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9-17 关于控股 股 东提议 公司 2018 年 利 润分 配 预案 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广东 鸿图”)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3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 称“科创 公 司”)及 其 一 致行动 人 广 东省科 技 风 险投资 有 限 公司(以下简称“风 投公 司”)、广 东 粤科 丰 泰创 业投 资 股份 有限 公 司(以下 简 称“粤丰 公 司”
2、)发来的关于 广东鸿图 2018 年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提 议 及 承 诺,主要内容如下:科创公司、风投公司及粤丰公司 综合考虑了广东鸿图所处行业 状况、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经营业绩增长和 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同时兼顾广大中小投资者 的利益,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前提下,提出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15 元(含税)。科 创 公 司、风 投 公 司 及粤 丰 公 司 承诺:在 广 东鸿 图 股 东 大会 审 议 上述 2018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时投赞成票。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提议,按规定程序拟订 2018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并与 2018 年年度报告一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特此公告。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 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