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底管理局 ISBA/8/A/L.2大 会 Distr.: Limited 13 August 2002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02-52126 (C) 130802 130802 第八届会议 牙买加,金斯敦 2002年8月5日至16日 国际海底管理局大会关于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61条第3款进行选举以填补理事会的空缺的决定草案 国际海底管理局大会, 回顾,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一六一条第3款: “选举应在大会的常会上举行。理事会每一成员任期四年。” 选举下列成员填补国际海底管理局理事会空缺,任期四年,自2003年1月1日起,但须遵照区域和利益集团达成的谅解:1A集团 俄罗斯联邦 意大利2B集团 德国 法国 C集团3澳大利亚 印度尼西亚 D集团 埃及 2 ISBA/8/A/L.2 斐济 牙买加 E集团 喀麦隆 利 斯 4尼日利亚 大 国 注 1 的理事会 : 集团10 亚 集团9 西 和 国 集团8 和加 集团7 及 集团3 。 2 利合国成 管理局成员,意大利会 在A集团的 currency1 国“fi任fl国 加理事会的任fl选举。 3集团的谅解2005年 举2004年加”据的C集团 。 42004年, currency1 亚 集团在E集团的 ,亚 集团年”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