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CJJ 142-2014 P 备案号 J 1757 -2014 建筑 屋 面雨水 排 水 系统 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aindrainage system of building roof 2014-03-27 发布 2014-09-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 屋 面雨水 排 水 系统 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aindrainage system of building roof CJJ 142 - 2014 批准部门:中华
2、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 0 1 4 年 9 月 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 0 1 4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 屋 面雨水 排 水 系统 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aindrainage system of building roof Q J 142 - 2014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出 版 、发 行 ( 北 京 西 郊 百 万 庄 ) 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 北京同 文 印刷有限 责任 公司印刷 * 开 本 : 850X1168毫米 1 / 3 2 印 张 : 3 字 数 :77千字 20
3、14年 5 月 第 一 版 2014年 5 月 第 一次 印 刷 定 价 :15. 0 0 元 统一书号 :15112 . 23912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 (邮政编码 100037) 本社网址: http: / / 网上书店 : http : / / www.china-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 34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建筑 屋 面雨水 排 水 系统 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 建筑 屋 面雨水 排 水 系统 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 号为 CJJ 142 - 2014,自 2 0 1 4年 9 月 1 日起实施。 其 中, 第 3
4、 .1 .2、3 .1 .9、3. 4. 5 条 为 强 制 性条 文, 必须 严 格 执行。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 3 月 2 7 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 于 印 发 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 建 标 函 【 2011】1 7号)的要 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 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 包括 总则,术语和 符 号,基本规定, 屋 面 集 水沟 设计, 半 有 压 屋 面雨水 系统 设计, 压 力
5、 流 屋 面雨水 系 统 设计, 重力 流 屋 面雨水 系统 设计, 加 压提升雨水 系统 设计,施 工安 装 ,工程验 收 和 维护 管理。 本规程中 以 黑 体 字 标 志 的 条 文为 强 制 性条 文, 必须 严 格 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 对 强 制 性条 文的解 释,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 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西城区 车公 庄 大 街 1 9号,邮编: 100044)。 本 规 程 主 编 单 位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 规 程 参 编 单 位 : 同 济 大学建筑设计研
6、究院 福 建 省 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 州 市设计院 深圳华森建筑 与 工程设计 顾 问 有限 公司 中 旭 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泰宁科 创 科技有限公司 捷 流 技术工程( 广 州 )有限公司 上海 吉博 力 房 屋 卫 生 设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徐 水 县 兴 华 铸 造 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 赵 锂 赵 世 明 李 坚 朱 跃 云 归 谈 纯 赵 昕 钱江 锋 程 宏 伟 赵 力军 周 克 晶 周 连 祥 潘晓军 艾 旭 康 立 熙 刘 旸 吴 克 建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 姜 文 源 王 冠 军 王 峰 郑 大华 徐 凤 王 珏 方 玉 妹 杨 政 忠 孙 钢 黄显 奎
7、杨 铁 荣細 1 术语和 符 号 .2 2.1 术语 2 2. 2 符 号 3 基本规定 .6 3. 1 一般 规定 . 6 3. 2 雨水 斗 . 7 3 . 3 雨水径流 计 算 . 9 3 . 4 系统 选 型 与 设 置 .11 屋 面 集 水沟 设计 16 4 . 1 集 水沟 设 置 . 16 4 . 2 集 水沟 计 算 . 17 4 . 3 溢 流 口 计 算 . 20 半 有 压 屋 面雨水 系统 设计 .21 5 . 1 系 统 设 置 . 21 5 . 2 系统 参 数与 计 算 .21 压 力 流 屋 面雨水 系统 设计 .23 6. 1 系 统 设 置 . 23 6.
