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 号:2016-111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 东 鸿 图 科技 股 份 有 限公 司(以 下简 称“公 司”或“本 公司”)于 2016 年11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中国 证 监 会 行政 许 可 项 目审 查 一 次 反馈 意 见 通 知书(162809 号),中国 证 监 会 依法对 本公司提交的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
2、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和中华人 民 共 和 国 商 务 部反垄断局审查,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和通过审查,以及最终取得上述核准和通过审查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依据本 次 重 大 资产 重 组 的 进展 情 况,及时 履 行 信 息披 露 义 务,证 券 时 报、中 国 证券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为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特此公告。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 年 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