) , 与我 校 研 究 生 密 切 相 关 的 各 类 通 知 、 资 讯 都 会 第 一 时 间 通 过 微 信 公 众 号 推 送 。文 章 来 源 : 文 彦 考 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