8、 2 系统 参 数与 计 算 .24 重力 流 屋 面雨水 系统 设计 .27 7 . 1 系 统 设 置 . 27 7. 2 系统 参 数与 计 算 .27 加 压提升雨水 系统 设计 . 29 8.1 一 般 规 定 . 29 8 . 2 雨水 汇 集设施 . 298.3 雨水 集 水 池 .30 8 . 4 水 泵 设 置 .30 8 . 5 系统 计 算 .31 9 施工安 装 32 9.1 一般 规定 .32 9 . 2 进 场 检验 .33 9 . 3 雨水 斗 安 装 . 33 9 . 4 管 道 安 装 .34 9. 5 雨水 潜 水 泵 安 装 35 9.6 固 定 件 安
9、装 . 35 1 0 工程验 收 和 维护 管理 .40 10.1 一 般 规定 . 40 1 0 . 2 安 装 验 收 .40 1 0 . 3 密封 性能 验 收 41 1 0 . 4 竣 工验 收 .41 10.5 维护 .41 附 录 A 雨水 斗 流量 和 斗 前水 深 试 验测 试 方法 43 附 录 B 深 度 系 数 和 形 状系 数 曲 线 46 附 录 C 压 力 流 屋 面雨水 系统 容 积 式 测 试 法 .47 本规程 用词说明 48 引用 标准 名 录 49 附 :条 文 说明 51 7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 s
10、 and Symbols . 2 2. 1 Terms 2 2.2 Symbols 3 3 Basic Requirements . 6 3.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6 3.2 Roof Drain 7 3. 3 Rain Run-off Calculation 9 3. 4 System Selection and Settings . 11 4 Design of Roof Gully Designing 16 4. 1 Gully Setting . 16 4.2 Gully Calculation 17 4. 3 Overflow Gate Calculat
11、ion 20 5 Design of Roof Rainwater System of Half-pressure Flow 21 5. 1 System Setting 21 5.2 System Parameter and Calculation 21 6 Design of Roof Rainwater System of Pressure F low . 23 6. 1 System Setting . 23 6. 2 System Parameter and Calculation 24 7 Design of Roof Rainwater System of Gravity Sto
12、rm System 27 7. 1 System Setting 27 7. 2 System Parameter and Calculation . 27 88 Design of Pressure Raise Rainwater System 29 8.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29 8. 2 Rainwater Collection Facilities . 29 8. 3 Rainwater Collection Tank 30 8. 4 Pump Setting . 30 8. 5 System Calculation 31 9 Construction a
13、nd Installation 32 9.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32 9. 2 Entry Inspection 33 9. 3 Roof Drain Installation 33 9. 4 Pipes Installation . 34 9. 5 Rain Submersible Pump Installation 35 9. 6 Fixed Attachment Installation . 35 10 Inspection and Maintenance Management 40 10. 1 General Requirements 40 10. 2 I
