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代 码:002104 证 券简称:恒 宝股份 公 告编 号:2021-037 恒 宝 股份 有 限公 司 关 于 申请 银 行综 合 授信 额 度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的 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 记载、误导 性陈 述或重 大遗 漏。为落实 2021 年度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计划,确保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2021 年4 月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申请银 行综合 授信额度 的议案,同 意公司向 银行申 请综合 授信,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银行资金贷款、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承兑、保函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与各银行协定)。本次计划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为等值人民币 40,000 万元。公司拟向授信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具体如下:序号 银 行名 称 授 信额 度(万 元)授 信期 限 1 中国银行丹阳支行 20,000 一年 2 农业银行丹阳支行 20,000 一年 总 计 40,000 一年 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以实 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管理层可根据经营情况,调整综合授信机构范围及授信额度。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机构的相关协议文件。特此公告!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