14、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 40 10. 3 Leak T e st. 41 10.4 Acceptance . 41 10. 5 Maintenance . 41 Appendix A Roof Drain Flow and Roof Drain Depth Testing Method . 43 Appendix B Depth Coefficient and Shape Coefficient 46 Appendix C Volume Testing Method of Siphonic Roof Drainage System . 47 Explanati
15、on of W 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48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49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511 . 0 . 1 为规范建筑 屋 面雨水 排 水 工程的设计、施工、验 收 及维 护 管理, 做到 安 全可靠 、经 济 合 理、技术先进,制定本规程。 1 . 0 . 2 本规程 适用 于新建、 扩 建和 改 建的民 用 建筑、工业建筑 的 屋 面以及与 建筑 相 通的 下 沉 广 场 、下 沉 庭 院的 雨水 排 水 工程。 1 .0 .3 建筑 屋 面雨水 排 水 工程
16、设计、施工应 与土 建工程 密切 配合 。 1 . 0 . 4 建筑 屋 面雨水 排 水 系统 应 满足使用 要求,并应为 维护 管 理、 维 修检测 以及 安 全 保 护等提供 便 利 条 件 。 1 . 0 . 5 建筑 屋 面雨水 排 水 工程设计、施工、验 收 及维护 管理, 除 应执行本规程外, 尚 应 符合 国 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和 符 号 2. 1 术 语 2. 1. 1 建筑 屋 面雨水 排 水 工程 building roof rain drainage project 建筑 屋 面 、雨 棚 、阳 台 、窗 井 、与 建筑 相 通的 下 沉 庭 院和广 场 、
17、地 下 室 坡 道等雨水 排 水 工程的 统 称 。 2. 1 .2 承 雨 斗 hopper 安 装 在 侧 墙 的外 挂 式 雨水 集 水 斗 。 2.1. 3 87 型 雨水 斗 87 roof outlet 具有 整 流 、阻 气 功能 的 雨水 斗 。其 排 水流量 达 到最 大 值之前 , 斗 前水 位 变化 缓慢 ;流量 达 到最 大 值之后 ,斗 前水 位 急 剧 上 升 。 2. 1. 4 檐 沟 外 排 水 external drainage of gutter 采用 成 品 檐 沟 或 土 建 檐 沟 汇 水 排 人 雨水 立管的 排 水方 式 。 2. 1. 5 承 雨
18、 斗 外 排 水 external drainage of rainwater hopper 屋 面 女 儿 墙 上 贴 屋 面 设 侧排排 水 口 ,侧 墙 设集 水 斗 承 接雨水 的 排 水方 式 。 2. 1. 6 天 沟 排 水 gutter drainage 天 沟 收 集 雨水 ,沟 内设 雨水 斗 的 排 水方 式 。依 据 雨水 管 道 设 置 在 室 内和 室 外, 分 为天 沟 内 排 水 和天 沟 外 排 水 。 2 .1 .7 半 有 压 屋 面雨水 系统 roof rainwater system of half pressure flow 系统 的设计 流 态处
19、于 重力输 水无压流 和有 压流之间 的 屋 面雨 水 系统 ,采用 87 ( 7 9 )型 雨水 斗 或 性能与之相当 的 雨水 斗 。 2. 1. 8 压 力 流 屋 面雨水 系统 roof rainwater system of pressure flow 系统 的设计 流 态 为 重力输 水 有 压流 的 屋 面雨水 系统 ,并设 置相 应的 专 用雨水 斗 。当采用 虹 吸 雨水 斗 时可称 为 虹 吸 式 屋 面雨水 系统 。 2. 1.9 重力 流 屋 面雨水 系统 roof rainwater system of gravitystorm system 系统 的设计 流 态 为
20、 重力输 水无压流 的 屋 面雨水 系统 。 2.1. 10 密 闭 系统 closed system 在 室 内 无 任 何 敞 开 口 的 雨水 排 水 系统 。 2 .1 .1 1 内 排 水 internal drainage 雨水 立管 敷 设在 室 内的 雨水 排 水 系统 。 2 . 1 . 1 2 外 排 水 external drainage 雨水 立管 敷 设在 室 外的 雨水 排 水 系统 。 2. 1. 13 过 渡 段 transition zone 水流流 态 由 虹 吸 满 管 压 力 流向 重力 流 过 渡 的管 段 。过 渡 段 设 置 在 系统 的 排 出管
21、上, 作 为 虹 吸 式 屋 面雨水 排 水 系统 水 力 计 算 的 终 点 ,在过 渡 段 通 常 将 系统 的管 径 放 大。 2. 1. 14 连接 管 spigot pipe 雨水 斗 至 悬 吊 管 间 的 连接 短 管。 2.1.15 悬 吊 管 hang pipe 悬 吊 在 屋 架 、楼 板 和 梁 下 或 架空 在 柱 上的 与连接 管 相连 的 雨 水 横 管。 2. 1. 16 长 沟 long gutter 集 水 长 度 大于 5 0倍 设计 水 深的 屋 面 集 水沟 。 2. 1. 17 短 沟 short gutter 集 水 长 度等 于或 小 于 5 0倍
22、 设计 水 深的 屋 面 集 水沟 。 2 .2 符 号 2 . 2 . 1 流量 、流速 Q一一雨水 设计 流量 ; q 设计 暴 雨 强 度 ; Qa 能 在 系统 中 形 成 虹 吸 的 最小流量 ; Q A ,m in 在单 斗 、单 立 管 系 统 ( 立管高 度 大于 4m ) 中 形 成 虹 吸 的 最小流量 ; 如 水 平 长 沟 的设计 排 水流量 ; qdg 水 平 短 沟 的设计 排 水流量 ; Qq- 溢 流 口 服 务 面积 内的 最 大 溢 流水量 ; QS 被 测 试 的 虹 吸 雨水 系统 排 水能 力 ; V - - 集 水沟 内 水流速度 ; vx- 计 算
23、 点 的 流速 ; W 径流 总 雨量 。 2 . 2 . 2 时间 和 比 重 P 设计 重 现期; t- 降 雨 历 时 ; t, 汇 水面 汇 水时间 ; t2 管 渠 内 雨水流 行 时间 ; T s 一 排 水时间 ; p 4 C时水 的 密 度 。 2 . 2 . 3 水压 、水头损 失 K 悬 吊 管 末 端 的 最 大负 压 ; R 水 力 半 径 ; Ri 水 力 坡 降 ; P x 管 路 内任意 断面 x 的 压 力 ; A P 水头损 失 允 许 误差 ; S 9. m i R + Z ) 雨水 斗 至 计 算 点 的总 水头损 失 ; Z 一 管 道 的 局 部 水头
24、损 失 。 2 . 2 . 4 几何 特 征 A z 沟 的有 效 断面面积 ; A i 水流断面积 ; b 溢 流 口 宽 度 ; 管 道 的计 算 直径 ; F- 汇 水面面积 ; h 溢 流 口 高 度 ; h職 - 屋 面最 大设计 积水 高 度 ; hh 溢 流 口 底 部 至 屋 面 或 雨水 斗 (平 屋 面时 )的高 差 ;h 溢 流 口处 的 堰 上 水头 ; I 集 水沟 坡 度 ; L 悬 吊 管的 长 度 ; I 管 道 长 度 ; Vg 屋 面 天 沟水 容 积 ; M 雨水 斗 和 悬 吊 管 末 端 的 几何 高 差 AH 当 计 算 对象 为 排 出管 时 指
25、室 内地 面与 室 外检 査 井 处 地 面 的高 差 ;当 计 算 对象 为 横 干 管 时 指 横 干 管的 敷 设 坡 度 ; M v e r 雨水 斗 顶面至 排 出管过 渡 段 的 几何 高 差 ; AAX 雨水 斗 顶面至 管 路 内任意 断面 x 的 几何 高 差 ; 集 水沟 过 水断面积 。 2 . 2 . 5 计 算 系 数 A 、 b、c, n 当 地 降 雨 参 数 ; g 重力 加 速度 ; K 堰 流量 系 数 ; k 汇 水 系 数 ; K n 绝 对当量 粗 糙 度 ; ag 折 减 系 数 ; 断面 系 数 ; U 长 沟 容 量 系 数 ; m- 折 减 系
26、 数 ; 溢流 口 宽 度 计 算 系 数 ; n 集 水沟 的 粗 糙 系 数 ; Re 雷 诺 数 ; S x 深 度 系 数 ; X x 形 状系 数 ; A 摩 阻系 数 ; 径流 系 数 ; 6 局 部 阻 力 系 数 。 53 基本规定 3.1 一般 规定 3 .1 .1 建筑 屋 面雨水 排 水 系统 应 将 屋 面雨水 排 至 室 外 非 下 沉 地 面 或 雨水 管 渠 ,当 设有 雨水 利 用 系统 的 蓄 存池 ( 箱 )时 ,可 排 到 蓄 存 池 ( 箱 )内。 3 . 1 . 2 建筑 屋 面雨水积水 深 度 应控制在 允 许的负 荷 水 深 之 内, 5 0 年设
27、计 重 现期 降 雨时 屋 面积水不得超 过 允 许的负 荷 水 深。 3 . 1 . 3 建筑 屋 面雨水 应有组织 排 放 ,可采用 管 道 系统加 溢 流 设 施或管 道 系统 无 溢 流 设施 排 放 。采取 承 雨 斗 排 水 或 檐 沟 外 排 水方 式 的建筑 宜采用 管 道 系统 无 溢 流 设施 方 式排 放 。 3 . 1 . 4 当 设有 溢 流 涵 时 , 溢 流 排 水不得 級離觀 和人员安 全 。 3.1. 5 屋 面 排 水 的 雨水 管 道 进 水 口 设 置 应 符合下列 规定: 1 屋 面 、天 沟 、土 建 檐 沟 的 雨水 系统 进 水 口 应设 置雨水
28、 斗 ; 2 从 女 儿 墙 侧 口 排 水 的外 排 水 管 道 进 水 口 应在 侧 墙 设 置 承 雨 斗 ; 3 成 品 檐 沟雨水 管 道 的进 水 口 可不 设 雨水 斗 。 3 . 1 . 6 设有 雨水 斗 的 雨水 排 放 设施的总 排 水能 力 应进行 校 核 , 并应 符合 卞 列 规定: 1 校 核雨水径流量 应 按 5 0年或 以 上 重 现期计 算 ,屋 面径流 系 数 应 取 1.0 ; 2 压 力 流 屋 面雨水 系统 排 水能 力 校 核 应进行 水 力 计 算 ,计 算 时雨水 斗 的 校 核径流量不得 大于本规程 表 3. 2. 4 中的 数值 ; 3 半
29、 有 压 屋 面雨水 系统 排 水能 力 校 核 中, 当 溢 流水 位或 允 许的负 荷 水 位 对 应的 斗 前水 深大于本规程 表 3. 2. 4 中的 数值时 , 则 雨水 斗 的 校 核径流量不得 大于本规程 表 3. 2. 4 中的 数值 。 3 . 1 . 7 建筑 屋 面雨水 系统 的 横 管或 悬 吊 管应具有自 净 能 力 ,宜设有 排 空 坡 度 ,且 1 年 重 现期 5 m in降 雨 历 时 的设计管 道流速不 应 小 于自 净 流速 。 3 . 1 . 8 屋 顶供水 箱 溢 水 、泄 水 、冷 却 塔 排 水 、消 防系统 检测 排 水 以及绿化 屋 面 的 渗
30、 滤 排 水等 较洁 净 的 废 水可 排 入 屋 面雨水 排 水 系统 。 3.1. 9 建筑 屋 面雨水 排 水 系统 应 独 立设 置 。 3 .2 雨 水 斗 3. 2 . 1 建筑 屋 面雨水采用 的 雨水 斗 应 符合下列 规定: 1 可 在 雨水 斗 的 顶 端 设 置 阻 气 隔 板 ,控制 隔 板 的高 度 ,增 强 泄 水能 力 ; 2 对入流雨水 应进行 稳 流 或 整 流 ; 3 应 抑 制人 流雨水 的 掺 气; 4 应 拦 阻 雨水 中的 固 体 物 。 3 . 2 . 2 虹 吸 雨水 斗 应 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 虹 吸 雨水 斗 C J/T 2 4 5的有关规定
31、。 雨水 斗 格 栅 罩 应 采用细 槽 状 或 孔 状 。 3. 2. 3 8 7型 雨水 斗 应 符合下列 规定: 1 雨水 斗 应由 短 管、 导 流 罩 ( 导 流 板 和 盖 板 )和 压 板 ( 图 3 . 2 . 3 )等 组成 ; ( a ) 铸 铁 短 管 雨 水 斗 总 装 配 图 ( b ) I 型 钢 制 短 管 雨 水 斗 总 装 配 图 ( c ) n 型 钢 制 短 管 雨 水 斗 总 装 配 图 图 3. 2. 3 87型 雨 水 斗 装 配 图 1 一 导 流 罩 ;2压 板 ;3固 定 螺 栓 ;4一 定位 柱 ; 5铸铁短 管; 6钢 制 短 管 ( 1
32、型 ) ;7 钢 制 短 管 ( n 型 )2 导 流 板 不 应 小 于 8 片 ,进 水孔 的有 效 面积 应为 连接 管 横 断面积 的 2 倍 2. 5 倍 ,雨水 斗 各 部 件 尺寸 应 符合表 3. 2. 3 中的 规定, 导 流 板 高 度不宜 大于 表 3. 2. 3 中的 数值 ; 3 盖 板 的 直径不宜小 于 短 管内 径 加 140m m ;. 4 雨水 斗 的材 质宜采用 碳钢 、不 锈钢 、铸铁 、铝 合 金 、铜 合 金 等 金 属 材料。 表 3. 2 .3 8 7型 雨水 斗 各 部 件 尺寸 序 号 雨 水 斗 规 格 ( m m ) D ( m m )
33、H ( m m ) 导 流 板 高 度 ( m m ) 铸 铁 短 管 钢 制 短 管 铸 铁 短 管 / I 型 钢 制 短 管 n 型 钢 制 短 管 1 7 5 ( 8 0 ) 7 5 7 9 3 9 7 3 7 7 6 0 2 1 0 0 1 0 0 1 0 4 4 0 7 3 8 7 7 0 3 1 5 0 1 5 0 1 5 4 4 3 2 4 1 2 9 5 4 2 0 0 2 0 0 2 0 7 4 4 7 4 2 7 1 1 0 3. 2 . 4 雨水 斗 的 流量 特 性 应通过标准 试 验 取得 ,标准 试 验应 按 本规程 附 录 A 的规定进行, 雨水 斗 最 大 排
34、 水流量宜符合表 3. 2. 4 的规定。 表 3 .2 .4 雨水 斗 最 大 排 水流量 雨 水 斗 规 格 ( m m ) 5 0 7 5 1 0 0 1 5 0 8 7 型 雨 水 斗 流 量 ( L / s ) 2 1 . 8 3 9 . 1 7 2 斗 前 水 深 ( m m ) 6 8 9 3 虹 吸 雨 水 斗 流 量 ( L / s ) 1 2 . 6 1 8 . 8 4 0 . 9 8 9 斗 前 水 深 ( m m ) 4 7 . 6 5 9 . 0 7 0 . 5 3. 2. 5 雨水 斗 的 最 大设计 排 水流量取值 应 小 于 雨水 斗 最 大 排 水 流量 ,雨
35、水 斗 最 大设计 排 水流量宜符合表 3. 2. 5 的规定。表 3. 2. 5 雨水 斗 最 大设计 排 水流量 ( L / s) 雨 水 斗 规 格 ( mm) 50 75 100 150 87 型 雨水 斗 半 有 压 系统 8 12 16 26 36 虹 吸 雨水 斗 压 力 流 系统 6 12 25 70 3 . 3 雨水径流 计 算 3. 3 .1 汇 水面雨水 设计 流量 应 按下 式 计 算 : Q = k m qF (3. 3. 1) 式 中: Q 雨水 设计 流量 ( L /s ); k 汇 水 系 数 ,当采用 天 沟 集 水且沟沿 在 满水时 会 向 室 内 渗 漏
36、水时取 1 .5,其他情况取 1.0; 见 n 径流 系 数 ; q 设计 暴 雨 强 度 ( L/S hm2) ; F 汇 水面面积 ( hm2 )。 3 . 3 . 2 各种 汇 水面 的 径流 系 数宜按表 3. 3. 2 的规定 确 定, 不同 汇 水面 的平 均 径流 系 数 应 按 加 权 平 均 进行计 算 。 表 3 .3 .2 各种 汇 水面 的 径流 系 数 汇 水面种类 径流 系 数 硬 屋 面 、未 铺 石 子 的平 屋 面 、沥 青 屋 面 1.0 水面 1.0 混 凝土 和 沥 青地 面 0. 9 铺 石 子 的平 屋 面 0.8 块 石等 铺 砌 地 面 0.7
37、干 砌 砖 、石及 碎 石 地 面 0. 5 非 铺 砌 的 土 地 面 0.4 地 下 建筑 覆 土绿 地( 覆 土厚度 500mm) 0. 253. 3. 3 各 汇 水面积 应 按 汇 水面水 平 投 影 面积 计 算 并应 符合下列 规定: 1 高出 汇 水面积 有 侧 墙 时 ,应 附 加 侧 墙 的 汇 水面积 ,计 算 方法 应 符合 现行国 家 标准 建筑 给水 排 水 设计规范 GB 50015 的有关规定; 2 球 形 、抛 物线 形 或 斜坡 较 大的 汇 水面 ,其 汇 水面积 应 附 加 汇 水面 竖 向 投 影 面积 的 50%。 3 . 3 . 4 设计 暴 雨
38、强 度 应 按下 式 计 算 : 1 6 7 A O d g P ) 3 4) q it+ b Y 式 中: P 设计 重 现期( a ); t- - 降 雨 历 时 ( m in ); A 、 b、c、n 当 地 降 雨 参 数 。 3. 3. 5 建筑 屋 面雨水 系统 的设计 重 现期应根据建筑 物 的 重 要 性 、 汇 水 区 域性质 、气 象 特 征、 溢 流 造 成的 危 害 程 度等因 素 确 定。建 筑 降 雨 设计 重 现期 宜按表 3. 3. 5 中的 数值确 定。 表 3. 3. 5 建筑 降 雨 设计 重 现期 建筑 类型 设 计 重 现 期 ( a) 采用 外 檐
39、沟 排 水 的建筑 12 一般性 建筑 物 35 重 要公共建筑和工业 厂 房 10 窗 井 、地 下 室 车 库坡 道 50 连接 建筑出人 口 下 沉 地 面 、广 场 、庭 院 1050 注 :表 中设计 重 现期, 半 有 压 系统 可取 低 限 值 ,虹 吸 式 系统 宜取 高限 值 。 3. 3. 6 设计 降 雨 历 时 的计 算 应 符合下列 规定: 1 雨水 管 渠 的设计 降 雨 历 时 应 按下 式 计 算 : t = t x -mt2 (3. 3. 6) 式 中: h 汇 水面 汇 水时间 ( m in ),根据 距离 长短 、汇 水面 坡 度 和 铺 盖 确 定, 可
40、采用 5min; 10m- 折 减 系 数 ,取 m = l ; t2 管 渠 内 雨水流 行 时间 ( m in)。 2 屋 面雨水 收 集 系统 的设计 降 雨 历 时按 屋 面 汇 水时间 计 算 , 可取 5min。 3 . 4 系统 选 型 与 设 置 3. 4 .1 建筑 屋 面雨水 系统 类 型 及适用场 所 可按表 3. 4. 1 的规定 确 定。 表 3. 4. 1 建筑 屋 面雨水 系统 类 型 及适用场 所 分类方法 排 水 系统 适用场 所 汇 水 方 檐 沟 外 排 水 系统 1 屋 面面积 较 小 的单 层 、多 层 住 宅 或体 量与 之相 似 的 一般 民 用
41、建筑; 2 瓦 屋 面 建筑或 坡 屋 面 建筑; 3 雨水 管 不允 许进 入 室 内的建筑 承 雨 斗 外 排 水 系统 1 屋 面 设有 女 儿 墙 的 多 层 住 宅 或 七 层 九 层 住 宅 ; 2 屋 面 设有 女 儿 墙 且雨水 管 不允 许进 入 室 内 的建筑 式 天 沟 排 水 系统 1 大 型 厂 房; 2 轻 质 屋 面 ; 3 大 型复 杂 屋 面 ; 4 绿化 屋 面 ; 5 雨 篷 阳 台 排 水 系统 敞 开 式 阳 台 设 计 流 态 半 有 压 排 水 系统 1 屋 面 楼 板 下允 许设 雨水 管的 各种 建筑; 2 天 沟 排 水 ; 3 无法 设 溢
42、 流 的 不 规则 屋 面 排 水 压 力 流 排 水 系统 1 屋 面 楼 板 下允 许设 雨水 管的大 型复 杂 建筑; 2 天 沟 排 水 ; 3 需 要 节 省 室 内 竖 向空间 或 排 水 管 道 设 置 位 置 受 限的工业和民 用 建筑 11续 表 3. 4.1 分类方法 排 水 系统 适用场 所 设 1 阳 台 排 水 ; 计 重力 流 排 水 系统 2 成 品 檐 沟 排 水 ; 流 3 承 雨 斗 排 水 ; 态 4 排 水 高 度小 于 3 m 的 屋 面 排 水 3 . 4 . 2 建筑 屋 面雨水 系统 应根据 屋 面形 态 进行 选择 。屋 面雨水 斗 排 水 系
43、统 的设计 流 态 ,应根据 排 水 安 全 、经 济 性 、建筑 竖 向空 间 要求 等因 素 综 合比 较 确 定。 3 . 4 . 3 高 层 建筑的 裙 房 屋 面 的 雨水 应自成 系统 排 放 。 3. 4. 4 半 有 压 屋 面雨水 系统 宜采用 8 7型 雨水 斗 或 性能类 似 的 雨 水 斗 ,压 力 流 屋 面雨水 系统 应 采用 专 用雨水 斗 。 3. 4 . 5 民 用 建筑 雨水 内 排 水 应 采用 密 闭 系统 ,不得 在建筑内或 阳 台 上 开 口 ,且不得 在 室 内设 非密 闭 检查 井 。 3. 4 . 6 严 寒 地区 宜采用 内 排 水 系统 。
44、当 寒 冷 地区 采用 外 排 水 系 统 时 ,雨水 排 水 管 道不宜 设 置 在建筑北 侧 。 3. 4 . 7 无 特 殊 要求的工业 厂 房, 雨水 管 道宜 为 明装 。民 用 建筑 中的 雨水 立管 宜沿 墙 、柱 明装 ,有 隐 蔽 要求 时 ,可 暗 装 于管 井 内,并应 留 有检查 口 。 3. 4. 8 雨水 管 道 敷 设应 符合下列 规定: 1 不得 敷 设在 遇 水 会 引 起燃 烧 、爆炸 的 原 料、 产 品 和设备 的上 面及 住 宅 套 内; 2 不得 敷 设在 精 密机械 、设备、 遇 水 会 产 生 危 害 的 产 品 及 原 料的上 空 ,否 则应
45、采取 预 防 措 施; 3 不得 敷 设在 对生 产 工 艺 或 卫 生 有 特 殊 要求的 生 产 厂 房 内, 以及 食 品 和 贵 重 商 品 仓 库 、通 风小 室 、电 气 机 房和 电 梯 机 房内; 4 不宜 穿 过 沉 降 缝 、伸 缩 缝 、变形缝 、烟道 和 风道 ,当雨 水 管 道 需 穿 过 沉 降 缝 、伸 缩 缝 和 变形缝时 ,应 采取相 应技术 12措 施 ;; f ; 当埋 地 敷 设 时 ,不得 布 置 在 可能 受 重 物 压坏 处 或 穿 越 生 产 设备基础; 6 塑 料 雨水 排 水 管 道不得 布 置 在工业 厂 房的高 温作 业区。 3. 4.
46、9 塑 料 排 水 管 道 穿 墙 、楼 板 或有 防 火 要求的部位 时 ,应 按 国 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设 置 防 火措 施。 3.4.110雨水 斗 位 置 应根据 屋 面 汇 水 结 构 承 载 、管 道 敷 设 等因 素 确 定, 雨水 斗 的设 置 应 符合下列 规定: 1 雨水 斗 的 汇 水面积 应 与其 排 水能 力 相适 应; 2 雨水 斗 位 置 应根据 屋 面 汇 水 结 构 承 载 、管 道 敷 设 等因 素 确 定 4 3 在 不能以 伸 缩 缝 或 沉 降 缝 为 屋 面雨水分水 线 时 ,应在 缝 的 两 侧 分 设 雨水 斗 ; 4 雨水 斗 应设于 汇
47、水面 的 最 低处 ,且 应 水 平安 装 ; i 5 雨水 斗 不宜 布 置 在集 水沟 的 转 弯 处 ; 6 严 寒 和 寒 冷 地区 雨水 斗 宜 设在 冬 季 易 受室 内 温 度 影 响 的 位 置 ,否 则 宜选用 带 融 雪 装置 的 雨水 斗 。 3. 4. 1 1 绿化 屋 面 的 雨水 斗 可 设 置 在 雨水 收 集 沟 内或 雨水 收 集 井 内, 3.4.12 个 汇 水 区 域 内 雨水 斗 不 食 少 于 2 个 ,雨水 立管 不宜 少 于 2 根。 3. 4 .1 3 雨水 立管的 底 部 弯 管 处 应设 支 墩 或 采取 固 定 措 施。 3. 4.1 4
48、 高 层 建筑 雨水 管 排 水至 散 水 或 裙 房 屋 面时 ,应 采取 防 冲 刷 措 施。 当 大于 100m的高 层 建筑的 排 水 管 排 水至 室 外 时 ,应 将 水 排 至 室 外检查 井 ,并应 采取 消 声措 施。 3.4. 1 5 当雨水 横 管和立管 直 线长 度 的 伸 缩 量超 过 2 5 m m 时 , 应 采取 伸 缩补 偿 措 施。 3. 4. L 6 雨水 管 道 的 连接 应 符合下列 规定 : I 管 道 的 交 汇 处 应 做 顺 水连接 。当压 力 流 系统 的 连接 管 接 入 悬 吊 管 时 ,可按 局 部 阻 力 平 衡 需 求 确 定 连接
49、方 式 ; 132 悬 吊 管 与 立管、立管 与 排 出管的 连接 弯 头宜采用 2 个 4 5 弯 头 ,不 应 使用 内 径直 角 的 9 0 弯 头 ; 3 连接 管 与 悬 吊 管的 连接 应 采用 4 5 三 通。 3. 4 .1 7 设 雨水 斗 的 屋 面雨水 排 水 管 道 系统 应 能 承 受正 压 和负 压 ,正 压 承 受 能 力 不 应 小 于工程验 收 灌 水 高 度 产 生 的 静 水压 力 , 塑 料管的负 压 承 受 能 力 不 应 小 于 80kPa。 3. 4.1 8 建筑 屋 面雨水 排 水 系统 管材 选用宜符合下列 规定: 1 采用雨水 斗 的 屋 面雨